-- 作者:小師兄
-- 發表時間:2007/2/7 上午 09:08:15
-- 達賴喇嘛_四月二日上午開示佛法總綱摘要
佛法總綱摘要 四月二日上午開示佛法總綱摘要
達賴喇嘛四月二日開示佛法總綱,茲整理如下:過去幾千年來, 雖然外在的物質不斷的變遷,但是,我們人類內在的情緒覺受和煩惱 卻仍然沒有改變和改善,而在未解脫前,我們永遠深陷在煩惱的困境 當中。雖然佛所說的法是在兩千五百年前說的,但是,對我們現在內 心的安樂而言,仍舊有很大的幫助。
任何眾生,不需要經過刻意思惟,自自然然都會有「我執」─一 種我的認識和感覺,進而產生「愛我」之心和想要快樂不要痛苦的心 態,這種離苦得樂之心,是所有眾生本具的能力和權利,我們也應該 這樣去追求。追求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我們透過五根去追求快樂, 這種感官的安樂是眾生所共有的,畜生也是如此。而人類與畜生不共 的地方,是智慧「辨別是非、認識外境的心識」。以智慧而言,是無 記的性質─非善非惡,可以造成安樂因緣,也可以造成苦痛的因緣。 畜生得到五欲的享受就滿足了,但人卻不一樣。一個人無論外在享受 如何滿足,假如心被煩惱所使,一樣是有苦的,想要靠外在的物質來 改善心裡的快樂,是不可能的。譬如,電腦是無法改變內心的痛苦, 惟有靠內在思惟,才能得到心靈喜悅。既然人人都要離苦得樂,而改 善外在的物質又無法得到心裡的快樂。因此,內心憂苦空虛想尋求心 靈的依靠,所以形成宗教。
每個宗教,依靠的對象都不一樣,有人依靠眷屬、朋友、太陽、 月亮、火。因為智慧的思擇,就形成具有宗義的宗教信仰(宗義是指 宗教的中心思想和義理內涵)。所以,宗教有兩種,一、沒有宗義, 二、有宗義。有宗義的宗教又分兩種:一、主張無創世主,二、主張 有創世主。主張無創世主的宗教,又分兩種:一、主張有常、一、自 主之「我」;二、主張沒有常、一、自主之「我」。宗教有可從另一 角度來看,分為兩點:一、主張無前後世,二、主張有前後世。主張 有前後世的宗教又分兩種:一、無解脫,二、有解脫。主張有解脫的 宗教又分兩種:一、依處所、國土的解脫,二、依內心的解脫。第二 就是佛教。所以,佛教是有宗義也主張無創世主、無常、一、自主之 「我」、有前後世、有涅槃解脫、而且解脫是建立在內心的功德上的 宗教。在過去、現在、未來中,有宗義的宗教信仰者都做出明顯有利 眾生的事業,其中佛法的目的,就是調伏內心煩惱。
一般人對於宗教有三種看法:一、有宗教信仰。二、無宗教信仰 ,並視宗教為毒品,排斥宗教。三、可有可無,或希望所有宗教合而 為一。這三批人沒有一個人不希望離苦得樂,我們從小到大付出種種 的犧牲努力,無非都希望離苦得樂,這三種人誰可以得到真正的快樂 呢?有宗教信仰的人,按著教義去實行,他們會得到快樂,有些教義 內涵是各宗教所共有的─慈悲、忍辱、知足、守戒。經由如此認識和 實踐,不但會使個人內心變得更溫柔、快樂,同時對整個社會也會造 成正面的影響,這正是真正快樂因素,從自他經驗可以明顯看出。這 些正面的心態,必須靠內心的思惟來培養,無法依靠外在物質而獲得 。上個世紀的初期是科學昌盛時期,以研究外在物質為主,認為快樂 的來源是物質,與內心無關,但是愈向後愈覺得快樂的源頭是改善內 心。慈悲、忍辱、知足、守戒是靠內在修持才能得到,無法冀望外在 物質的幫忙。二、認為宗教是毒品的人,因為內心沒有信仰及抉擇, 容易會因自己的利益而做出欺騙及傷害他人的行為,進而損傷了整體 社會的利益。他們可能會欺騙、不真誠,而不認為這有何不對。三、 認為宗教應合一的人,這個觀念有待釐清。由於每個眾生的觀念、根 器及理想皆不同,單一的教義可能不適用每一個眾生的需要,所以, 需要有多種宗教以適應不同眾生的學習。因此,不同的宗教之間應該 互相學習尊重並和諧共處。
我們同為具縛凡夫,但有能力藉佛法生起出離心、菩提心和空正 見,我這次說法並不是炫耀自己有何特別的證功德或自創教法,此次 所說的內容乃是依釋迦世尊、恩師及各菩薩大德所傳下來的法門。法 座這麼高,當年世尊為恭敬般若此深奧、殊勝之法而自設法座,所以 現在我也為恭敬佛法而在說法前先禮拜法座,並且在即將登上法座之 前思惟佛法的殊勝,並憶念諸行無常、有漏皆苦的道理,以消除我慢 、嫉妒等心,思惟佛說法利益並向法致上最高敬意。我自己僅為傳述 者。你們不用一開始就信任我,把我當成上師,要經過如理思擇以後 再產生信心,觀察我是否見行合一。並不是因為說法者殊勝的原故, 而是因為說法者所說之法的殊勝,才將法座蓋得這麼高。
以前世尊亦示現六年苦行才成道,現在卻有人想要用安適的方法 快速成佛,相信神通,這是錯誤的。依止上師,更須長時、多方面觀 察是否對自己的生活有實際利益,以及對方是否真正言行一致,仔細 伸出如大象般的鼻子前後聞嗅,才能去相信。
宗教的內涵分二:方法和理由,也就是見和行。佛法的中心是緣 起見、無害行,一般宗教的共同點,是勸人行善、斷惡,但是為何去 做的理由則不同。佛法的目的,乃由緣起之意樂而起無害之加行。修 學佛法最究竟的理由是緣起。因為緣起,所以不可能有創世主,也不 可能是常、一、自主的存在。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2/8 下午 03:21:17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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