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阿貴
-- 發表時間:2007/3/1 上午 07:47:13
-- 十善業道經ヾ
☆ 十善業道經ヾ ☆
唐于闐三藏實叉難陀奉制譯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娑竭羅龍宮,與八千大比丘眾、三萬二千菩薩 摩訶薩俱。爾時,世尊告龍王言:「一切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 故有諸趣輪轉。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別不耶﹖如是一切 ,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致。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 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我我所。雖各隨業,所現不同,而實於中無 有作者。故一切法皆不思議,自性如幻。智者知已,應修善業,以是所生 蘊、處、界等,皆悉端正,見者無厭。
龍王!汝觀佛身,從百千億福德所生,諸相莊嚴,光明顯曜,蔽諸大 眾。設無量億自在梵王,悉不復現;其有瞻仰如來身者,莫不目眩!汝又 觀此諸大菩薩,妙色嚴淨,一切皆由修集善業福德而生。又諸天、龍八部 眾等大威勢者,亦因善業福德所生。今大海中所有眾生,形色麤鄙,或大 或小,皆由自心種種想念,作身、語、意諸不善業,是故隨業各自受報。
汝今當ゝ應如是修學,亦令眾生了達因果,修習善業。汝當於此正見 不動,勿復墮在斷、常見中!於諸福田,歡喜、敬養,是故汝等亦得人天 尊敬、供養。
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何等為一﹖謂於晝夜, 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亳分不善間雜。是即能 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餘聖眾。言善法者:謂人天 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 善法。此法即是十善業道。何等為十﹖謂能永離殺生、偷盜、邪行、妄語 、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
龍王!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何等為十﹖一、於諸眾生普施 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 五、壽命長遠;六、恆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 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佈;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迴向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
復次,龍王!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何等為十﹖一者ゞ、資 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 不欺負;四、十方讚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眾無畏; 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 ;是為十。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證清淨大菩提 智。
復次,龍王!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讚法。何等為四﹖一、諸根調 順;二、永離諠掉;三、世所稱歎;四、妻莫能侵;是為四。若能迴向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丈夫隱密藏相。
復次,龍王!若離妄語,即得八種天所讚法。何等為八﹖一、口常清 淨、優缽華香;二、為諸世間之所信伏;三、發言成證,人天敬愛;四、 常以愛語安慰眾生;五、得勝意樂,三業清淨;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 ;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勝,無能制伏;是為八。若能迴 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即得如來真實語。
復次,龍王!若離兩舌,即得五種不可壞法。何等為五﹖一、得不壞 身,無能害故;二、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三、得不壞信,順本業故; 四、得不壞法行,所修堅固故;五、得不壞善知識,不誑惑故;是為五。 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正眷屬,諸魔外道不能沮 壞。
復次,龍王!若離惡口,即得成就八種淨業。何等為八﹖一、言不乖 度;二、言皆利益;三、言必契理;四、言詞美妙;五、言可承領;六、 言則信用;七、言無可譏;八、言盡愛樂;是為八。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具足如來梵音聲相。
復次,龍王!若離綺語,即得成就三種決定。何等為三﹖一、定為智 人所愛;二、定能以智,如實答問;三、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 ;是為三。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即得如來諸所授 記,皆不唐捐。
復次,龍王!若離貪欲,即得成就五種自在。何等為五﹖一、三業自 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三、福德自在,隨 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 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慳嫉故;是為五。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者,後成佛時,三界特尊,皆共敬養。
復次,龍王!若離瞋恚,即得八種喜悅心法。何等為八﹖一、無損惱 心;二、無瞋恚心;三、無諍訟心;四、柔和質直心;五、得聖者慈心; 六、常作利益安眾生心;七、身相端嚴,眾共尊敬;八、以和忍故,速生 梵世;是為八。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無礙心, 觀者無厭。
復次,龍王!若離邪見,即得成就十功德法。何等為十﹖一、得真善 意樂、真善等侶;二、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三、唯々歸依佛 ,非餘天等;四、直心正見,永離一切吉凶疑網;五、常生人天,不更惡 道;六、無量福慧,轉轉增勝;七、永離邪道,行於聖道;八、不起身見 ,捨諸惡業;九、住無礙見,十、不墮諸難;是為十。若能迴向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速證一切佛法,成就自在神通ぁ。
爾時,世尊復告龍王:「言若有菩薩依此善業,於修道時,能離殺害 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長壽無夭,不為一切怨賊損害。
離不與取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最勝無比,悉能備集諸佛 法藏。
離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其家直あ順;母及妻子, 無有能以欲心視者。
離虛誑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離眾毀謗,攝持正法;如 其誓願,所作必果。
離離間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眷屬和睦,同一志樂,恆 無乖諍。
離麤惡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一切眾會,歡喜歸依;言 皆信受,無違拒者。
離無義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言不虛設,人皆敬受;能 善方便,斷諸疑惑。
離貪求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一切所有,悉以慧ぃ捨; 信解堅固,具大威力。
離忿怒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速自成就無礙心智;諸根 嚴好,見皆敬愛。
離邪倒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恆生正見敬信之家;見佛 、聞法、供養眾僧;常不忘失大菩提心。
是為大士修菩薩道時,行十善業,以施莊嚴,所獲大利如是。
龍王!舉要言之:行十善道,以戒莊嚴故,能生一切佛法義利,滿足 大願;忍辱莊嚴故,得佛圓音,具眾相好;精進莊嚴故,能破魔怨,入佛 法藏;定莊嚴故,能生念、慧、慚、愧、輕安;慧莊嚴故,能斷一切分別 妄見;慈莊嚴故,於諸眾生不起惱害;悲莊嚴故,愍諸眾生,常不厭捨; 喜莊嚴故,見修善者,心無嫌嫉;捨莊嚴故,於順違境,無愛恚心;四攝 莊嚴故,常勸攝化一切眾生;念處莊嚴故,善能修習四念處觀;正勸莊嚴 故,悉能斷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神足莊嚴故,恆令身心輕安、快 樂;五根莊嚴故,深信堅固,精勸匪懈,常無迷妄,寂然調順,斷諸煩惱 ;力莊嚴故,眾怨盡滅,無能壞者;覺支莊嚴故,常善覺悟一切諸法;正 道莊嚴故,得正智慧常現在前,止莊嚴故,悉能滌除一切結使;觀莊嚴故 ,能如實知諸法自性;方便莊嚴故,速得成滿為、無為樂。
龍王!當知此十善業,乃至能令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 皆得圓滿。是故汝等應勤修學!龍王!譬如一切城邑、聚落,皆依大地而 得安住;一切藥草、卉木、叢林,亦皆依地而得生長。此十善道亦復如是 :一切人、天依之而立,一切聲聞、獨覺菩提,諸菩薩行,一切佛法,咸 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佛說此經已,娑竭龍王及諸大眾: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大 歡喜,信受奉行。 〔十善業道經終〕
註:本經以《大正藏》為底本,兼參攷《佛教大藏經》其異譯本為:「佛
為娑伽羅龍王所說大乘法經」宋 施護譯。
(《大正藏》第15冊一五九頁、《佛教大藏經》第29冊一五五頁)
註:宋、元、明三本及宮本,作「常」字。
註:宋、元、明三本及宮本,俱無「者」字。
註:宮本「唯」字作「惟」字。
註:宋譯本此文之後,復有一段經文如是:
「龍王!復次,觀於十不善法微細之行,多墮地獄、餓鬼、畜生之趣。龍
王!觀彼眾生,若復殺生,當墮地獄、畜生、焰魔等界。後生人間,以餘
業故,得二種報:一者、短命;二者、苦惱。
若復偷盜,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等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
報:一者、自居貧賤;二者、不得他人財寶。
若復邪染,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愚痴;二者、妻不貞正。
若復妄語,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言不誠實;二者、人不信奉。
若復綺語,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言不真正;二者、所言無定。
若復惡口,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言多鬥諍;二者、人聞不重。
若復二舌,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得下劣眷屬;二者、感親屬分離。
若復多貪,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不能利益他人;二者、常被他人侵害。
若復多瞋,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心常不喜;二者、多不稱意。
若復邪見,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
:一者、邪見;二者、懈怠。
龍王!若有行於如是十不善法,決定獲得如是果報!復更別得無邊諸大苦
蘊。」
註:宋、元、明三本及宮本,「直」字俱作「貞」字。
註:宋、元、明三本及宮本,「慧」字俱作「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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