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貼】清朝的廣州十三行,為何沒能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這樣的貿易寡頭
十八世紀中葉,英國對華貿易量超過了歐洲其他國家對華貿易量的總和,其中廣州十三行和英國東印度公司依靠壟斷貿易權,扮演了重要角色。後者獨占中國的茶瓷貿易近70年,成為當時知名的貿易寡頭,反觀前者,經營日漸式微,淪為附庸。究其原因,令人唏噓。
先天不足
有需求就有市場,只是東西方建立貿易關係的出發點是完全不同的。18世紀,中國的茶葉、瓷器、生絲和絲織品等商品暢銷歐洲。1600年12月31日,英國成立了東印度公司,旨在支持本國商人與他國商人展開商業競爭,此後的258年間,公司鑄造貨幣、組織軍隊、發動戰爭、建立殖民地,藉此達到壟斷貿易的目的。
與英國不遺餘力扶持東印度公司相比,清政府的態度很「超然」。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清政府宣布保留廣州作為對外貿易港口,指定廣州十三行作為唯一對外貿易的壟斷商業組織,主要從事「其外洋販來貨物及出海貿易貨物分為行稅」。
十三行並不是單指十三家洋行,數量時有變化,最多時達26家,最少時只有4家,一般維持在十多家左右。它最大特徵就是具有官商性質,在享受貿易壟斷權的同時,還接受清政府強加的稽查稅收、擔保外商、約束洋番等行政職能。
清政府對中國商人的經濟利益不屑一顧。軍機大臣慶桂認為十三行和外商錙銖必較,有失「天朝」德威,「更恐總散各商,倚官恃勢,串通一氣,尤難保無壟斷居奇,賤買貴賣,苦累夷人之弊。」在「加惠遠人,撫育四夷」的朝貢貿易思維主導下,十三行只是通過對外貿易賺取利潤的工具,還是抵擋海外貿易衝擊中國市場的滯緩器。東印度公司的「主動擴張」和十三行的「消極防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成立之初,十三行明顯底氣不足。
組織鬆散
不同的經商策略,催生各異的組織結構。東印度公司的成功離不開出色的頂層設計。它由女王伊莉莎白一世、貴族、政客和商人等217人投資68373英鎊成立。女王規定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東印度公司成為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出於保護投資人的目的,女王還授予公司特許狀,承認它在好望角以東和麥哲倫海峽以西的貿易壟斷權。特許狀規定董事長由股東選舉產生,董事會和股東會相互制衡,彼此約束。這一模式意味著股東是公司名義上最高權力人,股東盈利是公司的最高準則。
反觀十三行,以家族企業為主,分散經營,自行其是,壓價競爭。1720年,16家行商歃血為盟,試圖建立協調配合、價格一致、避免競爭的公會。不過,行商之間沒有歸屬感,外商也滿懷敵視,公會數次興廢,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另外,公會沒有統一的財政權和經營權,運作模式類似於鬆散的行會組織,無法真正制約和助力行商的經營。1813年,粵海關監督德慶在奏疏中指出:「而不肖疲商於夷船進口時,每有私向夷人私定貨價,情願貴買賤賣,只圖目前多攬夷貨,不顧日後虧損。」行商的不正當競爭與公會行約中「各行商應對夷商相聚一堂,共同議價,其有單獨行為者應受處罰」的規定背道而馳。十三行家族式的組織結構,不利於自身的壯大,也不利於行商整體的發展。
經營乏術
面對多變的市場,應該積極調整經營模式,占據競爭優勢。1775年到1795年,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中,出口貨物和白銀3150萬兩,進口貨值達5660萬兩,貿易逆差達2510萬兩。為了彌補赤字,東印度公司以轉口貿易、以貨易貨、匯兌金融等方式,極力縮小貿易虧損。
1820年,公司默許向華輸入印度產的棉花和鴉片,並且逐漸占據貿易主流。在清政府明令禁止鴉片的情況下,東印度公司陽奉陰違,仍然慫恿散商從事鴉片走私。鴉片的泛濫,促使雙方貿易迅速失衡,東印度公司逐漸扭轉頹勢,中英貿易由順差變為逆差。
值得一提的是東印度公司還掌握著一支軍隊。1750年,公司軍隊只能3000多人,此後迅速增長,1763年到1805年,軍隊規模擴大了8倍。據當時的《英國衛報》報導,公司軍隊擁有26萬人,數量是英國皇家軍隊的兩倍。這支軍隊和葡萄牙、荷蘭、法國等爭奪殖民地,經驗豐富,戰績顯著。
受重農抑商思想的影響,清政府對十三行防範大於保護,政治重於經濟,而且名目繁多的巨額捐輸,拖累了十三行的經營。1773年至1835年,十三行累計單獨捐銀多達460萬兩。此外,官府在十三行實施「保商」制度,一邊為外商作保,另一邊行商互保。「夷船到粵,不論公司港腳船隻,均有保商。如有漏稅等事,按例罰出」。清政府對十三行始終保持戒備之心,要想讓它享受與東印度公司類似的特權,無異於痴人說夢。
十三行在經營中,購銷時間長、清償能力弱,暴露出資金不足的弱點,只得採取收取預付款的方式維持經營。《劍橋中國史》剖析:「從英商得錢(預付款)愈多,行商在下一年度要提供的茶或絲的份額愈大,而拋售那些原本就沒人願意要的毛織品,又會損害行商的清償能力。到頭來,結果只能是行商越來越依賴東印度公司。」1771年到1839年,37家破產行商中,資金鍊斷裂有20家,占54%。呆板的經商模式,十三行如陷泥潭,難以自撥。
時局變化
鴉片戰爭的爆發,掐斷了十三行的生命線。1840年,英國藉口林則徐虎門銷煙,組成了47艘戰艦和4000名軍人的遠征軍,公然發動戰爭。遠征軍橫行東南沿海,頻挫清軍。1842年,清朝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
條約規定:「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 向例全歸額設行商承辦, 今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同例, 凡有英商等赴各國貿易者, 無論與何商交易, 均聽其便。」十三行喪失了壟斷地位,徹底退出了和東印度公司競爭的舞台。
十三行是清政府應對海外貿易的產物,貢獻了清朝年稅收總額的40%。不過,清政府以稅收、攤派、勒索、捐輸等名義,破壞十三行「造血功能」,同時,在貿易糾紛中,清政府厚此薄彼,保護外商,打壓行商,造成十三行「失血過多」。最終,積重難返的十三行「雙拳」難敵東印度公司的「四手」。事實證明,市場是配置資源的最有效手段,東印度公司明顯做得更加到位合理。
參考資料:
【1】張 麗 《廣州十三行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基於對外貿易政策和官商關係的視角》
【2】姜 朋 《廣東十三行的運行和管理》
【3】吳建雍 《從廣東十三行看清政府對外貿易的壟斷》
【4】潘 毅 《英國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的歷史啟示》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v5qyo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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