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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這是中國最古早的" 黑心食品宣言 "?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12&id=38136)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10/28 上午 05:22:20
--  【轉貼】這是中國最古早的" 黑心食品宣言 "?

劉伯溫的[賣柑者言]或許是中國最古早的黑心食品宣言:


原文:

 
杭有賣果者,善藏柑,涉寒暑不潰,出之燁然,玉質而金色;置于市,賈十倍,人爭鬻之。予貿得其一,剖之,如有煙撲口鼻;視其中,則乾若敗絮。予怪而問之曰:「若所市於人者,將以實籩豆,奉祭祀、供賓客乎?將衒外以惑愚瞽也?甚矣哉,為欺也。」

賣者笑曰:「吾業是有年矣。吾賴是以食吾軀。吾售之,人取之,未聞有言,而獨不足子所乎?世之為欺者,不寡矣,而獨我也乎?吾子未之思也。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孫吳之略耶?峨大冠、拖長紳者,昂昂乎廟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業耶?盜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廩粟而不知恥;觀其坐坐高堂、騎大馬、醉醉醴而飫肥鮮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也哉?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

予默然無以應。退而思其言,類東方生滑稽之流。豈其忿世嫉邪者耶?而託於柑以諷耶?

譯文:
 
杭州有個賣水果的,很會收藏橙柑,經歷嚴寒和酷暑也不會潰爛,拿出來還是光采鮮亮,質地如溫玉而顏色如黃金。放在市場中,要價比平常高十倍,人們卻爭相購買。我也花錢買了一個,打開來,像有一陣煙撲向口鼻,檢視裡面,發現乾得像破舊的棉絮。我覺得奇怪,就問他:「你所賣給人的橙柑,是要用來盛在祭器裡祭祀上天、招待賓客的呢?還是炫耀外表來愚弄那些傻子、盲人的呢?這樣騙人,太過分了吧!」


賣橙柑的人笑著說:「我做這種買賣很多年了,我靠靠著這個養活自己。我賣它,別人買它,沒聽到有人說過什麼話,怎麼只有先生您覺得不滿意呢?世上做欺人之事的,不少啊!難道只有我嗎?先生你沒有仔細想想。現在那些佩掛著兵符,坐在虎皮座褥上的人,威武勇毅得真像是捍衛城池的大將,但是他們真能拿出如孫武、吳起那樣的謀略嗎?那些戴著高大的帽子,垂著大腰帶的人,高傲神氣得也真像朝廷的能臣呀!可是又真能建立如伊尹、皋陶那般的功業嗎?盜賊屢起卻不知去對付,人民困苦卻不知救助,官吏奸邪卻不知禁止,法紀敗壞卻不知整飭,安坐著消耗國家倉庫裡的糧食卻不知羞恥,你看那些坐在高敞的廳堂,騎著壯大的好馬,沈醉在醇粹醲厚的美酒而飽食美鮮味的人,那個不是威嚴得讓人害怕,顯赫得讓人羨慕呢,但是又那裡不是外表像黃金美玉,裡面卻像破舊的棉絮一樣呢!現在先生您不察看這些,卻來察看我的橙柑!」


我默默地,找不出一句話來回應他,回頭想想他的話,很像東方朔那種詼諧滑稽的人,難道他是憤世嫉俗、痛惡奸邪的人,借橙柑來諷諫嗎?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3/11/22 上午 10:32:57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10/28 上午 06:24:08
--  【轉貼】宗澤如何懲治奸商、平穩物價

在「靖康之禍」之後,宋高宗繼任大宋皇帝,期間,有二位支撐大局的志士,一個是李綱,一個就是宗澤。
 
宋高宗在南京(河南商邱)即位,宗澤入京,與李綱一塊入對,痛陳復興大計,激動得涕泗橫流,李綱與宗澤都有報國宏願,二人相見恨晚。宋高宗想要留下宗澤,但是被黃潛善等人所排擠,出任龍圖閣學士,知襄陽府。
 
當時,黃潛善等人有避敵遷都,提倡和議之說。宗澤立即上書:「天下者,太祖、太宗之天下,陛下當競競業業,傳之萬世」並且自告奮勇,願意帶兵收復失地,「捐軀報國恩」,這一年,宗澤已有六十九高齡。
 
此刻正是李綱獨任宰相之時,適逢開封府尹出缺,高宗問李綱,誰可擔負重任,李綱說:「欲綏復舊都,非宗澤不可。」
 
於是,年近七十的宗澤來到了殘破的開封,此刻,還有一部份金兵留在黃河邊上,與開封距離很近,金鼓之聲,日夜相聞。由於東京開封府曾經兩度遭金人擄掠,城內房屋大多被燬,軍營也十分殘破,兵民雜居,盜賊橫行,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也會發生搶案,家家關門閉戶,市面蕭條,遠非當年繁華似錦的東京了。
 
非僅如此,開封府的物價騰貴,比以前高出十倍以上,宗澤大傷腦筋,認為非先解決經濟問題不可。
 
宗澤把家中的廚子換來,對廚子說:「你去做一籠市面上出售的龍餅,看看需要多少成本。」又把釀酒的找來,對他說:「你去買一斛市上出售的酒,回來照樣釀造,我要知道酒的成本到底要多少,貴到什麼地步?」
 
等到餅蒸好了,酒也釀出來了,算一算價錢,一枚餅不過六個錢,一斛酒也只要七十個錢,可是市面上一模一樣的的龍餅,竟然賣到二十錢,一斛酒喊價到了二百錢,簡直就是暴利。
 
宗澤大為不悅,立刻把市面上製餅的師傅找來,詢問道:「還記得當年我為舉子來京師,一幌已經三十年了,當年籠餅只要七錢,今天怎麼要賣到二十錢?太貴了吧,老百姓怎麼吃得起?」
 
師傅一臉無奈道:「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都城屢次經歷大亂,米麥部貴得不像話,成本既然漲了,餅當然賣得貴了,我總不能虧本賤賣啊!」說罷,兩手一攤。
 
師傅萬萬沒有想到,這位新來的府尹不好欺負,宗澤一言不發,把廚房中蒸好的餅給搬了出來說:「我算過了,一枚餅只要六錢,假如賣到八錢,還可以賺兩錢,你居然賣到二十錢。我現在就規定,一枚餅只能賣八錢,絕對不許隨便哄抬物價,今天,對不起了,我要借你的頭貫徹命令!」
 
說著,宗澤派人把做餅師傅的腦袋砍了下來,一會兒,整個京師傳遍這個驚人的消息!到了第二天,果然每個賣餅的,都把價錢壓了下來,一律八個錢一枚餅,消費大眾大為開懷,紛紛上街購買。
 
第二天,宗澤又把釀酒的酒吏找來,在宋朝,酒是屬於政府專賣的。酒吏看到籠餅師傅的腦袋,掛在牆上迎風招展,訥訥的說:「都城自遭匪寇以來,宗室權貴私自釀酒甚多,生意不好做,價錢不得不提高。」
 
宗澤是一個明理之人,不會刁難人家,他明快的對酒吏說:『現在,我為你禁止一切私酒,你呢,每一斤酒少賺一百錢,你的頭顱暫且寄放在你的頸子上。』
 
第二天,酒價大跌,百姓歡騰,在宗澤的鐵腕政策之下,商人不敢再囤積居奇,物價漸趨平穩,百姓也就可以安居樂業了。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5/3/25 下午 12:13:15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10/31 上午 05: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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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百年法規 沒人敢在法國製造黑心食品

http://health.businessweekly.com.tw/AArticle.aspx?ID=ARTL000004880&p=1

法國多姆山省的檔案館裡保存著一份謄抄在羊皮紙上的文件。這是由雅克·德·圖爾澤爾領主在1481年頒布的法令。

法令中提到,所有的銷售摻水牛奶的人,將被懲罰用漏斗往嘴裡灌他的摻水牛奶,直到醫生認為在沒有生命危險的前提下,他已經不能再吞下更多的牛奶為止。

對於那些往奶油裡摻入石塊或者其他東西的人,將被懲罰直立地綁在示眾柱上,然後把他的摻假奶油按在他頭上,直到奶油被太陽曬得融化為止。在此期間可以放狗去舔他,老百姓也可以用不冒犯上帝和國王的言語去辱罵他。

而那些銷售變質雞蛋的人,也將被綁在示眾柱上,小孩子們可以把他的那些臭雞蛋扔在他臉上或者身上,以取悅圍觀的群眾。但不能扔其他垃圾。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11/5 上午 03:13:00
--  【轉貼】日本戰國時代奸商的刑責有多重?

奸商處罰_
秤・枡の偽造→引廻しの上獄門(遊街後梟首示眾)
偽薬販売→引廻しの上死罪(遊街示眾後當試刀樣本、沒收財產)
詐欺-十両→死罪(當試刀樣本、沒收財產)
詐欺-十両未満→重敲の上入墨(重重鞭笞、臉上刻字..集滿三個字..死罪)
日本戰國時代就發明集點兌換^^

對照犯罪_
普通の殺人→下手人(斬首、大體發還家屬..死刑中最輕者..﹥﹤)
強姦-有老公的→死罪
強姦-沒老公的→重追放と手鎖(上手銬、流放幾百公里)
姦通→雙方死罪  通姦比強姦嚴重 喵
賭博→重過料か非人手下(罰錢五貫文-相當一年收入,嚴重者貶為非人交給非人頭管理)
賄賂→雙方軽追放(流放廿公里) 難怪日本素來黑金橫行...........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3/11/26 下午 02:03:27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11/22 上午 10:26:59
--  【轉貼】近代黑心食品橫行的原因
關於黑心食品的歷史,板主有機會可以去看《美味詐欺:黑心食品三百年》這本書,根據此書的記錄,黑心食品的出現遠比我們想像的要早,造假的惡質程度,過去不輸於現在,至少可追溯到三百年前的英國,甚至可以前溯到把鉛摻入葡萄酒裡以追求美味的古羅馬時代。

因為當時的古羅馬人除了蜂蜜以外,幾乎沒有其他製造甜味劑的食材。所以他們會在鉛鍋裡做一種甜味的濃果漿,這種糖漿的主要烹調用途是為葡萄酒調味。此外,古羅馬帝國大量使用含鉛金屬來製造輸水管線、烹調器皿、盛水及盛酒器皿、儲水槽、各種含鉛的銅器、錢幣、染料、化妝品、殺精劑、甚至是防腐劑。因此,許多學者的研究咸認羅馬帝國的衰亡與統治貴族階層普遍鉛中毒有很大的關係。 

我們仔細觀察會發現,食品騙局雖古已有之,但卻在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也就是工業革命之後大行其道。包括1756年倫敦的麵包門事件。劣質麵包裡加入明礬,黑麵包就變成白麵包。吃不起白麵包的窮人在沒有任何政府監管的保障下,只好用賤價買下再吃下他們原本付擔不起的黑心明礬白麵包。英國政府基於自由貿易的稅收,一直不肯為消費者把關。倫敦在19世紀還出現的假茶葉訴訟案。不肖廠商把黑刺李葉子煮過、烘烤、揉製、乾燥,再用醋酸痛染色,冒充上等中國綠茶。

所以政治清明與黑心食品是否有絶對關係?在我看來並非有絕對的關係,因為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鄭處於最強盛的時期,那原因為何?

一方面,迅速發展的工業化越來越分隔了食品的原產地與銷售地,為造假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中世紀嚴格的貿易保護主義和品質監控體系已經崩潰,政府或因為貪圖自由市場帶來的利潤而採取不干預政策,或者無力干預,獨立後的美國也沒好到哪去,美國政府也和英國政府一樣把食品衛生管控的權力下放予企業和消費者,一直到1906年才通過「純天然食品與藥物法案」。

於是多起黑心食品醜聞相繼爆發:
1850-1853年紐約爆發餿水奶醜聞:《紐約時報》披露說,這種骯髒的液體一年內導致了八千兒童死亡。餿水奶醜聞甚至持續了十多年;1898年美國的防腐劑醜聞。美西戰爭中,大批軍人因食用添加了防腐劑的牛肉而死亡;

1904年芝加哥的黑心香腸事件:辛克萊暢銷書《叢林》披露了大型肉品工場毛骨悚然的場面;1970-1985年,《化學大餐》出版,討伐美國日常飲食中的各種化學添加劑。英國的一項研究調查發現,耶誕節大餐中可能含有高達170種不同的添加劑。一部部黑心食品的拙劣歷史不斷舊調重彈,反覆上演。


所以食品造假的現象其實是食品工業化時代的產物,在過去兩三百年間,英、美、法、德等國的人民,都經歷過不同程度的惡劣食品環境。經驗表明,要確實防範食物造假,制定法律、嚴格執法、媒體和民間力量的監督等環節缺一不可。再來現代人也該醒醒了,一些食品添加劑或是農藥的出現,都是因為我們一味追求口感或是希望農作物的賣相更好所產生的,但比起用一大堆農藥,偶爾吃到一點熟透的蟲子根本無傷大雅,不是嗎?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3/11/26 下午 02:02:54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1/14 下午 12: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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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法未列議程 護食安玩假的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今天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天,但因食品衛生管理法並未排入議程,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昨天與已故長庚醫院毒物科專家林杰樑醫師遺孀譚敦慈及多位學者今舉行記者會,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與國民黨團應將已協商的食管法排入議程。

 譚敦慈表示,複方添加物對人體易造成不良影響,林杰樑老師生前念茲在茲食品添加物中應包含「複方添加物」登記,他過去從沒出席過立法院的記者會,但這次修法只差臨門一腳,她必須為林杰樑站出來,若沒完成立法,食藥署只是「沒有牙齒的貓,老鼠都不怕」。

 田秋堇表示,去年五月三讀通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卻又因為假油、泡麵油包含重金屬等食安事件,又重啟修法,總共提出了五十個修法版本,並在去年十二月兩次委員會逐條審議,終於送出委員會交付協商,但上周二由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所主持的程序委員會卻未將食管法排入院會議程。

 田秋堇憂心說,此修法極有可能無法在這個會期完成,「好不容易溝通到食藥署都可以接受,竟無法二三讀,不可原諒的錯誤」,她不禁質疑是否有廠商到立院運作,呼籲王院長應趕快召開朝野協商,重新排入議程。

 田秋堇指出,新版食管法的修法,除了食安事件舉證責任歸屬的部分尚未取得朝野共識外,其他都已協商完成;新版食管法將基改食品納入法律規範,這是我國修補立法落後歐洲與日本十年的契機;而食品添加物登記入法更是將三聚氰胺、起雲劑、塑化劑、銅葉綠素等加強管理,對於民眾的健康來說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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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1/16 上午 04:53:10
--  【轉貼】拿舉證延宕修法 為誰護航
 

報載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最大的阻礙,在於消費者如受害,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到底應由消費者或業者負擔,但是站在法律工作者角度,這個議題卻是一個假議題。

事實上,在民事訴訟法以及消費者保護法中,早就已經有了舉證責任轉換的條文。即使沒有舉證責任轉換,訴訟上也可以用民法第一八五條第一項後段的共同危險行為,例如吸菸造成肺癌,也許不能證明一定是吸菸所造成,可能還有其他因素,但是可依據共同危險行為要求菸商負擔連帶的侵權行為責任,根本沒有法定強制舉證責任轉換之必要。

然而,目前食安訴訟遭遇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呢?其實是損害難以發現的問題。像塑化劑或假油事件,在醫療文獻上是不是有可能造成損害?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有沒有找到消費者產生實際上之損害?很抱歉,卻是沒有,甚至連是否有潛在損害都沒辦法認定!

因此訴訟上沒有辦法判決食品業高額的賠償,重點不在於舉證責任轉換,重點在於吃下這些違規食品,沒有造成傷害或死亡時,法律制度上要如何修正的問題。

一般來說,不外乎我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的虛擬賠償金規定,或是美國高額懲罰性損害賠償之規定。前者我們可以規定,消費者對違規業者求償時,雖然無法證明有具體損害,食品業者仍應每件賠償一百萬元,或是像美國制度,即使只有一美元的名義上損害,仍可以判賠數億美元之懲罰性損害賠償,這樣才能真正鼓勵民眾積極檢舉與對抗不肖食品業者,而保護食品安全。

至於舉證責任轉換,朝野立委以此為由延宕修法,講好聽點,是不知法律實務需要;講難聽一點,根本就是蓄意用不重要的議題來護航黑心業者啊!

【2014/01/16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拿舉證延宕修法 為誰護航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428731.shtml#ixzz2qY9YQvQR 
Power By udn.com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10/31 上午 08:18:21
--  【轉貼】疑衛福部有門神,頂新有政府機密公文

〔自由時報記者顏宏駿、張聰秋、吳為恭、劉曉欣、李忠憲、謝文華、項程鎮/綜合報導〕頂新在正義公司十月中旬出事後,就接連提領三億多元現金,下落不明,懷疑洗錢,且公司內部有衛福部的機密公文,顯示集團人脈綿密、神通廣大,外界懷疑頂新在衛福部有門神,檢方認為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建請法官繼續羈押被告。

檢座心涼半截 「行蹤早被頂新掌握」

檢方在接押庭拋出爆炸性消息,他們搜索味全總部時,進入雲端電腦,竟然搜到政府公文。公文是外交部通知越南辦事處了解大幸福出口的是否為飼料油,「檢方正要查明」,檢察官施教文看到公文,自稱「心都涼了半截」,「我們的行蹤,早就被頂新掌握」。

衛福部︰僅食藥署及高層能看到 要徹查

衛福部官員指出,給檢方的機密文件只有食藥署及衛福部高層會看到,不可能會給業者,須再徹查,十月九日接獲外交部的通知後,隔天就已開記者會說明。

頂新魏家從製油起家,魏應充為降低成本,把餵豬的飼料油當食用油原料,下屬還大言不慚說「這都是可以食用的」;承辦的檢察官感嘆「油夠黑心」,對眾被告具體求刑,剛剛好而已。

檢方調查,魏應充指示常梅峯、陳茂嘉執行成本降低政策,屬下執行他的指令,常梅峯找到在越南專門做飼料油回收的楊振益,把飼料油銷回台灣即使幕僚已提醒他油品檢驗皆不合格,他還指示繼續進貨。

今年十月九日飼料油案爆發,常梅峯急叩楊振益返台串證,後來楊振益全盤托出,供出頂新早從民國一○一年一月開始進口飼料油的真相。

魏應充收押後始終不認罪,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在押的常梅峯、陳茂嘉、曾啟明還組成「護魏三巨頭」,全力防止大火燒到魏應充身上。彰檢能辦到魏應充的關鍵,在第一時間收押楊振益,楊振益多項證詞完全不利頂新。

但檢方「道高一尺」,在管理課辦事員江淑端的車上搜到四月廿四日頂新「糧食油事業群經營決策會」的會議紀錄,是魏指示陳茂嘉到越南訪廠的有力證據。

根據起訴書,魏應充從去年十月大統長基油事件爆發,他必主持每月的「糧食油事業群經營決策會」,魏透過幕僚得知越南豬油、牛油、椰子油皆不合標準,但魏不採用其他合格廠商,卻指示陳茂嘉到越南大幸福訪廠,結果「不合格」,魏仍跟大幸福建立「戰略夥伴」關係,並在會議紀錄上簽字。而屏東廠的廠長曾啟明和品管組長蔡俊勇,明知楊振益的報告皆作假,飼料油酸敗不堪,竟然以酸價值與楊振益討價還價。

魏應充昨再遭北檢追加起訴及彰化地檢署起訴,法界表示,其他地檢署獨立起訴的案子,只要有一件最早有罪定讞且須入獄,就先發監執行。

一人犯多罪 累積刑期最多只能關30年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魏應充一人犯下食安法及詐欺等多項罪名,合併定刑期時,最多只能判卅年,未來就算魏所犯各罪累積刑期加總後超過卅年,執行刑最高仍只有卅年。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5/12/10 上午 02:33:02
--  【轉貼】頂新辯護律師獲選法官評鑑委員 法官諷「名利雙收」
 

頂新辯護律師羅豐胤獲選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律師代表,引發法官論壇罵聲,更有法官批評「左手受雇為大財團辯護、右手評鑑法官」,羅豐胤9日表示,這是莫須有指控,他公私分明、自有分寸。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月13日舉行第三屆法官評鑑委員會律師代表選舉活動,結果羅豐胤以第一高票、580票勝出,將從明年1月6日起,代表律師參與法官評鑑活動。

此消息一出,法官內部網站「法官論壇」反彈聲浪不斷,有法官留言表示,「律師真好、名利雙收」,還有法官認為律師不該「左手受雇為大財團辯護、右手評鑑法官」。而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表示,羅豐胤能當選律師代表,疑似頂新將黑手伸入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羅豐胤:公私分明 該迴避的會迴避

對此,羅豐胤回應,能夠獲選是全聯會對他的肯定,這些莫須有的指控,對他和頂新來說都是傷害,「這樣的聯想,很不公道」,他也表示自己行事坦蕩,公私分明,未來若在法官評鑑時遇到有利害衝突的評鑑個案,「該迴避的我會迴避」,不會和法官有不當利益或來往。

全聯會則回應,法官評鑑會委員律師代表經過超過2000張選票所票選,開票過程也有理監事代表監票,羅豐胤雖然是最高得票者,但對於選舉結果不可能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