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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1/14 上午 09:08:08
--  【轉貼】諸葛亮的法治哲學

說到諸葛亮的法治 可以說是在古代較早接近現代的法治概念

陳壽編載的諸葛亮集(註:諸葛亮的文章統整)的教令篇有提到<教令為先,誅罰為後>,<人君先正奇身,然後乃行其令>,可以看出他對國家的法律思想,應該先教育優於刑罰,而國君也應帶頭守法,已達到上行下效的法律功能,這融合了儒家語法家的思想,古代大多數的法律,只是立給人民遵守的,法律只是人制取決於君主,諸葛亮則是約束君主,並以身作則,強調法律治理國家的重要性,諸葛亮集的威令篇有提到:上無刑罰,下無禮義,雖貴有天下,附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桀紂之類也。我們更可以看出,他強調法律的重要性,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法治,再強大,國君也只等於是桀紂之類的人。

  

第一次北伐,前鋒軍馬謖戰敗,諸葛亮上請自貶三級,可以看出他負責任的態度,以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

  

陳壽形容其執法非常的公正,盡忠時益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善無微而不賞,惡無鑯而不貶,甚至唐太宗在貞觀政要裡的公平卷裡,曾出現和房玄齡,杜如晦(唐代的明相)提到,大幅稱讚諸葛亮的執法,因他曾說”吾心如秤,不能謂人做公平”,法律才是判斷的標準,如果是人就會有私慾而不公正,所以唐太宗大幅的稱讚以及勉勵自己

  

假冒聖旨要諸葛亮退兵而被罷為平民的李嚴,曾經在諸葛亮死後難過的病死了,因為沒有人可以再重用他了,而因為胡亂誹謗劉備以及朝中重臣的廖立,在被流放到汶山,聽到諸葛亮的死訊,也感嘆的說:吾其被髮左衽已。感嘆自己再也沒辦法回朝坐官了,因為諸葛亮已死,沒有人會重新啟用他們。唐太宗也感嘆的說:非其至公(如果不是最公平的執法)能如是呼(會如此嗎)?表示對諸葛亮的稱讚

  

在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記載諸葛亮斬馬謖的事情,馬謖在諸葛亮第一次北伐,裴松之的三國志註,引部下的勸諫,諸葛亮以孫武的例子強調不能使法律制度廢除,可以看出馬謖當時是死罪,而諸葛亮就算與馬謖關係再好,也不包庇,執行法律,不會因為馬謖的身分與別人不同而有差異。

有人認為諸葛亮斬馬謖是執法僵化,違背現實形勢,自毀長城。如果赦免他,而留在身旁,再經歷練,將來輔佐姜維,可能又是一個局面。

禚夢庵先生提出一個重要的觀點:

馬謖打敗仗並不是諸葛亮斬他的主因,而是因為馬謖在街亭之戰當時「舉措煩擾」(這是將帥的大忌),「臨事而懼」自己「逃亡」,造成軍心不安,士氣崩潰。如果馬謖當時是力戰而敗不是潰逃,勝敗乃兵家常事,以諸葛亮的公平,絶不會如此嚴厲處置的。

  

向朗因為其友馬謖戰敗沒緊急舉報,被諸葛亮罷為平民,但最後又到朝中啟用,還能做到光路勳(九卿)的高位,表示諸葛亮有現今刑法再社會化的概念,服完徒刑,或是免官之後,並不會以異樣的眼光觀之,仍當是正常人,有才能一樣可以繼續任用。

  

諸葛亮執法不連坐,有現今處罰行為人的概念,查三國志全文,可以發現,魏、吳,都有誅三族的紀錄,諸葛亮時代甚至蜀漢時期都沒有,李嚴因運糧疏失而免官,諸葛亮反而提拔他的兒子接替他工作。

  

另外也不亂行大赦,一個國家如果常常大赦,勢必造成法律制度的崩壞,好比五年的徒刑,在平均兩年就會大赦的情況下,根本沒有刑罰的意義,諸葛亮除了皇帝登基是必然大赦外,就沒有請皇帝再大赦了,魏吳兩國以及蜀漢晚期,都是每幾年就大赦一次,甚至連皇帝半夜裡夢見星星,早上起床就要大赦了,非常誇張。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4/3/31 上午 10:19:16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