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歷史風雲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12)
----  真實的【笑話】:我家很窮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12&id=40823)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4/4 上午 10:20:14
--  真實的【笑話】:我家很窮

以前曾聽過一則笑話:




老師讓學生寫一篇題目為"家裡很窮"的作文。

一學生寫道:我家很窮!爸爸很窮,媽媽很窮,司機很窮,僕人很窮,園丁很窮,保鏢也很窮!



這種事情聽在現代人耳裡的確是不折不扣的笑話 但在古代社會它是真實存在的 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是過這種生活    你沒聽錯 就是那個窮到啃菜根 穿比麻布還差的破衣 去世後連喪葬費都湊不齊 的海瑞 當他在世時居然還能僱佣人,請奶媽 還有二位小妾!?    




乍聽之下令人匪夷所思:既然海瑞窮得敝衣粗食 怎麼不把錢省下來讓家人吃好一點穿好一點 反而還僱佣人? 再說他能擠出多少銀兩付工資?該不會就是拿那貶值上百倍的大明寶鈔給佣人吧?


原來這和當時的社會背景有關:





明朝律法中民分良、賤
良民、凡人、庶人_指一般百姓(也包含縉紳與佃農-)
賤民_奴婢與僱工人(實際上賤民多種..但法律僅分二類)
-明代..起於朱元璋的善念..佃農法律地位屬良民,但實際社會仍低下
二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對等的..不過實際判例中,明中葉以降並不見得會不公平對待_特別是錢糧糾紛時通常雙方是對等處置..大明的官吏還是有人性的^^

再來


萬歷中,左都御史吳時來申明律例六條:


一、律稱庶人之家不許存養奴婢。蓋謂功臣家方給賞奴婢,庶民當自服勤勞,故不得存養。有犯者皆稱雇工人,初未言及縉紳之家也。縉紳之家,存養奴婢,勢所不免。合令法司酌議,無論官民之家,立券用值、工作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論;受值微少、工作計日月者,以凡人論。若財買十五以下、恩養日久、十六以上、配有室家者,視同子孫論。或恩養未久,不曾配合者,庶人之家,仍以雇工人論;縉紳之家,視奴婢律論。(下略)


白話:


法律規定功臣方得蓄養奴婢(官奴婢..戰俘、罪犯而來)庶民應自己勞動,不得蓄養奴婢
然則縉紳(官吏、退休官吏、生員-科舉頭銜、捐生員-買來的科舉頭銜)蓄養奴婢是不可免之趨勢
故我們經司法會議決議如下:


無論官民之家都須立約_合約有年限者為雇工人(即所謂長工..法律地位屬賤民),合約僅有日月之短期者為凡人。若十五歲以下用錢買來..到了十六歲以上有給他配偶者 良賤不能通婚 故配偶也是賤民,同時即使雙方父母同意   仍需經過主人的准許才能結婚 )..給他配偶者則就視為自己子孫。若恩養未久、不曾婚配者庶人之家,稱雇工人;縉紳之家,稱奴婢。

 

朱元璋是不允許私蓄奴婢的..官員蓄養奴婢也有品級限制(公侯20、一品12、二品10、三品8)..不過至此時已是遷就事實、曲解律典

明代的私奴婢/雇工人來源主要是失去土地的農民及倒閉的手工業者把自己或妻子兒女典賣予人..就沒飯吃的可憐人-就為了一口飯
可藉由金錢贖身(紀錄上曾有一位寡婦分產分到一五十歲老奴,他向女主人借玉簪變賣得十二兩,經商廿年後成為一邑首富)

不過..什麼事都有黑暗面..縉紳可以蓄養奴婢之後..他們就以這些奴婢當生產工具-因為便宜


當時用大約二兩就可買來一個童工..讓他們做苦工..大明的手工業發達其實也就是這些童工的血汗所堆出來


收購併吞土地、再把這些失去土地的農民收為奴婢讓他們種田


或者〝投獻〞_自己甘願連人帶土地投靠..藉以免賦稅與徭役(縉紳地位愈高稅額愈低)如此更加速土地兼併


以上以江南最常見..再加上虐待..明末江南即爆發過〝斯巴達克斯起義〞如削鼻班、琺瑯黨、烏龍會等等


也有些人自甘為奴婢..因為可以藉著主人的威勢欺負人也藉機自利..例如當打手收債、幫主子開店圍事等等..這種情況在徽商最常見

 

或許大家仍然會質疑:大戶人家當然有能力蓄奴婢 海瑞要拿什麼付薪水?賤民當奴婢就是為了一口飯、搏個翻身再起機會..再者,儘管跟著海瑞可能吃不好..但怎麼說他也是個官,出去走在路上還是有威風的說^^ 而且頂多種種菜尚不致於被血汗剝削..

也不僅明朝..舉個晉朝例子


余家貧,耕植不足以自給..()..歸去來兮,田園將蕪,胡不歸!..()..乃瞻衡宇,載欣載奔。僮僕歡迎,稚子候門。_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再來..


王子服曰:曹操盡起許昌兵馬,分頭迎敵,城中空虛。若聚五家僮僕,可得千餘人。(王子服,吳子蘭,种輯,吳碩,馬騰五家聚眾反曹)_《三國演義》

孔明吟罷,翻身問童子曰:「有俗客來否?」童子曰:「劉皇叔在此,立候多時。」孔明乃起身曰:「何不早報!尚容更衣。」遂轉入後堂。_《三國演義》

使從者叩其柴扉。有一小童子,啟門而問曰:「佳客何來?」縶曰:「吾訪蹇先生來也。」童子曰:「吾主不在。」縶曰:「先生何往?」童子曰:「與鄰叟觀泉於石梁,少頃便回。」(百里奚推薦蹇叔..秦穆公命公子縶前去禮聘..當時蹇叔隱居中)_《東周列國志》




這些是明代作品..可觀察到再窮也要有僮僕的社會風氣與觀點..



那有比海瑞更廉潔、更窮困的嗎..有的..東周戰國時楚莊王的令尹蒍敖(孫叔敖)_所謂令尹入則領政、出則統軍..等於相國+大將軍..權威不可一世..結果孫叔敖仙去之後竟然無櫘器入殮(=簡陋的小棺材),兒子孫安窮困到自己得採樵負薪維生..這也表示他家當時沒僮僕..得自己幹粗活。是以司馬遷評循吏(二十四史中稱呼因奉職守法、清廉賢能的人物。)將其列為第一。

(敖將上任)孤丘丈人全無賀拜的說話,且多弔唁的口頰,乃道:「僕聞人有三利,必有三患。子可得知麼?」叔敖蹙然易容問道:「小子不敏,何足知之,願聞其說。」丈人道:「爵高了人要妒,官大了主要惡,祿厚了怨要歸,是以特來唁弔。」孫叔敖道:「既承大教,心中極感。但叔敖從少有志,誓願吾爵益高,吾志益下。吾官益大,吾心益小。吾祿益厚,吾施益博。豈不免於三患麼?」丈人道:「善哉。言乎堯舜其猶病諸。」孫叔敖道:「丈人太贊了。」丈人道:「僕更願子終守是言,勿忘,忽忘。」臨別之際,又道:「楚有優孟,是天下有心好人,多能美士。子既為相,可善待之。」叔敖道:「謹領台命。」_七十二朝人物演義 

如孫叔敖之為楚相,盡忠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無立錐之地,貧困負薪以自飲食。必如孫叔敖,不如自殺 _孟優-史記傳126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4/4/5 下午 05:19:08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4/4 上午 03:14:45
--  【轉貼】阿寄傳

【白話譯文】

  

阿寄,是淳安徐氏家的僕人。徐氏的兄弟分家產然後分居。老大分得一匹馬,老二分得一頭牛,老三家的寡婦分得阿寄。阿寄年紀已經五十多歲了。寡婦哭著說:「馬可騎,牛可耕田,走路歪斜不穩的老僕,只會白吃飯啊!」阿寄嘆息著說:「唉!主母您難道以為我連牛馬都不如嗎?」於是阿寄策畫經營謀生的方法,表明他是可用之才。於是寡婦把全部金銀首飾拿出來,共換得十二兩金銀給阿寄。阿寄拿這些錢到山中購漆,然後到街市去賣,一年後得了三倍的利潤。向寡婦說:「主母不用憂愁,不久後就可致富了。」


  

經過二十年,家產已達幾萬兩金銀。阿寄幫助主母,先後嫁了三個女兒,娶了兩個媳婦,嫁妝、聘禮都達數千兩金銀。又延請老師教導主母的兩個兒子,然後捐納銀錢,送主母的兒子入太學讀書;寡婦也成為當地的首富了。再過了不久,阿寄生重病臨死,向寡婦說:「老奴做牛做馬來報答主母之恩,已到盡頭了。」然後從枕中拿出二張紙,是全家的粗細帳目,他將全部平均分為兩分,說:「這些留給兩位小主人,若守成就可以吃穿一世了。」說完後就過世了。徐家兒孫有人懷疑阿寄可能有藏私蓄,就偷偷開啟他留下的箱子,結果箱子中連半點米粒都沒有。他留下的老寡婦和一個兒子,僅是破衣蔽體罷了。唉,令人感嘆啊!

  

阿寄的事,我是聽俞鳴和說的。對臣子而言,有君主給予爵祿的恩榮;對兒子而言,有父母的骨肉親愛。雖然如此,做為官吏的人還可能盗取國家財物,成為大富之家;而兒子幫父親做買賣,也可能把好的藏下來,拿粗劣的給父母,還沒給父母好臉色看。而阿寄只是一個鄙陋的村夫、衰邁的老人,為了忠心的照顧寡婦,撫養孤兒,他株守一片薄產,承繼破落的家業,徘徊在生死之間。他不曾學過詩禮,也沒有得到恩寵的禮遇,卻肯竭盡心力,振興家業,公而忘私,直到死而後已,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啊!俞鳴和又說:「阿寄雖然已是一個老人,若看見徐家的人,即使是小孩子,也一定下拜。若騎馬在半路上相遇,必定在百步外就勒住馬韁等待,平時都是這樣。對主母從來不敢直接注目而視,主人家的女兒雖小,若沒有跟他說明,也不會和她們平起平坐。」若果真如此,則即使是鄉里中知書達理之人,也比不過他的所作所為。而若是拿這種心來事奉君主、父母,就可以是盡忠盡孝了。

【作者】
  

田汝成(1503—1557),字叔禾,原為錢塘(今杭州)人,因與詩人蔣灼交厚,移家居餘杭方山。明嘉靖五年(1526)進士。博學工文,著述良多。所著《炎徼紀聞》、《龍憑記略》,詳細記敘西南邊境各兄弟民族的生活習俗。並著有《遼記》、《田叔禾集》、《武夷游詠》。罷官後,浪跡西湖,窮覽湖山,又諳曉先朝遺事。在此基礎上,撰成《西湖游覽志》24卷、《西湖游覽志餘》26卷。

【註】《阿寄傳》是明朝傳奇小說,故事寫出阿寄捨己為人的獻身精神。《明史》、《浙江通志》、《嚴州府志》等均據以立傳。《鴻書》卷三八五倫部引《耳談》之「阿寄」,亦記此事。馮夢龍又據以演為《醒世恆言·徐老僕義憤成家》的正文本事。李漁《無聲戲》第十一回 《兒孫棄骸骨奴奴僕奔喪》亦點綴其事,無名氏《萬倍利》傳奇,亦寫此事。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4/4/4 下午 03:20:14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