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am
-- 發表時間:2017/9/11 上午 07:25:34
-- 【轉貼】從沈默到反抗:緬甸羅興亞人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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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馬來西亞、印尼與泰國外海上突湧現載有大批難民的船隻,船民空洞無助的神情,在媒體傳播下,緬甸羅興亞人(Rohingya)議題開始引起國際關注。 截至2013年,約有130萬羅興亞人生活在緬甸境內,緬甸政府認為他們是異族,羅興亞人也始終未獲緬甸公民身份。 對壓迫始終沈默的羅興亞人,2016年10月爆發由羅興亞人「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ARSA)主導的武裝行動,造成與緬甸政府間的衝突加劇,如今(2017)8月25日ARSA再次發動攻擊,緬甸政府則宣布ARSA為「恐怖份子」。 本專題整理自2014年聯合國呼籲給羅興亞人公民權、2015年羅興亞人海上漂流事件,直到2017年8月25日ARSA再次發動攻擊的報導與專欄,內容包括緬甸政府、羅興亞人、緬甸人民、聯合國等不同立場,盼讓讀者從多方角度了解羅興亞人現況。
文:李若寧(台大政治學研究所) 一般討論到宗教衝突時,佛教徒極少在其中擔任強勢壓迫的角色,但在緬甸,激進的佛教僧侶對伊斯蘭教的怒火顛覆了普羅大眾對佛教的認識。 緬甸是一個多種族、多宗教的國家,獲得政府承認的就有八大族群,135個民族,各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與宗教信仰,其中以信仰小乘佛教的佛教徒佔絕大多數,把持政經資源和佔總人口六成多的緬族(Burman)也多屬佛教信仰。 緬甸的佛教與伊斯蘭教間的不和睦可追溯自英國殖民印、緬時期。 英國人侵佔緬甸後,把大批印度人遷入緬甸,其中有一半是穆斯林。當時穆斯林不僅在經濟上佔有優勢,並一度佔據更強政治資源,在宗教、種族及利益上均和本地緬人對立,雙方產生敵意和衝突在所難免。 脫離殖民後的緬甸政府一直對穆斯林抱持不友善態度,例如不允許穆斯林加入軍隊、打壓伊斯蘭教相關文化習俗等。1997年和2001年緬甸都曾發生過反穆斯林事件,但自2008年緬甸開始民主改革後,已連續三年發生嚴重的佛教-穆斯林衝突,愈演愈烈的趨勢從以下的事件當中可略之一、二。 (一)2012若開邦(Rakhine State)暴動 2012年5月,三位羅興亞族的穆斯林(Rohinya)搶劫並姦殺一名佛教徒女性,隨後一群佛教徒民眾以兇手在車上為由攻擊一台載滿羅興亞人的公車,引發羅興亞人的後續報復行動,雙方開始一連串的互相攻擊。 政府隨後實施宵禁,並在該地區部署軍隊試圖控制這場動亂,最終官方統計有29人傷亡,估計30,000人因暴力事件而流離失所。為了解決與羅興亞人發生的衝突,緬甸總理曾向孟加拉提出將緬甸的羅興亞人遣散到孟加拉的計畫,但是遭受孟加拉拒絕,聯合國也不支持此舉動。但緬甸國內有佛教僧侶發起遊行,支持該項遣散提案,並及抗議國際社會對緬甸內政的介入。 (二)2013梅提拉(Meiktila)暴動與九六九運動(969 Movement) 2013年3月,梅提拉市發生了大規模佛教徒與穆斯林的宗教衝突事件,起因是兩名佛教徒在和穆斯林店家兜售金飾時發生衝突。這場風暴隨後延燒到緬甸中部和東部多個城市,雖然雙方都有暴力行動,然而在以佛教徒為大宗的緬甸,已經演變成佛教立場的民眾針對穆斯林族群的攻擊活動(註1)。 這些暴動同時和由自稱緬甸賓拉登的佛教僧侶威拉杜(Wirathu)所領導的反伊斯蘭教運動「九六九運動」時序重疊。該運動主張穆斯林「生育率高,而且非常暴力」,而「緬甸人和佛教徒每天都會被吞噬,需要受到保護。」 九六九運動抵制穆斯林的商店與經濟活動,並力推「國家種族保護法」,限制異教通婚(註2)。雖然運動的領導團體否認該運動涉及暴力行為,但許多國際人權組織的調查已指出該運動正逐步擴大緬甸境內的宗教鴻溝。 威拉杜( Ashin Wirathu)。Photo Credit:AP/ 達志影像 (三)2014曼德勒省(Mandalay)暴動 起因於一則未經證實的報導,指稱曼德勒有一名女佛教徒被穆斯林強暴,部份佛教徒因而群起圍攻穆斯林社區,雙方皆有傷亡,數十間穆斯林店鋪被砸毀,緬甸政府因此實施了一個多月的宵禁。 一個新名詞:佛教恐怖主義(Buddhist Terrorism )開始被提出討論。2013年6月的《時代雜誌》以緬甸激進派僧侶威拉度(Wirathu)的照片作為封面,報導他的反穆斯林言論。 過去並非沒有佛教僧侶參與政治的案例,緬甸揚名國際的「番紅花革命」中僧侶及扮演重要角色。但威拉度等強烈反穆斯林的佛教基本教義派已不只是單純宗教團體,而是在推動緬甸境內一波波的族群衝突。 穿著紅色僧袍的緬甸僧侶領導反軍政府示威活動。Photo Credit:racoles CC BY 2.0 在緬甸國內佛教-伊斯蘭教衝突,風向幾乎是一面倒向佛教,除了因為人數懸殊外,政府態度也占重要因素。在2012年之前,緬甸有11年未發生大規模伊斯蘭與佛教間的宗教騷亂,這與軍政府高壓不無關係,但在轉向改革開放後,資訊傳播快速,集會活動增加,加上政府沒有提出實際方式解決兩個宗教間的紛爭,而是順從主流民意將穆斯林排除在社會之外,讓宗教群體間的裂痕擴大(註3)。 羅興亞人則為此議題加入了更多變數。信仰伊斯蘭教的羅興亞人,約占全緬甸人口1.25%,大多聚居在緬甸最西部的若開邦,但緬甸政府拒絕承認他們是一個獨立的種族,而是把他們視為難民「孟加拉人」(Bengali)。 德欽努(Thakin Nu)政府曾經認同羅興亞民族的身分,之後1962年獨裁軍政府奈溫將軍上台,強迫羅興亞人提出孟加拉國籍證明,才可成為緬甸公民,導致大量羅興亞人逃回孟加拉與印度。 接下來的歷屆緬甸政府皆聲稱,羅興亞人不能算是該國真正的少數民族,而是從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孟加拉移民而已,1982年所制定的國籍法中也直接將他們排除於135個法律所承認的民族之外。軍方聲明,「在歷史上獨立前及獨立後的階段都沒有稱為羅興亞的少數民族,羅興亞人是來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及其後裔,因此聲稱羅興亞難民來自緬甸是錯誤的說法。」 地位尷尬的羅興亞人面臨爹不疼,娘不愛的窘境,大批人因此往海上逃亡,成為海上難民。他們的存在成為緬甸反穆斯林浪潮的箭靶。在若開邦,伊斯蘭教信仰的羅興亞人占了四分之一人口,但1960年起,當地政府就有多起排除羅興亞人的措施,1983年起進一步將羅興亞人排除在緬甸的人口普查外。 種種背景導致羅興亞人與其他緬甸人長期的互相敵視,再加以官方漠視羅興亞人處境,並多以法律限制他們的生活,最終導致羅興亞人與緬甸社會間的矛盾全面爆發,沒有身分和權益的羅興亞人也是緬甸反穆斯林風潮中最顯著的受害者。 現今緬甸彷彿燃燒一種以佛教為基底的佛教民族主義(註4、5),這讓多族群的緬甸在建立國家認同上朝具有排他性的民族國家靠攏,以「佛教的我們」區分出「異教的他們」。在一個以緬族、佛教徒為大宗的國家裡,不屬於這兩個群體的「緬甸人」可能被犧牲,也不被視為「緬甸民主化」中的「民」。 在國際壓力下,緬甸無法繼續對羅興亞人及穆斯林議題抱持絕對強硬的態度。2015年5月29日由東南亞國協、美國、聯合國等17國在泰國曼谷召開特別會議,即是針對被迫害的印度洋難民(主要是羅興亞穆斯林),要求罪魁禍首緬甸解決穆斯林難民問題(註6)。 雖然緬甸依然拒絕承認羅興亞人來自緬甸,但已同意簽署會各方在會後發表的共同聲明,表明願意加入加強對羅興亞人社區的援助、醫療、教育乃至發展援助和投資貿易的機會,從根源上解決移民問題的長期計劃(註7)。會議對人權的要求保障對緬甸民主化內涵的提升有正面作用,當國家本身順利轉型時,來自外部的壓力能達到一定的效果,但最終還是要看正在民主化過程中的緬甸政體本身的實踐。 羅興亞人。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參考資料:
[此帖子已經被amw於2017/9/11 下午 07:26:55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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