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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23/2/3 上午 09:21:34 -- 【轉貼】魏晉南北朝的公務員制度:講出身,看長相 一、九品中正制的起源:豪族勢力的發展,及其向文化士族的轉化 (一)人身依附關係的發展和豪族勢力的上升 相對於秦朝以來皇權發達的狀況,魏晉南北朝在我國歷史上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時期。雖然自從春秋戰國時代起,編戶農民對於國家——實際上就是君主個人——的依附就逐漸發展,並且於秦漢時期在我國社會中占據了主要位置,中央政權也通過各種措施控制對於個別地主的人身依附關係的發展。但是,自從西漢末期以來,隨著官僚機器的腐化,戶籍核查和「上計」等制度的逐漸破壞,人身依附關係,以及建立在這種關係之上的逐漸發展。在兩漢之際的社會動亂中,這種人身依附關係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或者是同宗族內的貧困人群社會地位下降為大姓豪民的依附人口,或者是賓客地位下降,轉而成為主人的依附人口。這種狀況,在東漢時期,由於東漢政權自身的豪族性質而得到了強有力的發展。在大量占有土地資源、宗族勢力不斷增長、學術文化普遍積累、仕進特權初步形成這四個條件的作用下,東漢士人的政治和社會權力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而不再只是皇權的附庸。 這種發展的結果是:豪族成為鄉里社會生產、生活的主導者,地方官場的主要組成部分、影響朝廷政局變動的政治力量。具體地說,「在經濟上是大土地所有制的兼併,在政治上則是企圖把持選舉途徑,操縱地方官場。」這在東漢末期「黨人」和宦官之間的激烈政治鬥爭中表現得最為明顯,並且在東漢帝國崩潰後直接轉化為武裝軍事集團。此外,在兩漢時期實行的察舉制下,統治者著重考察的是士人的「才」即才能,和「性」即操行。如果說「才」有比較統一的可操作標準,例如官吏的治理能力,將領的軍事能力等,「對於『性』,士人所具備的綱常名教之類的抽象因素卻沒有辦法找到統一的外在表現形式。因而在認知過程中『以族舉德,以位命賢。』家世漸成考察『性』的最好方向」。從另一個角度說,「所謂政治也者,就是禮教之大規模的實現;國家也者,就是家族之大規模的實現」,也就是說,被歷代王朝,尤其是東漢,奉為圭臬的所謂「綱常名教」本來也不過就是等級制家長制的家庭倫理的代名詞,世家大族在這個方面具有先天性的優勢,「諸子雖冠成人,不命曰進不敢進,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問不敢言,父子之間肅如也」的河內司馬家族就是典型的例子。事實上,也只有在經濟上無後顧之憂,不需要從事生產,在政治上也不需要通過戰爭、或者依附皇權等「非正常」的手段獲得高級官職,同時又壟斷了「文化」,實則等級制家長制的家庭倫理的大型家族才有能力如此做。——當然,東漢末期的士族們還是必須從事政治活動的,所以史書上留下了袁紹、劉表這樣的士族人物「外寬內忌」的記載。 (二)豪族向文化士族的轉化 在豪族勢力上升的同時,由於東漢帝國建立後豪族已不可能通過武裝力量和軍功來保持和加強豪族家族的政治權位,也就是說,「如果要保持和加強家族的政治權位,就必須要正常地通過經學化的途徑提高家族的文質性,靠官僚化、士族化來實現」,也就是說,他們必須通過學習經學實現家族政治權力的順利再生產。在這個方面的典型例子是東漢馬氏家族從馬援這樣的軍功貴族轉變為馬融這樣的儒學大師的過程。同時,正如上面所說的,這個過程也是「文化」,實則等級制家長制的家庭倫理被這些大型家族壟斷的過程。這個過程,除了南朝以外,總是在王朝更替的時候被打斷,而在王朝穩固的時候得以持續。 二、九品中正制的建立 (一)東漢末年士族勢力的進一步上升 東漢帝國崩潰以後,首先是大量的「編戶齊民」被驅離土地,成為流民,而這些流民中的相當一部分轉化成了依附於豪族的部曲或者佃客,並被組織於「塢壁」一類的社會組織中。這些塢壁不僅是生產單位,「隨著這種部曲家兵制的發展,豪強地主莊園也就變成割地自據的軍事堡壘」,劉備被呂布擊潰後資助劉備恢復實力的,號稱「僮客萬人,貲產巨億」的糜竺兄弟就是著名的例子。同時,隨著東漢中央政權的崩潰,士族不必擔心宦官的迫害,並且如袁紹兄弟這樣的人士還直接組織武裝集團參與政權爭奪。而就士人中的大多數而言,正如田餘慶先生指出的,「東漢世家大族雖然在地方上擁有經濟和文化的、政治的和軍事的強大實力,仍傾向於把自己的宗族利益寄託於一姓皇朝」,換言之,他們一直在努力地尋找能夠保護他們的社會經濟政治地位和權力的政治家和相應的制度。他們最先找到的是本身即為世家大族勢力的袁紹,在發現袁紹無法實現這個目標後,多數人轉而投靠曹操。但是曹操推行的政策,無論是屯田,還是著名的「惟才是舉」的《魏武三詔令》,對於士族的莊園經濟基礎和以德行為基礎的文化「霸權」都構成了衝擊,甚至「使得那些以『經明行修』博取聲名,以覓得入仕途徑的士人驟然喪失了依據。不僅如此,在和袁紹的戰爭過程中,曹操還通過他任用的滿寵等法吏,採取了打擊地方豪強,乃至楊彪這樣的高級士人的措施,直接傷害到了士族的既得的利益和地位。在曹操擊敗袁紹之後,隨著他的權力的膨脹,他和士族人士,如孔融、崔琰,甚至協助他取得了政治和軍事上的巨大成功的荀彧發生了非常激烈的衝突,在這種情況下,士族必須通過一種正式的制度維護自身的地位。同時,由於東漢對於士族的極力保護,曹丕為了正式取代東漢建立新的王朝,就必須取得士族的認可,或者至少是默許,因此也必須保護士族已經獲得的社會、經濟和政治權力。九品中正制,就是作為這樣一種士族和新皇權相互妥協,承認士族在地方上擁有的種種特權為正當的制度而建立,並得到推行的。根據日本學者宮崎市定的觀點,九品中正制也含有照顧漢朝官僚的意圖。從技術角度說,到了曹操統治的末期,不僅他「以品第之法選拔官吏,而且鄉黨輿論和士大夫階層,都已將由鄉里品第做官視為仕進之正途」,實行九品中正制的條件成熟了。 (二)九品中正制的正式建立及其內容 一般認為,九品中正制建立的標誌是延康元年,亦即曹魏政權正式取代東漢政權的那一年,由東漢潁川士族的代表陳群制定的《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制的要點,就是「在地方郡國設置中正一職,參酌鄉里的評判,給管轄區內的人物確定一品至九品的等級,上報政府,政府根據此上報的品級任命官員。」由中正確定的這個一品至九品的等級,一般稱為「鄉品」,這說明九品中正制「保持漢代以來鄉舉里選的舊傳統。特別是漢末興起的名士清議之風和鄉里月旦評」,而且,鄉品和官品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繫,「從起家官逐漸晉升的時候,其所獲得的鄉品等級,大體決定了以後的仕途」,通過這樣的辦法,九品中正制將東漢末以來士族的特權,尤其是把持官場,操縱「選舉」,以及以德行為基礎的文化「霸權」用法律的形式固定、確立了下來。在東漢末期短暫地戰勝了「性」的「才」,又一次地敗在了「性」的手下。在具體的制度層面,九品中正制從初期設立州郡中正,到司馬懿輔佐齊王曹芳後(高平陵政變前)新設立州中正,從而使門閥士族能夠更好地操縱官僚的選擇,不斷地趨於穩固和成熟。中正的權力也不斷擴大,選擇官僚的權力越來越被世家大族所把持,以至於夏侯玄特別提出了意見。 九品中正制的品級劃分 九品中正制建立初期,該制度尚不成熟尚不穩固,同時也是因為天下尚未安定,戰爭仍在繼續,「才」仍然被統治集團需要,已處於劣勢的寒門士人向高門士族的挑戰沒有中斷,「才性」的爭論仍然在進行——雖然,「政治實踐中一直都是強調才性同,性在才先,以性為主」,如圍繞《四本論》,在司馬氏死黨傅嘏、鍾會和捍衛曹魏「唯才是舉」的李豐、王廣進行的政治鬥爭就是一例。高門士族,如司馬家族,仍然要從事「非正常」的政治活動,「外寬內忌」的記載也因此在史書上留了下來。孟康和鄧艾這樣的有才能的寒門人士雖然遭到統治集團的排擠,但也還有一定上升空間。 中正的職能是「主持鄉論清議,並據以評次人才高下,銓定九品」,那麼鄉里的清議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其核心內容,大都以儒家倫理道德作為衡量人物的標準,而孝道尤其受到特別的重視」。《三國志》的作者陳壽因為父喪中有疾而使婢女制丸藥而兩遭清議以致終身坎坷也是很著名的例子。另外,正如前面說過的,「孝」是等級制家長制的家庭倫理的核心內容,「孝」的地位上升也說明在這個時期,家族利益的地位開始上升,與皇權開始形成抗衡的局面,再加上曹魏末期政治鬥爭特別殘酷,充滿血腥,「同日斬戮,名士減半」,甚至連司馬氏的後人,東晉明帝司馬紹都只能「以面覆床曰:『若如公言,晉祚復安得長遠!』」,高級士族們開始迴避政治活動,「儒家一貫強調的整體至上,公義優先的原則在這一時期發生了倒轉」,這也為日後士族的腐朽埋下了伏筆。除了曹魏之外,孫吳也曾仿效曹魏建立過類似的制度,除了將州郡級的「中正」改稱為「大公平」外,其餘一如魏制。這對孫吳政權的「江東化」進程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雖然在九品中正制建立的同時,還存在著其它類型的選官制度,例如從兩漢延續下來的秀才和孝廉制度,但是這些制度也被納入了九品中正制的範圍。比如,曹魏時期「州郡舉薦的秀才和孝廉在中央接受考試,根據成績定等第,但此等第須同中正評定的鄉品對應」,東晉重要人物溫嶠「後舉秀才,灼然二品」即是一例。此外,吏部銓選、公府辟召、州郡辟召、太學生策試入仕等九品中正制以外的選官途徑要麼(如吏部銓選)也必須依據中正品第,要麼(如州郡辟召)被高級士族子弟們抵制,只能成為低級官職的入場券,也就是說,九品中正已經成為當時遴選官僚的根本制度。不僅如此,「當時貴族主義逐漸瀰漫開來,吏部對於通過個人才能獲得上品者似乎越來越吝惜授予官位」,如西晉的夏侯湛「泰始中,舉賢良,對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調」。這樣一來,「舉秀孝賢良,變成只有家境貧寒的子弟才會響應,而勢家子弟即使被舉薦也會推辭」,正如宮崎市定指出的,「一旦占據了中央政府顯貴地位的權勢之家,……在中央也利用地方的金字塔為鋪墊,以在此基礎上建構全國性的貴族金字塔」。在這樣一種狀況下,寒門士人的生存空間被極度壓縮就不足為奇了。 魏晉九品中正制選才程序 在門閥士族的全盛時期,他們除了九品中正制保證的政治權力和下面將要講到的,由占田制保證的經濟權力以外,還廣泛地享有其它類型的特權。在曹魏時期,「八議」,即「對八種具有特定資格或特殊身份的權貴人物的犯罪,經過特別程序和審議,減輕或免除其刑罰」正式進入法律,也正是在這個時期,以官抵罪的「官當」制度正式進入法律,逐漸完善,同時,司馬炎於276年創立了專門為門閥士族服務的國子學。也就是說,在本時期,和九品中正制配套的,為門閥士族服務的一整套特權等級體制建立起來了。 三、東晉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門閥士族 (一)東晉的門閥政治——九品中正制的全盛時期 東晉是九品中正制,以及相應的,士族地位的全盛時期。雖然西晉的滅亡「使得魏以來形成的貴族金字塔毀於一旦」,但是,從北方流亡到南方的士族和南方的本土士族在既有經驗和社會基礎之上又很快地重建了這個金字塔。在這個時期,與曹魏和西晉相比,主要的變化是「實際支撐官僚金字塔的頂樑柱,已經完全從三公轉移到尚書的手中」,並為南朝繼承,不難發現,這也為隋唐時期三省六部制的成熟做好了準備。就九品中正制而言,這一時期的最大變化是「中正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東晉以後,中正一職成為點綴門閥的官銜,常常出現在列傳里」。可以不誇張地說,正是由於門閥士族「霸權」建立工作的徹底完成,才不需要中正這樣的特別的政治權力存在。 就門閥士族而言,在這個時期內,除了已經享有的經濟和文化權力之外,士族在我國歷史上絕無僅有地掌握了實質的政治權力。這個時期的特點是士族不僅在社會經濟上享受了大量的特權,此起彼伏的王(分為琅邪王氏和太原王氏)、謝、桓、庾等幾個勢力強大的家族,以及他們之間的衝突基本上壟斷了當時的高層政治活動。當然,東晉的皇權,和中國歷史上所有的皇權一樣,是不甘心自身的權力旁落的,也儘可能地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主要是寒門士人或流民武裝——對士族的權力地位進行反擊。毋須贅言,士族也不可能坐以待斃束手就擒,這就必然導致激烈的,有時是流血的政治衝突。例如,在東晉初期,司馬睿力圖通過劉隗、刁協、戴淵等寒門士人抗衡琅邪王氏勢力的舉動成了王敦發動武裝鬥爭的藉口。東晉末期,士族的衰落初步顯現,不甘心政權被士族把持的東晉孝武帝司馬曜和其弟司馬道子父子就力圖抓住這個機會,通過控制著名的流民武裝北府兵等手段重新取得對於士族的優勢;只是司馬道子父子低下的政治能力使得雙方同歸於盡,並為劉裕的崛起鋪平了道路。 東晉的政治舞台上除了掌握高層政治權力的門閥士族之外,還有另一支重要力量。眾所周知,東晉時期出現了大規模的流民,他們也不甘寂寞,力圖在政治舞台上有所表現。他們首先是成為皇權對付士族的工具,具體地說是司馬紹和郗鑒利用流民武裝鎮壓王敦。其後,流民武裝的首領蘇峻謀求保護自身的利益,和東晉政權也發生了武裝衝突。在蘇峻事件之後,由於士族的莊園經濟控制了大批人口和土地,「東晉政府正常的租賦兵徭取給越來越困難,而兵役徵發,困難尤大。因此,從北方南來止於江淮的流民群,就成為東晉朝廷注目的對象。」除此之外,各個士族家族也組織流民武裝作為自己的力量,比如著名的長江上游地區的北府兵,和長江下游的「襄陽兵」,並成為各個士族家族之間均勢的承擔者。在東晉末期皇權和士族的政治鬥爭中,隨著士族的衰落和控制的解除,這些流民帥,具體地說是上游的楊佺期和下游的劉牢之,也趁機起事,想作為獨立的政治力量分一杯羹,但最終失敗了。 (二)南朝寒門士人地位的上升和皇權的強化 東晉王朝在士族和皇權的衝突中滅亡之後,政權轉移到了以劉裕為代表的寒門手裡——也正是在劉裕手裡,發生了晉初以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懲罰高門士族超過官方許可的額度隱匿戶口的事件。劉裕賴以起家的政治基礎,則是上述的著名流民武裝北府兵。在南朝皇帝「周圍聚集了不少寒人,所謂『門生』或『左右』,很多便是力圖擺脫徭役和求得官職的寒門地主和商人」。在南朝期間,這些主要為江南本地土豪的寒門士人以「恩幸」的名義地位大幅度上升,例如「中書舍人之控制中書省,制局監之控制禁衛軍是皇權和寒人結合的表現」——當然,這個時期的寒門士人「最高願望不是打破這種士庶等級區別,相反的是想擠入士族行列,乞求承認,……主觀上他們卻正想把自己妝點成貴族模樣,以便獲得各種特權。」 與之相反,原先東晉的高門士族,如著名的琅邪王氏,陳郡陽夏謝氏,儘管在南朝仍然享有崇高的社會經濟和文化地位,但是他們已經不能再像東晉時期那樣處於政治權力的核心,相反地,他們多次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如劉宋初期的謝晦,蕭梁時期的王融),或者君主著力打擊的對象(如和劉義真結合了的謝靈運),剩餘的高級士族則大多退出了政治領域,轉而徹底醉心於其它的「閒暇」活動,並且在這些「閒暇」活動中繼續著自身的腐化墮落,直到最終滅亡。有一個故事很能說明問題:「梁時文士吳均好為慷慨軍旅之作,其《劍詩》云:『何當見天子,畫地取關西。』表達了強烈的立功豪情。後來梁武帝召見他,問他:『天子今見,關西安在焉?』吳無言以對。後來,梁武帝被圍台城,吳均也在圍城之中,梁武帝再次問計於他,吳均惶恐萬分,不知所答。躊躇半晌,乃畏畏葸葸地說還是投降為好,早到雖然身陷重圍、但又倔強不屈的梁武帝的痛罵。」 不過,雖然南朝的門閥士族退出了政治鬥爭的中心,但他們對於自身地位的維護力度一點也沒有減弱,甚至可以說,正是因為他們退出了政治鬥爭的中心,獨善其身的傾向更加發展,他們更加醉心於維護自己的那一塊領地,「南朝對中正的選任標準與吏部是一致的,即均須諳悉譜牒,詳練百氏」。同時,南朝的清議「逐漸發展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科條;範圍與對象不斷擴大;威力與作用也大為加強」。可以理解為,南朝的門閥士族放棄了政治領域後,又找到了一個伸張他們的權力和權威的場所。 皇權的強化還突出地表現在皇族內部鬥爭的激化上。在中國歷史上,名義上奉行的血緣政治倫理和實際中奉行的絕對皇權總是要造成大量的皇族內部衝突和鬥爭,但是南朝的皇族內部鬥爭之激烈之血腥在我國歷史上也是罕見的。除了在我國歷史上司空見慣的皇族兄弟父子間衝突,如劉義隆殺劉義康,劉劭殺其父劉義隆之外,著名事例有劉宋明帝劉彧殺光劉駿的所有兒子,齊明帝蕭鸞殺光蕭道成和蕭賾的子孫等。除了這些血腥的屠殺之外,南朝的皇權還設置了以監視各個諸侯為惟一目的的,被認為「威行州郡,權重蕃君」的「典簽」,以徹底消除出任各州刺史的各位親王對中央政權的潛在威脅。 梁朝末年的「侯景之亂」對於南朝的高門士族是致命的打擊,已經徹底腐化墮落了的他們直接成為了侯景的屠殺對象。 四、九品中正制之外的魏晉南朝政治和社會 (一)屯田和占田 在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以及軍閥混戰過程中,大批農民被強制性地從土地上驅離,因此形成了非常嚴重的「流民」問題,同時,也對生產造成了及其嚴重的破壞。這樣的狀況不僅給當時的人民造成了深重的苦難,「谷一斛五十餘萬錢,人相食」一類的狀況屢屢見於正史記載,同時也使得當時的各路軍閥武裝頻繁地處於嚴重的缺乏軍糧的狀況,例如,「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曹操自己的軍隊也發生過「初,太祖乏食,(程)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的狀況。曹操的屯田就是使用強制手段使農民和土地重新結合,以解決嚴重的軍糧不足等問題,同時也是恢復生產的重要措施。當然,曹操採取這樣的措施,和中國歷史上的所有掌握皇權的人一樣,也有和一般的官僚地主爭奪對小農「剩餘」的剝奪權的目的。屯田從196年起在許昌周圍試行,並「從建安十一年起,逐步將屯田推行於其控制之下的各州郡」,直到264年在門閥士族瓜分民屯的狂潮中正式被廢除,並在西晉統一全國後為各級官僚按等級分別占有一定數量土地的占田制所取代。 雖然屯田在相當一個時期內解決了糧食生產的問題,也減輕了人民生活的痛苦,但是無可否認的是,屯田始終是具有強制性的措施,尤其是,屯田客除了要繳納一定比例(持私牛者官民中分,持官牛者官六民四)的收成作為地租以外,雖然在曹操時期他們免於徭役,但從曹丕時期開始,隨著屯田的常態化,屯田民們的負擔也在加重。首先是曹丕時期典農驅使部分屯田民離開土地經商牟利,屯田民所開發的土地也受到了高級官僚地主的覬覦和侵占,比如「(何)晏等專政,共分割洛陽野王典農部桑田數百頃,及壞湯沐地以為產業」,同時,不堪沉重負擔的屯田民們也紛紛「主動」地尋求官僚的蔭庇,「魏氏給公卿已下租牛客戶,數各有差。自後小人憚役,多樂為之,貴勢之門,動有百數」。這就使得屯田制度不斷地受到侵蝕而衰落。 在這種情況下,西晉政權廢除屯田就是勢所必然的了。當然,西晉廢除的,是一般人民進行的民屯,軍屯這種對於加強邊境防務有利,以及能增加政權的財政收入的措施在東晉南朝時期仍在繼續,但是其規模已大為縮小。在廢除屯田制後,西晉政權推行了占田制,即在承認各級官僚,尤其是士族按照品級擁有一定數量的特權的基礎上規定了各級官僚所能夠「合法」擁有的土地,以及作為士族特權的,能夠擁有的依附農民的數量。當然,由士族一手建立的西晉政權不可能觸動士族的任何一點利益,正如學者指出的,「占田令除了限制官吏占田數量的意義外,並不收回官吏已經超額占領的土地,即容許舊有的超額占領,同時又使未占或少占的官宦人家得以按法補足」「由於占田令中有品官各以貴賤占田及蔭客的規定,官品愈高受田愈多,受田之後又往往有受而無還,顯然更加保護豪門士族利益。這樣一來,原有的土地不但沒有觸動,因經濟特權與政治特權合而為一,他們得以再次參與因占田令的頒布而引起的新的土地分配,更加重了門閥士族壟斷土地的政治色彩。」也就是說,九品中正制確保了士族的政治特權,而占田制保證了士族的經濟特權。 (二)皇權和士族的衝突 在擁有了強大權力之後,士族和皇權不可避免地發生了激烈的衝突。除了上述曹操和孔融、荀彧、楊彪楊修父子的衝突等零星事例之外,在這方面的典型代表有兩個。第一個是曹魏和孫吳的「校事」官。所謂「校事」,就是「直接受最高統治者節制的和為之服務的,其性質類似於後世之特務,是最高統治者為加強中央集權和個人專斷而設置的爪牙,是監視百官和全國人民的工具」,他們「完全是一些直接受最高統治者節制、驅使和為之服務的鷹犬式小吏,是一群無所不在的監視者和告密者」。因此,一點也不奇怪,從校事制度設立起,曹魏的士族一直在強烈抗議校事制度對於他們的權力地位造成的損害,士族的代表司馬家族通過高平陵政變奪取權力之後廢除了校事制度。孫吳的校事則更為瘋狂,除了一直和孫吳政權摩擦不斷的江東士族之外,校事呂壹甚至在孫權的默許和縱容下開始迫害孫權的親信,即江北士族集團的代表人物,如諸葛瑾,步騭等。當然,這樣的行為直接威脅到了孫吳政權的穩定性,孫權也只能用誅殺呂壹,以及,甚至在整個中國歷史上也罕見的,向自己的臣下道歉的方式力圖消除影響。但是,由於孫吳的政權始終牢固地控制在孫氏家族手裡,江東士族也沒有能像他們的北方同儕那樣掌握實質性的權力,孫吳的校事制度並沒有被廢除,而是和孫吳相伴始終。 第二個代表是孫吳時期皇權和江東大族的激烈衝突。在孫吳政權的建立過程中,江東士族遭受了慘重的損失,如吳郡陸氏的族長陸康就在孫策攻廬江的戰役中戰死,這些士族和主要以淮泗人為主體,且屬於典的寒門的孫氏政權也處於尖銳的對立狀態。孫權取代孫策之後,有意識地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雙方之間建立婚姻關係等,以修補雙方的關係,並穩固自身的統治,孫吳政權在後期也日益「江東化」,如在暨艷案的處理上有意識地維護張溫這樣的江東士族代表,並且任用江東士族人士如顧雍擔任丞相,任用江東大族代表陸遜父子執掌孫吳上游兵權重任。但是,雙方的矛盾仍然存在,並且時常地發生小規模衝突,如會稽虞氏的代表人物虞翻被流放嶺南,以及孫權和張昭之間的摩擦。孫權的兒子孫和孫霸爭奪太子地位的鬥爭使得孫氏政權和江東大族之間的矛盾集中地、大規模地爆發出來了。在這場鬥爭中,與孫和關係密切的人士多來自江東士族,他們受到了極為嚴厲的懲罰,江東大族的政治代表陸遜被逼死,顧承等江東大族的人士也,與之相比,與孫吳政權關係密切的「魯黨」人士,如全寄受到的懲罰則要輕得多。這樣的衝突伴隨孫吳政權始終,並在孫吳的最後一任君主孫皓期間達到了白熱化的程度,孫吳也隨之滅亡了。 (三)魏晉南朝的吏和賦役 由於直接和編戶齊民打交道「吏」在我國歷史上的地位相當重要。從東漢末期起,在魏晉南北朝期間,吏的地位不斷下降,東漢末期「吏的身份地位已與自由的兵戶相等,吏兵,吏士同稱;吏已屬於服役階層……魏晉時,甚至規定長官可以對低級吏行使鞭杖等刑罰……到晉代時,低級吏之卑微幾與奴僕同列」。有論者認為這個時期內吏構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等級,即「吏戶」,「吏和兵一樣也實行世襲制度,要世代為吏,依附性極強,非經官府解除吏名,不能恢復平民的身份。」,不過關於這點還存在爭議,比如「少數上層的吏,地位接近於官,多以廣有錢財的庶族地主充任,是庶族地主進入政治舞台的必經階梯。」(鄭欣,1989:80)。總體上看,由於「吏」主要是依存於官僚制的,在官僚不發達,受到抑制的魏晉南北朝絕大多數時期,「吏」的作用和地位都不高。當然,這個時期的「吏」也有不少類型,如處於軍事統帥和士卒之間,並能在休假期間享受國家「廩賜」的「將吏」等等。 如前所述,雖然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的莊園經濟十分發達,但仍然存在相當數量的,需要承擔「國家」,其實就是君主的賦稅和力役的人口。和其它所有中國傳統王朝一樣,「舉凡宮室苑囿、宗廟社稷、陵墓等皇家建築,城池、官署等官府建築的修建,以及運輸、築路、造橋、伐木、築防、築堰、鑄造兵器等,所有這些形形色色的公役,都是由勞動人民的無償勞動即徭役來完成的。「同樣和中國歷史上的所有傳統王朝相同,「官貴、士族及其一定範圍的親屬、蔭戶」擁有免役特權。當然婦女也是免役的。 就兵役而言,曹魏時期實行了「軍戶」制度,「士家專列兵籍,士家之子世代當兵,士之子稱士子或士息,到了成丁年齡,則應徵為兵」,而且,不僅是士兵及其兒子,「全家隸屬於主管軍府」。從此開始,世兵制在曹魏和西晉成為最主要的兵役制度,募兵制則作為補充。但是到了東晉南朝,隨著戰爭規模擴大且更為頻繁,同時由於「軍戶的身份更加低落,通過軍功封侯罕見史籍,世襲兵幾乎被凝固在卑賤的地位上」,這樣的狀況顯然不會起到增強軍隊士氣和戰鬥力的作用,東晉南朝政權甚至要「多次以解免軍戶身份作為刺激士氣的手段」,加上戰爭的損耗,結果就是「軍戶數量大量減少,戰鬥力下降,致使世兵零落無幾,兵源極缺」。在這種情況下募兵的重要性自然上升,前述的東晉流民武裝北府兵即為重要例子,南朝亦然,這無疑增加了人民的負擔。同時,部曲再度作為權宜之計流行起來,「自劉宋後期,每逢戰事即准許將帥自行招募部曲」。不過,和東漢末期到兩晉時期的部曲不同,這時候的部曲「與接納的將帥之間不是主人和私屬、私兵的關係……只是軍事組織上的從屬關係,而這種從屬關係的世襲性並不明確。」,換言之,這時候的部曲已經不再是私人武裝了,而是募兵。 至於賦稅,從曹魏時期開始,「沿襲兩漢調的名稱與徵收方法,加上東漢賦錢折變之制,而將其固定化與普遍化」,並「取消了算賦和口錢」以後,實行了「戶調製」這樣一種按戶徵收絹綿的制度。這種制度的初期是按照人民的貧富程度計算稅率,從蕭梁時期開始,改為按口計征。西晉時期的「戶調式」也正式地將曹魏和孫吳在事實上予以認可的豪強士族對「賓客」的庇護合法化了。田租繳納穀物,戶調繳納絹綿,也成為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通行的賦稅徵收制度。這種制度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這個時期內商品經濟的凋零,和自然經濟的發達。 五、九品中正制的沒落以及崩潰 這個過程同時也是士族的腐朽墮落過程。在九品中正制下,尤其是南朝的高門士族可以不考慮政治形勢,亦即皇帝的更替而維持他們的社會、經濟和文化地位。在這種狀況下,他們不僅通過重視喪禮和所謂「家諱」,標榜門戶,禁止寒門和士族通婚乃至交往,壟斷所謂的「清流」官職,並發展出了專門的譜牒之學等措施極力維護自身的地位,同時發展出了一整套特定的「文化」和行為方式。 首先,他們特別注重聲音和容顏等外表儀態,早在西晉時期,潘岳等美男子就成了中國歷史上的名人,甚至蓋過了他的文學才能,《世說新語》裡的相關記載也是連篇累牘,到了南朝後期,已經發展到了「時人的品評人物,不是注意局量才識,而專注面目體態」的程度。同時,高門士族還「製造一種空氣,使人感覺不涉事務為高遠,而躬親事務為庸俗。因而形成一個禁人作事迫人偷閒的作風」 ,甚至以從事實際的政治經濟和軍事活動為恥。 其次,與上述的鄙視實際政治活動相應的,東晉和南朝的高門士族特別重視文學、書畫、音樂、弈棋這些活動,把它們「都變成了和種菊花養畫眉等同類的把戲,而不是從它的實用價值或藝術價值去看它」。不僅如此,到了南朝,連魏晉時期盛行的,曾經在中國哲學史上具有相當意義和地位的清談都已經失去了意義,「它既不是談的經邦濟世的實,也不是講的宇宙人生的哲理,因為三玄名理都是些空而無物辯而不實的伎倆,是些與實際生活脫節的空言和虛無縹緲的詭辯,只是為士族們安富尊榮的生活的一些裝飾品而已。」。在這種「文化」中,所有的文化活動都失去了實質的意義,成了「無關實用的技巧,不費思想的知識,只是士族們消磨歲月的玩意兒」。 最後,與嚴格遵守儒學規範的東漢末士族,如前述的河內郡司馬家相比,兩晉南朝的士族們也不再受這些規範的約束。早在曹魏末期,五石散的流行,竹林諸賢不拘禮法的行為已經眾所周知,這種行為到了南朝更加變本加厲。如果說上述行為還只是在事實層面蔑視禮教規範,就曹魏末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抗議以儒學禮法大族自我標榜的司馬家族及其親信在政治鬥爭中使用的殘酷手段,那麼到了東晉,對於禮教的蔑視已經深入價值層面,「安遺坦之書曰:『……若絜軌跡,崇世教,非所擬議,亦非所屑。』」。除此之外,早在西晉,士族的奢侈風氣就十分嚴重,何曾「日食萬錢,猶雲無下箸處」,石崇和王愷的鬥富只是一個縮影。皇權也公開地包庇其親信,這樣的「文化」或者說行為方式,尤其是蔑視禮教,最初是在逃避殘酷的政治鬥爭,首先是司馬氏取代曹魏的過程中大量使用殺戮手段,造成「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這樣一種狀況的過程中形成的,但是,在逃避政治鬥爭的過程中,東晉和南朝的士族們也毫無疑問地弱化,並最終徹底喪失了自身從事實際政治活動的能力,並極大地加快了他們自身的腐朽過程。 如果說,在南北朝時期一般性的內部政治鬥爭中高門士族還能夠憑藉已有的社會經濟文化地位使自己置身事外,並迫使皇權——無論是舊有的還是新生的皇權,尊重自身的社會經濟文化地位的話,那麼在根本不考慮,也不需要考慮任何現行 「規則」的,除了武力之外不知道其它任何手段的侯景這樣純粹的軍事集團的直接暴力面前,士族就不堪一擊了。正如時人顏之推指出的,「梁世士大夫皆尚褒博帶,大冠高屨,出則車輿,入則扶持,郊郭之內,無乘馬者。……及侯景之亂,膚脆骨柔,不堪行步,體羸氣弱,不耐寒暑,坐死倉猝者往往而然。建康王復,性既儒雅,未嘗乘馬,見馬嘶陸梁,莫不震懾,乃謂人曰:『正是虎,何故名為馬?』」。腐朽到了這樣程度的社會階層,已經成為了社會的贅疣,如何能夠抵擋還有什麼存在的理由嗎?侯景之亂以一種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割除了這個贅疣。在梁朝滅亡到陳朝建立的過程中,長期被高門士族排斥在高層政治活動之外,並在南方的開發過程中逐漸積累起社會經濟實力的南方本地土豪們紛紛崛起,他們不再像之前的宋、齊、梁等朝代那樣只能以高門士族所不齒的「恩幸」身份進入政治領域,相反,高門士族「『衣冠以為領袖』的江總以及琅邪王儀、王瑳等竟也扮演起『狎客』的角色來。」,他們甚至將地方的行政和軍事職務變成了自己的私有物。與這種情況相配合,陳朝實行了國學試經制度,「現在貴族子弟為了起家,卻必須經過試經檢查通過學習就能取得的學業成績,這明顯是與貴族主義精神不相容的異端」,同時,「關於陳代的中正,幾乎沒有值得一提的記載」,九品中正制到了這個時候雖然還沒有正式取消,但已經失去了一切活力,走到了窮途末路。 同時,在北方,隨著宗主督護制被三長製取代,雖然均田制的實施在北魏到西魏北周期間出現過若干次反覆,豪族的力量也幾度沉浮,但是總的來說,均田制是朝著強化方向發展的,依附於世家大族的農民的數量開始減少,而依附於「國家」,即君主的編戶齊民數量在上升。府兵制的實施也剝奪了世家大族掌握的私人武裝力量。以上種種都使得門閥士族的力量趨於衰落,在這種情況下,九品中正制這樣一種給予他們大量特權的制度也就難以維繫了。同時,從北魏末期開始,「孝廉、秀才已容納寒人,《北史》、《儒林》、《文苑》及其他傳中被舉秀孝的很多不屬於高門」。此外,東魏和西魏的實權人物高歡和宇文泰都是庶族人物,雖然東魏北齊不得不依賴鮮卑軍事貴族,對漢族豪族卻是著力打擊;西魏更是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在大統十六年頒布了蘇綽制定的六條詔書,其中的第四條「擢賢良」更是直接對準了門閥士族在選官上的特權;之後,西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宇文泰實行了以「打破門閥制度下清濁分途」為目的的「復古」的周代官制。時人感嘆,「自周氏以降,選無清濁」,雖然北周時期還沒有正式取消九品中正制,但是「中正的任務也已經消失了大半……州郡中正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大概純粹變成頭銜保留下來」 北周沒有完成的任務,將由隋朝完成,「隋代以後州縣官由中央任命,中正就無所事事了」,九品中正制也就此完成了其歷史使命,退出了歷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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