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女娃被拿掉了」,少子化加上性別失衡,台灣社會已向男性傾斜;部分婦產科醫師反思後,拒絕替年輕孕婦做羊膜穿刺術鑑別男女墮胎,也有醫師認為應修法。
人工生殖法去年公告實施,規定人工生殖不得在事前篩選性別,但在重男輕女的觀念下,仍有產婦偷偷篩檢,發現女嬰再墮胎。台南市一名女子的丈夫是獨子,傳宗接代壓力大,結婚多年不孕,前往台南市郭綜合醫院進行試管嬰兒手術,要求醫師幫她一舉得男,但依照新法,醫師拒絕做性別篩選。
這名女子好不容易受孕後,私下到外面診所檢查性別,發現胎兒並沒有「那一根」,非常沮喪,沒想到引產後卻發現胎兒是男嬰,她跑回郭綜合醫院向醫師哭訴,懊惱「難道命裡真的沒辦法生兒子?」醫師只能再幫她做試管嬰兒。
郭綜合醫院婦產部部長林大欽表示,雖然法令有嚴格規定,但孕婦仍有「變通」辦法,法令規範形同具文;他認為人工生殖法應有修法空間,例如三代單傳或連生多女的情況,是否能開放事前做性別篩選。
國民健康局調查顯示,國人第一、二胎,男女比還算正常;但第三胎男嬰比女嬰多了二成,第四胎多達近四成,人為操作「一心求子」現象明顯。
台中縣生命線前主委林義雄是退休婦產科醫師,他說產婦懷孕三個月時做穿刺檢查,除了解胎兒有無疾病,也可確知胎兒性別,有人藉此決定是否墮胎;他堅持除非說得出非作不可的理由,同時訂出「第三胎以上的產婦才作穿刺」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