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chen7827
-- 發表時間:2008/12/21 上午 07:42:12
-- 【轉貼】18歲高中女生 拐賣了要拐賣她的人販子
以下這事是真實的事情,但是不值得鼓勵,不過,其結局卻令人意外,可見這事的主角很聰明,要不然被賣了就完了。 ===========================================================================
有一女生叫劉慧,剛高中畢業,還未滿18周歲,她去城裡玩,準備回家,在車站被小偷把錢包偷走了,她發現錢包沒了,就喊我的錢包丟了,誰把我的錢包偷走了.
時有一個衣著華麗,三十多歲的漂亮女人走到她身邊,對她說,妹子,你錢包丟了,你要去哪啊.劉慧就說自己要回家,家在的地方,說沒錢買車票了.
這女人說,真巧啊,我也是那裡人,咱們是老鄉,我給你買車票吧.
劉慧說,謝謝大姐啊,你真好啊,我回家就把錢還你.
那女人就說她叫劉梅,幫劉慧買了車票,跟她一起坐車回家.劉梅說她在城裡老公家開的公司裡上班.到了縣城,下了車,劉梅說舅舅家在這讓劉慧陪她去一趟再回家,劉慧想自己還要再做汽車,然後再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家,人家給自己掏錢買了車票,再說自己現在也沒錢買汽車票啊,就同意跟劉梅去了。
到了劉梅舅舅家,院子房子挺不錯,劉梅舅舅把她們接進去了,劉梅舅媽卻出去了.他們在屋子裡說會話,舅媽回來了,還帶回來一抽吧乾瘦髒西西的男人,那男人一進屋就盯著劉慧看,一會,劉梅就對劉慧說,妹子,我跟舅舅說點事,你先到那屋去休息一下.然後就把劉慧帶到另一個房間裡,讓她在床上休息.
惠自己在房間裡,感覺不對勁,那個男人怎麼一直盯著自己看,哎呀,不會是遇到人販子要把我拐賣了吧.
她一推門,被從外面鎖上了.她想這可怎麼辦,看到房間連著儲藏室,就到儲藏室,搬了凳子站上面從儲藏室的窗戶縫隙正好看到那個房間.
她看到對面房間裡,劉梅說,水靈靈多好的啊,那個髒西西的男人問劉梅多少錢,討價還價後定4000塊.劉梅說大白天不好直接帶走,等天黑給他送去.男人走了.
劉慧躺在床上裝睡覺,劉梅進來了,說要帶她出去串門.
劉慧趁機跟劉梅講,自已有三個好姐妹,也都沒考上學,而且四人曾講好,有福同享,所以她想讓那三人跟她一起去工作.
劉梅想,自己又能多賺三個人的錢,是筆好生意,就同意了劉慧,帶她離開了這裡並坐車跟她去了她家所在的鎮上.
到了劉慧家在的地方,劉梅住進一家招待所,讓劉慧去找她同學,劉慧離開招待所,心想,自己可算自由了,她想去報案,可是一想自己也沒證據,要是劉梅不承認也沒辦法啊,可是就這樣也不甘心,想報復一下人販子.這時,她看見路邊有一個一隻眼的男人在外面攏了一堆火正烤火.
她就跟那個男人搭話,說,大叔,你怎麼不把柴火報屋裡去烤啊,那男人說,報進去多麻煩啊(看這懶的).
劉慧說,大叔看你挺悠閒的,你孩子一定挺孝順你吧。 一隻眼說,我哪有孩子,老婆還沒有呢,看我長這樣,誰跟我呀. 劉慧壓低聲音說,有錢還娶不到老婆嗎,可以買呀. 一隻眼說,上哪買啊?劉會說我認識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長的很漂亮,你願意就介紹給你認識.
一隻眼說那太好了,行,你要多少錢啊? 劉慧說,給我個路費當介紹費就行了,五六百塊錢就行,可是她要是看到你不願意怎麼辦呢?
一隻眼說,你把她領到我這來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劉慧回到招待所,見到劉梅,對她講自己事先想好了的瞎話:「大姐,我跟我同學說了,她們都可高興了,很願意跟我一起去你那裡,可是她們父母不太同意,非要讓你去一趟,你去見見他們跟他們講講吧.」
劉慧就把劉梅帶到一隻眼那裡,說大叔來客人了,招待一下吧。一隻眼出來,把她們接進去了,劉慧對劉梅說:大姐,你先坐一下,我把同學和她們父母全找來.
劉慧出來了,一隻眼跟她出來,給了她五百塊錢.劉慧就回家了.
回到家,劉慧見到父母,就哭了,把自己今天的遭遇講給父母聽,父母對劉慧說,咱們得去報案.於是,就去了派出所報案。
民警聽完劉慧講的經過,對她說,謝謝你來給我們報案,但是你賣了她,我們也要拘留你.
員警帶著劉慧找到一隻眼家,可是只有一隻眼自己在家裡,劉梅並不在那裡了.
原來,一隻眼也是個人販子,他把劉梅強姦了,然後,賣給了同村的一個光棍.員警找到了劉梅她們.
後來,法院開庭給劉梅她們判了十年刑,給劉慧也定了拐賣罪,判了三年.
後來,劉慧父母提出上訴,請了律師,二審認定劉慧不是以贏利為目的,情節較輕,不定罪.
中國的法律啊,好像法官隨心情,怎麼說怎麼有理,掌握著小老百姓的生殺大權哪.
檢察院對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訴,劉梅專門從事拐賣婦女兒童,已經拐賣五六個了,被判無期徒刑; “舅舅”“舅媽”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獨眼龍以強姦罪、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18年; 李大拐收留被拐婦女,被判兩年。
劉慧因拐賣婦女罪也被判了三年,其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 一位法官解釋說,拐賣婦女兒童,最低也要判五年,判了三年,已經是從輕了。 劉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師,提起上訴。
開庭時,律師列出三條:一是劉慧犯罪時不滿十八歲,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歲生日,應該以教育為主,懲罰為鋪;二是她主觀惡性不大,只是為了報復,不是謀利; 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現,幫助公安抓住四個人販子。
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決定對劉慧對待批評教育,不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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