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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師兄
--  發表時間:2009/7/5 上午 06: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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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的無賴  建議您要看完喔  ! 最近街上無賴很多

和大家分享一個事件 ,給各位參考一下,如果不幸發生在您身上,心裡也好先有個底。                                                     

          
話說上週六晚上我老婆和他姊夫去台南市買東西,

回程途中,在勝利路與小東路交叉口停紅燈,突然有一個年輕人走到駕駛座旁,

不知道一直對他們罵什麼,我老婆他們不以為意,

想說是路上的神經病,綠燈亮了就繼續開車。

開車之後,對方就一直跟在他們的車後面,我老婆就叫姊夫趕快把車開到附近的警察局,

不過一時之間搞不清楚到底附近哪裡有警察局,

這時已經到了小東路和光明街交叉口,又遇上了紅燈。

這次對方就直接把車斜停在他們的車前面,接著這個年輕人又下車了,

非常兇惡的用力拍打擋風玻璃,說是我老婆他們撞到他的車,要我老婆他們下車。

當時我老婆真的是嚇到了,不過還是冷靜的記得打電話報警。

對方仍然是在車外叫囂,我老婆他們也不下車,

因為他們車速比較慢,一直開在外側車道,前方一直都是沒有車的,

所以有絕對的把握沒有撞到任何車子。

警察大概過了十幾分鐘才到現場,這時我老婆才下車。

接著就是由警察來協調,弄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對方一直說我老婆的車子撞到他,

警察要他指出到底撞到哪裡,他說撞到車頭,

但是這個年輕人卻無法指出任何確切的撞擊位置和痕跡。

而我老婆他們在路上一直都是第一部車,前面沒有車可以撞,更不可能在停紅燈時倒車去撞後面的車。

由於對方提不出任何證據,我老婆也堅持沒有任何擦撞,警察就勸雙方各退一步,當做沒什麼事發生。

但是這個年輕人這時居然要求我老婆向他道歉,

原本我老婆已經打算息事寧人,被嚇到都還沒要求他道歉,

一把火就這麼升上來,「你憑甚麼叫我跟你道歉?」

「我都沒有要求你向我道歉,還要我向你道歉於是雙方又爭吵起來。

接著我老婆說:「你無緣無故把我在路上攔下來,我要告你妨礙自由。」

此話一出,對方馬上就安靜下來,

警察在旁邊也說:「小姐,如果你要提出告訴,我們到時可以作證。」

我老婆拿出相機,把兩部車停在路上的位置拍了幾張不同角度的照片。

這時這個年輕人態度不一樣了。

他說:「你們都是有背景的啦!我們這種人就是壞人啦!我就給你道歉可以了吧!」

我老婆說:「你最好是道歉,不然我告你告到死。」

接下來就是對方一直的道歉,對方車上還有另外一個女的,這時也下來道歉。

警察說對方道歉他們都有錄音錄下來。

最後我老婆要求警察將對方扣留一段時間,

讓他們先離開現場,以確保對方不會馬上報復。

後來警察也有和我們聯繫,說當天的錄音都存在警察局,有需要的話可以過去聽。  

                                     
整件事大略的過程就是這樣,警察說我老婆的處置不錯,在此歸納幾個要點供大家參考:   

                                                                   
1、警察說最近的確是有越來越多的假車禍勒索事件,開車時要提高警覺。                                                                        

2、遇到不明人士攔車叫囂,儘快將車開到附近警察局(報警)

3、如果車子被攔下無法駛離,留在車上不要下車,趕快報警及聯絡朋友。

(後來也聽說有朋友遇到類似情況,想下車理論,一下車對方就動手先打人。)   

         
 
4、數位相機或照相手機要記得拿出來用,把現場記錄下來保護自己。

  5、對方道歉要錄音下來,以免事後對方反悔糾纏不清。

  6、如覺個人安全受到威脅,可以要求警方填寫報案三聯單,以留下事發紀錄。

(這是 一個法律系的朋友建議的)

                                                
  7、可以要求警方當場扣留對方一小段時間,讓自己能安全離開現場。

希望大家都不要碰上這種事情,我們倒楣遇上了,在這邊和大家分享一 下,
大家萬一遇到了,也就比較不會那麼緊張,有個處理程序可以供參考。 


--  作者:angela6621
--  發表時間:2009/7/5 上午 10:37:55
--  
感恩~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09/7/5 上午 10:47:04
--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tony34682000
--  發表時間:2009/7/6 上午 10:59:59
--  

感恩∼∼


--  作者:wingkyhoohoo
--  發表時間:2009/7/6 上午 03:08:39
--  
謝謝!
--  作者:a175222
--  發表時間:2009/7/6 上午 10:23:59
--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