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社會萬象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13) ---- 司法院鍘3失格法官:停職!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13&id=23125) |
|
-- 作者:小馬哥 -- 發表時間:2010/8/14 上午 07:38:35 -- 司法院鍘3失格法官:停職! 中國時報【王己由、郭良傑/台北報導】 為整頓層出不窮的法官風紀問題,司法院下重手清理門戶。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官司,向高院法官高明哲關說;涉及風紀案的高院法官楊炳禎,不法行為雖待檢調偵查,但他行為、品德失檢,司法院認為三人的行為有損司法信譽,情節重大,昨日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將三人全部停職,移送監察院審查。 自七月十三日爆發高院法官風紀案後,司法院迄昨日先後已將六位法官停職,全部移送監察院。包括涉及行收賄罪嫌,遭收押偵辦的高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和李春地。涉及關說的蕭仰歸、高明哲,及還未查獲刑責的楊炳禎,雖未被收押,卻也一樣被停職,顯示司法院對接二連三的法官風紀,已從被動轉主動,採霹靂手段,從嚴處置。 這六位法官未來若經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審議,重者可懲戒撤職;輕者休職或記過、降級減薪、申誡。 針對高明哲涉嫌關說、楊炳禎行為品德失檢,以及蕭仰歸涉嫌為子關說,高院及最高法院分別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作成依法院組織法規定,陳報司法院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的最重決議。 司法院接獲高院及最高法院函送法官自律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後,認為三名法官涉及違法失職部分,情節重大,因三人都是簡任十職等以上的法官,依公務員懲戒法須移送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並認為三人違法失職行為,有損司法信譽,有必要依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送請監察院審查,認為情節重大者,亦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規定處置。代理院長謝在全和幕僚討論後,昨晚決定將三人全部停職。 司法院指出,高院、最高院召開自律委員會作成的決議,顯示法官群體內部自省能力已能發揮,展現法院自律功能。司法院也再度呼籲全體法官及司法人員要潔身自愛,自惕自勵,共同維護司法信譽,重拾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
|
-- 作者:小馬哥 -- 發表時間:2010/8/14 上午 11:40:55 -- 蕭仰歸護子 至少向4司法官關說 更新日期: 2010/08/14 09:27本報記者蕭白雪、游明煌 根據高院調查及相關說法,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了兒子蕭賢綸的官司,至少傳出向四位司法官關說,包括檢察官、高院法官崔玲琦和一、二審的審判長。 將蕭賢綸改判無罪的台灣高院審判長高明哲,在自律委員會中提到,當初收到蕭賢綸的案子,就跟太太說「很倒楣」,更感慨地說,整件事是父子親情、朋友情誼與法官良知「三難」的掙扎,結局註定是悲劇。 被指控接受關說、並且幫忙關說的高明哲,或許說對了,這件關說案發展至今,的確是一齣悲劇。 檢方分案就接到電話 蕭仰歸的關說傳言,早已傳遍司法圈。根據法官論壇上的內容,基隆地檢署在收案之初,便接到蕭仰歸打來「拜託」的電話,檢察官向蕭仰歸表示,全案有監視器照片、目擊證人證詞及被害人指述等,一切依法行事。 蕭賢綸被控肇逃案的承辦檢察官李辛茹昨天休假,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表示,案件的起訴與否,不會受到外界影響,完全由檢察官依事實認定。 蕭賢綸被起訴後,移由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審理。根據法官高玉舜接受調查時的說法,蕭賢綸二審的審判長高明哲曾告訴她,蕭仰歸在一審時,就找過鄭景文。 一審判決書透露不尋常 一審的判決書,早就透露出「不尋常」的案情。包括審判長、受命法官、檢察官、被告及律師都坐到車內,嘗試在開車時聽搖滾樂,坐在後座的人仍可聽到後視鏡折回「碰」的一聲,因而推翻蕭賢綸說他開車時沒發現後視鏡被撞的說詞。 法界人士表示,從沒看過法官這樣調查肇事逃逸的案件,如果不是為了特殊原因,何須作到這種程度? 一審的審判長鄭景文昨天被問及有沒有接獲關說電話時,表示「無從評論」,但強調法官都是獨立審判,不會受到左右;受命法官陳賢德則說他沒有接獲任何關說電話;陪席法官黃永定也不表示意見。 高院在一月間作出逆轉無罪判決,根據自律委員會調查,審判長高明哲曾向受命法官高玉舜提及,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也是他從小看到大的孩子。 多次拜託就是要拚無罪 高玉舜並指高明哲曾向她提及:「蕭仰歸來拜託好幾次」、「就是要拚無罪」。高明哲雖否認蕭仰歸曾拜託他,但法官崔玲琦證實,蕭仰歸第二次找她時曾說:「剛從高明哲辦公室過來。」相關證詞交互比對後,自律委員心中自然有所判斷。 高院自律委員會還原的評議過程,高玉舜寫出「上訴駁回」的判決書,將評議簿送給高明哲時,高明哲說:「不是要判無罪嗎?」高玉舜說她寫不出無罪判決,高明哲便表示,那給他幾天寫無罪判決。 幾天後,高明哲拿出一分無罪判決給高玉舜,並將有罪、無罪兩分判決書和一張字條夾在評議簿裡,放在陪席法官林洲富辦公室,要他選一分判決簽名。林洲富後來在無罪判決書上簽名。 有罪判決釘在評議簿上 評議簿交回高玉舜手上後,高玉舜只能接受,但將她原先寫的有罪判決,釘在評議簿裡作為她的評議意見;高明哲曾希望她把判決書拿下來,在評議簿寫「不同意」就好,但高玉舜堅持,並表示該分判決就是她的不同意見。 高院的調查結果,至少認定蕭仰歸曾向高明哲、崔玲琦關說;檢察總長黃世銘已向基隆地檢署調卷,並要求查明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