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兩天,公益界突然多了兩位重量級的「生力軍」。婚外生子連三發的科技大老宣明智和囂張索賄的林益世,為了表達懺悔之意,先後公開表示未來要「投身公益」。
說來奇怪,近年「投身公益」似乎變成爭議人物要宣示洗心革面、在鏡頭前的危機處理的必備台詞。彷彿宣示「投身公益」,就能洗淨罪愆、立地成佛,讓輿論停止責難,讓外界不再追究下去。
藝人Makiyo和姊妹淘湘瑩等人的踹頭事件,在司法偵查期間努力到育幼院、老人院去探望,不正是這種心理?
做好事無可厚非,但是,選在爭議的場合將「投身公益」當成爭取輿論好感的贖罪券,將慈善利他的參與變成是求取諒解的功利性交換,不免把公益變廉價了。認錯似乎只是策略,公益則是手段,目的不過要擺脫責難。
如此一來,無異將公益降為「只好如此」的最後訴求,而非真心奉獻,彷彿是一劑「人格漂白水」。這對社會上其他許多默默付出、別無所求的行善者,或以公益作為終身志業的專業志工來說,這樣利用「公益」,未免太粗劣了。
再說,投身公益是要如何投入?當志工、當金主,或利用名氣為公益代言?若是如前總統在就職周年跑到慈善機構當「一日志工」之類的插花行善,那也就大可不必,免得慈善機構還要大費周章接待。談捐錢,不法所得該沒入國庫,豈勞嫌犯自主處分?至於代言,當事人形象如此之糟,更讓人敬謝不敏。
別再對公益落井下石了。就如許多青少年為了升學推甄,排隊搶志工證,心裡想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這樣的功利動機,都讓志工精神蒙塵,喪失了公益與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