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獨自駕車途遇紅燈停下,從後視鏡發覺救護車閃亮著強炫交織的燈光,快速馳近。我即刻驅車稍前,橫斜硬停於斑馬線上。豈料,救護車竟然停駛於我稍早留置之處,並未緊急奔離救護;而來往的民眾及機車騎士,紛紛對我射注異樣眼光。我當下受窘難過,心底明白「救護車車頂雖有發出閃光號誌,卻沒有鳴笛」,使我原本讓道之善舉,竟成為阻礙民眾行走斑馬線之公害!
他日再次途遇紅燈停車,亦從後視鏡察見:有輛救護車急奔馳來,然車頂並無綻放閃爍燈光。前車之鑑,我沒有讓道。未料,四周路人紛紛對我展現不齒表情。我再次受窘難過,心知肚明「救護車雖無發出閃光號誌,卻有鳴笛」,我竟成為阻擋救護車之公害!
聽障者之視覺為主文化,與聽健者之耳目並用文化,其認知本然有異。在日常生活中,何止是救護車?警車亦有上述造成聽障者「妾身千萬難」之類似現象。再如未婚聽障人士孤家寡人,如何「及時知悉」垃圾車播放之樂音而丟垃圾?
當今慣以聽健大眾為主流,聽障小眾為末流。聽健大眾習以自身文化為常,難體會聽障小眾日常窘況,並強硬裁定標籤。筆者自幼罹患重度聽障,拈舉生活數例,請大眾分享聽障文化,期能降低彼此隔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