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小馬哥
-- 發表時間:2011/7/31 上午 05:20:38
-- 【轉貼】陸正父親返台 籲速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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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30日電)「只有我能打倒罪犯,罪犯打不倒我!」纏訟23年的陸正遭撕票案定讞。陸正的父親陸晉德今天下午返國,他說這案子不應拖這麼久,並呼籲法務部長曾勇夫應儘速執行主嫌死刑。陸正案在28日定讞,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11審認定,判決主嫌邱和順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林坤明17年徒刑、吳淑貞10年徒刑。 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和家人親友當時剛好在英國旅遊,陸晉德與同行親友今天下午約4時餘,搭機抵達桃園機場,對於這個案子,他說,不會再有更12審了,這個案子結束了。 他說,這個案子一審有6人被判處死刑,但23年後,卻只有1人被判死刑,對於這樣的刑度,他很不滿意,但陸晉德也指出,這個案子拖太久了,社會不值得讓這個案子拖這麼久,本來就該結束了。 對於外傳其他同案被告要聲請國賠,陸晉德說,這些人的心態很「卑鄙」,這些人當初都跟他道歉下跪且坦承犯行,但事後又翻供,這個案子真的不該拖23年! 陸晉德也特別呼籲法務部長曾勇夫,應儘速批准死刑令,依法行政,馬上執行死刑,不應再拖泥帶水,不應違反法律。他說,平均100人被殺死,只有執行1人死刑,因此,反對死刑是沒有道理的。 對於23年的案子結束,心情轉換情況,陸晉德說,他的生活完全不受影響,他們一樣出國旅行,快樂生活,「這些罪犯打不倒他的,只有我才能打倒這些罪犯!」 邱和順等人被控於民國76年12月21日傍晚,在新竹市北大路擄走在補習班外玩耍的學童陸正,將陸正殺害後棄屍,再向陸正家屬勒贖新台幣100萬元得逞。陸正遺體迄今未尋獲。1000730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攝 10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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