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龍團膳「餐桶活蛆」事件引爆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的中和區積穗國小,去年將另家團膳業者津津盒餐公司停權,並上網公告為不良廠商,兩個月後又解除停權,致津津公司取得某國中午餐標案,過程令人起疑。
檢調獲報認為事有蹊蹺,前天約談積穗國小校長、前後任主任、老師等八人,另以「證人」身分傳喚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學生事務科長陳怡帆和多名議員,但議員都請假未到。
積穗國小去年四月有七名師生在食用津津的午餐後,出現惡心、頭昏情形,校方五月廿四日決議與津津解約,並依採購法將津津通報為不良廠商、停止投標權利,市府衛生局也在翌日對津津開罰八萬元。
但津津七月初獲得蘆洲某國中午餐標案後,簽約前被發現列不良廠商,依規定不能投標而取消資格;津津因此向積穗國小提出異議,要求取消停權時已超逾期限,疑似透過民代向教育局施壓,積穗國小最後受理業者異議並解除停權。
林騰蛟昨天強調,他是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津津復權案」雖有某議員秘書帶業者到他辦公室陳情,但他只請學校在法令許可內協助,並未下達指示;科長陳怡帆說,校方請示意見,教育局當然必須答覆,才會三度發文。積穗國小校長李順銓說,決議撤銷停權是請示上級解釋法規後,由午餐小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