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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老佛爺 -- 發表時間:2012/10/19 上午 01:09:30 -- 【轉貼】公務員十年內連吃三丙就淘汰 中國時報【管婺媛、徐子晴╱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將丙等比率訂為一至三%,十年內連吃「三丙」就淘汰。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陳川青昨天堅決反對《考績法》強訂丙等比率,指這是「擠牙膏式」的修法,勢必讓機關間勾心鬥角、黑函滿天飛,「這不是改革,是叫大家輪流吃大丙!」 考試院院會昨天終於通過爭議多時的《考績法》修正草案,訂定丙等比率一至三%,十年內連吃三丙就淘汰,但後功可抵前過;若以丙等比率一%計算,每年至少有兩千七百位公務員會吃丙。全案預計在今天送立法院審議。 陳川青表示,公務員協會並非反對改革,但這樣強定比率,不是改革,而是擺明要「大家輪流吃大丙」,是倒行逆施、秦檜式條款。 他指出,《考績法》修法草案第六條之二規定,公務員如果對他人性騷騷,情節重大,挑撥離間、不聽指揮破壞紀律,延宕公務造成人民權益損害等十款行為「應」列丙等這些部分,就算打丙等比率到廿%,公務員協會也沒意見;但第十一款規定機關排序最末一%至三%「得」考列丙等,則堅決反對。 陳川青說,最末一到三%考績要列丙等,就像要求各分局抓小偷,不曉得誰是小偷,只能硬抓出十個小偷,這實在太荒謬。 他說,以一%丙等計算,一年就有兩千七百人會被打丙。這些人不僅會埋怨、寫黑函、把單位的事都抖出來,造成單位混亂、對立,還會影響國家團隊的行政效率。他呼籲,朝野立委應體察「制度殺人」的嚴重性,站在國家整體立場考量,不用莫須有的條款,恐嚇公務員,也請考試院不要混淆視聽、亂扣公務人員反改革的帽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