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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jay -- 發表時間:2014/7/25 上午 04:05:00 -- 【轉貼】飾詞狡辯無悔意 趙藤雄求重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北檢今天指出,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行賄公務員,以公眾資金成就開發霸業賺取私利,將風險轉嫁全民,至今飾詞狡辯無悔意,依貪污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檢署指出,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葉世文女密友陳麗玲、前建築系教授蔡仁惠、遠雄建設公司負責人趙藤雄及副總經理魏春雄5人,涉犯貪污等罪,今天將5人起訴。 檢方指出,被告趙藤雄、魏春雄二人共同藉由行賄公務員取得較其他建商更具優勢的重要資訊,甚至在政府落實居住正義的合宜住宅標案,也以金錢交換利益,再將賄賂成本轉嫁弱勢民眾。 檢方說,遠雄建設公司興建合宜住宅的資金來自銀行聯貸,形同社會大眾的資金,但趙藤雄卻不思回饋,以偏途行賄公務員,不僅以公眾資金成就開發霸業賺取私利,更將風險轉嫁全民,且自本案偵查迄今,就關鍵案情,多答以不知情或不復記憶,仍飾詞狡辯,顯無悔意,惡性重大,依貪污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說,葉世文曾任營建署署長,深受國家栽培,位居高津,職司國土資源規劃、利用與管理,後來則擔任桃園縣副縣長要職,為地方自治團體的政務官,從事公共事務,理應廉潔自持,卻貪圖金錢,忘卻其身分職責,竟對於職務上的行為,要求、期約、收受建商賄賂,更藉勢、藉端勒索建商,先後要求新台幣400萬元、2200萬元、2600萬元、750萬元的賄賂及財物。 使建商將交付的賄賂及財物轉嫁民眾,嚴重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廉潔性的信賴,壞法害民,戕害國家及政府興建合宜宅照顧弱勢的為民政策,另被控擁有3317萬元財產來源不明,依貪污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說,蔡仁惠在八德合宜住宅案部分,已自首、自白並自動告知葉世文及趙藤雄另涉A7合宜住宅案及新竹眷改土地案,使辦案人員得以追訴不法,將他改列污點證人,依法可獲減輕或免除其刑;另審酌他是基於個人情誼居中被動安排,沒有實際得到好處,也沒有犯罪所得,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改及補過的行為,依貪污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以啟自新。 此外,陳麗玲被控與葉世文共犯本刑10年以上的藉勢、藉端勒索建商部分,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陳麗玲,建請法院依法量刑。103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