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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馬哥
--  發表時間:2007/1/24 上午 10:15:15
--  自殺以後的真相
自殺以後的真相



紅葉居士編著



緒言

敘一

敘二

敘三

第一章 自殺的痛苦

第二章 死後的真相

第三章 理性的評判



緒言



諸君呀!今天我所要論的,是人們自殺的問題。人到了要自殺,何等的慘呀!照道理講,應該沒有這種事件發生。然而我們在報紙上,總可看見一兩件自殺的事,詳細的載著。自殺人數,在報紙上計算,已經一天多似一天。(近來報紙上卻不多見,據聞因當道禁載的緣故。)難道報紙上,能全數載上麼?恐怕未載的,正要比已載的多吧!據聞自殺而被人察覺,送往上海某醫院醫治者,平均每天三人。那末一個醫院,已有了三人。上海醫院林立,自殺人數之多,可想而知。倘然把全中國,各省各市各縣各鄉的醫院中,所救治自殺的人,一共計算起來,更可驚人了。(旁的醫院雖沒有每天三人之多,然據聞上海醫院每個月亦有近二十人。)一天的數,既已不可勝計,若積年累月的總加起來,諸君想想要有多少?唉!世間最不幸、最可慘痛的事,還有過於這自殺一途麼?許多可憐的眾生,白白地將自己性命斷送,死了以後,永遠受苦,我心中很覺悲痛,所以寫了這一篇自殺論,奉勸想要自殺的人。各人自殺的原因,雖是很複雜而不一致,但人到自殺的時候,都以為我是一死百了,一死果然百了麼?我實在不敢相信。再仔細推想,這一句一死百了的話,是誰說的?縱然確有人說過這一句話,他憑何種理由可以保證他的話是實在的?一死百了,即使是正確,但當將死未死的時候,所受的痛苦怎樣?恐怕被這麼一問,都瞠目結舌的,莫知所對了。那吾就覺得非常奇怪,既經甚麼都沒有弄得清楚,何以胡亂把自己最難得最可寶貴的性命,在一剎那間,就甘心斷送呢?



諸位同胞呀!我今鄭重地說:死的一字,是最可怕的。尤其是自殺一途,萬不可輕於嘗試。不特在彌留之際,要受無量苦痛。就是死後,所遭慘苦,比臨死時,還要增加千萬倍。所以對於死的問題,稍稍研究的人,聽到有人自殺,就心驚肉跳,想設法救他。但是這種痛苦的理論和事實,不講終不得明白。我現在就把個中奧妙,細細地剖述一下。望讀者諸位,費些時候,往下看去,切莫中止。因為緊要的話,都在後面。更望看完以後,大發慈悲,到處宣講,務使盡人皆知。因為現在最可憐的,就是一輩婦人,相那知識欠缺的人。看既不甚了了,聽又無處去聽,心量不廣,易萌短見。而況大災之後,民生益困,逆料自殺的人,必定更多。全靠諸位苦口婆心的勸導他們,提醒他們,使他們不走到極端的一條路上去,那末確是你們的真真功德哩。



本篇所論自殺問題,分為三章。第一章論自殺的痛苦,第二章談死後的真相,第三章是理性的評判。



敘一



好生而惡死,人之情也。孟子有言:『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所謂捨生而取義者,若文信國,若方正學,若史忠正、瞿忠宣,其上焉者也。次之,如田橫之五百人,勾踐之罪人三千,屬劍於頸,亦皆以身殉國,非匹夫匹婦,自經於溝瀆之所為也。乃若近日自殺之風,則可異矣!飲食男女之不得其欲,與疾病痛苦之無樂於生。其意若曰:死之樂,庸愈於生也,而不知人之究竟,遂死而即已乎?無以名之,名之曰:不徹底,或意志薄弱而已。何以言之?老子云:『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輪迴之事,若吾鄉半塘之血書華嚴經,若木瀆之再來人張永夫,皆確鑿有據。彼惡生而就死者,不知人身難得,死而或墮於三途,悔之晚矣!其為痛苦,或且甚於今之生什伯而千萬也!則將告生計艱難而死者曰:天以手足付我,我苟勤四體,分五穀、或勞力、或勞心,安在不得我衣食者,而何以捨生為?告情場失戀而死者曰:男女居室,人之大倫。婚姻自由,雖不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不為去父母媒妁而純任自由,以自陷於苦趣,如彼美洲離婚之案纍纍,而曠夫怨女,塞於國中也。若其因疾病病苦而自殺者,則以平日之衛生運動,先自防之,安在其竟夭天年乎?紅葉居士是書,一片婆心,如拔地獄而登天堂,功德不小。使一以傳十,十以傳百,自殺之風,必能減矣!雖然。昔者何不聞自殺之多,而今乃若是?吾於是思古之時,家給人足,黎民不饑不寒;而外無曠夫,內無怨女,是謂太平之世。有國者向其思之。民國二十年冬張一□敘

http://book.bfnn.org/books2/12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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