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戰略高手軍事國防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15) ---- 【轉貼】宗教信仰不應該是服替代役的理由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15&id=26709) |
-- 作者:小馬哥 -- 發表時間:2011/4/24 上午 08:56:53 -- 【轉貼】宗教信仰不應該是服替代役的理由 原本對於主張信仰宗教而可主張服替代役一事,想要寫篇論文檢討一番,但看了黃昭元老師的「信 宗教信仰與法律發生衝突時,誰該讓步?主流思想認為,信仰該讓步,大法官在釋字第四九○號也 人為何要信仰宗教,理由可能有很多,但應該脫不了是為了現世的好處,及來世的好處。現世的好 那麼請問,根據各種理由而信仰宗教,然後主張反戰的教徒,可以服替代役,反之,那些沒有宗教 為何逃兵者要坐牢?為何規定臨陣脫逃當場槍斃?因為我們了解人性,知道大家都不想當兵,但是 我建議國防部與立法者應該重新思索宗教為何存在,及宗教與法律的關係,然後秉持大法官釋字第四九○號的精神,廢除因宗教信仰而可服替代役的規定,這樣才能昭人折服,讓所有役男都心甘情願的用抽籤決定是否服替代役。至少我是憤恨不平的。 |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4/24 上午 09:55:52 -- 【轉貼】李炳南老居士佛學問答節錄 問:佛勸戒殺,身為軍人,保國衛土,殺敵除賊,乃是天職,如此是否有罪?深恐因信佛有虧職責,愧對國家。乞開示!(藍步季) 答:事有原則,亦有例外,法有禁止,更有勸令,豈可只知一面。佛法之中,戒有止殺,是其原則,此屬於禁。若見眾生受危,即當施與「無畏」,救其危難,若見惡魔害眾,更當施以「降伏」,制其殘暴,此是例外,均屬勸令。軍人之職,在佛法中,屬於後二項,焉得有虧職責。若在戰陣,已獲勝利,再濫殺無辜,及殺俘殺降,則所不許。譬如醫施手術,割其病毒,乃是仁心,若濫損無病之肢體,即負罪責矣。 答:身為軍人,職要護國佑民,禦侮止暴,等同降魔,亦是對眾生施以無畏,但以消滅對方戰鬥力為主,不宜濫殺。
問:學佛當軍人的上前線殺敵,保國安民,不但無罪,而且有功。為什麼害人的蟲類,如蚊子蒼蠅是傳染病菌的媒介,甚至使人生病至死,消滅此類害蟲適合衛生,增進身體的健康,相反的不但不要撲滅它們,還要供養它們,前後事實豈不相矛盾?(衡鈺) 答:國設軍隊,義在防衛,非為侵略,倘有犯我者,能抵抗而驅之,使不得逞,屈服而去,即為盡其能事。故曰止戈為武,不須多殺,此仁人之軍旅也,若以軍隊專供侵略,冀滅盡他族,即國際之蟊賊矣。至於各種動物傳病菌者,以現在科學如是發達,何難設法防之驅之,使其不害於人,又奚必盡滅其類,結此冤債。佛法與政治立場,少有不同,故主張不妨各異,佛以四生平等愛命去體貼,六道多生眷屬作觀點,故不主殺。譬如親子,得有肺病,父母知其傳染,只有隔離調護,而絕不忍先殺之,以杜傳病也。 答:此須觀其動機,戰士義務,上在保國衛民,抵禦外侮,乃合布施度之無畏施,意善而非惡也。如關岳二公,皆是統帥,屢經戰爭,豈不殺人,而俎豆千秋,常顯靈跡,是其例。倘心不在國與民,專以過暴嗜殺,如白起曹翰之流,自不免三途之報矣。各因果筆記中,多載其事。
問:軍人若於戰場死,只一剎那間更無暇念佛,此人之神識亦有往西的希望嗎?(李仕仁)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3/12/23 下午 09:48:02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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