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金剛討論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2) ---- 【轉貼】空海大師遺誡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2&id=11540) |
-- 作者:ksitiputra -- 發表時間:2008/3/24 上午 07:48:16 -- 【轉貼】空海大師遺誡 東祖弘法大師徧照金剛空海之遺誡 第一章 (亦名《弘仁遺誡》) 語諸弟子等。凡出家修道。本期佛果。不更要輪王梵釋家。豈況人間少少果報乎。發心遠涉。非足不能。趣向佛道。非戒寧到。必須顯密二戒堅固受持。清淨莫犯。所謂顯戒者。三歸八戒五戒及聲聞菩薩等戒。四眾各有本戒。密戒者。所謂三摩耶戒。亦名佛戒。亦名發菩提心戒。亦名無為戒等。如是諸戒。十善為本。所謂十善者。身三語四意三也。攝末歸本。一心為本。一心之性。與佛無異。我心眾生心佛心。三無差別。住此心即是修佛道。乘是寶乘直至道場。若上上智觀者。即身成佛之徑路。上智觀者。即三大證果。中智觀者。緣覺乘。下智觀者。聲聞乘也。如是諸戒不具足。慧眼闇冥。知此意如護眼命。寧棄身命。此戒莫犯。若故犯者。非佛弟子。非金剛子。非蓮花子。非菩薩子。非聲聞子。非吾弟子。我亦非彼師。與彼泥團折木何異。師資之道。相親父子。父子雖骨肉相親。但是一生之愛。生死之縛也。師資之愛。法義相親。世間出世間。拔苦與樂。何能比況。所以慇懃提撕。示之迷衢。若隨我誡。即是隨順三世佛戒。是則佛說。不是我言。諸近圓求寂近事童子等。奉行此等戒。精修本尊三摩地。速超三妄執。疾證三菩提。圓滿二利。拔濟四恩。所謂冒地薩埵。豈異人也。違我教誡。是名一闡提。長沉苦海。何時得脫。我又永不共住語。往去莫住。往去莫住。 弘仁四年仲夏月晦日
東祖弘法大師徧照金剛空海之遺誡 第二章 (亦名《承和遺誡》) 語諸金剛弟子等。夫剃頭染衣之類。我大師薄伽梵子也。呼僧伽。僧伽梵名。翻云一味和合等。意云上下無諍論。長幼有次第。如乳水之無別。護持佛法。如鴻雁之有序。利益群生。若能護己。即名是佛弟子。若違斯義。即名魔黨。佛弟子即是我弟子也。我弟子即是佛弟子也。魔黨即非吾弟子。吾弟子即非魔弟子。非我及佛弟子。所謂旃陀羅惡人。旃陀羅惡人即佛法國家大賊。大賊則現世無自他之利。後生則入無間之獄。無間重罪人。諸佛大慈所不能覆蔭。菩薩大悲所不能救護。何况諸天善神。誰人存念。宜汝等二三子熟顧。出家之本意。惟尋入道之源由。長兄以寛仁調眾。幼弟以恭順問道。不得謂賤貴。一鉢單衣除煩擾。三時上堂觀本尊三昧。五相入觀證無上悉地。變五濁之澆風。勤三學之雅訓。酬四恩之廣德。興三寶之妙道。此吾願也。自外訓誡。一如顯密二教。莫違越。若故違越者。五大忿怒。十六金剛。依法撿殛。善心長者等。依内外法律治擯而已。以一知十。不煩多言。 承和元年五月二十八日遺誡終 -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8/3/26 上午 01:23:13編輯過]
|
-- 作者:倫倫 -- 發表時間:2009/3/21 上午 06:0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