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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既然以煩惱便可解脫煩惱,為何所有的具惑眾生不同得解脫?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2&id=41363)

--  作者:whataboutu
--  發表時間:2014/5/13 上午 05:26:38
--  問:既然以煩惱便可解脫煩惱,為何所有的具惑眾生不同得解脫?

問:既然以煩惱便可解脫煩惱,為何所有的具惑眾生不同得解脫?

 

    此問沒有如實了知密意。(因為所謂束縛,只是)彼等不知貪等之真如反而由生起此等彼等的執著相而束縛。菩薩已證得貪等煩惱的真如法界自性,故能從平庸的貪等煩惱中得到解脫,是故以貪心等即能解脫彼貪心等,因為不見有貪等的有事與形相存在,故不生任何貪嗔。因此證悟貪等自性,則現證本來無盡與本來無生之義,獲得無盡、無生智慧之大菩提。\'貪等本體雖是實有然已斷盡,在自相續中不復生起\',如是而了知的聲聞菩提對真如愚昧,如《現觀莊嚴論》雲:\'若有餘實法,而於所知上,說能盡諸障,吾以彼為奇\'聖無著菩薩在《攝大乘論》中亦云:\'具大方便之菩薩,惑成菩提之助緣,輪迴本寂之法性,是故善逝無有邊。\'諸如\'輪迴即涅槃\'\'煩惱即菩提\'之類的教理在顯宗也有明說。若不能以智慧如是證悟,則不能獲得輪涅不住的大菩提。在果乘中則不隱藏地直接宣說與此證悟相應的方便道,由此(知彼)是成佛的捷徑。”

 

    《宗鏡錄》(29)雲:“大莊嚴論偈云: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法,是故諸佛說,貪出貪餘爾。如佛先說:我不說有異貪之法,能出於貪,瞋痴亦爾。由離法界,別法無體故,是故貪等法性得貪等名,此說貪等法性能出貪等。此義是經旨趣。又頌云:於貪起正思,於貪得解脫,故說貪出貪,瞋痴出亦爾。釋曰:離貪之外,無別有法,以貪法界故,則一切法趣貪,是趣不過。何者?若於貪趣正思,了貪無自性,則於貪得解脫。若於貪起邪想,迷貪生執著,則於貪被系縛。系縛解脫,遂成真俗二門,於真俗二門,則收盡染淨諸法。貪一法既爾,餘瞋癡等八萬四千煩惱塵勞門亦然,一一遍含法界故。斯乃是諸經旨趣之門,亦可全證宗鏡大意矣!”

 

    “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法”、“由離法性外,無別有諸法”,是兩個“是故”(“是故諸佛說,貪出貪餘爾”、“是故如是說,煩惱即菩提”)的正當理由。有法和法性的這種不尋常關係,讓大乘佛教特別是金剛密乘找到了一條還滅捷徑。

 

    非一非異,是有法和法性的基本關係,特別是勝義中非為異體這一點,對於大乘修道具有重要意義。這些內容,前文已予詳述。《大乘莊嚴經論》兩個“無別有”,則對有法和法性全面的對應關係,作出了進一步強調。作這種強調的必要何在呢?顯然是因為,此處所涉及的對象——貪等煩惱,過於敏感和復雜。若說善心、美景與勝義法性存在必然聯繫,說彼等“即菩提”,人們應是樂於接受的。可一旦把貪等煩惱也劃進去,人心的接受力就難免出現一些微妙的變化了。正是為了打消這種不必要的顧慮,彌勒菩薩才特別強調:法界、法性周遍萬法,決不存在與勝義法性完全割裂開來的別有獨存的世俗有法!這就為有漏煩惱獲得平等身份,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其不至於(在考察有法和法性關係的過程中)被粗暴地排除在外。——而這種情緒化的排除,恰恰是謗密群小直線思維的基本出發點。

 

    法界中有幾個法性真如呢?是不是信心、悲心等善法的法性真如是一個,貪心、嗔心等惡法的是另一個?顯然不是。如果法性真如唯一而周遍的原則得以確認,那麼剩下來的問題,其實就很簡單了。金王冠、金項鍊固然本性是金,金溺器的本性同樣是金,從金王冠發現珍貴固然可喜,能從金溺器發現珍貴,尤為可敬。死心眼地揪住金溺器和金王冠的表相差異不放,還不准別人去探求和利用二者的共同本質,這算哪門子事呢?

 

    把有法法性的非一非異關係,以及全面周遍的對應範圍徹底吃透,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乃至金剛密乘的五毒即五智、雙運降伏等禁行,就都好理解了。既然心中無始煩惱之本性,即是法性光明,那還需上何處另覓解脫之道呢?正當貪等煩惱現起之時,直接安住其本來解脫之實相本面,不就是還滅捷徑嗎?故知高屋建瓴的無上瑜伽,乃是本於二三轉清淨教義的無上甘露法門,看似反常、奇異,實為寂滅自相煩惱悟入法性光明的甚深方便,難怪愚蠢的謗密者和學術研究家會產生如此嚴重的誤讀了!

 

    是消極逃避世俗現相,另覓別別他體的真如實相?還是就有法本身,直接切入其勝義法性?不同的努力方向,反映了不同層次的見修境界。一味拋棄煩惱有法,隱含的前提是認定彼為自性實有的不淨法,且與無垢法性毫無關係。這顯然是對實相本性的嚴重背離。正是針對此種美麗的誤區,無上瑜伽反其道而行之,旗幟鮮明地倡導契合究竟實相的大乘了義見修。

 

    死死按定貪等煩惱的暫時不淨現相,與直接安住其離戲本解之不變法性,對於還滅修道而言,哪個更有意義,是不言而喻的。事實證明,立足於究竟實相的金剛密乘,對勝義中二諦“非為異體”的特殊關係所進行的精彩發揮和運用,恰恰是寂滅“非為一體”的世俗迷亂現相,現量證得遠離能所、二諦、一異等一切分別戲論的勝義法界的最有力的方便。

 

    在修證過程中,取捨業因果當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同時我們不能忘記,實相智慧的加持力完全可以賦予表相的煩惱、行為不同的性質和內涵。如果已經改變了性質和內涵的因,會導致跟從前一樣的果,那才是違背因果律的怪事哩!之所以說密宗的雙運法,和世間的男歡女愛有著本質區別,道理就在這裡。

 

    現空大雙運的法界本性告訴我們,世俗有法既是本體空性,同時又為法性光明的投影和折射。無始以來的貪等煩惱,作為——儘管是較特殊的——世俗有法的一分,自亦概莫能外。從這個意義上看,貪等煩惱和慈心、悲心、信心,是完全平等的。不平等,僅僅存在於相對層面,僅僅是凡夫心的增益和錯覺。究竟勝義中,哪兒有不平等的立錐之地呢?如《金剛經》所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死執不平等,必將失去證悟大平等實相的機會,因而無上瑜伽不能不對此深表遺憾,並予勵力糾正。

 

    冰和水的比喻,可以很生動地說明這一問題。固體的冰,有著上下左右等不同部位,也只有在此暫時的凝固狀態下,我們可以勉強指出:這部分冰處於較高位置,那部分冰處於較低位置。然而,一旦冰塊融化,整個變成柔和靈動的水以後,原先的暫時差異立即不復存在,再也無法作硬性的規定和計較。正因為高瞻遠矚地預見到世俗有法一旦“解凍”之後,將出現何等奇妙的局面,所以金剛密乘當下便確認,無論任何部位的“冰”,實際皆存在高度的、深刻的統一性和平等性。這種超前意識,對於即將發生的“解凍”過程,顯然是十分有益的。

 

    看似最極低劣的世俗有法——貪等煩惱,和最極勝妙的大樂光明,就這樣被慧目獨具的金剛密乘認為存在著玄妙親切的血緣聯繫。破譯其中的遺傳密碼並持作還鄉認祖的金鑰,即是無上瑜伽甚深修法和行為的意義所在,也是輪涅無二見的最高境界。

 

釋智誠、秋吉彭措:《般若鋒兮金剛燄》,喇榮五明佛學院。(答蕭氏諸疑)


--  作者:whataboutu
--  發表時間:2014/5/13 上午 05: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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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說轉煩惱為智慧,於無上瑜伽中方得到最透徹的開顯和運用,然其理論精神,在顯宗了義經論中便早已言及。如《大般若經理趣品》雲:

 

    “謂貪欲性無戲論故瞋恚性亦無戲論,瞋恚性無戲論故愚癡性亦無戲論。”

 

    謂一切貪欲本性清淨極照明故能令世間瞋恚清淨,一切瞋恚本性清淨極照明故能令世間愚癡清淨。

 

    “若有得聞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理趣,信解受持讀誦修習,假使殺害三界所攝一切有情,而不由斯复墮於地獄傍生鬼界,以能調伏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惡業等故,常生善趣受勝妙樂,修諸菩薩摩訶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

 

    若有得聞如是般若波羅蜜多清淨理趣,信解受持讀誦修習,雖住一切貪瞋癡等客塵煩惱垢穢聚中,而猶蓮華不為一切客塵垢穢過失所染,常能修習菩薩勝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

 

    “爾時世尊复依遍照如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波羅蜜多得諸如來秘密法性,及一切法無戲論性大樂金剛不空神咒金剛​​法性初中後位最勝第一甚深理趣無上法門,謂大貪等最勝成就,令大菩薩大樂最勝成就;大樂最勝成就,令大菩薩一切如來大覺最勝成就;一切如來大覺最勝成就,令大菩薩降伏一切大魔最勝成就……又以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成立勝智,善辦一切清淨事業,能令諸有皆得清淨。又以貪等調伏世間,普遍恆時乃至諸有,皆令清淨自然調伏。又如蓮華形色光淨,不為一切穢物所染,如是貪等饒益世間,住過有過常不能染。又大貪等能得清淨大樂大財三界自在,常能堅固饒益有情。”

 

    窺基法師《理趣分述贊》雲:

 

    菩薩實是後得智中大悲之心起此貪等,不為己身名利諸眾眷屬恭敬,故起一貪增百千善。”

 

    “一切十惡所有業道皆準此知,故起貪時菩薩大利。”

 

    “菩薩身心起此貪等形色光淨,不為一切穢物煩惱所能染污,故留煩惱助願受生作大自在。若是佛者,似其貪等,以此貪等饒益有情。設住煩惱過失之心,住餘有漏善、無記心,名為有過,過是漏義。於此三性一切時中不能染污,如蓮華等雖出泥中泥不能染,菩薩之心亦復如是。”

 

    “大樂者得無漏樂,樂有五種:一因樂,二受樂,三苦對治樂,四斷受樂,五無惱害樂,此中有四:一出離樂,二遠離樂,三菩提樂,四涅槃樂。今得此五及後四種故言大樂,遍滿法界俱是樂故。”

 

    “明由貪等為因展轉得四種果:一由貪等為因得大樂,二大樂為因得大覺,三大覺為因得能降四魔,四降四魔為因得自在。”

 

    可見,“大樂”一詞,非是密宗獨有,在顯教經論中也經常出現。

 

釋智誠、秋吉彭措:《般若鋒兮金剛燄》,喇榮五明佛學院。(答蕭氏諸疑)


--  作者:whataboutu
--  發表時間:2014/5/13 上午 0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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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如意自在  第二節大樂的秘密

    《大涅槃經》(2)雲︰“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有常樂我淨。……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寶性論》(藏譯)雲:“淨我大樂及恆常,功德波羅蜜多果。厭離輪迴求涅槃,欲願彼等之作業。”

 

    既然超離一切觀待、戲論的無漏大樂,屬於涅槃妙德,是大乘學人所應證取的終極目標,那怎樣才能現前呢?世間有漏欲樂在現相上的確和涅槃大樂存在區別,但它們之間真會一點關聯也沒有嗎?

 

    彌勒菩薩在《大乘莊嚴經論》中給出了答案:“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法,是故諸佛說,貪出貪餘爾。由離法性外,無別有諸法,是故如是說,煩惱即菩提。於貪起正思,於貪得解脫,故說貪出貪,嗔癡出亦爾。”

 

    全知麥彭仁波切《大乘莊嚴經論釋》闡述道:

 

    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法,

 

    是故諸佛說,貪出貪餘爾。

 

    《般若十萬頌》雲:“我未曾說除貪之外另有出貪之法。”如是對嗔恚、愚癡亦如是而說。此中密意是由貪便能解脫貪,餘法不能為之。因為除法界外再無餘法,一切法的本性或體性或自性決定唯一隻是法界真如,與法界異體的法極微塵許也不存在,故佛的密意即在於此,所以宣說\'貪等即是解脫貪等\'

 

    由離法性外,無別有諸法,

 

    是故如是說,煩惱即菩提。

 

    於貪起正思,於貪得解脫,

 

    故說貪出貪,嗔癡出亦爾。

 

    如是了知煩惱自性本來清淨後,若能通達煩惱本自解脫,則不須依靠其他對治力若有煩惱其本體不是解脫,則誰也無法使其解脫、將其斷除。因此,顯宗了義經典中宣說諸法本來無縛無脫,如是果乘密宗《喜金剛續?二觀察語瑜伽品》雲:“決定諸有事清淨,即是所謂之真如。”又雲:“自證本來清淨性,非以餘淨得解脫。”如是等等,此諸密要均同一味,更無任何差別。如是宣說無明與菩提同一,其所指也是法界之外更無餘法,因此煩惱自性即是菩提,對此具慧菩薩了知佛的密意後也如是承許,如諸經所說\'煩惱即菩提金剛之基\'等。

 

    問:既然以煩惱便可解脫煩惱,為何所有的具惑眾生不同得解脫?

 

    此問沒有如實了知密意。(因為所謂束縛,只是)彼等不知貪等之真如反而由生起此等彼等的執著相而束縛。菩薩已證得貪等煩惱的真如法界自性,故能從平庸的貪等煩惱中得到解脫,是故以貪心等即能解脫彼貪心等,因為不見有貪等的有事與形相存在,故不生任何貪嗔。因此證悟貪等自性,則現證本來無盡與本來無生之義,獲得無盡、無生智慧之大菩提。\'貪等本體雖是實有然已斷盡,在自相續中不復生起\',如是而了知的聲聞菩提對真如愚昧,如《現觀莊嚴論》雲:\'若有餘實法,而於所知上,說能盡諸障,吾以彼為奇。\'聖無著菩薩在《攝大乘論》中亦雲:\'具大方便之菩薩,惑成菩提之助緣,輪迴本寂之法性,是故善逝無有邊。\'諸如\'輪迴即涅槃\'\'煩惱即菩提\'之類的教理在顯宗也有明說。若不能以智慧如是證悟,則不能獲得輪涅不住的大菩提。在果乘中則不隱藏地直接宣說與此證悟相應的方便道,由此(知彼)是成佛的捷徑。”

 

    《宗鏡錄》(29)雲:“大莊嚴論偈雲: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法,是故諸佛說,貪出貪餘爾。如佛先說:我不說有異貪之法,能出於貪,瞋癡亦爾。由離法界,別法無體故,是故貪等法性得貪等名,此說貪等法性能出貪等。此義是經旨趣。又頌雲:於貪起正思,於貪得解脫,故說貪出貪,瞋癡出亦爾。釋曰:離貪之外,無別有法,以貪法界故,則一切法趣貪,是趣不過。何者?若於貪趣正思,了貪無自性,則於貪得解脫。若於貪起邪想,迷貪生執著,則於貪被系縛。系縛解脫,遂成真俗二門,於真俗二門,則收盡染淨諸法。貪一法既爾,餘瞋癡等八萬四千煩惱塵勞門亦然,一一遍含法界故。斯乃是諸經旨趣之門,亦可全證宗鏡大意矣!”

 

    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法”、“由離法性外,無別有諸法”,是兩個“是故”(“是故諸佛說,貪出貪餘爾”、“是故如是說,煩惱即菩提”)的正當理由。有法和法性的這種不尋常關係,讓大乘佛教特別是金剛密乘找到了一條還滅捷徑。

 

    非一非異,是有法和法性的基本關係,特別是勝義中非為異體這一點,對於大乘修道具有重要意義。這些內容,前文已予詳述。《大乘莊嚴經論》兩個“無別有”,則對有法和法性全面的對應關係,作出了進一步強調。作這種強調的必要何在呢?顯然是因為,此處所涉及的對象——貪等煩惱,過於敏感和復雜。若說善心、美景與勝義法性存在必然聯繫,說彼等“即菩提”,人們應是樂於接受的。可一旦把貪等煩惱也劃進去,人心的接受力就難免出現一些微妙的變化了。正是為了打消這種不必要的顧慮,彌勒菩薩才特別強調:法界、法性周遍萬法,決不存在與勝義法性完全割裂開來的別有獨存的世俗有法!這就為有漏煩惱獲得平等身份,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其不至於(在考察有法和法性關係的過程中)被粗暴地排除在外。——而這種情緒化的排除,恰恰是謗密群小直線思維的基本出發點。

 

    法界中有幾個法性真如呢?是不是信心、悲心等善法的法性真如是一個,貪心、嗔心等惡法的是另一個?顯然不是。如果法性真如唯一而周遍的原則得以確認,那麼剩下來的問題,其實就很簡單了。金王冠、金項鍊固然本性是金,金溺器的本性同樣是金,從金王冠發現珍貴固然可喜,能從金溺器發現珍貴,尤為可敬。死心眼地揪住金溺器和金王冠的表相差異不放,還不准別人去探求和利用二者的共同本質,這算哪門子事呢?

 

    把有法法性的非一非異關係,以及全面周遍的對應範圍徹底吃透,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乃至金剛密乘的五毒即五智、雙運降伏等禁行,就都好理解了。既然心中無始煩惱之本性,即是法性光明,那還需上何處另覓解脫之道呢?正當貪等煩惱現起之時,直接安住其本來解脫之實相本面,不就是還滅捷徑嗎?故知高屋建瓴的無上瑜伽,乃是本於二三轉清淨教義的無上甘露法門,看似反常、奇異,實為寂滅自相煩惱悟入法性光明的甚深方便,難怪愚蠢的謗密者和學術研究家會產生如此嚴重的誤讀了!

 

    是消極逃避世俗現相,另覓別別他體的真如實相?還是就有法本身,直接切入其勝義法性?不同的努力方向,反映了不同層次的見修境界。一味拋棄煩惱有法,隱含的前提是認定彼為自性實有的不淨法,且與無垢法性毫無關係。這顯然是對實相本性的嚴重背離。正是針對此種美麗的誤區,無上瑜伽反其道而行之,旗幟鮮明地倡導契合究竟實相的大乘了義見修。

 

    死死按定貪等煩惱的暫時不淨現相,與直接安住其離戲本解之不變法性,對於還滅修道而言,哪個更有意義,是不言而喻的。事實證明,立足於究竟實相的金剛密乘,對勝義中二諦“非為異體”的特殊關係所進行的精彩發揮和運用,恰恰是寂滅“非為一體”的世俗迷亂現相,現量證得遠離能所、二諦、一異等一切分別戲論的勝義法界的最有力的方便。

 

    在修證過程中,取捨業因果當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同時我們不能忘記,實相智慧的加持力完全可以賦予表相的煩惱、行為不同的性質和內涵。如果已經改變了性質和內涵的因,會導致跟從前一樣的果,那才是違背因果律的怪事哩!之所以說密宗的雙運法,和世間的男歡女愛有著本質區別,道理就在這裡

 

    現空大雙運的法界本性告訴我們,世俗有法既是本體空性,同時又為法性光明的投影和折射。無始以來的貪等煩惱,作為——儘管是較特殊的——世俗有法的一分,自亦概莫能外。從這個意義上看,貪等煩惱和慈心、悲心、信心,是完全平等的。不平等,僅僅存在於相對層面,僅僅是凡夫心的增益和錯覺。究竟勝義中,哪兒有不平等的立錐之地呢?如《金剛經》所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死執不平等,必將失去證悟大平等實相的機會,因而無上瑜伽不能不對此深表遺憾,並予勵力糾正。

 

    冰和水的比喻,可以很生動地說明這一問題。固體的冰,有著上下左右等不同部位,也只有在此暫時的凝固狀態下,我們可以勉強指出:這部分冰處於較高位置,那部分冰處於較低位置。然而,一旦冰塊融化,整個變成柔和靈動的水以後,原先的暫時差異立即不復存在,再也無法作硬性的規定和計較。正因為高瞻遠矚地預見到世俗有法一旦“解凍”之後,將出現何等奇妙的局面,所以金剛密乘當下便確認,無論任何部位的“冰”,實際皆存在高度的、深刻的統一性和平等性。這種超前意識,對於即將發生的“解凍”過程,顯然是十分有益的

 

    看似最極低劣的世俗有法——貪等煩惱,和最極勝妙的大樂光明,就這樣被慧目獨具的金剛密乘認為存在著玄妙親切的血緣聯繫。破譯其中的遺傳密碼並持作還鄉認祖的金鑰,即是無上瑜伽甚深修法和行為的意義所在,也是輪涅無二見的最高境界。

 

    本基光明如何折射成貪等煩惱,在密續中有著深入論述,於此不予介紹普通讀者只需了知,越猛烈的煩惱心,越是本基光明較高程度的能量投射就可以了(除此之外,難道還能找出一個更加合理的終極能量源嗎?)儘管從始發到終點,在無序的“輪迴背景輻射”影響下,混入了一些雜亂的幹擾信號,但通過大乘佛教頂尖的“濾波”、“還原”妙法,我們仍有足夠的把握將它認出來。正是有法法性的微密關係和圓活無礙的大乘精神,提供了即煩惱妄心而直接悟入心性大樂光明的機會。這個機會,在無上瑜伽中最沒被浪費。

 

    由此,阿底峽尊者說:“縱然一日中生起一百個妄念,只要善於將之轉為道用,就會呈現出一百次法身智慧。”《亥母甚深引導》雲:“若生貪欲,應了達其自性即法身之妙用,故於貪上認識自性本來面目,而定於本面上,普通貪欲自能摧壞。是為由貪欲顯大樂之方便,故應精進修持。”

 

    如此深妙的道理,蕭平實師徒怎麼可能明白呢?因此他們橫加指責道:“蓮花生無知邪淫至此,妄說於修此雙身法時,此淫貪大樂即是自性、本來面目。宗喀巴也一樣的邪淫與無知,一樣的認同此論,於《密宗道次地廣論》開示說密宗所修的雙身等法第三灌頂等之俱生樂為出世間法的真實樂,而妄言其餘世間的凡夫雖然亦有淫樂,但不是真實樂:\'破彼非常樂,真實樂是佛地之所有故。故若引彼經文以破通達真實之樂,則應許一切有學皆無彼樂。故真實樂及名自體俱生,或名自性俱生,義謂不待功用因緣,盡未來際任運相續\'。此諸矯辯,欲為自宗密教所建立之雙身邪淫法門開脫邪論之嫌疑,好令此外道性力派中的雙身修法,成為佛教中名正言順的無上大法,竟然將佛地境界才成就的無住處涅槃,寂靜極​​寂靜,復清淨極清淨的\'常、樂、我、淨\'境界,說成淫行貪樂的粗重極粗重、染汙極染汙的邪淫之樂,欲用眾生無始以來無明習氣所具有的男女欲貪,說人人皆有此貪因而此名為自性俱生,謂此貪樂為常住實法,而妄謂究竟佛也應常有此種淫樂,差別只在於眾生不知此淫樂實為空性,故非為常樂,因此學人只有修學密教雙身大法,將此樂擴而充之,達到第四喜大樂常存,便是與佛地所具有的大樂一樣,達真實常樂境界,這樣就是即身成就佛道了。由此可證宗喀巴也是一樣的貪婬與無知,又未斷我見,誤認意識心是常住法,當知即是凡夫,亦是外道,根本不是佛門中人。”(《真假邪說》P192 193)

 

    “若依雙身修法之理論與實際而觀,密宗乃是出家人貪在家法:一者有諸未修得明點提降功夫之上師,為貪他人美色故,即與人合修雙身法。二者雖有如是明點提降功夫而能不洩,然而卻依密宗法教而追求第四喜——人間淫樂之最高覺受;雖有\'空性見\'輔之,而其空性見卻墮於常見外道之意識心層次;如是本質乃是貪求欲樂之法,與佛菩提完全無關。由是道理,說密宗之雙身法,乃是出家人貪在家法,實非佛法也。”(《狂密與真密》)

 

    “如是密宗所言之方便成佛之道,雖名方便,然​​其本質,實是\'以隨便為方便\',與諸異性多行****之法故。雖然加以佛法名相果位及精進之名,其實與世間極貪之男女雜交****無異,唯是更能令人窮盡淫樂之觸覺爾。由不能依佛所說之法觸證一切種智之道,復又不舍世間名聞利養及淫樂故,便以外道淫樂貪著之法,代替正法之一切種智正道,而作種種佛法名相之莊飾,誑騙初機學佛者之金錢與美色;如是邪見及行為本已不當,正應偷偷摸摸而在暗地裡進行,然而達賴、宗喀巴、蓮花生等古今密教上師卻反其道而行:堂而皇之,冠之以\'大菩薩、究竟佛、佛之化身\'等名義而籠罩大眾;義理不直、卻敢氣壯地公開抑顯崇密,貶低顯教佛菩薩之行門及修證,高推密教邪淫之法。真乃世間最最顛倒無恥之行也。”(同上)

 

    藏傳佛教對出離心的重視,從《大圓滿心性休息》、《普賢上師言教——大圓滿前行引導文》、《菩提道次第廣論》、《解脫莊嚴寶大乘菩提道次第論》等法要中,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來。在傳統上,一名合格的密法行者,必定長期系統地熏修過暇滿難得、壽命無常、輪迴過患、因果不虛等前行引導,從而在內心深處對整個三有輪迴生起強烈出離心,了達一切有漏法均不離苦苦、變苦和行苦的本性。在有效壓伏了自相貪執心(包括男女情慾)的前題下,復以大悲菩提心和甚深實相正見攝持,並且嚴格按照殊勝竅訣行持​​,密宗的雙運法,當然和外道邪術、世俗淫樂有著本質區別。對如此顯而易見的區別茫然無知,並不是很體面的事。

 

    有什麼理由能說明,凡夫欲貪和佛地大樂毫無關係呢?非常明顯,要證明此點,無異於證明世俗和勝義、有法和法性是絕對割裂的他體實法。這顯然是大乘佛法所不允許的。既然有聯繫,那又憑什麼斷定這種奇妙的聯繫毫無價值,不能為大乘行人的“濾波”、“解凍”事業做出關鍵性貢獻呢?


--  作者:whataboutu
--  發表時間:2014/5/13 上午 07: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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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運法的特色,是在樂觸強烈之際逆觀其本解之法性,穿透煩惱現相直接安住大樂智慧本面。被認識了本面的慾貪,和完全隨虛妄現相而轉的慾貪,就像已化為水的冰和堅硬未化的冰一樣,名字雖然沒變,但實質卻天壤有別。

 

    除了想當然地將有漏煩惱排除在有法法性對應關係之外,謗密者的另一伎倆,就是將已攝歸法性本面的煩惱,和無有方便攝持的自相煩惱混為一談。一個排除,一個混淆,給咱們佛教界添了多少亂子!

 

    雖說轉煩惱為智慧,於無上瑜伽中方得到最透徹的開顯和運用,然其理論精神,在顯宗了義經論中便早已言及。如《大般若經理趣品》雲:

 

    “謂貪欲性無戲論故瞋恚性亦無戲論,瞋恚性無戲論故愚癡性亦無戲論。”

 

    謂一切貪欲本性清淨極照明故能令世間瞋恚清淨,一切瞋恚本性清淨極照明故能令世間愚癡清淨。”

 

    “若有得聞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理趣,信解受持讀誦修習,假使殺害三界所攝一切有情,而不由斯複墮於地獄傍生鬼界,以能調伏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惡業等故,常生善趣受勝妙樂,修諸菩薩摩訶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

 

    “若有得聞如是般若波羅蜜多清淨理趣,信解受持讀誦修習,雖住一切貪瞋癡等客塵煩惱垢穢聚中,而猶蓮華不為一切客塵垢穢過失所染,常能修習菩薩勝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

 

    “爾時世尊複依遍照如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波羅蜜多得諸如來秘密法性,及一切法無戲論性大樂金剛不空神咒金剛​​法性初中後位最勝第一甚深理趣無上法門,謂大貪等最勝成就,令大菩薩大樂最勝成就;大樂最勝成就,令大菩薩一切如來大覺最勝成就;一切如來大覺最勝成就,令大菩薩降伏一切大魔最勝成就……又以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成立勝智,善辦一切清淨事業,能令諸有皆得清淨。又以貪等調伏世間,普遍恆時乃至諸有,皆令清淨自然調伏。又如蓮華形色光淨,不為一切穢物所染,如是貪等饒益世間,住過有過常不能染。又大貪等能得清淨大樂大財三界自在,常能堅固饒益有情。”

 

    窺基法師《理趣分述贊》雲:

 

    菩薩實是後得智中大悲之心起此貪等,不為己身名利諸眾眷屬恭敬,故起一貪增百千善。”

 

    “一切十惡所有業道皆準此知,故起貪時菩薩大利。”

 

    “菩薩身心起此貪等形色光淨,不為一切穢物煩惱所能染汙,故留煩惱助願受生作大自在。若是佛者,似其貪等,以此貪等饒益有情。設住煩惱過失之心,住餘有漏善、無記心,名為有過,過是漏義。於此三性一切時中不能染汙,如蓮華等雖出泥中泥不能染,菩薩之心亦復如是。”

 

    “大樂者得無漏樂,樂有五種:一因樂,二受樂,三苦對治樂,四斷受樂,五無惱害樂,此中有四:一出離樂,二遠離樂,三菩提樂,四涅槃樂。今得此五及後四種故言大樂,遍滿法界俱是樂故。”

 

    “明由貪等為因展轉得四種果:一由貪等為因得大樂,二大樂為因得大覺,三大覺為因得能降四魔,四降四魔為因得自在。”

 

    可見,“大樂”一詞,非是密宗獨有,在顯教經論中也經常出現。

 

    《佛說淨業障經》雲:“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白佛言:\'世尊,雲何菩薩於一切法心無障礙逮得清淨?\'佛告文殊師利法王子言:\'​​若有菩薩觀於貪欲是一切法,嗔恚愚癡是一切法,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於諸五慾不生愛樂亦不放舍,觀欲實性即是佛法,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而於五蓋以求菩提,如是觀時,不得五蓋及與菩提,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九惱法即是慈心,思惟觀察九惱法時,不得他人及與己身,名最上慈,以於諸法無所得故,菩薩觀忍亦復如是,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於犯戒即是不犯,觀非毘尼即是毘尼,觀於系縛即是解脫,觀於生死即涅槃界,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貪欲界即涅槃界,嗔恚愚癡亦復如是,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一切法即是佛法,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一切法無有體相亦無根本,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慳及施不作二想,持戒毀戒不作二想,嗔恚忍辱不作二想,懈怠精進不作二想,亂心禪定不作二想,愚癡智慧不作二想,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諸煩惱即是佛法,是則名為淨諸業障。\'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白佛言:\'世尊,雲何菩薩觀諸煩惱即是佛法?\'佛告文殊師利:\'於意雲何,汝頗見法能還與法作系縛不?\'答言:\'不也,世尊。\'\'文殊師利,於意雲何,頗見有法能為諸法作解脫不?\'\'不也,世尊。\'\'文殊師利,雲何菩薩得無生忍?\'文殊師利言:\'一切煩惱即無生忍。所以者何?一切煩惱同虛空性,以是義故,我觀諸法無智無斷無證無修,而諸凡夫障礙所蔽,無有佛法,見有斷結,修佛法故。\'爾時世尊贊文殊師利法王子言:\'​​善哉,善哉!文殊師利善能解說無盡之法。\'”此中大量了義講法,顯然和無上瑜伽的精神是相通的。

 

    《大寶積經》雲:“迦葉!譬如咒術藥力,毒不害人。菩薩結毒亦復如是,智慧力故,不墮惡道。”此以解毒為喻,說明在智慧方便力攝持下,煩惱不能為害。非僅無害,彼經復雲:“迦葉!譬如諸大城中所棄糞穢,若置甘蔗蒲桃田中則有利益。菩薩結使亦復如是,所有遺餘皆是利益,薩婆若因緣故。”糞穢本是最極鄙劣之物,但若善加利用,亦能變穢為寶;同樣,對於煩惱,小乘人的態度是畏而棄之,善巧方便菩薩則不如是,彼有足夠的興趣和能力將其轉為菩提道用。是故《大寶積經》明確宣示:“彌勒,慧行菩薩一切重罪,以智慧力悉能摧滅,亦不因彼墮於惡道。彌勒,譬如有人,於大火聚投以薪木,數數添之,如是添已,其焰轉熾彌更增明,無有盡滅。彌勒,慧行菩薩亦復如是,以智慧火燒煩惱薪,數數添於煩惱薪木,如是添已,智慧之火轉更增明無有盡滅。彌勒,如是如是,慧行菩薩智慧之力,善巧方便難可了知。”

 

    孤立僵化地判定一個法的賢劣、利害,往往會出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一個法的性質、效用,必須和與之發生關係的有情或事物加以綜合考察,才能確定。倘若脫離行人具體的內證境界,絕對評定孤立的事法,在大乘佛教中尤為不妥。

 

    關於如何添加煩惱薪木以盛燃智慧火,密宗雙運等方便法門具有獨到經驗。《大幻化網總說光明藏論》的教言和《大寶積經》相映生輝:“如是世間貪欲有極大過患故,雖說無貪者能調伏眾生,然而,亦有不可缺貪之時,如外密而言,具誓言行者,若未貪愛所觀之本尊手印,則不獲得悉地。以內密而言,若心未貪色相手印,則不得智慧與悉地故,如是彼等手印之諸悉地,若是無貪者,便不能成就。因欲界具貪者,若其根無損等,貪心愈大,則其大樂愈增盛,以方便所攝之大樂愈多,彼見智慧量​​亦愈廣大故,猶如火上加薪,火焰愈盛燃;或如孔雀食毒,其色更麗也。如是其餘諸煩惱,亦若為方便所攝,便成功德之緣;若未被方便所攝,則成過患之緣,而彼緣性,無有異體。對此雖說慾望有漏之境,是為貪心,慾望涅槃法,非貪心,然而,除因對境和行相差別,便成不同之作用而外,自心力用、緣持外境之理,均為一致也。佛經中亦如是說,如慧海請問經雲:\'猶如火上草愈多,則彼火力愈熾盛,如是菩薩惑愈多,則彼慧火愈增盛。\'

 

    彼論復雲:“若以方便攝持,則彼惑本體亦可轉為善法……貪心者:是對外境希求之心或欲領取之相,心有如是之力用故,道位之時,希求勝妙道果之法;果位之時,不棄諸法並如理趣入之故,成妙觀察智性之無量光佛也。嗔心者:即捨棄不合對境之相。心有如是之力用故,道位之時,於自相續不住道之違品;果位之時,於如所有智性,遠離迷亂諸垢,故成大圓鏡智性,能摧諸魔違緣之金剛不動佛也。……如是猶如妙藥之力或摩尼寶之光,於自心本來具有如此五種自力用故,未證悟之時,此五者能作一切輪迴之業;已證悟之時,能作一切清淨涅槃之事。若離彼五力用,則如力盡之箭,或如無推力之輪,不能圓滿一切諸事,猶如聲聞入寂滅也。是故無法遮止心之自力用生起,亦不必遮止,因若未被迷亂所染,便顯現五智慧故。此等之理,於《無垢稱經》(《維摩詰經》)中亦雲:\'蓮花非從曠野乾地裡生,而從泥水中產生。如是無上正覺菩提亦非從聲聞斷惑、見無為法而生,若生如山之薩迦耶見,則能生無上正圓菩提心,是故,諸煩惱為善逝之舍利也。\'……

 

    若此等一切顯現,耽著庸俗相,並緣持彼等而起我、法實執者前,心之力用皆轉成為五毒。若現見諸法為清淨,及不成任何人我和法我之自性故,遠離一切所緣相狀之平等性,此時,則無論生任何覺性之五種力用,皆是清淨智慧。譬如,若見悅意之境,平凡者便執著二取故,生貪欲心;苦行者,因修不淨觀等,故其不生貪心。然於此處,不遮所現之一切分別念,並使生起分別,以證悟真性之心來攝持彼分別時,不滅二取之顯現及大樂之覺受前,無有任何所緣執著之境,領受通徹本性,此乃諸貪欲現為妙觀察智,因為不滅不雜外境並具有光明大樂之相故。如是對其餘一切,皆應以此類推也。如此在密宗中,宣說其轉為道用之竅訣。此外,於顯宗僅說彼性為智慧,《令生信力手印經》雲:\'除煩惱自性,餘無智慧故,諸煩惱自性,即是智慧也。\'

 

    全知無垢光尊者《心性休息大車疏》雲:“五毒若以方便攝持,將成為修道之助緣,五毒本體是智慧,法界中本來無生以及諸法自性等性無有取捨故不捨棄,稱為不捨之誓言。如果未以方便攝持,任意而為,密宗也不能轉為道用;若以方便攝持,則菩薩乘也可轉為道用,實際上就清淨煩惱這一點來說顯密都是一致的。”

 

    托嘎如意寶在《贊戒論淺釋》中開示道:

 

    “貪執自淨雙運義光明,非為作意聖道之正行,

 

    解開脈結等德若無有,空樂覺受模糊乃伺察。

 

    釋:猶如老者看孩童行為一般貪執所現諸覺受的一切賢劣能取所取,於無基離根的本地中自然清淨,法界覺性雙運之本體勝義諦法性之密意光明離戲之實相,即顯密因果乘共稱的無上精華並非為以作意改造後獲得自詡為實相及法性的細微苦性境界,而是三聖者正道之正行。這種境界已解開了中、精、血脈中包括細微脈在內的二十一脈結,應當獲得現見不變大樂本面等上述諸道相功德之究竟實相,倘若無有此等成就,則暫時的空樂覺受只是風心偶爾模模糊糊的顯現,是恍恍惚惚的狀態,不可認為是究竟之見。這種狀態乃是伺察意執著有相之自性,屬於集諦輪迴分之法,所以應當完全捨棄。恩紮布德在《成智論》中說:\'未見身皮筒(無證悟之要僅身中觀氣者),與實皮火筒,​​彼等之差別,見性之瑜伽,能超皮火筒。\'\'二根所生樂,劣士說真如,勝佛未宣說,彼為真大樂。大樂非無常,大樂乃恆常,(若彼為大樂),搔癢腋樂受,為何非大樂?\'”

 

    《定解寶燈論新月釋》指出,密宗所強調的大樂智慧,和現空雙運大法界密切相關:

 

    “探求本來清淨義,必須究竟應成見,

 

    僅從離戲分而言,二者無有差別也。

 

    內心中若要探尋輪涅諸法本來清淨的意義,就必定需要最究竟的中觀應成派見解,從法界離一切戲論的角度而言,大圓滿的本來清淨與中觀應成派所抉擇的離戲空性無有任何差別。

 

    為遣空性之耽著,密宗宣說大樂智,

 

    離境有境親體驗,空樂無二之法界。

 

    為了斷除對本性偏於空性邊的執著,密乘中宣說了大安樂智慧,對空樂無二雙運大等性的法界遠離能所二取,以現量來感受,是密乘的無上特法。

 

    現明覺性此三者,即是大樂之異名

 

    所以現空無別、明空無別、覺空無別三者是大安樂智慧的異名,意義上無有不同。”

 

    此外,《佛光大詞典》雲:“【大樂大貪染】密教金剛薩埵之內證法。金剛薩埵離世間雜染之欲樂,而樂於貪染色、香等之實相,故稱大樂大貪染。即理趣經所說十七清淨法門。蓋一切諸法雖有種種差別,惟自性乃絕待清淨,故若證悟此自性清淨之理,離差別之妄執,則自他即共受永劫真實之大樂,此乃金剛薩埵之內證。又金剛薩埵以此大樂法門而別於世間之小貪小欲。〔理趣釋卷上〕”故知大樂乃是超離觀待假立的苦、樂等一切二邊戲論之上的無漏智慧妙境,非世俗人行境。

 

    復次,《密宗道次第廣論》雲:“然總經論要旨,第三灌頂之俱生智要能通達真實。如《口授論》開示從色乃至一切種智法性真實。法雖本來如是,然為有情障過之所覆蔽,流轉生死,故須通達真實。……由修如是灌頂時所曉示之俱生智,能生果位俱生,故灌頂時,必須悟入真實義之俱生。如《穗論》第五雲:\'此俱生所起真實菩提心,空性、大悲無別,離於慧智為別有餘法耶?答曰:非餘,即惟除彼慧智所有逆品說如是相。此是自性,最極明顯。\'由是可知,密乘所謂的俱生大樂,實際指究竟無漏的勝義實相智慧,與無有大乘方便攝持的世俗淫樂截然不同。事實上,沒有任何一部大乘了義經典講過,大樂智慧可以和世俗淫樂直接等同,以及凡夫欲貪絕無轉成大樂智慧的可能。

 

    “以方便所攝”、“通達真實”、“於貪上認識自性本來面目”、“於無基離根的本地中自然清淨”……,這些不厭其煩的詞句說明,密宗從不認為沈溺凡夫平庸欲貪就可獲得成就。竟然連如此明白的法義都讀不懂,死活要說“第四喜——人間淫樂之最高覺受”、“其實與世間極貪之男女雜交****無異”,蕭平實師徒若非眼根出了毛病,想必是意根早已迷亂。

 

    “妄說於修此雙身法時,此淫貪大樂即是自性、本來面目”,是什麼意思呢?是說淫貪有法絕無勝義法性,還是說絕無安住煩惱本面而證得勝義實相的可能?不管怎樣,顯然都和《大乘莊嚴經論》的教言——“遠離於法界,無別有貪法”、“由離法性外,無別有諸法”、“貪出貪餘爾” 、“故說貪出貪,嗔癡出亦爾”——直接相違。

 

    如果“粗重極粗重、染汙極染汙”的貪等煩惱之法性本面,不是法身大樂的話,那又是什麼呢?難道在勝義法界中,竟存在(至少)兩款並立的法性——一者是“細微極細微、清淨極清淨”的高級有法的法性;一者是“粗重極粗重、染汙極染汙”的低級有法的法性?

 

    “謂此貪樂為常住實法,而妄謂究竟佛也應常有此種淫樂”,就益發讓人莫名其妙了。冰,和冰所化之水,完全是一回事嗎?僅僅因為冰是硬的,所以冰化成的水,也必定是硬的?所以融化冰的行為,也有罪過?真是豈有此理!

 

    “既然不肯向我們的直線思維和先入之見低頭,密宗就肯定是有罪的!”此即是謗密群小的基本邏輯過程。憑什麼沒罪呢?她沒罪誰有罪?沒有罪怎麼行?沒有罪才怪哩!——處處不都是罪麼?!

 

    在道義人格上,他們是小人;在誹謗技藝上,他們是大師。

 

    “大師”們意猶未盡:“就算是一般的凡夫也知道出家修行的第一步就是要離於貪欲,要先解脫於男女欲的系縛;所以出家人應該保持單身,更應遠離男女之貪欲,如此正顯示出修行人的尊貴,能夠不被五欲牽引,行清淨梵行;密教則反清淨之道而行,邪謬的大力提倡:不修雙身法門,不在淫行中證得第四喜,則不能成佛。……雲何世間有法能夠令人愈染汙就會變為愈清淨、最染汙就是最清淨的義理?無有斯理!密教祖師竟然敢以此最下賤、最汙穢的法門,自高自傲而蔑視顯教所不屑一顧之法,而言沾沾自喜的評論獨缺此法故不如密宗殊勝;如此汙穢不堪之邪淫外道法,貴為世尊名門正派的顯教,豈會看在眼裡而珍視之?豈能與密教同流合污?”(《真假邪說》P193)

 

    前文已詳加解釋,雙身法只是密宗無量法門之一,雖然在共同續部中,雙身法佔有特殊地位,但在整個密教體系中,還有不勝枚舉的解脫道法門,具有同等甚而更加殊勝的加持和意義。為數眾多的解脫道妙法和高度重視戒律的傳統精神,為藏密行人(特別是出家僧眾)持戒清修提供了根本保障。所以,“不修雙身法門,不在淫行中證得第四喜,則不能成佛”之說,是違背事實的

 

    誠然,佛陀宣說過清心寡欲、捨離煩惱的常規教義,並由此形成了二乘及大乘權教的行為準則。可同時我們要知道,遣除自相煩惱、證得大樂智慧的途徑,是多種多樣的,在大乘甚深見解和方便攝持下,直觀煩惱分別念的實相本面,無疑是最佳捷徑。雙身法不過是一種具體的操作方式,轉煩惱為道用的精神,才最值得探究和關注。在這方面,無上瑜伽取得了引人矚目的傑出成就,佛陀於顯宗了義經典中,也從理論上作了不同程度的宣說。若靜心體悟,不難找到顯密教法的融通關要。

 

    直線思維模式當然無法設想“愈染汙就會變為愈清淨、最染汙就是最清淨”的情況,但大乘佛法並非如是。《大寶積經》就明確表達了和謗密者截然相反的立場:“彌勒,譬如有人,於大火聚投以薪木,數數添之,如是添已,其焰轉熾彌更增明,無有盡滅。彌勒,慧行菩薩亦復如是,以智慧火燒煩惱薪,數數添於煩惱薪木,如是添已,智慧之火轉更增明無有盡滅。”彼經復雲: “迦葉,譬如種在空中而能生長,從本已來無有是處,菩薩取證亦復如是,增長佛法終無是處。迦葉,譬如種在良田則能生長,如是迦葉,菩薩亦爾,有諸結使離世間法能長佛法。迦葉,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花,菩薩亦復如是,於無為中不生佛法。迦葉,譬如卑濕淤泥中乃生蓮花。菩薩亦爾,生死淤泥邪定眾生能生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