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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解脫之門 -- 發表時間:2014/9/13 上午 02:11:28 -- 中觀四百論講記41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破常品第九 第四十一課 此前已經講完了《中觀四百論》前八品,聖天菩薩在前八品的兩百個偈頌裡,傳授了世俗諦的瑜伽修法,使大家領悟到名言的真實性,以此為方便,就能順利進行勝義諦瑜伽的修習。這就是接下來要講的,後八品的兩百個偈頌——明於方便生勝義真實性修習之瑜伽。 後八品的整體結構,在開篇講「全論內容」的時候已經講過,下面再簡單地結合科判講解一下。 甲二、明於方便生勝義真實性修習之瑜伽分三:一、總說甚深緣起真實性之瑜伽 二、別說無我空真實性之瑜伽 三、攝彼要義抉擇之理 勝義真實性瑜伽的修習,分為三個部分。首先通過第九品來總說一切世俗法的甚深緣起,破有常性,從而呈現出名言萬法空無自性的勝義真實;其次從第十品到第十五品,分別對我、時、見、根境、邊執、有為相一一進行詳細地抉擇,呈現出萬法無我的大空真實性;最後在第十六品,以訣竅的方式,總攝勝義瑜伽修習要義而抉擇。 第九品的所破是常。所謂常是三時不變異,即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未來也是這樣,沒有變異的相,那麼在一切有為法當中是否存在著常的實有體性呢?也就是有沒有這樣三時都沒有絲毫變動的體性呢?第九品就是來幫助我們解答這些問題,去除心裡的疑惑。 下面大家來看這一品的結構。 乙一、總說甚深緣起真實性之瑜伽分三:一、略說 二、廣說如何修彼之理 三、攝要 聖天菩薩在本品中,通過第一個偈頌的略說,揭示了凡是因緣所生的一切緣起的有為法,必定是無有常的自性,做出這樣確定的論斷。然後根據這個定論,通過具體的廣說,一一擊破各種有代表性的微細常性。最後再用一個偈頌,總攝修行的要義。 下面來講解略說。 丙一、略說 一切為果生,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如實號如來。 頌文直解 一切因緣積聚的名言緣起法,為果生的緣故,所以沒有常的自性,是故除了佛之外,再也沒有一個能夠如實了達緣起實際,號為如來的人。 釋義 通達了名言緣起的真實性,就能了悟一切世俗萬法僅是虛假安立,是非常性、非真實、非堅固、無事、無物、虛妄性、欺誑凡夫之法,並沒有一個自性存在,所以這樣的緣起性,是無我見所依的基礎。因此,從名言緣起中產生的一切法,必定無有常性,都顯現為如影像般的虛妄之相,了達了這一點,就能見到自性空的真實性。所以經中說:「昔今及未來,諸法真實性,如實而見故,以彼號如來。」就是說,一切過去、現在、未來法的真實性,已經如實而照見的緣故,所以佛又號稱為如來。 這裡的第一句「一切為果生」非常重要,以這個來成立沒有一個不變的常的自性。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林林總總的一切名言法,都是為著果而生,都是在趨向於果,並不是坐在那裡不動的。比如說,一切種子都是為著果實的出生,換句話說,沒有不動的種子,只要因緣集聚,它必然就會顯現花果的;一切的山河大地呢,也都是為著它的成住壞空;人呢,也是「為死故而生」。因此,一切法就沒有一個三時不變的常,整個器情的萬法都在不停的運轉著,根本不會待在那不動的。所以為著果生,它就不可能有獨立存在的自性,如果它有獨立存在的自性呢,它就永時不變動。因此從這個現象可以證明一切有為法沒有常性。而能夠遍照一切緣起的就只有佛,那麼佛就見到了,確實整個大千世界中,有情的法也好,無情的法也好,內法也好,外法也好,過去法也好,現在法也好,未來法也好,無量的法都是順應著因緣而起,沒有絲毫常性的存在,一切智智佛以如實的了知而作了這樣的善說,所以只有佛才能得到如來的名號。 丙二、廣說如何修彼之理分二:一、總破計常 二、別破計各類常 丁一、總破計常 有的人想,為了生果而顯出來的法,確實並非常性,但是既非能生,也非所生的虛空,以及雖是能生,但不是所生的極微等等,因為它們都不是從因緣中產生的,所以應該是有性的,而且是以常性存在的。而對此佛並未通達,所以佛不是一切智智。 聖天菩薩對此作回答: 無有時方物,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有性而常住。 難詞釋義 時方物:即任何時間、空間裡的事物。 有性:有自性。 常住:永久地保持下去。 頌文直解 在任何的時間、空間中,都不可能存在非從因緣生而有性的事物,因此,在任何的時間、空間中,絕無可能有像虛空那樣所謂常性的事物。總之,只要不觀待因緣,就決定無有,就像兔角不依因緣,就並不存在,那麼虛空等因為不依賴因緣,所以也決定無有。 釋義 有些人根據前一偈頌中,一切為果而生,所以無有常性的教導,接受了為果而生的那些所生法,是因緣生的,所以不是常性的道理。但是他們覺得這並沒有包含兩種特殊的情況:第一種是既不是能生,也不是所生,比如虛空就不是能生,它不產生其他的法,也不是從任何因中產生的,因此就不是無常,而是常性的;第二種是雖然是能生,但並非所生,比如勝論師所認為的常我、極微,數論師所認為的自性等等,都屬於這種情況。拿極微來說,勝論師認為雖然極微能生成粗大的色法之果,但它本身不是因緣生成的,因此應該是常性的。 對此,聖天菩薩回答說:非因緣所生的有性,是絕對沒有的,既然有體性,就都是從因緣中產生的,那麼它們就不可能有常性的存在。 這個偈頌包含了兩個推理。前兩句說明凡非因緣生,都是不可能有性的,後兩句說明凡因緣所生的,都將壞滅,也就是生已即滅的無常性。 總之,十方三世的一切法都是因緣所生的,因此在任何時、方,都找不到一個東西有自性而常住。換句話說,就是十方三世的萬法都沒有常的自性,原因就是「緣生故」。如果有常的自性呢,就要三時都不變,因為它不受任何因緣的影響,再多的因緣加上去之後,它也不會有任何的變異。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由於萬法緣起故,萬法就沒有常的自性。這樣是總的破常。 丁二、別破計各類常分二:一、破我為常性 二、破法為常性 各類常,可以總的分為人我與法我兩類,下面就分別來破。 戊一、破我為常性 勝論師等說:各種苦樂捨的受是有的,而它們是被我和合起來的,這證明我是有自性的;同時我又沒有因,這又證明我是有常性的。 聖天菩薩對此回答說: 非無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無因欲成,真見說非有。 難詞釋義 真見:真實照見實相者,指如來。 頌文直解 若許常我是無因,則我不可能有性,如同兔角一樣,成為無事。若說常我是有因,這樣我就不是常性,因為是從因而生的緣故,如同瓶子一樣。是故,已見一切事真實性的一切智智,宣說了不可能無有因而成立有性。 釋義 勝論外道師的這種觀點,屬於前面總破裡的第二種情況,即能生果,但本身非因緣所生。他們認為,人在不同時間的受,本來是各自獨立的,但是人們又可以對某一階段有大體的感受,這是因為有一個實有、常性的我,將這些分散的受連接、聚合起來了。勝論師說,這就說明我起到了和合受的作用,因此證明我是存在的。同時,這個實有的我,又找不到它的因,不是因緣所生的,這樣就不會壞滅,因此是有常性的。 對於這樣的錯誤見解,聖天菩薩在第一句一針見血地指出,「非無因有性」,也就是說,無因是不可能有性的。沒有因,就沒有生,沒有生的話,哪來的體性呢?如果連體性都不存在,那麼它的常性就更是無從談起了。這就像佛法中經常使用的石女兒的譬喻一樣,石女不會生育,當然不可能生下子女。勝論外道師說存在無因的我,而且還說這個無因的我是有自性的,而且是常性的,這就像有人說見到了石女的兒子,還吹噓說石女的兒子長得怎樣怎樣好看一樣,就純粹是無稽之談了。 這樣一分析,勝論外道師也認識到說無因的常我是完全錯誤的,於是修正了觀點,說我是有因的,他們想這樣應該可以避免漏洞了。於是聖天菩薩繼續開示了第二句——「有因即非常」。就是說,凡是從因緣中生出來的,必然受到因緣的控制,因緣一變動,它就不得不隨之而變動,因此它註定不會穩定,非是常性的。 第三、四句,是引用佛的聖教量來作總結。佛在經中就這樣說過:「智者勝解緣起法,亦不依靠於邊見,已知有因有緣法,非有無因無緣法。」 那麼有人這樣想,如果瓶子等的所作,確實是無常的話,那就意味著我、造物主等的非所作,就都變成常性的了。 下面聖天菩薩用前兩句敘述這個觀點,再用後兩句來遮破。 見所作無常,謂非作常住, 既見無常有,應言常性無。 難詞釋義 見:這裡是了知的意思。 所作:「所」是被,「作」是造作、創造等。「所作」意思是被造作、創造,有時也指被造作、創造出來的法。 非作:即非所作。 頌文直解 如果知道了一切無常是因緣所作之後,可以反過來承許非因緣所作的我等是常的話,那麼以同樣的道理,既然知道了無常的所作法為有,就應該反過來說我等常性的非所作法為無。 釋義 偈頌的前兩句說,世間不善於觀察的人,見到無常的瓶子等都是因緣所作之後,就進行了這樣簡單的推理:既然瓶子這些所作是無常的,這就意味著非因緣造作的我、造物主等應該是常有的了。 這樣的推理有很大的漏洞,就是無法證明非所作的存在。把「所作無常」直接反過來,說成「非作常住」,這是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認定有非所作了,並且還認為它們是常性的,這就嚴重缺乏根據了。 後兩句給出了正確的推理,即既然知道了一切都是因緣所作的,因此必定是無常,那麼就應知道不存在因緣所作之外的常,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我、造物主等等。 這以上破除了常性的人我,下面來破常性的法我。 戊二、破法為常性分四:一、破虛空等為常 二、破時為常物 三、破極微為常物 四、破解脫為常性 另外,有些人認為常性的法,有代表性的,就是時、方、物、解脫這四類。也就是認為雖然法有因果的種種變異差別,但是卻有一個永不變異的常性,這就是時間;同樣認為有一個遍滿方分上的常性,即虛空;又認為有一個既能組成萬物,又不變動的常性,即極微塵;有的修道者執著解脫為實有,認為有一個遠離繫縛、永恆的常性,即解脫。所以要破除存在常性的錯誤見解,就要從這四個方面入手。 己一、破虛空等為常 內道有部等說,三藏的論藏中說有虛空、擇滅、非擇滅三種無為法,所以它們是常而堅實的。 愚夫妄分別,謂空等為常, 智者依世間,亦不見此義。 難詞釋義 愚夫:愚癡之凡夫。 空等:等字包括另兩個無為法,即擇滅、非擇滅。 世間:無患根識及其所見的法。 頌文直解 愚夫妄加分別,說虛空等也存在常性。智者不僅僅通過勝義正理,即使依照世間正理進行觀察,也不會見到常性存在的虛空等的法。 釋義 諸愚昧的凡夫,僅是把無質礙分別為虛空而已,而說虛空有常性,但並無正理成立。而諸智者於彼觀察,勝義量前毫無疑問不成立,世間名言量前,實際上也不見有常性的虛空。即以任何現量與比量,都不成立。 為什麼說虛空無法以現量成立呢?現量共有四種:根識現量、意識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下面來一一作分析。 五根識只能取到色法,而虛空不是色法,所以虛空在根識現量前並不成立。如果沒有根識現量,就沒有它們的意根了,也就無法生起意識現量,因此,虛空也不可能進入到意識現量境界之中。自證現量只有識才具有,而虛空不是識,因此,以自證現量也無法成立虛空為常性;虛空非勝義,所以虛空以瑜伽現量也不成立。 要證明某法存在的比量有兩種:自性因和果因,以這兩種因觀察,虛空也同樣不成立。 自性因是以自性中具有的同體相屬的因來證成,但是虛空無自相,也就沒有同體相屬的因,所以無法以自性因證成。果因是以彼生相屬的果來證成,但是虛空不生果,也就無法以果因證成。所以虛空以比量也不能成立。 因為現量、比量都不成立有虛空的緣故,所以所謂的虛空,就僅僅是在名言中的假立,此外沒有任何實際之義。 假若又想,虛空唯一是常的事,因為虛空是周遍性的,而任何無常者,都無周遍性,就像瓶子一樣。針對這樣的錯誤見解,聖天菩薩接下來就用他稱比量的方式,來遮破虛空周遍性這一能立,這樣也就遮遣掉所立的常性虛空了。 非唯一有分,遍滿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各別有有分。 難詞釋義 唯:決定、絕對。 分:部分的意思。 有分:具有多個部分之體,所以叫有分。 頌文直解 決定沒有一個具有多個部分之體的常住、真實的虛空,遍滿於東方等一切的方分。因此就可以知道,每一個不同的方分,都有與它相應的虛空(也就是有分)。 釋義 先解釋前兩句「非唯一有分,遍滿一切分」。按護法菩薩的解釋,是說並沒有一個常、遍、實有的有分,能與一切分周遍相應。也就是說,沒有一個常、遍、實有的虛空,能夠鋪滿東、南、西、北、東南、東北、西南、西北、上、下這十方所攝的一切空間。為什麼呢?我們來看這樣一個事實:東方的瓶子中的這一份虛空,它周不周遍其他一切分呢?這當然不周遍。因為如果說周遍的話,就可以用他稱比量,得出這樣的結論:既然他聲稱虛空是周遍的,那麼東邊瓶子中的虛空,就應該有西邊的瓶子等等,但這是與現量相違的,所以不可能周遍。不可能遍的意思就是說各住各位,東方的虛空就只在東方,它決定不可能遍到西方、遍到南方、遍到北方,任何一方都不能遍的。它們決定就住在各自的位子上,不能再變動,否則空間就出現錯亂的相了。也就會出現下面兩句裡的問題。 繼續解釋「故知一一分,各別有有分」,「一一分」,就東南西北四維上下,坐標空間上的每一個虛空的部分,它都各別的有它的一份:東方是東方,西方是西方,南方是南方,北方是北方,再分開來的話可以分無量的,每一個點上的虛空就都住在它那個點上,而各各又不紊亂,因此成了無量分了,怎麼是獨一、常性的虛空呢!所以說,就沒有一體遍滿一切方的常性虛空了。 中觀四百論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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