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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解脫之門
--  發表時間:2014/10/5 上午 02:57:39
--  中觀四百論講記49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第四十九課

視訊:中觀四百論4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yIXC2dLtFc&index=99&list=UUrgQri5x_n_CPMT4nACjgPQ

今天繼續接著上次的「於無我義斷諍」學習。

既然根本沒有一個我,來對諸法的生滅產生作用,那麼諸法又是如何產生呢?聖天菩薩在接下來的偈頌中,對此作了解釋:

如緣成芽等,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皆無常所起。

頌文直解

譬如芽由因緣所成,是自性不成立之緣起的顯現,無欺將會生起,以及種子也是由因緣所成,也是無自性之緣起生。同樣,一切諸行無常的法,也都是從無自性之無常的自因中生起。

釋義

本頌前兩句以芽與種子為例,解釋了緣起性空,後兩句將緣起性空,遍推到一切無常的諸法上。這裡的關鍵,是要知道「緣起」是說世間的一切事物,它們都由眾緣和合而生起;而「性空」是說眾緣合成的諸法,其性本空,無有真實的自體。

也就是說世間上沒有一個獨自存在的東西,也沒有常住不變的東西,因此一切諸法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起;同時,這些因緣和合所生的緣起顯現,都是假有,其本性是自空的、無自性的。如果自性不空,則不能現、不能有。就像《中論》中所說的那樣:「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同樣,《入中論》中也說道:「如是一切法雖空,從空性中亦得生。」因此,只有諸法本來就是空,才能從因緣和合時生起果法,它們是彼此觀待而成就的法,皆是假有,且無自性。如果說諸法本來不空,都有自性、是三時不變的常法,那麼就不可能與任何一法發生作用,不可能形成因緣,這樣也就不可能生起果法,那麼一切世間出世間的法都將不能成就。

大家要知道緣起的事物,本質是空。而世界萬物都是緣起的,都是依因緣條件才現起(緣起)而存在。有情生命有生命的條件,色法的物質也有物質的條件,這些法都會隨著條件的改變而改變,因此是無常的。而在無常的變動中,不可能存在一點實有的東西,所以說這些法的本質是空。雖然有緣起的現象,但其性質是空。正是由於沒有實體的存在,諸法才能緣起,也才可以有如此千變萬化的世界。

總之,凡是能生所生的一切世間出世間因果法,都唯是無自性、無常性。因此,常性不可能生常性,常性也不可能生無常性,無常性也不可能生常性,唯一只有從無自性的無常中,生出無自性的無常法,這猶如剎那無常及自性空的水中月影一樣。這就是緣起性空的道理。

前面學完了本品的前兩科,接下來學的是最後一科,就是本品的攝義。

丁三、攝遠離常斷所成就之義

有人害怕諸法無我,會落入斷常二邊,聖天菩薩對此進行了答覆,並以此作為全品的總結。

以法從緣生,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故體亦非常。

難詞釋義

以:是因為或由於的意思。

體:指本體,即是萬事萬物的本身。

而:此處是能的意思。也就是才能或者能夠之義。

頌文直解

通過上述的觀察發現:一、無論在束縛的輪迴中,還是在解脫的涅槃中,都沒有我的存在;二、由於因與果都無自性故,才能從因的種子生出果的芽,這樣諸有為法的本體才能不斷,而且因為種子法在生芽的剎那後,自然滅壞,所以諸有為法的本體也非常。如是善加觀察後,應當悟入勝義真實性的緣起無我之理。如《入中論》云:「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應當如此修行。

釋義

這個「體」字很重要,是本體的意思,指一個法本身。一切有為法,都是依緣而起,因此它遠離了常和斷的體性。在諸法的體性上,就決定不能安立是常或是斷。這是因為,如果是常的體性,那麼它就不會變,只能永遠是那個樣子;如果是斷的體性,那麼就一斷永滅,就不會有新的東西生起來。

因此,這裡所說的體,只能是因緣所成之體,是名言的假立,而不是自性成立之體。體既然是因緣所成,就完全受因緣控制,因緣變一點,它也就變一點。這就像「樹欲靜而風不止」那樣,如果把樹比喻成體,風比喻成因緣,那麼樹自己做不了主。假使它要靜,但是不巧風來了,它就不得不動;假使它要動,但是風沒有了,它就不得不靜。諸法的體和因緣也是這樣的關係。

最後,再來看世俗名言中的諸法之體,由於都是從因緣而生,因此只要因緣具足,諸法之體就會綿延不絕地延續下去,這就是非斷滅的意思。也就是說,因為從無自性生無自性,於無自性安立一切因果,所以無有斷見的過失。同樣,當因緣不具足的時候,諸法的體失去了支持的力量,因此也就隨之而消失了,這就是非常的意思。《入中論》中說:「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如與影像等的比喻一樣,一切諸法雖然空無自性,但是以無自性的幻因、幻緣和合,也能現起無自性的幻果。這樣就知道,萬法在二諦中都無有自性可得,所以不可能有什麼斷和常,所謂的「斷」、「常」純粹就是戲論。

總之,應當了知名言的諸法之體,由於無自性故,因此離一切常邊、有邊;又由於能安立如幻之因果故,離一切斷邊、無邊。

 

 

 

 

 

 

 

 

 

 

 

 

 

 

 

破時品第十一

這以上學完了「乙二、別說無我空真實性之瑜伽」中的第一部分:「丙一、人無我真實性之瑜伽」,接下來學的是第二部分:「丙二、法無我真實性之瑜伽」。

丙二、法無我真實性之瑜伽分三:一、總說三時空真實性之瑜伽 二、別說內外空真實性之瑜伽 三、特說離邊空真實性之瑜伽

這一科共有五品,即從第十一品,一直到第十五品。其中第十一、十二品是「總說三時空真實性之瑜伽」,第十三品是「別說內外空真實性之瑜伽」,第十四、十五品是「特說離邊空真實性之瑜伽」。

丁一、總說三時空真實性之瑜伽分二:一、正明 二、明無我甚深見之瑜伽

「正明」是第十一品,「明無我甚深見之瑜伽」是第十二品。

戊一、正明分二:一、總破三時法有自性 二、由觀察相而分破

第十一品是「破時品」,首先是對過去、現在、未來三時的自性進行總破,然後通過具體觀察法的生、住、滅相進行分破。

己一、總破三時法有自性分三:一、破未來時有自性 二、破現在時有自性 三、破過去時有自性

庚一、破未來時有自性

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之中的一切法,勝義中都空無自性。然而,在抉擇這個問題時,有的外道認為時間是常住性的,它獨立於法之外,與法異體,並且是萬法生滅的因。這些外道說:現見色等諸法,全部都唯從他緣生的緣故、非為世間現量境故、未見有少許之果故、非為比量所能了知故,所以說無有常我的存在,這是善說也是極為成立的。但是,並非一切時處都無有常性存在的法,這是有「時間」的緣故。因為雖然有地、水、火、風、虛空及種子等,然而有時候這些芽、花等沒有生、滅,而有時候卻有生、滅,所以從這些所見之果,推理出時間的存在。另外,小時、分、秒等也都顯示了時間的存在,而且時間是三時一切法之外的常法。對這種邪見,在前面第九品的「若法體實有,捲舒用可得;此定從他生,故成所生果」一頌中已經遮破。

在這一品中,對建立時間之基——三時中的一切法,都不成立的方式,來顯示時間也不成立。

也就是說,有人認為以瓶子為代表的三時中的一切法,自性都是實有,因此在它們之上所建立的時間,也應該是實有的。但是實際上一切法都是空,所以時間也是空的。接下來,就來抉擇這個道理。

抉擇的關鍵,在於認識清楚,所謂過去、現在、未來這三時的法,也就是已生已滅、已生未滅、未生未起的法,它們其中任何一個,都要觀待其他兩個,才能夠安立起來。所以,根本不存在單獨的過去、現在、未來。

在解釋偈頌前,先簡單地講一下什麼是時間。大家在平時,會經常提起過去,想到未來,並認為這些和現在一樣都是存在的。就像一條河流,上游是未來,中游是現在,下游是過去,同樣都是河裡的水,只是流淌在不同的地方而已。或者像一條成品檢驗的流水線,產品都已經做成了,只是在傳輸帶的不同部位傳輸而已。因此,大家覺得一切事物都與此相同,無論在什麼時候,事物都是不變的,只是經歷了不同的時間而已。然而,這卻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覺,因為在這兩個比喻中,認為水與產品是不變動的,只是在不同的地方,同時並認為一切事物也都一樣,不會變動。所以就把不同的三時放在一起,以為時間也可以像河流或者流水線一樣,是同時存在的。但實際上,水與成品每時每刻都在變,上游的水少、很乾淨,但越到下游,加入的水越多,也就越髒;同樣,成品在流水線上移動的時候,也在摩擦、擠壓,而發生了一些改變。因此,過去、現在、未來這些時間,其實都互相排斥,它們只能單獨出現,根本不可能同時出現。

其次,過去、現在、未來這些時間,都只是心上的概念,真實中都不存在。為什麼呢?大家想想,過去是什麼意思?凡是已生已滅的法叫做「過去」,「已生」排除了未來,「已滅」排除了現在,「已生已滅」合起來,排除了無為法。過去就是已消失的意思,現在位有的這些東西,已經消失了,不存在了。所以,過去是站在現在的立場上而說,就是沒有了,不存在了。而並不是真的有一個叫過去的地方,在那裡裝了一大堆已經過去了的東西。凡是當你提到過去的人、過去的東西、過去的事情等的時候,每次你都不得不轉動腦子,這就說明其實都是在心裡回憶。而且如果你記性不好的話,還得很費勁地去回憶,還會經常回憶錯。那麼未來也是一樣,凡是未生未起之法叫做「未來」,它排除了過去、現在,和無為法。其中「未」是還沒有,「來」是到來、現起,「未來」就是說現在還沒有出現,還沒有產生,但你估計將會產生。所以每次你說未來,就是站在現在,以現在為參照,是心裡所作的一種估計、一種想像。

人能經常回憶過去、想像未來,這是人比犛牛等動物聰明的地方,動物非常愚癡,很遲鈍,不能像人那樣進行敏銳地回憶和想像。但是,世間凡人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竟然把心中的回憶和想像出來的東西,當作成真實存在,認為是有自性的東西,並由此產生了很多非理執著,產生了很多煩惱。

那麼在過去、未來裡,其實是沒有東西的,所以這兩者是沒有自性的。那現在是否是真實存在的呢?現在的東西,是無患根識現量等能夠取到的,這比分別念作意出來的過去和未來,確實更真實一點。所以凡是已生未滅之法叫做「現在」,但是一般人說的現在,是非常寬泛的一個概念。比如說現在在休息,那可能是幾分鐘;說現在在吃飯,可能是幾十分鐘;說現在在上班,那可能是半天;說現在是春天,那可能是一個季節;說現在是信息社會,那可能是幾十年;說現在二十一世紀,那是一個世紀;說現在是五濁惡世,那就是上千年了;說現在是賢劫,那更是一個大劫了。但實際上呢,從根識現量等取現在的境來安立的話,現在就只有當下的一個剎那。那麼這一個剎那是否是獨自存在的,是否有自性呢?其實也不是,因為現在如果有自性的話,那麼現在的一切東西就都有自性,都不能變動,但是現在的法,都是一剎那後就滅了,都是變動的。所以現在的法也是無自性的,是幻化的因緣和合起來,顯現出的當下的、剎那的果。

「破時品」就是這樣來介紹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萬法都無自性,是自性空,是本空。但是虛妄分別念在本空之上,建立起了三時中的實法。而這實法,根本不符合三時法的名言實相,也根本不符合諸法的究竟實相,也就是勝義空。正是三時本空,三時中才有法可以顯現。就是說,三時本空,沒有自性,就可以觀待於現在,安立未來和過去;觀待過去呢,可以安立現在和未來;觀待未來呢,可以安立過去和現在。在一切都是自性空,都是因緣控制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安立,但是又不會錯亂。要強調的是,這三時,不但在勝義中是空的,在名言中,也是假立的,沒有一點點自性存在。

下面就借助瓶子,對過去、現在和未來是否有自性,逐一進行破析。

破的是時間,為什麼要借用瓶子呢?這是因為,色法可以通過五根識現量感受到,苦樂等心法也可以通過心來了知,但是時間既非色法,也非心法,不容易觀察、判斷,所以需要借用瓶子來顯示。用過去的瓶子,顯示出過去,用現在的瓶子,顯示出現在,用未來的瓶子,顯示出未來。

首先來破析未來是否有自性。

瓶等在未來,即非有過現,

未來過現有,便是未來無。

頌文直解

如果真實的瓶子已經處在未來了,那麼這個瓶子就不會出現在過去,也不會出現在現在。為什麼呢?因為未來、過去、現在的體相完全不同,它們某一個之中,不可能有另外一個存在。如果未來之中,有過去和現在的瓶子,那未來就沒有了。

釋義

本頌第一句是假設,第二句是結論,第三、四句是理由。

時間是對諸法無常變易的一種反映。所以談到時間,一定不能脫離具體的事物。

「瓶等在未來」,是說如果在未來,真的存在著實有的瓶子。「即非有過現」,那麼這個瓶子就沒有過去,沒有現在。也就是說,這個瓶子只能出現在未來,而不能出現在過去和現在。原因很簡單,如果未來之中有過去和現在的話,那這個未來還是未來嗎?它已經變成過去和現在了,已經改頭換面,沒有了。這就是「未來過現有,便是未來無」。

如果真的有一個瓶子,已經完全做好了,在未來等著,等時間一到,就呈現出來。這種想法,就是把時間當做了河流、流水線來看待。如果這個瓶子真的已經在未來成型了的話,它就不能出現在現在,也不可能被打破而成為過去。因為一旦出現在現在,就成了現在的瓶子;或者被打破了,就成為了過去的瓶子。因此,無論怎麼樣,它都不再是未來的瓶子了。

那麼有人這樣想,如果一個未來的瓶子,雖然變成了現在和過去,但是它還保持著未來的體。為了破除這種執著,聖天菩薩接著說:

未來若已謝,而有未來體,

此則恆未來,云何成過去。

(唐譯:

       未來若已謝,而有未來體,

       此則恆未來,云何成過現。)

難詞釋義

謝:謝滅、消失的意思。

頌文直解

倘若一個未來的瓶子,在未來謝滅後,來到了現在,或者變成了過去,但是它仍然保持了未來的體。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法的自性就是未來的,它應該一直處於未來,為什麼能成為過去的瓶子呢?這是不應理的。

(唐譯:倘若一個未來的瓶子,在未來謝滅後,來到了現在,或者變成了過去,但是它仍然保持了未來的體。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法的自性就是未來的,它應該一直處於未來,為什麼能成為過去、現在的瓶子呢?這是不應理的。)

釋義

本頌前兩句是陳述眾生的執著,後兩句是遮破。

「未來若已謝,而有未來體」,是說瓶子還是未來的瓶子,但是它可以逐漸變成現在的、過去的瓶子。「此則恆未來,云何成過去」。意思說既然瓶子的體是未來的,這就註定了它不能變成現在,或者過去。反過來說,如果能變動的話,那麼這個所謂未來的瓶子,是沒有體的,因為只有沒有體的東西,才有變動的可能。

並且,如果說瓶子已經在未來存在了,這話本身就是矛盾的。接下來聖天菩薩說:

法若在未來,現有未來相,

應即為現在,如何名未來。

頌文直解

雖然一個法的體是未來,但是現在就已經呈現了未來的相,即應成此法的體是現在,如何能稱為是未來的法呢?

釋義

「法若在未來,現有未來相」,這是說,未來有法,並且已經呈現了未來的相。雖然這說的是未來的法,但不是在未來時候說的,而是在現在說的。既然是這些未來的法,現在已經出現了,那不就成現在的法了嗎?怎麼還能說是未來的呢?所以說:「應即為現在,如何名未來。」

比如說,你準備做晚飯了,半個鐘頭後會做好,但是如果說這頓半個鐘頭後的晚飯,現在其實已經做好了,等在那裡,只等時間一到,就顯現出來。那麼這就等於說,這頓飯現在已經有了,怎麼還能叫做是半個鐘頭後的飯呢?你不需要做,就可以吃了。但這在現實中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要推翻我們顛倒的執著,要認識到我們的時間概念有錯誤,而且錯得很嚴重,要轉變這些錯誤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