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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解脫之門 -- 發表時間:2014/12/31 上午 04:40:20 -- 入中論自釋59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第五十九
入中論自釋59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Tj2Q6biWD0&index=12&list=PLk4wE4t2Qg8Q30zpvwVSA7JRXqvOUDM4a
汝宗如何? 對方說:你們立的宗義是怎樣的? 實事師說,我們立的實有因果已經被你們破除,那你們是如何建立因果關係的呢? 頌曰: 此二如幻我無失 世間諸法亦得有 回答有兩層:一、因和果這二法如幻,並非實有,所以我宗毫無過失。既然是如幻,真實中了不可得,也就沒有因和果合與不合的情況。如果是兩個實法,那它們必然落在合與不合兩種情況中。但我宗承許因和果都是無自性法,根本得不到。既然不可得,哪裡會有這兩個法的分離或和合呢?也就是說,對於存在的兩個法,才能說它們是合一或者分離,既然得不到,怎麼能說相合或者不合呢?所以我宗沒有過失。 二、正是由於勝義中無有,所以世俗妄識前有如幻的緣起顯現,因此我宗安立從幻因生幻果,而不必觀察合與不合。 總之,以諸法是空性故,名言中的一切都可以安立。如果諸法實有,那以因果為代表的任何建立就都不合理了。換句話說,承許諸法是空性的話,世俗中的一切建立全都合理;如果承許諸法實有,那任何名言都無從安立了。 若如他宗,能生所生是有自性,則於彼上此觀察轉。若如我宗,諸法皆由顛倒遍計而生,自性不生,如同幻事。雖無自性,然是分別境界,如眩翳人所見毛輪,於彼法上不可思惟。故我無有所說過失。 「若如他宗,能生所生是有自性,則於彼上此觀察轉」,如果像其他實事宗那樣,承許能生的因和所生的果都有自性,都是實法,在這種前提下,以上合與不合的觀察就可以進行。意思就是,因和果二法實有的緣故,要麼是一性,要麼是他性,這樣就只能是相合而生或者不合而生。但經過觀察,合與不合都無法成立,這就破掉了實事宗承許因果是實法的建立。同時說明,如果承許實法,那名言中的一切建立就都無從進行。 「若如我宗,諸法皆由顛倒遍計而生,自性不生,如同幻事」,如果按我們空性宗的承許,諸法都是由顛倒遍計而生,真實中自性不生,如同幻變的事物那樣。雖然在觀眾的錯亂識前,似乎有空中的象馬等,但真實中並沒有自性的象馬產生。 「雖無自性,然是分別境界,如眩翳人所見毛輪,於彼法上不可思惟」,這樣的話,雖然真實中無自性,然而它成為分別識的境界,就像眩翳人所見的毛髮等那樣。毛髮等雖然真實中了無自性,絲毫不可得,但仍然成為眩翳人眼前的錯亂境。因此,對於真實中了無自性,顯現如毛髮般的因果法,不應該思維合與不合等。 「故我無有所說過失」,所以,我宗沒有以上所說的過失。這就知道,承許因果是實法的話,就會招來以上觀察所說的過失。但由於我宗承許諸法無自性,離一切戲論,所以無可言說,不可思議,也因此,以上針對因果實法做的合與不合的觀察,沒辦法在這上面運轉。 世間不觀察所立諸法,亦皆得有,故一切皆成。 從世俗的範疇來說,世間不觀察所安立的名言諸法,也都能承許為有,所以一切緣起假法都能成立。 此中他作難云:如觀因果為合而生?為不合生?汝亦同犯。頌曰: 能破所破合不合 此過於汝寧非有 這裡對方發難說:就如同你們觀察因果是相合而生或不合而生那樣,你們也犯了同樣的過失。 頌文說:能破和所破是相合而破還是不相合而破呢?這麼觀察的時候,相合也不能破,不相合也不能破,這種過失你宗難道沒有嗎?既然「破」安立不了,那你宗的能破就破不了我宗的所破,所以我宗安立的因果法就可以成立了。 若謂能破與所破相合而破,過失如前。若謂不合,過亦同前。離此二外,亦無第三可計。如是汝之能破,非有破除所破之功能,由汝能破反被他破,故因果法亦即成立。 這裡對方如法炮製,對我宗的「遮破」發難說:你們的遮破是能破與所破相合而破,還是不相合而破?如果承許能破與所破相合而破,就會有前面對我宗說的過失,能破和所破成了一個,這上面分不出兩個法,所以破不了。如果說二者是不相合而破,過失也跟前面一樣,能破與所破是他性,既然能破不破除其他的所破,同樣也不能破除這個所破,同樣是他性故。離開了相合和不相合的情況外,再沒有第三種情況。如此一來,你的能破就不具有破除所破的功能,意思是無法安立你的能破能夠破除所破。這樣的話,你的能破反而被別人破掉了。由此,我宗說的因果法還是可以成立的。 是故頌曰: 汝語唯壞汝自宗 故汝不能破所破 所以說:你們這種說法唯一會破壞你的自宗,所以你們不能破除別宗的所破。 復次頌曰: 自語同犯似能破 無理而謗一切法 故汝非是善士許 汝是無宗破法人 其次,你宗的語言也同樣犯了相似能破的過失。像這樣,你以相似能破,沒有正理地誹謗一切因果等法,這種做法並不是善士所讚許的。而且,你們沒有自宗,專門破壞別人的宗,所以你是無宗破法人。 此中自語同犯如前已說。 頌中第一句說的「自語同犯」的過失前面已經說了。 意思就是,你宗指出我宗「以能生無法生所生」的過失,其實,你自己也同樣犯了「以能破無法破所破」的過失。就像前面說的,觀察能破與所破相合和不合都無法成立。 無理而謗一切法者,汝言:同是不合故非能生。此有何理?如磁石不合,唯於可能處乃吸引鐵,非吸一切。如眼不合,唯見可能處之色,非見一切。如是因雖不合而生果,要可能者乃生,非生一切不合者。 第二句,「無理而謗一切法」,前面你們說到,如果是因和果不相合而生果,那既然因能生與因不相合的他性的果,也就能生一切與因不相合的他性的非果。同樣是不相合的他性,因不能生非果的緣故,也就不能生果,或者說不是果的能生,你這麼說有什麼道理呢?意思是這種說法根本不合理。因為,雖然都是與因不相合的他性法,但是否能由因而生,這上面還是有差別的。也就是說,雖然因能生與自身不合的果,但並不代表能生一切與自身不合的法。 舉例說明,「如磁石不合,唯於可能處乃吸引鐵,非吸一切」,比如,磁石和它之外的鐵屑不相合,然而磁石唯一在可能的範圍裡才吸引鐵屑,不會吸引它之外的一切鐵屑。「如眼不合,唯見可能處之色,非見一切」,又比如,眼根與眼外的色法不合,但它也僅僅在特定條件下,可以見到一定範圍內的色法,而不是見一切色。意思就是,不會因為眼根能見眼外不相合的部分色法,就說明眼根能見一切不相合的色法,這裡還是有一定的限制條件。 「如是因雖不合而生果,要可能者乃生,非生一切不合者」,像這樣,雖然是因和果不相合而生果,但需要是可生的果才能從中生起,並不是因能生一切與自身不相合的法。所以不會有你宗所說,應成此因生一切的過失。 如是全無正理謗一切法,故汝非是善士之所許可。 像這樣,你宗根本沒有正確的理由,而誹謗一切因果法無自性,所以你宗不是善士所許可的。 復次汝是破法人,不立自宗唯破他宗者,名破法人。汝之觀察無自宗,唯破他宗故。 而且,你就是一個破法人。不安立自宗,自己沒有任何承許,專門把別人立的宗破掉,就叫做「破法人」。你的觀察沒有自宗,唯獨破除他宗的緣故,所以是破法人。 為答此難。頌曰: 前說能破與所破 為合不合諸過失 誰定有宗乃有過 我無此宗故無失 為了回答對方的問難,中觀師以頌說道:前面說的能破與所破相合或不合都有諸多過失,這是誰承許諸法有固定的自性或諸法諦實才會遭到的,而我們根本不立有自性宗,所以沒有這種過失。 換句話說,以能破與所破相合和不合的推察方式,是針對承許能破與所破有自性而說的。意思就是,二者有自性才能說合或不合,也就是有兩個實法,才能說二者是合而為一,還是分開為二。如果是無自性,兩法都找不到,哪裡有它們的合與不合呢?就像要有兩個人,才能說他們相合或者不合,連兩個人都沒有的話,怎麼會有他們的合或不合呢? 汝云:「自語同犯似能破。」此於我宗不同犯過。何以故?以我宗中,能破所破合亦不破,能破所破不合亦不破,以能破所破俱無自性故,是故不應思惟合與不合。 你們駁斥說:「你宗的語言也同樣犯了相似能破的過失。」意思是,對方認為,你們中觀師以能破破除所破,但你們的能破並不是真實能破(指無法破除所破)。因為,以能破破除所破必須有一種破除方式,或者能破和所破相合而破,或者二者不相合而破。然而,相合而破二者就成為一,而分不出能破和所破;如果是不相合而破,那麼以能破能夠破除自身之外的所破之故,也應當能破除這個所破以外的其他法,因為所破和非所破同樣與能破是他性的緣故。因此,就像你宗說我們的能生不能生所生一樣,你宗的能破也不能破除所破,你舉出的理由也只是相似能破。既然你們破不了我宗,那麼仍然按照我宗所說而成立因果法。 中觀師說,你們說我宗同犯相似能破,但實際我宗並沒有犯同等的過失。為什麼呢?因為在我宗裡,既不是能破與所破相合而破,也不是能破與所破不相合而破,以能破與所破二者都無自性的緣故,不應思維能破與所破上存在相合或者不合。像前面說的,兩個有自性的法才能說是相合或者不合,但我宗的能破和所破全無自性,所以無法安立相合或不合。 如經云:「具壽須菩提,為以生法得無生得?為以無生法得無生得(「無生得」,指無生的所得或者無生之果。前一個「得」是動詞,後一個「得」是名詞,是所得的意思)?須菩提言:具壽舍利弗,我不許以生法得無生得,亦不許以無生法得無生得。舍利弗言:具壽須菩提,豈無得無證耶?須菩提言:具壽舍利弗,雖有得有證,然非以二相。具壽舍利弗,若得若證唯是世間名言,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菩薩,亦唯世間名言,於勝義中無得無證。」 如同佛經裡一段須菩提和舍利弗的對話那樣,「具壽須菩提,為以生法得無生得?為以無生法得無生得?」舍利弗問:「長老須菩提,是以生法獲得無生,還是以無生法獲得無生呢?」意思是說,既然要得一個無生法,那就要有一個能得者,這樣的話,能得者是有生的法,還是無生的法?或者說是以有生法得到無生,還是以無生法得到無生呢? 「須菩提言:具壽舍利弗,我不許以生法得無生得,亦不許以無生法得無生得。」須菩提回答說:「長老舍利弗,我不承許以有生法得無生,也不承許以無生法得無生。」 「舍利弗言:具壽須菩提,豈無得無證耶?」這時舍利弗說:「長老須菩提,你既不許以生法得,也不許以無生法得,難道這是無得無證嗎?」 「須菩提言:具壽舍利弗,雖有得有證,然非以二相。」須菩提回答說:「長老舍利弗,雖然這是有得有證,然而並非以能得所得二邊的方式來承許。」意思就是,如果承許有一個得者,而且它是實有的法,那它要麼是有生的法,要麼是無生的法。因為只要是實法,就必定落在生或無生這相對的二邊當中,必須承許其中一種。換句話說,或者是以有生的實法得一個無生的實法,或者是以無生的實法得一個無生的實法。但這兩種方式都不成立。因為,如果是以有生法得無生法,那既然因是有生的自性,怎麼可能以「有生」的因得一個相反的「無生」的果呢?以無生法得無生法也不成立。因為既然是無生的自性,自身都無有生,怎麼可能生一個果呢? 「具壽舍利弗,若得若證唯是世間名言,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菩薩,亦唯世間名言,於勝義中無得無證。」長老舍利弗,所謂的得或者證,都只是世間名言。意思是勝義中無得無證,安立不了實有的得或者證,所以得和證只是隨順世間的一種說法。不僅如此,所謂的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等聲聞四果,以及獨覺果位,一到十地的大乘菩薩果等,也都只是世間名言,在勝義中無得無證,也就是並非以能所的方式,有一個得者,他得到了什麼果。 此謂由犯二邊過故,破以生法與無生法得。然彼二法若全無亦不應理,故不觀察於世間名言,許有得證。 這裡是說,由於這樣承許會犯生和無生這二邊過失的緣故,因此否認以生法得以及以無生法得。然而,如果說得和證這二法全然沒有也不合理,因為會墮在斷滅邊或者無邊上。所以,對於世間名言不做觀察,只是隨順世間承許有得有證。 雖然我們會說,證得了無生法、得了無生法忍、悟無生等等,但這只是一種名言說法,不要認為真實有一個能得者,由他證得了實有的無生法,這樣就會犯二邊的過失。換句話說,如果你認許諸法實有,那它必然有固定的自性。自性有諸多的二邊,這裡是說不是生就是無生,不會有第三品。這樣,如果是生,自身持有生的自性,就會墮在有邊;如果是無生,那它就持有無生的自性,則會墮於無邊。如此一來,由於它自身已經固定地住在一個性上,所以再怎麼說由它得到無生,都無法安立。就像我們常說的,如果承許諸法空性,那一切名言就都可以成立;如你承許諸法實有,那任何名言就都無法安立了。 如是能破所破若合不合雖皆非有,於名言中當知能破破於所破。 像這樣,在做勝義範疇裡的觀察時,能破與所破相合或者不合,雖然都是沒有的,(意思是,勝義中能破與所破尚且不可得,哪裡有二者的合與不合呢?)然而在名言的範疇裡不做觀察,應當知道還是可以說以能破破除所破。 復次頌曰: 如日輪有蝕等別 於影像上亦能見 日影合否皆非理 然是名言依緣生 其次頌中說:譬如日輪有被遮蔽等的差別,這種差別在水中的日輪影像上也能見到。但真實中日輪與影像相合或者不合都不合理。然而我們會說,日輪與水和合時會現日影,這就是名言中依於因緣和合而生的現相。 意思就是,諸法在真實中了不可得,但在名言中可以建立依緣而生。這裡是說,在真實中,日輪和影像尚且不可得,那麼二者相合或不合更是無從安立了。或者說,如果承許日輪和影像是實法,那麼二者之間只有相合和不合兩種情況。如果二者相合,由於都是實法的緣故,相合就成了一體,也就分不出哪個是能映現,哪個是所映現。如果二者不合,那就成了別別分開的兩法,這樣也應該現別的境相,為什麼只現日影呢?同樣與日輪是他性的緣故。 如為修飾面容故 影雖不實而有用 如是此因雖非實 能淨慧面亦達宗 這裡是說如幻的緣起法雖然不實有,然而卻有作用。譬如為了修飾面容而照鏡子,鏡中當即出現了面容的影像,這是因緣和合而現的。雖然影像是觀待而生,無有實法可得,然而它確實有作用,也就是可以借助鏡中的影像來修飾面容。像這樣,能破的因也是觀待所破而立,雖然它並非實法,然而在名言中,以這種能破的因可以破除所破,也就是能夠清淨智慧的面容,而且會由此了達空性的宗義。 如所言影像,都無少法。觀與日輪為合而生?為不合而生?雖一切種俱不應理,然由色緣現前,即有影像可見,亦能了知欲知之義。如是自性本空之能破,能破於所破。自性本空之正因,能立其所立。不犯二邊過失。故言自語同犯過失,不應道理。 首先解釋第一頌。譬如說到的日輪影像,完全沒有一點實法。觀察此影像是與日輪和合而生的,還是不和合而生呢?雖然一切情況都不合理,但由於色法的境緣現前,當即會有影像可見。也能由所現的影像了知想要知道的意義。 像這樣,無自性的能破能夠破除所破,自性本空的正因也能成立所立。以自性空的緣故,不犯下能和所合與不合的二邊過失。意思是說,合與不合這二邊的過失,都是由於承許實法而來的,然而我們說的能破是無自性的,所以由它能夠破除所破;能立也是無自性的,所以由它能夠建立所立。也就是說,無自性的緣故,這一切緣起都能成立。因此,你們說我們自己的語言也同樣犯了二邊的過失,是不合道理的。 由慧即面,故名慧面。言淨慧面,謂由斷除無明,令慧清淨。言能者,謂見彼因有斯能力。由於假有者,以彼雙關推徵,不應道理。故依二邊,於中觀師若破若答,皆不得便。 這是解釋第二頌。這裡的「面」指智慧,所以叫做「慧面」。所謂「淨慧面」,是說由於斷除了無明,而使得智慧清淨。「能」字是指,見到這個因有這種能力。也就是以能破的因能夠破除戲論,以能立的因可以建立空宗。由於我們說的能立能破等都是假有,因此,你們以雙關推理觀察我們的能立能破等不合道理。 「雙關推徵」,是指從二邊上推求、證明。如果承許實法,比如遮破,就可以說破的方式有相合或不合,由於合與不合都不成立,以這種雙關的推理就可以破除對方的能破。但我們承許的是假有,既然是假有,哪裡會有二者合而為一,或者別別分開呢?也就是沒有合與不合兩邊。 所以,你依於二邊,對於中觀師無論是破還是答,都得不到機會。如果是實法,那就必然落在相對二邊裡。無論是哪一種推理方式,比如從體上觀察,那要麼是一,要麼是多,這叫做「二邊」。如果一和多都不成立,也就無法建立它實有。其他像是落在有無二邊,能所二邊等都是如此。但中觀師不承許諸法實有,所以你們以同等的二邊推理反破根本得不到機會。
思考題: 1、中觀師是怎樣建立因果關係的?為什麼沒有合與不合二邊的過失? 2、實事師是如何以「能破所破合與不合」對中觀師妨難的?中觀師對此如何回答? 3、中觀師是如何安立名言中以能破破除所破的?請以喻義結合的方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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