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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omahhum999
--  發表時間:2018/10/31 上午 04:37:48
--  佛說:符合這四點才是佛法!

 

佛說:符合這四點才是佛法,反之則不是!

 

  多識仁波切

 

    作為佛教徒,我們首先應該分清什麼是佛教?什麼是非佛教?也就是說要對整個佛教與外道的區別有一個總的清楚的認識。

 

    著名藏傳佛教大師嘉木樣協巴在《判教論本頌》中說:「見合法印觀修對治世,行離二邊離果擇滅教。」這兩句話指明瞭佛教的四條基本原則。

 

一、見合法印

 

    佛教與非佛教的主要思想認識界限是四法印。承認並堅信四法印,就是佛教;如果不承認、不相信四法印,即使形式上皈依了也不能算是佛子。從佛陀至印度的「六莊嚴」等大師,歷來都是以四法印作為佛教與非佛教的界限。阿底峽尊者則提出佛教和外道的區別是三皈依。這兩個標準並不矛盾。儘管在其他方面還有區分標準,但總的來說分清佛教與非佛教的就是這兩個標準。(注:有關皈依詳細知識,請參讀仁波切著作《佛教三寶原理奧義解》。)這裡,我就說說「四法印」。四法印是什麼呢?就是「有為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四條原則。

 

1、有為無常

 

    「有為」法,就是因緣所生成的一切法,包括色法和心法等。

 

    「無為」法,按照《俱舍論》來劃分,有三種:

 

    第一種是虛空。就像我們看到的這個天空、空間,什麼東西都沒有,無生無滅也無因果,是非因果所生法。

 

    第二種是「擇滅」。就是通過智慧來認識、抉擇,最後破除二障所證之無為法。比如,我們思想上的煩惱、所知二障,最後要像清除垃圾一樣把它徹底去除,這個空間就沒有垃圾了,這就是擇滅無為。

 

    第三種是「非擇滅」。就是說條件還沒有成熟,此法還沒有生出來。比如說,明年的莊稼今年還沒生出來,現在還是未有,它也是空的、沒有的。這就是非擇滅無為法。

 

    無為法以外的有生有滅的所有法都是有為法。

 

    「無常」,是佛教的一個基本哲學原則,它不是我們所理解的簡單的粗分無常。粗分的無常就是如人活幾十年以後要死,人的身體、以及地球等任何東西都有生有滅。佛教揭示的是細分的無常規律,一切事物在剎那之間生滅,即生即滅。

 

    與兩種無常相應,剎那也有兩種說法,即粗分的剎那和細分的剎那。

 

    一種叫做「事的剎那」,即一個事物整個生滅的過程叫一剎那。例如:一年有十二個月,從今年的一月一日零點開始到下年零點前叫一年。一年的完成是一剎那,這一年剛完,這一年也就沒有了,滅了。每個月、每一天等也是這樣。如一天有廿四個小時,一小時過去了,不能算一天;第二個小時結束了,也不是一天;廿三個小時都過去了,仍然不能算是一天;只有直到滿廿四小時一秒也不少纔算一天。而當形成了一天的時候,這一天也就不存在了,一剎那就過去了。

 

    這是中觀論對一剎那的解釋,很多人都不理解,說一個人活了幾十年怎麼說是一剎那?地球有幾十億年的壽命,這麼長的時間怎麼也叫一剎那?其實,一剎那可以理解為很長的一個階段,如一劫等。地球存在的時間很長,是它的壽命還沒有完,只能說它的一剎那還沒完成,到它毀滅的時候,一剎那就完成了。

 

    另一種剎那是「極短時」,在佛教裡有很多種說法,或說是一彈指的六十分之一,或說是一彈指的三百六十分之一,總之是指非常短的時間。

 

    實際上,一切事物的發展變化都是即生即滅,沒有一剎那的停頓或靜止,這纔是真正的無常規律。如果有片刻靜止狀態的話,那它在片刻間即是有常的東西。可是,昨天的我,不是今天的我;此時此刻的我,也不是此時此刻的我,如古希臘哲學家所說,「兩次不能踏進同一條河流」,甚至「一次也不能踏進同一條河流」。

 

2、有漏皆苦

 

    「漏」,簡單地說有兩種:一種是人的分別思維,中觀論認為,分別思維是一種漏。而對整個佛教來說,漏的概念就是煩惱,有煩惱就是漏。

 

    為什麼叫「漏」?比如說船,漏了以後就會沉船。我們為什麼沉沒在苦海中呢?就是因為我們的船是漏的,經常漏水,漏船無法出海,所以達不到彼岸。人有煩惱,有漏,就有苦。

 

    苦有多種分法,有六苦、八苦,生老病死四苦等。這裡簡單說一下「三苦」:苦苦、變苦、行苦。

 

    最基本的苦是「苦中苦」,比如貧病交加、被奴役鞭打等等,這種苦不須佛來教導,是人和動物都能感覺到的苦。佛教所說的苦是一種「變易苦」,也有的翻譯為「壞苦」。

 

    比如說,我們吃好東西時會感到快樂,像喝酒,但喝多了馬上就會變成苦,會生病。再比如家庭,人們組建家庭是為了得到幸福,但因愛生恨,家庭又成了苦的根源。所以佛說家是苦海,提倡出家。任何人都在這個世界上感到過幸福,假若我們的幸福可以持久的話就好了。但這種幸福馬上就要變,靠不住的,最終是要壞的,最終是苦,很多人認識不到這種苦。

 

    還有「行苦」,無論是轉輪王、國王,還是百萬富翁,如果他能夠長期堅持在他的這個位置上,也算是一種幸福吧。但是人生在世終究要死,富貴榮華不會長保。因明學上說生和滅是同因,決定生的時候就已經決定死了,變遷的過程就是一種死亡過程。我們從生下來,逐步長到少年、青年、壯年、老年,好像是在上升,但站在哲學的角度來看,生下來的第一步就是邁向死亡,走一步就距死亡近一步,過一年就少一年。一方面是生,另一方面是死,這就是辯證法。密法說,人生下來以後每天要壞死兩條經脈,100歲的時候,72000條經脈全部壞死,人就死了。

 

    生下來便是死的開始;開始快樂,馬上就變成煩惱;表面是快樂,本質卻是苦。凡是有為法都是無常,所以很多佛經上說:苦的根本是無常。人活在世上,從生到死充滿著苦,這種苦我們應該要認識到。

 

3、諸法無我

 

    無我論有多種,這裡講的「無我」與外道是有區別的,「我」是事物的一種獨立自主的本性或本質的東西。任何事物都是緣起,所以沒有本質,沒有自我,沒有自性。自性和緣起是相對立的,有自性就不需要緣起;既然一切事物要靠緣起纔能夠生起、生存,那就說明根本沒有任何自性。

 

4、涅槃寂靜

 

    把生死的因全部消除了,就是「寂靜」。超脫生死輪迴以後就是「涅槃」。

 

    涅槃有兩種:一種是破除煩惱障的涅槃,這是小乘的涅槃;另一種是排除兩邊、破除所知障後的涅槃,是大乘的涅槃。也就是說,人身上所有的苦的根源就是二障,二障全部斷滅了、破除了,就會得到清靜的佛的境界,這就叫做涅槃。

 

二、觀修對治世

 

    即一切觀修證,對治世間觀念。

 

    比如禪,有世間禪、超世間禪。《俱舍論》裡說,一禪天到四禪天,色界天到無色界天,一步比一步深,一步比一步高,像色界天的天人坐禪的時候可以經過多少個劫年身體不壞,以禪為營養生活,但「崇高必會墮落」,三界崩壞時他仍舊在六道中輪迴。釋迦太子出家求道時也習過這個禪,最後悟出它不是解脫道,就馬上放棄了。

 

    坐禪、觀修完全是為了對治世間思想觀念,超越世間。這是佛家禪最大的特點,不是為了長壽住世或者為了神通。所以,有一首偈贊說釋迦牟尼佛未達一禪天就已經超越了世間禪。

 

三、行離二邊

 

    指四眾弟子的生活行為一定要離開兩邊:奢侈折福邊和摧殘身心受苦邊。

 

    人的幸福都是自己善業的福報,貪圖享受、奢侈腐敗的話就會折掉福報。釋迦牟尼不做淨飯王的太子,就是為了離開奢侈腐敗的宮廷生活。他出家後,就去屍陀林裡頭撿了一塊裹屍布,拿到恆河裡漂洗一下,再用槐汁染成人都瞧不起的黃色,穿在身上,這就是袈裟。佛陀還每天赤足托鉢討飯,為我們樹立了知足少欲、艱苦樸素的榜樣。

 

    我們也沒有權利摧殘自己的身心。佛陀時代有很多印度外道過苦行僧生活,他們的所謂修煉就是受苦,如坐在火堆上燒、忍受飢餓等。身體不好會影響思想,人身難得,我們要以健康身心學佛法,不能像外道那樣故意摧殘身心。

 

    釋迦佛說,為了滿足施主的供養心願,僧人連五千金幣的衣服都可以穿,但不能有絲毫貪心。貪、嗔、癡是受苦根源,是佛教的大敵,所以,我們的一切思想、言論、行為都應對治三毒。

 

四、離果擇滅教

 

    離二障的果位是擇滅無為。外道追求昇天堂,佛教則追求涅槃境。天堂仍然會有生有死,涅槃則是一種擇滅無為的境界。

 

    符合上述四條原則即是佛陀的聖教,反之則不是。這四條原則是佛陀規定的,是佛教和非佛教的區別,是我們思想各方面的標準,我們應該以此來衡量自己的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