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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地藏菩薩本願經利益存亡品第七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2&id=73189)

--  作者:善達
--  發表時間:2023/5/9 上午 06:56:46
--  【轉貼】地藏菩薩本願經利益存亡品第七

利益存亡品第七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是等輩人,如履泥塗,負於重石,漸困漸重,足步深邃。若得遇知識,替與減負,或全與負。是知識有大力故,復相扶助,勸令牢腳。若達平地,須省惡路,無再經歷。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或懸旛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

 

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復困重。

 

世尊,我觀閻浮眾生,但能於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塵,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說是語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是長者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

 

地藏答言:長者,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承佛威力,略說是事。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遊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

 

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大辯長者作禮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