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戒殺護生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24) ---- 這東西必須要殺死對方才能獲得,你就千萬不要用!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24&id=49317) |
-- 作者:jackwu123 -- 發表時間:2016/6/2 上午 08:46:24 -- 這東西必須要殺死對方才能獲得,你就千萬不要用! 淨界法師 如果這個東西你一定要先取牠的生命才取得的,比方說肉,比方說蠶絲,這個蠶絲在《楞嚴經》是判重罪。蠶絲諸位知道嘛,因為蠶一定要把牠殺死才可能拿到蠶絲,沒有其他可能。 所以諸位,你蠶絲被最好不要用,因為那一個被子太多生命犧牲掉,都算在你頭上了,因為你使用。就是說,只要這個東西的獲得你一定要殺死對方,這個東西你就千萬不要用,直接殺生;這個東西的取得,沒有直接殺生,像綿羊,紐西蘭不是有很多綿羊,對不對? 它那個毛長長了就要把它剪掉,它綿羊毛做出一個毛衣,這個問題不大,因為這個是自然,就像我們長頭髮一樣,你把牠綿羊毛剪掉,對牠的生命沒有構成影響。 諸位你記得,這個東西的獲得,一定要把牠生命殺死的,這個東西你最好不要用。這個《楞嚴經》判得輕重是這樣,從直接殺生跟間接殺生來判斷輕重,這是原則。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