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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盜僧物者,罪過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3&id=47307)

--  作者:jackwu123
--  發表時間:2015/9/23 上午 10:39:40
--  盜僧物者,罪過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
盜僧蔓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罪


 

《雜阿含經》中,目犍連尊者對勒叉那比丘說:“我剛才遇見一個身軀龐大的眾生在虛空中行走,熾熱鐵丸不斷從身體出入,他邊走邊啼苦嚎叫,痛苦逼切,樣子非常可憐。又見一人,舌頭又長又大,也是乘著虛空行走,有把火熱的利斧在砍截他的舌頭,啼苦嚎叫與前無異。又見一人,有兩個燃燒的鐵輪在他兩脅下旋轉,燒灼身體,如前一樣在空中啼苦嚎叫。”
  


 

勒叉那比丘聽後,就去問佛. 佛對眾僧說:“我也見這些眾生,但我怕愚人不信佛語會長夜受苦,所以未說。那個熱鐵丸從身上出入的眾生,在過去迦葉佛時是位沙彌,當時看守僧眾果園,盜取七粒果子供養師父,以犯盜戒的因緣,墮入地獄受無量痛苦,從地獄中脫離後,以餘業所感,現在此身仍要繼續受此痛苦。那個被熾燃利斧割舌的眾生,也是迦葉佛時出家做沙彌,一次用斧頭砍石蜜供僧,偷吃了粘在斧刃上的石蜜,以犯盜戒的緣故,墮入地獄,地獄苦盡之後,以餘業仍受此苦。兩脅之下有鐵輪旋轉的眾生,也是在迦葉佛教法中出家作沙彌,一次派他拿餅供僧,他偷了二餅藏在兩脅下,那次犯盜之後墮入地獄受無量痛苦,以餘業還要受此痛苦。”


 

有人想:三位沙彌中,所盜分別只是七粒果、二餅、一點石蜜,為什麼要墮地獄呢?原因出在對境上,因為不與取的事是常住物,屬十方僧寶共有,如犯不與取,就要在十方僧寶前結罪。十方僧寶無量無數,所以罪過極大。《觀佛三昧經》說:“盜僧蔓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罪。”《方等經》華聚菩薩說:“五逆四惡,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所以,盜僧物,罪超五無間罪和四根本重罪,一般無法救度。《寶梁經》說:“寧啖身肉,終不用三寶物,得大苦報,罪受一劫,若過一劫,以侵損三寶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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