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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Terminator
--  發表時間:2018/2/22 上午 07:45:27
--  疾病和念佛的認識偏頗

疾病和念佛的認識偏頗


 發佈:todayok 


/佛楷


病乃人生八苦之一,人人必然遭遇之事。既屬人之所遭,所遭均屬業障,業有輕重、深淺、遠近之別。一個病,表面看僅僅是某一種身體 上的不適與痛苦,背後的業因卻是千差萬別。依其業因種種差別,疾病大致可分三類:身病,心病,靈病。


 一者,身病,又名生理病。人生娑婆,往返三界,必循三界陰陽五行制化之理,常人或感外邪六淫邪氣(風寒暑濕燥火),或內動七情( 喜怒憂思悲恐驚)過度,百病遂循陰陽五行之理髮生發展。


二者,心病,又名性理病。此類病,曰人在社會家庭倫常之中,為人子女,為人妻兒,為人父母,為人下屬,為人上司等等,應各盡其本 分,一旦虧其本分,內生怨恨惱怒煩,外現違反倫常之身口造作,則病生焉。


三者,靈病,又名冤業病。若人過去世或今生,以種種方式傷害眾生身心乃至生命,由於對方怨重,今生找上門來,欲行報復,遂嫁病於 身,怨恨未解,病痛不去。此類病往往來得蹊蹺兇猛,發病不按常理,一般常規治療亦不奏效。


對身病,身在三界,當循三界之理以三界之法解決之,如藥物,針灸,按摩等等。對心病,心病心治,認自己不是,找對方好處,竭誠懺 悔,力行忠孝,做好自己的本分。對靈病,靈是眾生,需對傷害過的眾生真誠懺悔,求得對方原諒,給予對方功德,吃素放生,念佛回向,勸其往生生西。


常見有念佛人不識病分三家,不曉一病有一病之因果,對念佛與疾病見解偏頗,今舉數端,與大眾討論。


其一,生病不必吃藥,念佛就能好。


此說不完全對,看對哪種病,果真是上述第三種病,病人念佛,由於對方得到了功德得以釋懷超升,病當下便痊癒了,此等例子比比皆是 。可如果明系一生理病,例如不小心著了風寒感冒了,估計就是念十萬句佛反不如一劑桂枝湯很快見效。不是名號不如桂枝湯厲害,而是生理病本質固然也是業障,運用湯劑對症下藥,所謂相克相生,見效快。


念佛能消一切業障也是無可非議,然而念佛了一切業,那是在行者往生之 後通身方得受用,阿彌陀佛四十八願如是。往生前既是三界之人,必然還循三界之理,病循陰陽理生,藥循五行理治,縣官不如現管,比起南無阿彌陀佛來,一劑藥可能更直接。不然,你既然說念佛了一切業,為什麼不能在念佛的當下飛上天?往生前,還是凡夫,還是要遵循這個娑婆世界的道理。


有人堅執此論,無問何種病,一切不去醫治,只管念佛,最後病也沒好,直至小病延誤成大病。有甚者反而怪起佛菩薩不靈, 真讓佛也無處鳴冤了!當然,若深入三昧人,或心行純篤,全體放下,一句提起,全心是佛,全佛是心,或也可不必用藥。若普通凡夫,念不 歸一,只可量自己之力,專心念佛,輔以醫藥。


其二,生病不必吃藥,念佛等往生就好。


此願生心切,難能可貴,然而當下之病,真能讓人往生當然是好事一樁,可如若不能往生,痛苦著皮囊,死也死不了,生又生不好,何苦 呢?其實人生來壽數有定,不是幾個感冒發燒就可以送我們去阿彌陀佛那裡的,故有病就需要積極去治療,身安則道隆。實在治不好,再考慮 念佛待死。


弘一大師說的“小病求醫生,大病求往生”,正是此意。身體是造惡的工具,也可以是傳播彌陀救度的工具,有了更強健的體魄為 彌陀獻身命不是更好嗎?否則,有心出力,卻無力能出,甚而還要牽累大家,這就太划不來了。


其三,念佛人不應該生病,生病說明念佛不得力,念佛無功。


抱此論之人,不知道人之曆生因果重重複雜,聖人尚且不能徹見明瞭,何況凡夫濁眼。一個念佛人也可能是終身身體羸弱不堪,一個殺豬 佬也可能是一生體康人健,其中有複雜的因行果報。我們只看見今生,怎知這念佛人前生曾殺生無數?因念佛功德故,使所應受苦報已經大大 減輕。這殺豬佬雖曾積善無窮,因今世殺業,而福報即將享盡。


印光大師曾詳細說明此理,並舉實例以證明,印祖言:“因果之事,重疊無盡 ,此因未報,彼果先熟。如種稻然,早種者早收。如欠債然,力強者先牽。古有一生作善,臨終惡死,以消滅宿業,次生便得富貴尊榮者。”


  “昔西域戒賢論師,德高一世,道震四竺(四天竺國)。由宿業故,身嬰惡病,其苦極酷,不能忍受,欲行自盡。適見文殊、普賢、觀世音三菩薩降,謂曰,汝往昔劫中,多作國王,惱害眾生,當久墮惡道。由汝宏揚佛法,故以此人間小苦,消滅長劫地獄之苦,汝宜忍受。大唐國有僧,名玄奘,當過三年,來此受法。戒賢論師聞之,遂忍苦懺悔,久之遂愈。


至三年後,玄奘至彼,戒公令弟子說其病苦之狀。其說苦之人, 哽咽流淚,可知其苦太甚。使不明宿世之因,人將謂戒賢非得道高僧。或將謂如此大修行人,尚得如此慘病,佛法有何靈感利益乎。


汝等心中 所知者小,故稍見異相,便生驚疑。無善根人,遂退道心。倘造惡之人現得福報,亦複如是起邪見心。不知皆是前因後果,及轉後報重報,為 現報輕報,及轉現報輕報,為後報重報等,種種複雜不齊之故也。”(《印光法師文鈔續編複周頌堯居士書》)


其四,人生病是當事人自己的業障,如找醫生醫治,治好了,業障即是醫生為病人所背了,于醫生有損。


這個說法,毫無道理。經言: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也就是說父所造業,子不代受,子所造業,父不代受,父子至 親尚且不能代替受業,何況醫生?


醫生的天職就是看病,也可說治病救人是醫生本人宿世招感的業緣,病人染病之業緣,也是病人自己招感來 的。因果相感,病人找到有緣醫生醫治,病去人安,此是病人病報應該結束,也是醫生盡了自己的本分,並無誰為誰背業障之事。醫生救人于 危難,可說是一種施無畏,只有功德,絕無增加業障的道理。況且,真醫者,當發大慈惻隱之心,即便真能替病人背業,也無怨無悔,勇為承 擔,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當下就是發菩提心,發了菩提心反致災殃,有是理乎?其實,任何職業,非獨醫生,如果工作存心不 正,皆生業障,非為他人背,而是自心所生罷了

 

(轉自學佛網:http://www.xuefo.net/nr/article24/2430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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