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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Terminator -- 發表時間:2019/5/11 上午 11:32:23 -- 【悟顯法師:怎麼才算落因果】 【悟顯法師:怎麼才算落因果】 佛教道場裡有很多的規矩,跟世間一般的公司行號不相同,乃至跟法律也不相同。世間它所在意的是事相,意思是說它所訂的規矩,事相上你有沒有違犯。但是在佛門裡,是講求「起心動念」。即使在事相上,做得看起來很如法,可是你的存心不善,或是刻意的去規避規矩,就是世間常講的「投機取巧」。尤其是修學大乘佛法,這樣統統算是犯戒了。所以在道場裡,每位同修必須端肅身心。能做得好,這一天就有「戒行」,也就是持戒的意思。這行為裡面有「德」,所以稱之為「德行」。如果沒有做好,或是找很多理由、藉口違背規矩,即使理由再正當,在道場裡有護法善神,你雖看不到他,他卻可以看到你,他會把你的行為記下來,等到因緣成熟的時候,他會找你算賬,所以大家都要注意。 在道場,東西屬於齋堂的,就不能隨意拿到大殿來使用。屬於大殿的,也不能拿到念佛堂去使用。這些都是較微細且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都算是偷盜。佛門的「盜戒」是講到這麼仔細。甚至,某樣東西原來擺放的位置是在哪里或如何,你一旦借用,再放回去時,都應當放回原位。絕不能認為沒有關係,有放就好、有收就好。萬一執事的人沒有找到,那過失就算是你的,所以跟世間的單位不一樣。在世間,你跟同事在工作上,借個筆、借個紙,也許忘記還,那你是欠他個人的,他如果不計較,你就沒事了。可是在佛門裡,東西都是十方的,你一旦弄壞了,或弄丟了,那麼你要還給眾生。這道理大家要清楚,在佛門裡面結罪是十方。 現在世間的教育,其實連父母都不曉得自己在犯偷盜。譬如:有個小孩去書店偷文具,回家後,他父親看到小孩多了新東西,一問之下就罵小孩,他說:「你怎麼可以去書店裡面偷東西呢?你要筆、要橡皮擦,你跟爸爸講,爸爸從公司抓一把回來給你。」大家要知道,這樣也算是偷盜。因為東西是屬於公司的,不是屬於他個人的,即使你是公司的老闆,老闆也要對股東有所交代,所以由此可知,「盜戒」相當的微細,而且佛門裡的規矩,不光只是「盜戒」是如此,所有的律儀、所有的戒行都是如此,都非常的微細。所看的是你的「起心動念」,而不只在於事相,事相上你做得再好也沒有用。 如果是刻意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藉口,來破壞道場的規矩,破壞道場和諧,那麼這果報自然結罪在你心中。所以,因果是在你心裡結算。不在於事相上,也不在閻羅王那邊,所以,每個學佛人都相信因果,可是卻不曉得因果就在你心中。世間人不懂這道理,因為他沒有學佛,不知道「一切法唯心所現」,而佛弟子曉得。 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所有的因果、所有的現象,都是從心所展現的。你的心如果清淨,所現的就是佛法界的因果。 如果諂曲、虛偽,到處想別人的不好,那所現的就是六道輪迴,甚至是三惡道的因果,因果皆從心所現。道場的規矩、禮儀、戒律,不只要求表相,更是從你的心念判定,所以每位同修都要清楚,也要去遵守。調伏自己的心,藉由外面的事相約束,約束到自己心裡去,那你就能像優婆離***一樣得「三摩地」,身心一切通利,斯為第一。先「執身」,就是讓身能夠合於律儀,再來「執心」,之後才身心一切通利。如果只是執身的話,就不是大乘佛法,很多小乘佛法是在事相上打轉。這裡所講的執「身」,不是單指身體,而是事相的意思。 大乘講的是身心一切通利。有些人說:大乘是論心不論事。其實這話不圓滿。在講經時也常常講到,大乘佛法論事也論心。由心清淨所展現出來的行為都清淨,都是「正等正覺」。只要是心清淨,所展現出來的,無論是貪、瞋、痴,殺、盜、淫,你用在幫助眾生的時候,因為你的心是清淨,行為就是清淨的。但如果心是不清淨的,那所展現的就是六道輪迴的行為,就是凡夫的貪瞋痴,而不是佛的貪瞋痴。不要奇怪,想:怎麼佛也有貪瞋痴?不是佛有貪瞋痴,而是佛會善用貪瞋痴。凡夫是被貪瞋痴拖著跑、拖著走,做不了主。這是佛跟眾生不一樣的地方。 文章出處:《修行解脫之道─拜願開示》一書悟顯法師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