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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話藏傳法句經5--參、愛渴品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3&id=6563)

--  作者:梅
--  發表時間:2007/5/10 上午 01:54:13
--  白話藏傳法句經5--參、愛渴品

  參、愛渴品

1.徹底被(錯誤的)意識心降伏之後,人們生起不可壓制的執取,並視(對象)為清淨;執取的對象增加,他們乃落入其羅網中。

 

2.那些以將錯誤的意識心平定下來為樂的人,經常觀念頭不淨(醜),來將束縛鬆脫,徹底拋棄愛渴。

 

3.所有陷入黑暗慾網的人,被愛渴所覆蓋,失去警覺而陷入羅網,就像沸水中的魚一樣。

 

4.當人們失去警覺時,貪愛會像蔓藤般地生長。他們將追隨老與死,猶如未斷奶的牛犢求索母牛的奶一樣。

 

5.那些懷毒、愛執對象(客體),並渴望心理快樂的人,將不斷地徘徊在生死輪迴中,猶如果園裡的猴子尋逐於水果。

 

6.那些經常喜歡慾樂的人,將更接近生和老。他們受自己貪愛的驅使,猶如落入陷井中掙扎的兔子一樣。

 

7.被愛渴之「結」束縛的人會對真實或非真實的事物產生執著,幼稚的人喜歡結使註一的滋味,將一再地遭遇痛苦。

 

8.沒有成就和大樂的人從事著「魔」的工作,將追隨他們的老和死,猶如幼小的牛犢求索母奶一般。

 

9.經由此(教法),將「渴望」拋棄,並從貪愛真實或非真實的事物中解脫後,凌駕於一切諸「有」(existences)的比丘們達於無餘涅槃。

 

10.世人受此「性慾」的控制,如此難將它捨棄,於是痛苦增加猶如雨後的雜草。

 

11.將這個世人極難捨棄的「性慾」捨棄之後,痛苦便停止了,猶如盛開蓮花上的露珠。註二

 

12.是故你們來此的人應該歡喜,猶如清除烏沙(ushir)植物周圍的雜草一般,將所有的愛渴連根拔除。

 

13.因為和貪愛為友的人,將常久地徘徊(於世間);徹底將貪愛根除,則不再有痛苦和恐懼。

 

14.他們一再地受生,他們一再地入胎,先在這兒,然後又在別處待一陣子,眾生們就這樣來來往往地漂泊下去。

 

15.將那難捨的貪愛捨去,並經由此(教法)將其種子而消滅,沒有愛渴的人,不再進入生死輛迴矣!

 

16.切莫浪費了生而為人或天人的機會,蓋人生是慾渴的奴隸,應把握此人、天之身超越物慾。

 

17.那些生於地獄中的人,悔恨他們浪擲了寶貴的人、天之身。是故除非吾人已將對物慾的渴望徹底淨化,否則連續不斷生起的痛苦是絕不會完全停止的。對物慾的渴望,便是生命之海的因(惡)果的根本,和散佈出一個蔓藤之網的折磨者。

 

18.一顆樹如果被砍斷了,但未連根拔除,是會再生的。同樣地,若不將煩惱的愛渴徹底根除,不斷生起的痛苦是不會被驅除的。

 

19.猶如強盜使用自己所製造的武器來謀殺自己,由內生起的愛渴就是自我的奪命者。

 

20.是故了解了會帶來痛苦的貪愛之過患後,把它拋棄!爾後便不會再有「執取」註三,於是行者在一切事物中便是一位自覺的比丘。註四

 

註釋:

  註一:終使:結使是譬喻煩惱的意思(遍存於三界中),隨逐繫縛義。如世上的警察,隨逐罪犯,得便繫縛也。煩惱亦然,久隨行人,將行人繫縛於三有中,不得出離。又結使有四種:慾使、有使、見使、無明使。

 

  註二:蓋露珠只是浮立在蓮花上,而未穿入花心,也沒有滲入花瓣。蓮花是指心。

 

  註三:是十二因緣的第九支「取」。

 

  註四:本經中「比丘」通常與「阿羅漢」同義。藏文此字的意思是「到處漫遊的人」,而非「在家者」。因此他們通常是一位漫遊的宗教行者。


--  作者:梅
--  發表時間:2007/5/10 上午 0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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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印經協會印行,法救尊者著,葛雷.斯帕漢藏譯英,孫一居士英譯中,若有錯別字請告訴末學。謝謝!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