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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07/11/29 上午 03:38:38 -- [轉貼]談學佛人遭逢逆境該如何自處----印光大師與衛錦洲居士書 讀印光大師文鈔記
會性法師敬記
與衛錦洲居士書(因鄰火延燒,物、屋一空,其妻驚駭病故,遂心神迷悶,如醉、如狂)
世間不如意事常八九,難免遭遇逆境。熟讀此篇,心地釋然。
法華經云:「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其可怖畏!」
見法華經卷二、譬喻品第三、偈頌中。
天之所以成就人者,有苦、有樂,有逆、有順,有禍、有福,本無一定,唯在當人具通方眼,善體天心,則無苦非樂,無逆非順,無禍非福矣。是以君子樂天知命,上不怨天,下不尤人,隨遇而安,無往而不自在逍遙也。
樂天知命:謂順應天命而自樂也。易、繫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疏:順天施化,是歡樂於天;識物始終,是自知性命;任自然之理,故不憂也。(中文大辭典)
不怨天不尤人:謂不懷恨於天,不責怪於人也。論語、憲問:子曰:不怨天,不尤人。注:君子不用於世,而不怨天;人不知己,亦不尤人。
所以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者、現在也。行者、優游自得之意。富則周濟貧窮,貴則致君澤民。盡其富貴之分,是之謂「素富貴行乎富貴」也。)
素貧賤行乎貧賤,(若家無餘財,身未出仕,則守乎貧賤之節,不敢妄為。)
素夷狄行乎夷狄,(若盡忠被讒,貶之遠方,如雲、貴、兩廣、黑龍江等,則心平氣和,不怨君上,不恨讒人,若自己就是彼地之人一樣。)
素患難行乎患難。(或者不但遠貶,且加之以刑,輕則楚打監牢,重則斬首分尸,或至滅門,仍然不怨君上、不恨奸黨,若自己應該如此一樣。人與之患難,尚然如是,何況天降之患難,豈有怨恨者乎?如是之人,則人愛之,天護之,或在此生,或在後世,或在子孫,決定有無窮之福報,以酬其德矣。)
此「素富貴」等四句,出「中庸」。茲錄原文如下: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中庸新解,釋曰:
「素、是「現在」的意思。君子做人,在怎樣的地位,就怎樣法,不希望做地位以外的事。在富貴的地位,就照富貴的地位去做人;在貧賤的地位,就照貧賤的地位去做人:就是在夷狹的地位,也就照夷狹的地位去做人;在患難的地位,也照患難的地位去做人。君子不論在什麼地位,都是隨遇而安,悠然自得,不作非分之望,所以能『無入而不自得焉』。」
居士雖有好善之資,未明儒佛至理,以故一遇逆境,便發狂亂耳。
凡夫總是「心隨境轉」,所以碰到逆境,難免發狂。楞嚴經說:「若能轉物,即同如來」矣。
今諭之曰:世間最博厚高明者,莫過天地日月;而日中則昃,月盈則食,高岸為谷,深谷為陵,滄海變桑田,桑田成滄海。
滄海桑田:喻世事變遂之巨。神仙傳:麻姑謂王方平曰:「接侍以來,已見東海三為桑田;向到蓬萊水淺,淺於往者會時略半也,豈將復還為陵陸乎?」。書言故事、地理類:「山河改轉,曰:滄海桑田。」精註雅俗故事讀本、土、地輿:「滄海桑田,謂世事之多變」。(中文大辭典五)
古今最道高德備者,莫過孔子,而且絕糧於陳,被圍於匡;周遊列國,卒無所遇;只有一子,年才五十,即便死亡;幸有一孫,得綿世系。
綱鑑一:「壬子,(周敬王)三十一年(西紀前四八九),春,孔子自蔡如葉(楚邑),楚子(昭王)遣使來聘孔子。」紀:「楚子聞孔子在陳蔡之間,使人聘孔子。陳蔡大夫謀曰:「孔子用於楚,則陳蔡危矣!」相與發徒,圍之於野,不得行,絕糧。使子貢至楚,楚子興師迎孔子,然後得行。」
被圍於匡:史記四七:「(孔子)將適陳,過匡,顏刻為樸,以其策指之曰:「昔吾入此,由彼缺也。」匡人聞之,以為魯之陽虎,陽虎嘗暴匡人,匡人於是遂止孔子,孔子狀類陽虎,拘焉五日。」索隱:「匡、宋邑也。」正義:琴操云:「孔子到匡郭外,顏刻舉策指匡穿垣曰:『往與陽貨正從此入。』匡人聞其言,告君曰:『往者陽貨今復來。』乃率眾圍孔子數日,乃和琴而歌,音曲甚哀,有暴風擊軍士僵仆,於是匡人有知孔子聖人,自解也。」
史記:「孔子生鯉,字伯魚。伯魚年五十,先孔子死。伯魚生伋,字子思,年六十二,嘗困於宋。子思作中庸」。
降此而下:顏淵短命,冉伯牛亦短命;子夏喪明,左邱明亦喪明。
顏回,字子淵,少孔子三十歲。年二十九,髮盡自。蚤死(年三十二)。(史記六七)
冉耕:字伯牛,孔子以為有德行。伯牛有惡疾,孔子往問之,自牖執其手,曰:『命也夫!斯人也,而有斯疾,命也夫!』(史記六七)——案:史記缺載年歲,逝時幾歲,無從查考。
卜商,字子夏。少孔子四十四歲。孔子既沒,子夏居西河教授,為魏文侯師。其子死,哭之失明。(史記六七)
左丘明:春秋、魯太史。孔子作春秋,左丘明述其意而作傳,曰「左氏春秋」。後人因其失明,稱為「盲左」。(人名辭典)
屈原沈江,(屈原盡忠被讓,後以懷王被秦所留,不勝憂憤,而力無能為,五月五日,沈於汩羅江中。)
屈原:戰國楚人。名平,號靈均。博聞強記,文辭雅麗,為後世詞賦之祖。仕楚為三閭大夫。懷王重其才,靳尚輩,譖而疏之,乃作「離騷」,冀王感悟。頃襄王時復用讒,謫原於江南,原作「漁父」諸篇以見志,於五月五日,自沈汩羅而死。(人名辭典)
綱鑑一:秦伐楚,取八城,秦(昭襄)王乃遺楚(懷)王書曰:「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楚王欲往,恐見欺:欲不枉,恐秦怒。昭睢(楚之族)屈平(字原)曰:「毋行,而發兵守之耳。秦,虎狼也,有并諸侯之心,不可信也。」王稚子(名)子蘭勸王行,王乃入秦,秦王令一將軍詐為王,伏兵武關,劫之與西,遂留之。時楚太子橫方質於齊,昭睢詐赴(告喪也。俗作訃)於齊,齊王歸楚太子,楚人立之(是為頃襄王)。初,屈平為懷王左徒(官名。猶後左右拾遺)志潔行廉,明於治體,王甚任之。後以讒見疏……其後,子蘭又譖之於頃襄王,王怒,遷之於江南,原遂懷石自投汩羅(江名。在今湖南省湘陰縣北)以死。(時周赦王十六年(西紀前二九九)壬戈、五月五日。)
子路作醢。(臨、音海,肉醬也。子路仕衛,衛蒯聵與其子輒爭國,子路死於其難,遂被敵兵斬作肉醬。)
仲由,字子路,一字季路。孔子弟子。性好勇,喜聞過。事親孝,嘗為親百里負米。有政事才,袖仕魯,後仕衛,為孔悝邑宰,孔悝母伯姬與豎良夫謀立太子蒯瞶,迫孔悝盟而劫出公,出公奔,子路將入,子羔止之,子路曰:食焉不避其難。遂入。蒯瞶使人攻子路,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中國人名辭典)
天地日月,猶不能令其常然不變;大聖大賢,亦不能令其有順無逆。唯其樂天知命,故所遇無不安樂也。而且千百世後,自天子以至庶人,無不景仰。以當時現境論之,似乎非福;以道傳後世論之,則福孰有過於此者?
此總結上文。
人生世間,千思萬算,種種作為,究到極處,不過為養身口、遺子孫而已。然、身則粗布亦可遮體,何必稜羅綢緞?口則菜羹儘可過飯,何必魚肉海味?子孫、則或讀書,或耕田,或為商賈,自可養身,何必富有百萬?且古今為子孫謀萬世之富貴者,莫過秦始皇:吞并六國,焚書坑儒,收天下兵器以鑄大鐘,無非欲愚弱其民,不能起事。
秦始皇:姓嬴,名政。莊襄王之子。西紀前二四六年登位,時年十三歲。十七年滅韓,十九年滅趙,廿二年滅魏,廿四年滅楚,廿五年滅燕,廿六年滅齊,全國統一於奏,定皇帝稱號。收天下兵器,銷以為鐘、鑢、金人,置宮庭中。卅四年,燒詩書百家語。三十七年(西紀前二一0年)七月,東巡至沙邱而崩,時年五十歲。
誰知陳涉一起,群雄并作。一統之後,不上十二三年,便致身死國滅,子孫盡遭屠戮,直同斬草除根,靡有子遺!是欲令子孫安樂者,反使其速得死亡也。
西紀前二0九年,秦二世胡亥元年,陽城人陳勝(姓陳名勝,字涉)、陽夏人吳廣起兵,劉邦、項梁等應之。故云「群雄并作」。
始皇於二十六年統一全國,三十七年死於沙邱,前後不過十二年。胡亥三年,趙高弒之,而立子嬰。次年,項羽入關,殺子嬰,掘始皇冢。
漢獻帝時,曹操為丞相,專其威權,凡所作為,無非弱君勢,重己權,欲令自身一死,子便為帝。及至已死,曹丕便纂;而且尸猶未殮,丕即移其嬪妾,納於己宮。死後永墮惡道。歷千四百餘年,至清乾隆間,蘇州有人殺褚,出其肺肝,上有「曹操」二字,鄰有一人見之,生大恐怖,隨即出家,法名「佛安」,一心念佛,遂得往生西方。事載淨土聖賢錢。
淨土聖賢錄卷六:「佛安,字誓願,蘇州人。年三十餘,鄰家殺豬,出其腑,有文,曰「曹操」。翟然發心,投上津橋天竺庵為僧……以念佛為課……乾隆四十一年(西紀一七七六)二月,有疾,遣徒往獅林寺請僧禮淨土懺三日,演瑜伽燄口一壇。期滿,明日,設齋筵,召客為別,稱佛名,其徒和之。香三灶。日午,曰:「行矣」。端坐而逝。」
夫曹操費盡心機,為子孫謀,雖作皇帝,止得四十五年,國便滅亡。而且日與西蜀、東吳互相爭伐,何曾有一日安樂也?
曹丕於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庚子(西紀二二0)十月篡位,至陳留王曹奐(操之孫。在位六年)咸熙二年乙酉(西紀二六五)十二月,司馬炎依樣畫葫蘆,曹魏亡。計四十五年。
下此:若兩晉、宋、齊、梁、陳、隋,及五代之梁、唐、晉、漢、周,皆不久長。就中,唯東晉最久,僅一百三年。其他、或二三年,或八九年,一二十年,四五十年,即便滅亡。
西晉自西紀二六五至三一七年,東晉自西紀三一七至四一九年,兩晉合計一百五十五年。
南朝:劉宋五十九年(西紀四二0—四七八),蕭齊二十三年(西紀四七九—五0一),蕭梁五十五年(西紀五0二——五五六),陳三十二年(西紀五五七——五八八)。隋二十九年(西紀五八九——六一七)。
五代:後梁十六年(西紀九0七——九二二),後唐十三年(西紀九二三——九三五),後晉十一年(西紀九三六——九四六),後漢四年(西紀九四七——九五0),後周九年(西紀九五一——九五九)。
此乃正統,其餘竊據偽國,其數更多,其年更促。推其初心,無非欲遺子孫以富貴尊榮。究其實效,反令子孫遭劫受戮、滅門絕戶也。
末代帝王遭劫受戮之事,史書具載;茲且引南朝劉宋末代史實如下:綱鑑易知錄卷三:
「己未(西紀四七九)夏四月,齊王(蕭)道成稱皇帝,廢宋主為汝陰王,徙之丹陽。——宋主下詔禪位於齊,而不肯臨軒,王敬則勒兵入迎,啟譬令出,宋主收淚謂曰:「欲見殺乎?」敬則曰:「出居別宮耳。官先取司馬家亦如此。」宋主泣而彈指曰:「願後身、世世勿復生帝王家!」(宮中皆哭!——通鑑一三五)五月,齊王道成拭汝陰王,滅其家!」
劉裕做夢也沒想到他的後裔如此下場!
且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尚不能令子孫世受其福,況區區凡夫,從無量劫來,所作惡業,厚逾大地,深逾大海,可保家道常與、有福無殃也耶?
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須知:世間萬法,悉皆虛假,了無真實,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電。
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倓虛大師釋曰:「一切者、包括無遺之意。三界一切有為生滅之法也。如夢者、眾生界內,遷流造作,皆是虛妄,譬如睡時似有,覺了全無;萬法迷時似有,悟了全無:故曰如夢。如幻者、有為諸法,悉皆如幻:如幻師削木為人,結草為馬,本無實體;萬法緣生,亦復如是,故曰如幻。如泡者、風擊水成泡,忽有忽無,乍起乍滅;萬法不實,亦復如是,故曰如泡。如影者、影即影像,依形而有,是為依他起性,全是假名,故曰如影。如露者、露即朝露,見日即晞,萬法是愚昧暗結,智照即滅,故曰如露。如電者、電即電光,一閃即滅,一切有為法,其不實也,亦復如是,故曰如電。」(金剛經親聞記)
如水中月,如空中花,如熱時燄,如乾闥婆城(梵語乾闥婆,此云尋香,乃天帝樂神。其城乃幻現非實,世俗所謂蜃樓海市即此也。
水中月,水中所現之月影也,以譬諸法之無實體。空中花,眼膜於空中所見之種種花。熱時燄,即陽炎,熱、空、塵等因緣 和合,於曠野中現水相者也。乾闥婆城,蜃氣映日光於大海上現宮殿之相者也。
唯自己一念心性,亙古亙今,不變不壞;雖不變壞,而常隨緣。隨悟淨緣,則為聲聞,為緣覺,為菩薩,為佛;由功德有淺深,故果位有高下。隨迷染緣,則生天上,生人間,墮修羅,墮畜生,墮餓鬼,墮地獄;由罪福有輕重,故苦樂有短長。
楞嚴經,佛問波斯匿王:「汝見變化,遂改不停,悟知汝滅 ;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王答:「我實不知!」佛言 :「我今示汝不生滅性。」乃至云:「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於中受汝生死?」熟讀楞嚴,可知「不變隨緣」之義。
若不知佛法之人,則無可如何。汝既崇信佛法,何不由此逆境,看破世相,捨迷染緣,隨悟淨緣,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從茲永出六道之輪迴,高證四聖之果位,豈不是因此小禍,常享大福耶?而乃昧昧不了,如醉如狂,倘若焦思過度,或致喪身失命,則長劫難出輪迴矣!而且弱妾孤子,何以自立?本欲自利利他,反成自害害他,(他謂妾與子也。)何愚痴一至於此也?
若能「素患難行乎患難」,若知逆境、苦難是良師,「惡因緣是好因緣」,則不致如此愚癡矣。
經云: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恐遭惡果,預先斷除惡因,由是罪障消滅,功德圓滿,直至成佛而後已。眾生常作惡因,欲免惡果,譬如當月避影,徒勞奔馳。
徹底顯示迷癡凡夫的病根!
每見無知愚人,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謂作善獲殃,無有因果,從茲退悔初心,反謗佛法。豈知報通三世,轉變由心之奧旨乎?
若知報通三世,則不致退心謗法矣。
報通三世者:現生作善作惡,現生獲福獲殃,謂之現報;今生作善作惡,來生獲福獲殃,謂之生報:今生作善作惡,第三生、或第四生、或十百千萬生、或至無量無邊劫後,方受福受殃者,謂之後報;後報則遲早不定。凡所作業,決無不報者。
問:現報示人,方知畏懼;遲至後世,皆謂渺茫。天何不使人速受其報乎?
答:報之遲速,自業所招:善人前孽既至,不能先報其善:惡人宿福既臨,不能先報其惡。譬如治圃之人,先植桃而後植李,雖巧於灌溉,不能使尺寸之李,先成於拱把之桃也。若必俟現報而信,亦愚之甚矣!(萬善先資三)
轉變由心者:譬如有人,所作惡業,當永墮地獄,長劫受苦;其人後來生大慚愧,發大菩提心,改惡修善,誦經念佛,自行化他,求生西方,由是之故,現生或被人輕賤,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貧窮,與彼一切不如意事,先所作永墮地獄、長劫受苦之業,即便消滅。尚復能了生脫死、超凡入聖。金剛經所謂:「若有人受持此經,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即轉變由心之義也。
略引江味農居士金剛經講義釋之:
「若」者、倘若也,或者有之之意。「為」者、被也。「輕」者、不重之意。「賤」者、不尊之意。不被人尊重,正是「皆應恭敬」反面。
云何輕賤?淺言之,如訕謗屈辱等;廣言之,凡遇困難拂逆之事,皆是。
「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明其被人輕賤之故。先世、有二義:一、指前生,前生者、通指今生以前而言,非但謂前一生也。一、指未持說此經以前。三十年為一世。所作之罪,應墮惡道,其重可知。應墮者、明其後世必墮,蓋罪報已定,所謂「定業」是也。
凡人造業,無論善惡,皆是熟者先牽,謂:何果先熟,即先被其牽引受報。前生造惡,今生未墮,待諸後生者:因其前生造有善業,其果先熟,或多生善果之餘福未盡,而惡果受報之時猶未到,所以今生尚未墮落者、因此。然而、有因必有果,若非別造殊勝之因,連證殊勝之果者,定業之報,其何能免?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是也。應墮惡道句,正明此義。
「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兩句,昔人有釋為「轉重業令輕受」者,此釋不宜局看;若局看之,便與佛旨多所抵觸。何謂與佛說抵觸耶?試觀上文,於「為人輕賤」之下,即接曰:「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正明其被人輕賤,是由夙業所致:亦即應墮惡道之見端也。其非別用一法轉而令之如是也,彰彰明甚。
此中「消滅」之言,不可誤會為善惡二業兩相抵消。佛經常說「因果一如」之理,所謂「如是因、如是果」,又曰:「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足見善惡二業,各各並存,不能抵消矣。即如此經:前云:「能信此經,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若可抵消者,先世罪業早已抵消矣,何致今世依然應墮惡道?將前後經文合而觀之,其為各有因果,各各並存,不能抵消,顯然易明。而「轉令輕受」之言,含有抵消之意,故曰多所抵觸。然則奈何?惟有極力消滅惡種之一法耳。
何謂抵消?譬如帳目,以收付兩數,相抵相消,共算其餘存之數。善惡因果,不能如是抵消,只算餘存之或善或惡以論報也。何以故?帳目中,雖各式銀錢,無所不有,然有公定之標準,可以依之,將不一者折合為一,故可抵消。若善惡之業,輕重大小,至不一律,既無標準,以為衡量折合之根據,從何抵消乎?故經百千劫,其業不亡也。何為消滅?譬如田中夙種,有稻、有稗,今惟培植稻種,令得成穀,稗子發芽,則連根拔去,是之謂消滅。人亦如是,八識田中,無始來善惡種子皆有,惟當熏其善種,令成善果,則惡種子無從發生,縱令夙世惡種,已經發展,但能於惡果尚未成熟期間,勇猛精進,使善果先熟,則惡果便不能遽成,若久久增長善根,則枝葉扶疏,使惡果久無成熟之機會,將爛壞而無存矣。此約世間善行及出世間法不了義教而言。若依最上乘了義之教,修殊勝因,剋殊勝果,便可將夙世所有惡種,連根帶葉及其將成未成之果,斬斷剷除,豈止善果先熟,不令惡果得成而已哉!
此段十分重要,請細讀,勿厭繁,是幸!
世人稍遇災殃,不是怨天,便是尤人,絕無有作償債想,生悔罪心者。須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稂莠則不能得嘉穀,種荊棘則勿望收稻粱。作惡獲福者,宿世之栽培深也;若不作惡,則福更大矣。譬如富家子弟,吃喝嫖賭,揮金如土,而不即凍餒者,以其金多也;倘日日如是,縱有百萬之富,不幾年即便家敗人亡、掃地而盡矣!作善遇殃者,宿世之罪業深也;若不作善,則殃更大矣。譬如犯重罪人,未及行刑,復立小功,以功小故,未能全赦,改重為輕;倘能日日立功,以功多且大故,罪盡赦免,又復封侯拜相,世龔爵位,與國同休。
為使人易懂,方便設此譬喻耳。切勿看作抵消。
大丈夫生於世間,當具超格知見,豈可使身外之物,累壞自身?譬如金珠滿屋,強盜來搶,只宜捨之速逃,豈可守財待死?良以金珠雖貴,若比身命,猶然輕賤,既不能兩全,只可捨金珠而全身命耳。且汝財物已燒,空憂何益?惟宜隨緣度日,竭力念佛,求生西方,則盡未來際,永離眾苦,但受諸樂,如是,則由此火災,成無上道,當感恩報德之不暇,何怨恨迷悶之苦是耶?祈以予言詳審忖度,當即釋然解脫,如撥雲霧以見天日;從茲、即災殃翻為善導,轉熱惱直下清涼矣!倘猶執迷不悟,勢必發顛發狂,則本心已喪,邪魔附體,縱令千佛出世,亦不能奈汝何矣!
衛居士讀此書後,未知情況如何?想必「釋然解脫,撥雲見日,即災殃翻為善導,轉熱惱直下清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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