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奇文共賞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4) ---- 為了婦女的眼淚——記台灣著名律師王清峰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4&id=1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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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6/21 上午 06:13:09 -- 為了婦女的眼淚——記台灣著名律師王清峰 人民網記者 姚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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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6/21 上午 06:14:10 -- 法界三女將 婦運老戰友 更新日期: 2008/06/21 03:39張孝義台北報導 甫獲提名的監察委員名單中,法官高鳳仙、律師尤美女與沈美真,都是法界出身的悍將級人物,三位女將不但是台灣大法學律系的學姐、妹,也都是台北市政府婦援會的第一屆委員,在婦女救援及婦權推動上,是長期合作的老戰友。 高鳳仙一直都是民事法官,審理案件依法論事,不論當事人的身分、背景,依法裁判,絲毫沒有轉圜的餘地。她任台北地院民庭法官時,就發生一件極具爭議的裁判案件。當時總統府一位職員,因庶務問題與總統府打民事官司,案件就是由高鳳仙承審。當時遇到的第一個爭點,就是總統府的法定代表人是誰?總統府認為法定代理人是當時的祕書長吳伯雄,但是,高鳳仙認定總統府的法定代理人應該是總統本人,後因「法定代理人未到」,判決總統府敗訴,一時引起話題。 高鳳仙也是家庭暴力防制法的立法推手之一,今年剛好是家暴法十週年,但是,高鳳仙感嘆,法律雖然有了,政府的配套人力卻不夠。 尤美女早就是婦權團體裡的知名人物。民國八十二年間,發生了駭人聽聞的「鄧如雯殺夫案」,在還是父權至上的台灣社會,替鄧如雯辯護的尤美女律師據理力爭,並且從中發現家庭暴力的可怕,以及法令的不足。此案,讓尤美女投身於催生家庭暴力防制法。 也是台大法律碩士的沈美真,從七十六年起就投入弱勢權益保障的陣容,發現當時法條有相當大的缺失,經由她與眾多有心人士的推動下,包括少年福利法、兒童福利法、性侵害犯罪防制法、家庭暴力防制法等才逐漸立法。 此外,沈美真對保護雛妓不遺餘力,八十三年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時,沈美真推動「九一九雛妓求援日」,由馬英九充任救援大使。 九十一年間,沈美真發現國內的人口買賣現象減少,但出現了跨國人口販運,她再度投身推動防制,行政院因而成立了人口販運防制小組,重視跨國人口販運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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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6/21 上午 06:14:31 --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8/6/27 上午 10:24:37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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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6/27 上午 10:2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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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6/28 上午 06:13: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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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7/1 上午 05:3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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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7/30 上午 01:3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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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8/8 上午 09:3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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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8/13 上午 08:55: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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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8/25 上午 08:2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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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I -- 發表時間:2008/11/8 上午 09:31: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