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男子十一年前衝進火場救妻,顏面傷殘,求職碰壁,為養活妻兒,他騎機車劫財被逮,去年假釋出獄,發現妻子在他服刑時外遇生女,怒告妻子通姦求償,法院判許妻三個月徒刑並賠四十萬元遮羞費。
「我為她付出這麼多、為她受傷、為她坐牢,她卻無情無義跟別人走」,許姓男子向法官陳訴,表示無法原諒妻子;許妻(卅歲)辯稱,「丈夫坐牢,我養不起兒子,日子過不下去,我能怎麼辦?」
桃園地院調查,許姓男子(卅五歲)十一年前新婚不到一年,家中失火,他自外返回,獲悉妻子受困屋內,毫不猶豫衝進火場救妻,抱著妻子脫離火場,妻子沒事,他全身百分之卅灼傷。
許經急救撿回一命,但顏面傷殘,並留下手臂神經受損等後遺症,求職路一再受挫,只能打零工和靠發廣告單維生,有一餐沒一餐過活。兒子出生後,看到他的臉就害怕大哭,讓他更難過。
沒錢養妻兒的日子,逼得許姓男子走險路,九年多前,他數度騎機車搶皮包,搶來的財物全交給妻子,犯下十多件搶案後被捕,他向法官求情「我只想養活妻兒」,法官雖同情他的遭遇,但因觸犯強盜罪,仍被判重刑入監。
許姓男子坐牢沒多久,妻子就變心,和男同事搞婚外情,很少到監探望許。許當時就懷疑妻子情變,但人在監獄莫可奈何,直到去年六月出獄,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入時,發現名下多了五歲女兒,氣得控告妻子通姦並對妻子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