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婦人因丈夫賭輸數千萬元家產,迫於無奈到卡拉OK上班還債和養家,丈夫卻自認沒尊嚴而酗酒,多次辱罵和毆打她,還說要放火、燒炭與家人同歸於盡,她無法再與丈夫生活下去而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林姓婦人向板橋地院主張,她結婚十六年,和丈夫育有一對念國中的子女;丈夫原本家境富裕,擁有數千萬元家產,但婚後沈迷賭博散盡家產,一家四口生活陷入困境。

她迫於無奈,只好到卡拉OK上班賺錢養家,因工作需要而喝酒,丈夫非但不體諒,反而自認尊嚴受損,開始酗酒澆愁,多次酒後對她惡言蹧蹋及毆打,甚至揚言要殺她和放火燒家裡,甚至說要燒炭與孩子同歸於盡。

她無法再忍受丈夫暴力相向,且為了孩子好,盼法官判准離婚,並將孩子監護權判歸她。

林婦丈夫出庭答辯承認因賭博輸掉三、四千萬元,變賣父親給他的房子還債,目前尚負債三百多萬元,但他現在銀行上班,努力工作償債,也沒有酗酒。

他曾反對到太太到酒店上班,但太太堅持,並承諾「上班是酒家女,下班是林太太」,不會和客人出去才勉強答應;起初都由他接送上下班,但一個多月後,太太拒絕他接送,也不准他打電話給她,甚至到天亮才回家。他曾追問過太太是否和客人開房間,也說要放火和燒炭,但這些都是氣話;他仍愛太太,不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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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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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別把犯賤當真愛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4&id=25381)

--  作者:guest
--  發表時間:2011/1/15 上午 01:05:45
--  【轉貼】別把犯賤當真愛
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是從同住的一個女孩子口中。
記得那是一個暖洋洋的初夏午后,寢室裡飄著淡淡的紫藤花香,女孩子的
臉上幸福的光芒令她分外美麗,於是這句話大家都牢牢地記住了。
當時她正和班上一個男生談戀愛,男生家在外地,我們印象很深的是,每個周末,女孩子都把一大包男友的衣服帶回家去洗,再從家裡帶來好多好吃的東西給男朋友。
男生都羡慕死這個男孩子,有個對他這麼好的女朋友,他們倆好像是大家
眼裡的戀愛標兵、模範情侶。看著兩人甜蜜蜜的樣子,大家都想,自己有
了男朋友,一定也要對他這麼好,讓他幸福,才是最大的快樂。
只有女孩子大她八歲的姐姐不以為然,「他對妳有妳對他好嗎?」、
「他有請你吃飯嗎?」、「會幫你買衣服嗎?」
可是正在熱戀中的人,誰對誰更好又好什麼關係,大家都是窮學生,感情更不能用錢來表現,你對他好,他會對你更好,即使他現在不能回報你,也一定會記在心裡,再說,既然是真心相愛,就何必一定要他回報呢?
「不求回報?這哪算是真愛,這不過是犯賤!」
大家聽了笑得不行,覺得大姐真勢利。
畢業以後,女孩子工作,男友上研究生,兩人還是一對,女孩子仍舊幫男朋友洗衣作飯。後來男友要出國,忙著上補習班、考托福,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少了很多。出國要花很多錢,男生家境不太好,自己也只有微薄的收入,所有考試補習,甚至出國的費用基本都是女孩子幫他負擔。
後來不夠付國外住宿的錢,女孩子再也拿不出更多的了,只好去問姐姐借,姐姐一臉不滿:「他一個大男人,好意思這麼多錢都讓女朋友出? 再怎麼說,女孩子也不能倒貼啊!」
「都是自己人,分那麼清楚幹什麼嘛!」
「你又沒跟他結婚,他準備什麼時候跟你結婚?」
「他說現在沒有條件,等他穩定下來再回來結婚。」
「你呀,就這麼相信他。」
「這麼多年的感情,也會有假嗎?」
姐姐拗不過她,只有嘆著氣把錢給她了。
故事的結局是,男友黃鶴一去不復返,一年後跟女孩子提出了分手。
女孩子哭紅了眼,「他為什麼要騙我?」大家陪著一起痛罵她的男友忘恩負義。
什麼愛是沒有條件的,真愛是不求回報的,全都是騙人的鬼話,不知是哪個自私虛偽的傢伙編出來的,誤導了多少善良的人。
倒是她姐姐在安慰她:「想開點,就當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吧!他未必是在騙你,只是人心是最靠不住的東西。他在你這裡得到太多好處,自己卻不用付任何代價,你的付出在他心裡也沒有了價值,你助長了他的自私,也把自己放在很不安全的位置。」
愛是有條件的,就算世上的確有無條件的愛,又能持續多久?
不是你自己愛得精疲力竭,就是看到了對方的自私面目而大失所望,或者他輕描淡寫地說聲謝謝,便毫無眷戀地離開。
人和人是該互相信任,關心和愛護也應該是相互的,但如果只有一方在任勞任怨付出,另一方心安理得享受,卻沒有任何回報,那一定不是真愛。
以前待過的一個公司裡有一位年輕的女同事,長得小巧可愛,卻特別鬱鬱寡歡的樣子,身邊好像也沒個男朋友。
後來大家熟了,知道了她過去的故事,她以前同居的男朋友自己創業開了一家廣告公司,一開始很艱苦,請不起人,什麼事都要自己做。
女孩子又拉業務又當美工又做秘書,累死累活卻沒有工資,回家還要做飯做家事。
她的朋友都不喜歡她男朋友,說她男朋友是在利用她,把女友當免費佣人和廉價勞工,占了太多便宜,自己卻什麼也沒有付出。
女孩子卻說:「患難才見真情,他也忙得團團轉,難道我看著他這麼辛苦不幫他嗎?他也是因為把我當自己人,信任我,才讓我幫他做這麼多事,他說我是他見到過的最好的女人,我會陪著他一起奮鬥的。」
朋友們都說她傻,「你又沒跟他結婚,誰知道以後會怎樣,一旦分手,你什麼都不會得到!他如果發不出工錢,也應該給你一些公司的股份,或者給你太太的名份,不管以什麼形式,總得給你點什麼。他雖然總是說愛你,自己卻什麼都沒為你做,這樣的男人太自私可疑。」
但是她想男友不會是這種人,她相信男友的承諾,他說等一切都好起來,他要買很大間有花園的房子,買很漂亮的大鑽戒,再向她求婚,而不是草率地把她娶回家。
她覺得她的朋友老說他壞話,只是因為不了解他,也感覺不到他們之間的情深似海,她依然為他做牛做馬。
後來生意開始好起來了,公司裡陸續招了不少新員工,她終於可以輕鬆一下了。
再後來,她發現了男友和漂亮女秘書的姦情,她憤然搬出了男友的公寓,她以為他一定會來找她回去,請求她的原諒,但是!他再也沒來過電話。
這件事對她打擊極大,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法再交男朋友,對人徹底失去了信任。後來她終於想通了,離開這種男人,失去的只是鎖鏈,迎來的將是整個世界。



--  作者:guest
--  發表時間:2011/1/15 上午 01:06:02
--  
只對他付出,卻不要他的回報,短時間內他會感激,時過境遷了還會記得嗎?如果男人把這樣的女人稱為『好女人』,認為你對他無條件的付出才是誠意和真心,那麼即使不是有心要利用你,也是個極其自私的人。
如果當對方從沒有對妳付出關心與愛護,甚至對你所做的毫不感激,你卻仍是一味對他奉獻,那不是犯賤是什麼。
年輕時大家都很單純,既不會看人,也不懂得保護自己,更多時候,是被愛情蒙住了眼睛,只相信自己的感情,分辨不清是非,看不到過來人的經驗,也聽不進旁觀者的勸告。
當別人提醒阻止我們時,我們覺得那不過是市儈的人不懂真情,甚至是失意的人嫉妒別人的幸福,都以為自己的生活和別人不同,自己的男友不會和別人一樣,我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差的眼光。
經常聽到一些傷心故事,就在我們感慨女孩的天真和男人的無情時,卻渾然不知自己也可能正陷入危險的境地,等到終於發現了真相時,才大失所望地發現,原來早就熟知的別人的教訓,似曾相識、毫無新意的情節,在我們自己身上又可笑得上演了一遍。
愛情重傷之後,有人懷疑真情,有人小心翼翼,有人開始格外算計。其實怨不得別人,更多時候,只是自己太天真。痛定思痛後,漸漸大家變得豁達,見怪不怪,目光銳利如刀,自己也越來越心平氣和。
世上不知好歹的人多了,有些人就是這樣,只想索取,不肯付出。就當是半夜裡的一個夢魘吧!醒來了就好,不值得恨他。
愛的漫漫長路上,好像總會出現一個這樣的爛人,讓女人成長。從此便會明白,哪一種愛的感覺,才是真實可靠。
一次認識一個大二的小女孩,她和她的老師在秘密戀愛。女孩子自豪地說,他有了我可幸福了,我可以幫他做好多事呢!改作業,幫他打字,幫他收拾房間,大家問她,那他為你做了什麼?
她說:「我不用他為我做什麼,只要我和他在一起就很幸福!」
大家於是只好笑著搖頭,知道跟她說什麼她也聽不進去。
沒過一學期,小女孩痛哭流涕地告訴我們,他不願意和我長久在一起,
說那樣會失去新鮮感,很快會厭倦,他只有需要她的時候才打電話給她,
他從不把她當女朋友,對她只希望能招之即來,揮之即去。
「他怎麼能這樣對我?我恨死男人了!」
大家還是看著她笑,好像看見的是當年的自己,毫無疑問,她很快也會長大。
● 愛是相互的,有所付出,也有所要求,不珍愛自己,別人也不會來尊重你。當他習慣了接受你的付出,一切就變成了理所當然,太容易得到的東西不會珍惜,真愛原來是雙方的付出,犯賤之後我們終於領悟。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1/15 上午 03:08:40
--  

別把犯賤當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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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也要有同樣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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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卡」 失戀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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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1/1/15 下午 03:13:31編輯過]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1/1/15 上午 04:06:07
--  【轉貼】不肯放手,傷得更久
交往三年之後,愛情已經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不願含混度日的她主動提議分手。

他不甘心分手,理由是「我不喜歡被甩的感覺!」

很多愛情走到無話可說的階段,是很難說斷就斷的。誰也沒做錯什麼,也就沒那麼十惡不赦。

於是,兩人又繼續糾纏了好久。

每次吵架的時候,她都會很積極的協議分手,主動說:「我們真的不合適,與其把雙方囚禁在品質不好的愛情裡,不如趁早分手,各自自由。」

隔天,他會道歉,並且要求她收回分手的提議。

「我不要妳每次一吵架就提分手!」他說。

一天夜裡,他們又因為一件觀念不同的事,在電話兩端爭執了很久,彼此都不讓步,摔電話之際,他大罵:

「我們兩個人都很固執,乾脆真的『切』掉算了!」

這是他們交往三年多以來,第一次由他口中說出分手。

隔天,她主動對他說:「每次都是我提出分手,昨天第一次聽你提分手,竟然有心酸的感覺。」

啊!那畢竟是很複雜的心情啊!交雜著「被釋放後的自由」與「驟然心碎的感受」。

聽完她的告白,他堅持不肯分手的態度,居然在一夕之間有很大的改變,願意好好分手。他甘心分手的原因,只不過因為這次是他主動提的--他甩她,面子比較掛得住。

如獲大赦的她,跑來問我:「吳大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不是不甘心,也不是故作姿態,只是我真的不懂。這幾個月來,我曾經提議分手,次數多到我都記不得了,他都不肯。為什麼,為什麼這次他主動提出,就立刻分掉了?」

「因為,他是個愛面子的男人。」我無奈地說。

在此之前,我認識一對堪稱「金童玉女」的情侶,他們結婚後還過著「王子公主」般的生活。看他們恩愛的樣子,實在無從察覺這段「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愛情故事裡,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辛酸。

一直到共同生活幾年之後,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心意已決。男方點頭同意的時候,只提出一個附帶條件:「離婚可以,但不可以讓我的同事和朋友知道。」

從這個實例當中,我自己也有所領悟∼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還是有可能分手。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尤其,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又何足為奇呢?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對妳已沒有感覺。」時,女方竟開口說:「要分手可以,先付三十萬給我!」其實,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只是不甘心。

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其實是靠單方面「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關係在維繫。

問題是,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你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愈是不甘心的人,愈不肯放手。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也全無自信,只是憑一股愚勇,毀了別人、也耽誤自己。

有一位婦人寫信與我分享很寶貴的生命經驗。她的丈夫有外遇背叛了他們的婚姻,但是,她絕對不肯跟他離婚,她要讓大家都很不好過。由於,這個情況,已經僵持十年了,她漸漸沒有力氣和他鬥,但還是不甘心就此罷手。後來,她得了憂鬱症,過得很不快樂,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不想接近她……

從她的實例,我更加堅信--愛到盡頭,當對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

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  作者:小龍女
--  發表時間:2011/1/17 下午 1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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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zeldan
--  發表時間:2011/1/17 上午 0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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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my
--  發表時間:2011/1/20 上午 0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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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914554
--  發表時間:2011/1/25 下午 12:23:17
--  
真是發人深省的幾篇文章呀......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1/25 上午 11:12:30
--  【報導】女藥師包養2年 醫學生劈腿富家女
更新日期:2011/01/25 04:11

同校相識 許幸福未來

自由時報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女藥師包養牙醫系學生,不料學生劈腿愛上富家千金學妹,還協助千金學妹告女藥師傷害,當事3人鬧上警局,女藥師不甘人財兩失,反告牙醫系學生遺棄及詐欺,但警方說,這是道德問題,難以構成遺棄、詐欺兩罪的犯罪要件。女藥師聽了無法接受,淚灑警局,直嘆自己真心換絕情!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28歲)退伍後,考上南台灣某醫學大學牙醫系,大二時認識同校就讀護理系的大一張姓女生(27歲),兩人相戀不久開始同居,張女讀了4年後畢業,順利考上藥師,已工作2年。

由於林男還在讀書,張女一肩扛起家計,以她每月超過5萬元的藥師收入,支付兩人2年來的生活費及房租,還幫忙林男繳學費,已超過數十萬元,張女辛苦工作,心中盼的是讓男友無後顧之憂,得以完成學業,成為人人稱羨的牙醫師,兩人再結婚生子。

學妹先畢業 學費一肩挑

沒想到,林男與張女同居,竟劈腿林姓學妹(25歲),林女家境富有又年輕貌美,林女父母表示,兩人若結婚,願意幫他們開診所,林男認為富家千金比張女漂亮,又能完成牙醫師開業夢想,不斷對富家千金示好,又不對舊愛放手,兩人仍同住屋簷下。

新歡示好 允諾開診所

警方調查,林男前天騎車載林女返回住處,剛好張女步行經過路口,撞見兩人親密舉動,氣不過快步上前理論,怒斥林女,「妳很過分」,動手猛抓了林女一把,林女也不甘示弱反擊,兩女當街扭打成一團。

狹路相逢 兩女開打

警方說,林女指控張女緊抓她的手臂,揮拳猛K她的頭部受傷;張女則反控林女打傷她的嘴唇,她的左手也受傷;林男見狀趕緊拉開2人,張女再上前追打,被林男攔下制止,林女趁隙逃離報警。

3人被警方帶回警局,林女怒告張女傷害,林男竟幫林女指認舊愛打新歡,林男明確向警方說:「我確定打人的就是張女,但不清楚她打了幾拳?」

情郎挺新歡 舊愛心酸酸

張女聽聞傷心欲絕,當場淚流滿面,直呼自己太傻了!真心換絕情!看到現場這幅場景的警察,也直呼很心酸!

張女坦承自己打人不對,也保留對林女的法律追訴權,但她不甘人財兩失,告林男遺棄及詐欺,她表示投資在男友身上的金錢難以計算,她知道林男沒有積蓄,僅要求他歸還40萬元。

警方說,遺棄罪針對親屬關係,雙方也未訂定契約,且張女有自救能力,尤其男女交往心甘情願,林男也未使用詐術,難以構成兩罪要件,屬於道德勸說範疇,應循民事請求賠償,訊後將張女依傷害罪嫌送辦。


--  作者:金剛波若夢
--  發表時間:2011/2/6 上午 04:34:45
--  

很有感覺

省思中.....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vs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如何做一個人..這學問..真難.....


--  作者:IDFPK302
--  發表時間:2011/2/11 上午 1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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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9gi4KB0otsM  鑽石夜總會 變臉美女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Y2NDM3MDg4.html   美女的真相1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Y2NDQwODE2.html   美女的真相 2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2/2/12 上午 09:10:41
--  【新聞】真心換絶情 救妻灼傷無工作…為生計搶錢 入獄戴綠帽

許姓男子十一年前衝進火場救妻,顏面傷殘,求職碰壁,為養活妻兒,他騎機車劫財被逮,去年假釋出獄,發現妻子在他服刑時外遇生女,怒告妻子通姦求償,法院判許妻三個月徒刑並賠四十萬元遮羞費。

「我為她付出這麼多、為她受傷、為她坐牢,她卻無情無義跟別人走」,許姓男子向法官陳訴,表示無法原諒妻子;許妻(卅歲)辯稱,「丈夫坐牢,我養不起兒子,日子過不下去,我能怎麼辦?」

桃園地院調查,許姓男子(卅五歲)十一年前新婚不到一年,家中失火,他自外返回,獲悉妻子受困屋內,毫不猶豫衝進火場救妻,抱著妻子脫離火場,妻子沒事,他全身百分之卅灼傷。

許經急救撿回一命,但顏面傷殘,並留下手臂神經受損等後遺症,求職路一再受挫,只能打零工和靠發廣告單維生,有一餐沒一餐過活。兒子出生後,看到他的臉就害怕大哭,讓他更難過。

沒錢養妻兒的日子,逼得許姓男子走險路,九年多前,他數度騎機車搶皮包,搶來的財物全交給妻子,犯下十多件搶案後被捕,他向法官求情「我只想養活妻兒」,法官雖同情他的遭遇,但因觸犯強盜罪,仍被判重刑入監。

許姓男子坐牢沒多久,妻子就變心,和男同事搞婚外情,很少到監探望許。許當時就懷疑妻子情變,但人在監獄莫可奈何,直到去年六月出獄,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入時,發現名下多了五歲女兒,氣得控告妻子通姦並對妻子求償。


【2012/02/11 聯合報】@ http://udn.com/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2/4/14 上午 08:43:52
--  【新聞】妻下海幫忙還債 夫傷了自尊打跑她
--  作者:Big-sam
--  發表時間:2012/4/27 上午 1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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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阿全
--  發表時間:2013/1/22 上午 1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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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omahhum999
--  發表時間:2018/8/6 上午 03: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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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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