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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仁院(7)__義所當為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4&id=52818)

--  作者:jengyang1
--  發表時間:2017/10/15 上午 07:15:06
--  復仁院(7)__義所當為
復仁院(7)_義所當為//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複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注:義,宜也.复,踐言.因,依也親也.其親,可親者.宗,尊崇也.


//譯 :有子說,信諾而合義,才能保住。恭敬而合乎禮節,才能遠離恥辱。跟隨當親近之人,才能為我們效法.


參考:

中庸:義者宜也.

表記:義者天下之製.

孟子:大人者言不必信,惟義所在.

論語:恭而無禮則勞.


皇矣:因心則友(依自然之心善待兄弟)

曾子:觀其所愛親,可以知其人.

正義:王元規:姻不失親,古人所重.

皇侃:恭不合禮,乃是非禮而交..危行言遜乃能遠恥辱.


皇侃:尾生為了守信,不肯離開山洪暴發之橋下, 抱柱而死,此是信不合宜.

劉瑛:子曰:君子貞而不諒(小信).

南懷瑾:義者宜也,恰到好處,就是禮的中和作用(禮之宜乃能和,和當曰智曰中節).還有當為之意,義所當為,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勇氣).


趙龍文:禮是生活規範,義是正正 當 當的行為..無禮是生活不規矩,不義是行為不正當.


按:信合義,才不是小信。恭合禮,才不是諂媚;親近有德,才能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