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希淨
-- 發表時間:2007/11/13 上午 08: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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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麻子的二十六刀
清代安徽商人程伯麟,久居江蘇揚州,信奉觀音大士極虔誠。
乙酋年的夏天,亂兵經過揚州城,程君祈禱大士求救,夢見慈悲的觀音菩薩對他說:“你全家十七人,十六人都能免難,只有你一人,劫數難逃。” 程君一覺醒來,想起夢中觀音菩薩的話,深知難逃厄運,頗為惶恐,乃又誠誠懇懇的向菩薩祈禱。
第二天夜間,又夢見觀音菩薩對他說:“你前生殺了王麻子二十六刀,今生必須償還。你應該吩咐家中其他十六人都避居東廂,自己獨自一人在中堂等候,以免連累家人。”程君對於夢中觀音菩薩的話,深信不疑。
過了五天,果然有一亂兵到程家去。程君很客氣的迎接說:“你就是王麻子嗎?我前生欠你二十六刀,現須償還,請你把我殺了吧!”
那亂兵聽了很驚奇的說:“你怎麼知道我的姓名呢?”
程君把夢中的事一一詳告,亂兵聽了,嘆道:“你前世殺我二十六刀,以致我今世報你。如果我現在殺你,那麼來世你又要報我,這樣冤冤相報,何時可了?倒不如就此罷休。”說畢,就把刀背砍了程君二十六下,就寬恕了案。
以上一件事,是清代唐宜之居士,親見其人而記載的。並說明記載此事的意義有三點:
一、宿業成熟,不易逃脫。 二、菩薩大慈大悲,能挽回定業。 三、目前的遭遇,都是往因造成,應歡喜領受,不當怨尤。
(故事取材自觀音靈感錄)
湘清按:所謂在數難逃的“數”,在佛學上說,就是“定業”的意義。可是在數既難逃,而菩薩又能挽回定業,是否矛盾呢?
要說明此中並無矛盾之理,可從世法上的法律來譬喻,前世做了惡事而在數難逃,與世法上做惡難逃法律制裁的道理是一樣的。但一念向善而求佛懺悔,足以挽回定業,也與犯法者一念悔過自首,而獲“免刑”“減刑”的道理一樣。像本篇程君前生造了殺業,今生本難逃被殺的惡報,但因誠心悔過而皈敬觀音菩薩,因而僅被刀背砍了二十六下而輕輕了事,這不僅證明觀音菩薩的靈感,尤足以說明因果的昭彰。
摘自因果與輪迴 文:唐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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