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淨化情慾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5) ---- 《《禁欲被廣泛地曲解,論戒淫禁欲的真正意義》》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5&id=15683) |
-- 作者:斷慾主義 -- 發表時間:2009/1/18 上午 11:04:09 -- 《《禁欲被廣泛地曲解,論戒淫禁欲的真正意義》》 有不少人問戒淫是不是禁欲之類的問題,可以說,禁欲的意義,被廣泛地曲解了。禁欲這個詞是從英文中譯過來,用中文的字面解釋,就是把欲望禁制。那就好像帶出一種訊息,欲望只是被禁制,一看見禁制之類的字,給人的感覺就是不自然的!這樣就是有點曲解了禁欲的本義。在我第一樓中,有一篇文章是在《甘地自傳》中節錄的,甘地是一名極出色的禁欲者,他的見地很高,也道出了整個所謂禁欲的思想,美妙在何處。甘地說:「我認識到一種誓言,遠非禁閉真正的自由之門,而是把它打開了。拋棄而不厭惡,是很難持久的。 甘地在解構人內心真正的心靈自由。當性欲的牽掛仍在,那麼戒淫或禁欲仍然是一種禁制,是令人感到很辛苦。各位問一問自己,除了身體好、智力好、精神好、氣色好這類原因,有沒有更大力量去支持自己戒淫?希望大家有,但甘地就肯定有。一個人被性欲所牽制是如何的痛苦,或說拋棄了這種欲望,是何等的喜樂,相信大家可以想像。重點在何?重點在於能不能在心中把這種欲望徹徹底底的消除,當然,從佛教徒來說,只有證得阿羅漢果的大聖者才有這境界。雖然說,我們未到這個境界,因此不能「無欲」,但如果能在思想上嚮往「無欲」,對戒色禁欲是事半功倍的。當我們仍然嚮往性欲,那麼戒色都倍覺吃力,這是常理。打個比方,一個人要到美國留學,如果他日日都想著要回到中國,那麼他的日子是很難挨的;反過來,如果他不去思索中國的好食物、中國的好風景,他的日子就輕鬆得多,這是心理學的潛意識引導的問題。同理,我們嚮往性欲,但為了一些理因(身體健康、自信、福德等)而戒,能力是十分有限的;當在思想上引領自己嚮往「無欲」,那麼我們的性欲就必然日益淡薄,是容易理解的。 坦白說,有些同修說戒淫是為了「婚後性生活和諧」、「為後一代」,我不是說這樣錯,搞清楚,這樣是不能說過失的!但這樣的動機,通常難以成就美滿的結果!如上一段的推論,為後一代或婚後性等等的原因,雖然觀念沒有錯誤,卻又是在憧憬以後的性會如何、如何。我再次重申,這樣的觀念不可說是錯,但在實行上就成了阻力,因為這個動機不堅固。打個比方,一個二十歲的青年,打算三十歲結婚,他戒淫的動機是為了婚後的性生活美滿,而且他已經戒淫兩年了,有一天,受了大引誘,想重入魔窟,當他在煞那間要決定破戒還是不破戒時,要他不破戒可以有很多理由,但要他破戒的力量也很強很強,就是:「我還有十年才結婚,今天破了戒也可用十年時間養好身子。」能反對嗎?我們經歷反覆,在破戒前是不是很多的理由令我們破戒呢?如果是,就應該好好去思索,是否要有放下淫欲、無欲的想法。 搞清楚,我是說有這個想法,不要說:「如果這樣,地球人類就會滅絕了。」謹記,我說過,在宗教角度,做到無欲要證阿羅漢果才能,因此即刻我們時時刻刻抱存這種正念,要做到還是一條太長太長的路。而如果各位認為只要常常去抱存無欲的思想,就很快沒有了性欲,也是很錯誤的,這就是還未理解淫欲的恐怖性! 各位,重新思考一下禁欲為何物吧。不是要禁制,而是要通過「嘗試拋棄低級肉體欲望」的過程,追求圓滿和崇高的道德、靈性。禁欲是在斷絕意淫、心淫而追求真正的心靈自由。禁欲的偉大,都看到了嗎? |
-- 作者:斷慾主義 -- 發表時間:2009/3/1 上午 06:42:30 -- 隨喜讚嘆一切有志戒淫的義人,你們都是我的榜樣啊! 願一切眾生永離淫欲,常得清淨! 南無不動佛!南無不動佛! 南無西方極樂世界三十六萬億一十一萬九千五百同名同號阿彌陀佛!南無西方極樂世界三十六萬億一十一萬九千五百同名同號阿彌陀佛!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
-- 作者:斷慾主義 -- 發表時間:2009/6/11 上午 02:44:40 -- 願以此功德,迴向十方三世一切眾生,業障消除,永離情慾,常得清淨,早證佛果。佛菩薩如何迴向功德,弟子也如何迴向。 願以此功德,迴向西方極樂世界,和一切佛淨土,迴向無上大菩提。 |
-- 作者:斷慾主義 -- 發表時間:2009/8/28 上午 03:27:15 -- 願此以功德,回向十方三世一切眾生,業障消除,永離情慾,常得清淨,早證佛果。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1/1/2 上午 09:21: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