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姓男子想追求已有男友的女子,竟想出下藥迷姦的方法。所幸女子出門前把申的行動電話留給家人,在申已迷昏她並準備下手之際,突然接到她家人電話,嚇得趕緊把她送回家,讓她免遭性侵毒手。
四十多歲的申姓男子犯案後不久赴大陸經商,被台北地檢署通緝十多年,最近他回國時在機場被逮。他承認犯行,強調因為很喜歡對方,一時意亂情迷才做錯事。台北地檢署昨依「對婦女以藥劑致使不能抗拒而姦淫未遂罪」,起訴申嫌。
檢方說,現在許多年輕人與朋友外出,不但不告訴家人到那裡,連和誰出去也沒講,無端增加被害風險;這名被害女子自我保護的作為,值得參考。
據調查,一九九八年六月廿日傍晚,申姓男子邀當時年僅廿歲的被害女子用餐,由於兩人首度外出,女子出門前機警地把申的行動電話號碼留給家人,告訴家人若她的電話不通,可以打申的手機。
當晚,兩人先到一家PUB用餐,申姓男子趁女子上廁所,把安眠藥加入飲料,女子飲用後昏迷,被載到一家茶坊。申姓男子在包廂準備強制性交時,突然接到女子家人電話,堅持要求他立刻把女子送回家。
家人見女子昏迷不醒,送醫檢視,確認她血液中含有安眠藥成分,對申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