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姓男子不滿已婚的彭姓女友要分手,拿親密照勒索不成,寄給彭女丈夫和同事;彭女因此離婚並罹患憂鬱症,撞火車自殺身亡。板橋地院昨依通姦、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侯兩年徒刑。

板橋地檢署去年二月將侯姓男子起訴,認為侯一再利用女性為維護隱私的弱點,以詆毀女性人格的方式滿足報復心態,犯行惡劣,求刑五年。檢察官昨天獲知判決結果,認為判刑太輕,將等收判後研究是否上訴。

判決書指出,侯姓男子(四十歲),2009年在教會結識擔任房屋仲介的彭女,兩人多次到飯店偷情,侯並將兩人擁抱、親吻和彭穿黑色性感蕾絲內衣畫面拍照保存。

彭女前年二月打算分手,侯拿親密照要脅,要求五萬元和五十萬元「分手費」遭拒,竟把親密照寄給彭女的丈夫和同事十餘人。彭女面對丈夫質問,哭訴坦承外遇,丈夫不甘戴綠帽,隔天就離婚。

彭女受不了侯持續傳簡訊,報警逮人,後來罹患憂鬱症,出庭時痛哭「我被他毀了」。去年一月廿三日彭女寄遺書給姪兒,穿紅衣在桃園縣穿越鐵路「撞」火車自殺身亡,遺書寫道「對不起家人,希望侯能接受最嚴厲的制裁」。

據調查,侯姓男子辯稱索討五十五萬元是「投資」,不是恐嚇取財,其餘犯行都坦承。侯至今未和彭家人和解,彭的林姓前夫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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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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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導】害妳的人就在妳身邊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5&id=25803)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2/14 上午 08:19:04
--  【報導】害妳的人就在妳身邊

連姓女子和男友拍下親密照片,存在電腦中,不久卻接獲一名陌生男子以此要脅進行裸體視訊,連女不相信他握有照片,不久即接到自己的私密照片,大驚失色,報警處理,事後才知是自己的姊妹淘偷偷複製流出,氣得直說要斷交。

連姓女子(廿歲)日前和男友上床,拍下口交等慾照留念,連女將照片存放電腦中。不久卻有一名陌生男子將她加入MSN好友名單,連女正想打探對方身分,對方卻要求她全身脫光玩視訊對話,否則就要公布慾照。

連女原本不相信對方真有她的慾照,想不到對方有恃無恐,還高調倒數「三、二、一」後傳慾照給她看,連女大驚質問照片來源遭拒,連女不願就範而報警。

台北市警方根據網路位址,查出住台北市的徐姓男子(卅歲)涉嫌,約談他未到案,但徐在電話中向警方承認涉案。警方調查慾照為何外流時,原以為是徐男駭入連女電腦取得,但側面瞭解後,才發現原來是連女的陳姓姊妹淘,到連女家玩用她的電腦,發現慾照後偷偷複製打算日後取笑,但兩人不久卻因細故吵架。

陳姓女子氣不過,就將連女的慾照傳給徐姓男網友欣賞兼取笑連女,不料徐卻因色心大起,索取連女MSN帳號要玩裸體視訊。連女發現姊妹淘出賣她,不忍提出告訴,但直說這種朋友她一定要斷交。

【2011/02/14 聯合報】http://udn.com/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2/14 上午 08:20:36
--  【報導】上網看A片 赫見女主角是女友

徐姓女子的男友日前在色情網站看A片時,發現其中一段性愛影片的女主角很像女友,於是叫女友來看;徐女一看崩潰大哭,原來是四年前前男友拍的,便控告前男友妨害秘密與妨害風化罪。

據了解,這段在賓館內拍攝的十幾分鐘性愛影片,男女主角動作大膽,情色指數不輸色情電影。女主角對著鏡頭時而微笑、眨眼、講話,還做出享受的表情,甚至還主動接過攝影機幫忙拍攝。

據查,徐女的男友今年初到色情網站觀看影片時,發現其中一部影片,劇中女主角愈看愈像自己女友,趕緊叫女友來看;徐女看後,向男友坦承是以前與羅姓前男友上賓館拍的。

羅雖向檢方坦承曾拍攝過性愛光碟,但表示沒有留存,影片中的男主角不是他,女主角也不是徐女,這份性愛光碟不是他拍的。

由於性愛影片燈光昏暗,檢方為查明影片中男女主角身分,前後勘驗三、四次,男主角的面容都不清楚,難以認定男主角是羅。檢方並認為影片若是偷拍,為何女主角會對著鏡頭擺出各種表情,還協助拍攝影片,女主角明顯清楚男主角正在拍攝性愛過程,因此不構成妨害秘密。

妨害風化部分,因網站在美國,無法取得網路IP資料,無法認定影片是羅姓男子所貼,因此全案處分不起訴。

【2010/10/06 聯合報】http://udn.com/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2/14 上午 11:13:35
--  【報導】怕慾照曝光 女到警局領毒品

台南市一名婦人昨天在路邊撿到一個裝有安非他命的手提包,送到派出所招領,沒想到警方還來不及查明失主,賣檳榔的吳姓婦人竟然自投羅網。她說,包包內手機有她和丈夫的性愛照片,「一旦外流,後果比被法辦還嚴重」。

金華派出所員警說,昨天上午八時左右,一名婦人在離派出所約七百公尺的水萍塭公園附近拾獲一個白色手提包,立刻送到派出所招領;員警登記時,赫然發現裡頭的夾鏈袋裝有少許安非他命。

警方心想失主可能為了躲避查緝,不會前來認領,未料身材嬌小的吳姓婦人(卅二歲)就上門詢問「是否有人撿到白色包包?」「啊,那個手提包就是我的啦!」吳婦看見值班台上手提包,高興地大叫。

「怎麼會有人自投羅網?」員警不敢相信,還檢查婦人身分證上的照片,確認她就是失主;接著拿出裝在夾鏈袋裡的安非他命說:「這也是妳的?」

婦人坦承持有毒品,她說曾因吸毒遭勒戒,但仍無法戒除毒癮,才向藥頭買毒;昨天早上騎機車返家,手提包放在腳踏墊上,不慎掉落。

員警好奇地問她,既然手提包內沒有現金,還裝有毒品,「為什麼還要自投羅網?」吳婦不好意思的說,因包包內手機存有多張她和老公自拍的性愛照片,「現在網路這麼可怕,一旦外流,後果比毒品罪還嚴重。」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承辦員警事後轉述,同事聽了都啼笑皆非。

【2011/02/09 聯合報】http://udn.com/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2/14 上午 11: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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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淫穢電影的現世報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1/2/24 上午 07:46:22編輯過]

--  作者:queen0210
--  發表時間:2011/2/14 上午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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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2/24 上午 07:45:53
--  【報導】外遇遭勒索 婦離婚撞火車自殺

男子侯凱鐘前年七月在教會結識彭姓婦人發生婚外情後,不甘彭女提分手,以親密照恐嚇取財,甚至廣寄給彭女的丈夫與同事;彭女後來離婚並罹患憂鬱症,日前更「撞火車」自殺身亡。檢方昨天依恐嚇取財等罪嫌將侯起訴,具體求刑五年。

彭女的前夫林姓男子昨天受訪時表示,往生者為大,不想再多說了;他與小孩把妻子自殺當成是「出國」,好不容易已經平靜下來,不想再回憶。

據查,二○○六年間,侯凱鐘(卅九歲)就曾涉嫌把自己與江姓女友的性愛照片貼在部落格上,並在情色網站留言,兩度被北檢依妨害風化等罪嫌起訴。

前年七月,侯凱鐘在教會上結識彭姓女子,侯明知彭女是有夫之婦,仍熱烈追求;彭女後來四度南下高雄找侯凱鐘發生性關係,侯還會把兩人擁抱、親吻及彭女穿黑色性感蕾絲內衣畫面拍下保存。

去年二月,彭女打算分手,但侯凱鐘以手中握有親密照為要脅,兩度要彭女支付五萬及五十萬分手費遭拒後,竟把親密照寄給彭女的丈夫及同事十餘人,又持續發送簡訊恐嚇彭女「我頂多抓去關,但妳要做人嗎?」

去年六月十六日,彭女丈夫看到親密照,兩人隔天就離婚,但侯凱鐘仍持續簡訊恐嚇。彭女去年八月先吞藥自殺未遂,十一月被診斷出罹患重度憂鬱症;今年一月廿三日彭女寄遺書給姪兒後,穿越鐵路讓火車撞死自殺。

遺書中寫道「我對不起家人,但我與侯絕對沒有投資糾紛,希望侯能接受最嚴厲的制裁」。侯凱鐘面對調查時,堅稱沒有恐嚇取財,索討金錢是因為投資。

檢方認為侯凱鐘一再利用女性為維護隱私的弱點犯案,毀人婚姻與家庭,造成被害人無以回復的傷痛,因此依妨害家庭、恐嚇取財及誹謗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五年。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2011/02/24 聯合報】http://udn.com/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2/5/16 上午 08:21:46
--  【新聞】散慾照逼她家破人亡 檢方:判兩年太輕
--  作者:scottboy1119
--  發表時間:2012/7/29 上午 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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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佛心
--  發表時間:2012/8/1 上午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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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2/11/5 上午 08:27:46
--  【新聞】前男友偷拍 新婚女「最後一夜」變噩夢

 

台南市一名新婚女子,因前男友狂發思念簡訊,一時心軟,在蜜月期間答應陪對方度過最後一夜後歡愉分手,不料卻被偷拍性愛光碟;前男友以公布裸照威脅「維持關係」,女子一個月收了三百多封恐嚇簡訊後決定不再忍,報警逮人,依恐嚇等罪嫌送辦。

卅歲的新婚女子身材姣好且穿著性感,打扮起來看似廿出頭。她向警方表示,去年與前男友交往,前男友卻對外稱沒女友,兩人常因此吵架,多次分合,今年四月協議分手後,她認識新男友,月前結婚。

前男友得知她結婚,狂發簡訊「我真的很想妳,想到快睡不著了!」苦苦哀求復合;她念及舊情,一時心軟,儘管當時和新婚夫婿仍在蜜月期,仍同意到前男友住處,與他歡度一晚後再分手。

女子原以為舊情從此結束,沒想到沒多久就收到前男友要求復合簡訊,對方稱已偷拍兩人十多分鐘的性愛影片,「我真的很氣妳,妳再不回到我身邊,我就分享給大家看!」

女子看到簡訊,心想兩人曾有感情,對方應該不敢散布,未予理會,沒想到前男友一個月內傳了三百多通簡訊,威脅「再不回到我身邊,我就把照片寄給妳老公,讓他知道戴了綠帽!」

女子見前男友的簡訊愈來愈抓狂,回訊給對方「我已經結婚,希望你放過我,不要再苦苦糾纏」,但對方一再威脅,她身心快崩潰了,又擔心老公發現,最後決定獨自到警局報案,控告前男友灌醉她強拍裸照涉嫌妨害秘密。

警方受理後質疑她怎麼沒告性侵?查扣性愛影片發現她似乎不像被灌醉,她才說出實情。她拜託警方千萬不要讓她新婚夫知道,「我丈夫控制欲很強,千萬不可以讓他知道!」她前男友承認偷拍並傳恐嚇簡訊。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2/11/5 上午 08:28:17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10/27 上午 1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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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要訂婚… 性愛影片傳給她親友

〔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最爛情人!鄭姓室內設計師見無法挽回前女友,竟選在她訂婚前夕,以臉書散發2人性愛影片給前女友的親友、同事,影片還流入國外色情網站,讓被害人身心受創,連承辦檢警都憤慨說:「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檢警調查,被害女子2年前,發現交往中的40歲鄭嫌劈腿,便主動提分手,但鄭嫌不久跟劈腿對象分開,認為前女友才是自己深愛的人,2年來不斷以打電話、發簡訊,甚至到被害人公司、住所守候,希望挽回這段情,但都遭拒絕。

今年7月間,鄭嫌獲悉被害人即將跟男友訂婚,竟醋勁大發,涉嫌先建立新的臉書帳號,再加入被害人親友、同事臉書,在臉書內po上2人交往期間,在國外旅遊錄下的性愛影片。

被害人在親友告知後,心情非常沮喪、低落,深怕鄭嫌有其他性愛影片,自己再遭到傷害,即向警方報案。

檢警日前赴鄭嫌位在北市南港區的租屋處搜索,查扣2人留存的性愛影片、電腦、硬碟、手機等贓證物,鄭嫌被帶回偵訊時痛哭失聲說:「我因為愛,鑄下大錯!」懊悔不已,全案依妨害秘密、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4/7/12 上午 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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