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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善達 -- 發表時間:2012/1/4 上午 09:29:01 -- 【轉貼】戒殺四十八問白話 戒殺四十八問白話
(清)崑山周思仁述 凡夫白話譯
「戒殺四十八問」是清朝周思仁(安士)居士,勸在家眾吃素之文章。因版本緣故,其中少了十五問,日後如有緣,當補齊。
戒殺四十八問
嗚呼。殺劫之來。亦慘矣哉。其在人道。或數十年。或百餘年。方一見。在畜生道。則無日不見。一遇雞鳴。即有無限狠心屠戶。執利刃。伺群畜奮然捆縛。群畜自知不免。大聲躑跳。動地驚天。救援不至。各各被人面羅剎。抽腸拔肺。哀聲未斷又投沸湯。受大苦惱。片刻間。億萬生靈。身首異處。
嗚呼。彼獨不畏殺乎。受制於人。憤憤而死。冤無可伸。鬱而為戾氣。戾氣一聚。而諸天魔王。遂出世而了此案矣。
慈受禪師偈云。世上多殺生。遂有刀兵劫。負命殺汝身。欠財焚汝宅。離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報應各相當。洗耳聽佛說。
由此觀之。殺劫之來。皆人人殺業之所召也。則夫臨殺劫。而思所以逃之者。惟以戒殺轉之。其機最捷。其感最神。他善敵不過也。
余故作戒殺問答一卷。釋人之疑。而堅人之信。所願大地眾生。於過去殺業。念佛超薦。未來殺業。當下斷除。發大慈悲。發大堅忍。誓不故殺一微細生命。如此而猶慮殺劫之不能逃也。八部金剛。截我頭去。
殺劫來臨之時,實在是夠悽慘的。對人類而言,或許幾十年,或許百多年,才可能遇上一次。而在畜生道,則每天都發生。從凌晨雞鳴開始,就有很多的狠心屠夫,手持利刃,奮力綑縛群畜。畜生知道不能倖免,大聲哀叫,奔跑逃跳,真是驚天動地。然而最終還是沒有人來救援,於是各各被這些人面羅剎,活生生的抽腸拔肺。在哀號聲未斷之際,又被丟到沸湯中煮,受到極大的痛苦。片刻之間,就有億萬的生靈,頭和身體就分家了。
唉!只有牠們不怕被殺嗎?牠們因為被人控制,只得憤憤而死。牠們的冤屈無可伸訴,於是就鬱積而成為一股戾氣。當戾氣聚集濃厚之後,諸天的魔王就會到人間來了此殺生的案件了。
慈受禪師的偈說:「世間上殺生殺得太多了,於是就引發了戰爭。於是曾經殺生的,在戰爭中就會被殺。曾經欠人錢財而賴悵不還的,在戰爭中房子就被燒掉。曾經搗毀鳥獸巢穴的,在戰爭中就會妻離子散。各各的報應,都相等於所造之業。所以大家要洗耳恭聽佛陀所說,因果報應的道理呀。」
由此可知,殺劫的發生,都是由於大家的殺生之業而感召來的。那麼面臨殺劫,想要逃避的話,該如何呢?只有以戒殺來轉變,才是最快速,最感應的,做其他的善事都比不上它的效果。
因此之故,我特別寫此問答一卷,以解釋一般人對戒殺的疑惑,加強已戒殺者的信心。希望大家對過去所造的殺業,能夠念佛超度牠們。當下要斷除未來的殺業,發大慈悲心,發大堅強忍耐之心,發誓不再故意去殺害任何一個微細的生命。如果能夠這麼做的話,還會逃不掉殺劫。那麼我願意讓天龍八部及金剛神,把我的頭截去。
客曰。書云。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天生異類。本為養人。禁之不殺。何為。
答曰。既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當知萬物為天地之赤子。赤子中有強凌弱。貴欺賤者。父母亦大不樂矣。倘因食其肉。遂謂天之所以養我。則虎豹蚊虻亦食人類血肉。將天之生人。又為蚊虻虎豹耶。
問:書經上說,天地是萬物的父母,人類是萬物之靈。所以我認為上天生長了這麼多的畜生類,就是為了要養育人的。為什麼要禁止不殺生呢?
答:既然你知道天地是萬物的父母,那就應當知道萬物是天地的赤子。赤子之中,如果有強壯的欺負弱小的。有高貴的凌辱低賤的,做父母的一定是大大不樂的。如果你吃畜生的肉,就認為是上天以此來養育你的話。那麼虎豹吃人肉,蚊虻吸人血,是不是說上天生人類,是為了養育蚊虻虎豹的呢。
客曰。然則天何以不顯示其報。而禁人之殺。
答曰。天固禁之。故累示殺報。特愚人不知而蹈之。智者知之而故蹈。天無如何也。
咸豐某年。全椒縣居民某。夜臥。夢神戒曰。兵旦夕至。不戒殺斷難逃死。某驚醒。率合家大小。焚香發誓。永斷殺業。人皆從之。惟一婦曰。此夢耳。何足信。不數日兵至。一家逃出。此婦以戀家。故出稍遲。遂被殺。余親見之。
問:既然如此,那為何上天不顯示報應,以禁止人類殺生呀?
答:上天當然禁止殺生,所以經常顯示殺生的果報。只是愚蠢的人不知其間的道理,所以仍照樣殺生。而有智慧的人雖然知道,卻仍然故意去犯,老天爺也莫可奈何呀。
在咸豐年間,全椒縣有位居民晚上睡覺時,夢見天神告誡他說,有軍隊馬上就要來了,不戒殺的話,絕對難逃一死。他驚醒過來,率領全家大小,焚香發誓要永遠斷除殺業,大家都遵從。其中只有一位婦女不同意。她說:「這只不過是夢而已,不值得相信的。」幾天之後,軍隊果然來了,他們全家都逃出去。只有這位婦女,由於戀家的緣故,比別人走得遲些,結果就被殺了。這件事是我親自見聞的。
客曰。天下物類甚多。人人戒殺。則生生不已。將成禽獸世界。奈何。
答曰。蚯蚓蟲蛇。人所不食者也。豈見充滿天下乎。況世間禽獸之多。正因殺禽獸者之多也。冤冤相報。互為畜生。則成禽獸世界。若人人戒殺。則物類業報漸消。必且人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驗乎。
問:天下的畜生種類那麼多,如果人人戒殺的話,那些畜生不停的生長,人間豈不就成了禽獸世界?
答:蚯蚓、昆蟲及蛇,一般人是不吃的,牠們可有充滿天地之間呢。世間的禽獸之所以多,正是因為殺生的人多之故。這叫做冤冤相報,彼此互成畜生,那就會成為禽獸世界了。若是人人戒殺的話,那麼畜生果報的業就會慢慢消減,而人類和諸天的數量就會增多。楚人不捕蛙類,而蛙類反而減少。蜀人不食螃蟹,而螃蟹卻日漸稀少,這些不都是證明嗎。
客曰。天既惡殺。當使血肉之味臭惡難堪。則普天之下。自然戒殺。不亦善乎。
答曰。禽獸血肉。自天視之。原係臭惡難堪。世人食之見為美者。亦猶廁蟲貪糞。習而不覺也。譬如有人。前世為貓。念念捕鼠。前世為鶴。念念吞蛇。今世為人。不復思此二物。可見一種形骸。一種嗜好。嗜好不同。從業緣起。業緣不同。又從心起。人能與天同其心。自覺血肉之味。臭惡難堪也。
問:上天既然厭惡人類殺生,那就應當使畜生血肉的味道,變得很臭惡噁心才對呀。如此一來,普天之下,自然人人都戒殺而不敢吃畜生血肉了,這樣不是挺好的嗎?
答:禽獸血肉的味道,上天是認為很臭惡噁心的。世間的人吃了覺得是美味,就好比廁所的蛆,貪吃糞便一樣,這是習性而自己無法覺察出來。譬如前世做貓的人,當時心心念念就想著要捉老鼠來吃。前世做鶴的人,當時一心只想吞蛇。現在今世為人,就不會想吃老鼠或蛇了。可見是那一種軀體,就具備那種軀體的嗜好。嗜好的不同,是由於業力與因緣之故。而業力與因緣的各不相同,又是因心而起的。人的心如果和天的心一樣,自然會覺得血肉的味道,實在是很臭惡噁心的。
客曰。殺生為業者。仰事俯畜。咸賴乎此。勸之改業。絕其生路矣。愛物不愛人。吾不取也。
答曰。殺生為業。譬之漏脯救飢。雖暫得衣食。而累劫受苦。未有了期也。正為愛之故。勸之改業。反謂絕其生路。世之不殺生為業者。竟死乎。弗思而已。
問:殺生為業的人,養家活口,全賴這份工作。如果勸他改行的話,豈不是絕了他生路?愛畜生而不愛人,我實在不敢苟同。
答:以殺生為業,好比是吃有毒的肉乾以療飢餓。雖然從事殺生之業暫時得到衣食,但卻必須累劫受果報之苦,沒有停止之期。正是為了愛他的緣故,才勸他改業,怎麼反而說絕了他的生路呢。世間不以殺生為業的人,難道就會死了嗎,你實在是沒有仔細思量呀。
客曰。牛可耕田。犬可守夜。固當憐之。豬羊一無所能。不食何用。
答曰。戒殺放生。不過自全其惻隱耳。豈因物之有用無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矣。甚矣。性蔽於習。愛起於貪也。
問:牛可以耕田,狗可以看門守夜,固然應當憐念不殺牠們,不過豬羊一無所能,除了食牠們之外,沒別的用途。
答:戒殺放生,是要成全我們的惻隱之心,豈是從此物之有用或無用上來論。如果因為此物有用而不食牠,這仍然是自私的念頭。實在是我們的自性被習氣給蒙蔽住了,所謂愛人愛物,不過是個貪心而已。
客曰。雞犬牛羊。皆哀鳴畏死。殺之固所不忍。微細水族。殺之無聲淚者。安用戒為。
答曰。形有大小。性無大小。譬如殺人。殺老者與嬰兒。其罪同也。若謂無聲淚者。殺之不痛。試於啞子就戮時察之。
問:雞犬牛羊被殺的時候,都會哀鳴做怕死之狀,殺牠們確實不忍心。不過微細的水族類,殺牠們之時,既不出聲也不流淚,何必戒殺牠們呢?
答:禽獸與水族,形狀雖然有大小,但是本性是沒有大小不同的。譬如殺老人與殺嬰兒,罪是相同的。若認為牠們被殺時沒有哀鳴聲也不流淚,就以為牠們被殺時不會痛的話,請你仔細觀察一下啞巴被殺時的情形就知道了。
客曰。摻刀自割。固害慈心。若自人殺之。而我食之。有何不可。
答曰。此掩耳盜鈴也。若謂自人殺之。即可嫁禍於人。則屈受官刑者。但當怨隸人,不當怨官長矣。噫。物類可欺。自心可欺耶。
問:親自拿刀殺生,確實有損慈悲之心。不過若是別人殺了,而我才吃,又有何不可呢?
答:你這叫做掩耳盜鈴呀,若是認為別人殺的,就可以嫁禍於人。那麼委屈受到用刑之人,是否應當埋怨執刑之人,而不應當埋怨下令用刑之官長呢。唉,畜生可以欺騙,然而可以欺騙得了自己的良心嗎?
客曰。放生固屬善舉。但所放之物。被人捕取。奈何。
答曰。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耳。譬如良醫療病。不能保將來之不死。譬如凶年設粥。不能保後曰之不飢。世間萬事皆然。何獨於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盡為人捕。而無一生乎。
問:放生固然是善奉,但是所放生之物,又會被人捕捉,這可怎麼辦?
答:捕捉的人隨他捕捉,放生的人還是照放。譬如良醫治病,並不能保證被治者將來不會死。又譬如飢荒時免費煮粥供飢民食,並不能保證飢民日後不會挨餓。世間萬事皆是如此,何以獨獨對放生有疑問。而且你又如何知道,所放生之物,都會再度被人捕捉,而沒有一個可以逃生的呢?
客曰。行善以立心為主。心苟善矣。何須戒殺。
答曰。何哉。爾所謂善心者。為口腹之娛。使物類受彌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為甚矣。試問善心。更在何處。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則不殺。殺則不仁。天下斷無好殺之仁人也。
問:行善重要在心地上論,只要心善就好,何必戒殺呢?
答:作這是說的什麼話呀,你所謂的善心,是為了自己的口腹之娛,而使畜生受到彌天之苦。天下凶毒之心,沒有能超過這種心的了。請問,你的善心何在?孟子說:「所謂人類,就是仁慈之意。」有仁慈之心,則不會殺生,殺生則非仁慈。天下斷無好殺生的仁人君子。
客曰。吾則無可無不可。非戒殺。非不戒殺。置之無心而已。
答曰。無心戒之。未必有功。無心殺之。何能無罪。譬如寇盜劫掠他家。飛矢誤中於汝。汝能諒其無心乎。
問:我是無可無不可,不一定非要戒殺,也不一定非不戒殺。反正我以無心來看待戒殺。
答:以無心之心來戒殺,不一定有功德。而雖然無心,卻殺了生,豈能無罪呢?譬如流寇盜賊,去搶劫別人的家,他的箭誤中了你,你能原諒他的無心嗎?
客曰。物類烹割。彼罪難述。我縱不殺。必有殺之者。殺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獨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殺之。與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噉相殺。理有必然。人奈何處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問:畜生被殺被烹煮,是牠們自己罪業難逃。縱然我不殺牠,也還是會有人殺牠呀,所以殺牠們有何損害?
答:畜生自己的罪業固然不可能逃脫,而我們自己的罪業,難道不能逃嗎。如果你以為畜生罪業該死不可逃,你因此而殺牠,那麼你就和牠一樣,同樣受不可逃之罪業了。彼此相食相殺,有它必然的因果道理。而人處於可以逃脫的處境,為何不想早早逃脫呢。
客曰。世間物命。類多欠債。殺之何罪。
答曰。物命償債豈不誠然。但有對受殺果。不對受殺果之分耳。對受殺果者。前世彼曾殺我。今冤對相逢。理當償我也。不對受殺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殺。今業報雖至。不當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頃。牲肴數品。一臠之肉。細命百干。安得盡取對受者而殺之。竊恐取償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債於來生者。比比然也。
問:世間畜生的被殺,大多是前世欠債的緣故,殺牠們有什麼罪過?
答:畜生被殺以償宿世債業是沒錯,不過其中有該被我殺,有不該被我殺的分別。該被我殺的是,前世他曾殺我,現在彼此相逢,照理他該償命於我。不該被我殺是說,前世他殺了別人,現在雖然業報到了,但卻不該償命於我。世人一頓宴飲,所殺的畜生品類和數量無數。一塊肉就不曉得有多少的微細生命,難道牠們全都應該償命於吃的人嗎。我想牠們之中,大概只有一、二個是該償前世之債的。吃牠們的人,等於是先欠債於來世。
客曰。不對受者。殺之固當有報。若對受者。一往一來。殺報已盡。庸何傷乎。
答曰。子不見世人相毆乎。此以杖來。彼以杖往。兩拳迭下如雨。曾見一往一來之後。各各斂手平心乎。菩薩于未來因緣。洞若觀火。所以遇冤仇而不報也。
問:與自己沒有冤對的,殺了牠固然應當會有報應。但是和自己有冤對的,彼此一往一來,相殺之報就互不再欠。這麼說來,殺有冤對的畜生,又有什麼關係呢?
答:你見過世人互相毆打的情形嗎?這邊用棍子打過去,那邊用棍子打過來。或者是彼此兩拳如下雨般不停的打下去。何曾見過兩人一來一往之後,各各都平心靜氣停手不打的呢。菩薩觀看未來的因緣,清楚得如同觀火般,所以即使遇到冤仇,也不回報。
客曰。佛言有生之屬。或多宿世父母六親。有何證據而作此說。
答曰。六道眾生無量劫來輪迴不已。即以一劫論。其數無量。安見目前有生之屬。與己無關耶。余曾見劉道源為蓬溪令。解官歸。宿秦氏家。夢一婦泣曰。吾乃秦之妻也。因埵殺一婢。冥官處我以死。乃罰為羊。今現在欄中。明日將殺以享君矣。劉急白之。亡不及救。舉家大慟。嗚呼。世之類此者亦多矣。肉眼人見不到耳。悲夫。
咸豐三年。浙江紹興府有黎氏子。無惡不作。現生變為豬。其家送至雲棲下院放生。許蔭庭司馬親見之。
問:佛說凡是有生命的,大多是宿世的父母及親人,有什麼證據這麼說呢?
答:六道眾生無量劫來一直輪迴不已,就以一劫來講,和我們有關的眾生數量就多得數不清。因此,就以你目前所見到的眾生,怎知就與你無關連呢。我親自見聞下面這件事。蓬溪令劉道源退休回老家,歸途中借住一位秦姓人家裡。晚上他夢見一位婦女哭著向他說,她本是這家主人的妻子,因為生前打死過一名婢女,因此地府的官吏判她死罪,罰她投胎為羊,現在正在羊欄裡,明天就要被殺來招待客人您了。劉道源趕緊告訴主人這件事,但已經來不及了,秦家人傷心不已。唉,世界上這類事情多得很,只是肉眼凡夫看不到而已,可悲呀。
咸豐三年,浙江紹興府有個姓黎的,無惡不作,結果活生生從人就變成了一頭豬,他的家人就把他送到雲棲寺的下院去放生,這是許蔭庭司馬親自見到的事。
客曰。見人殺生及捕魚鳥者。雖發救度之願。而力不從心。奈何。
答曰。見殺生者。默持一切神咒。或稱阿彌陀佛名號。代物發懺悔心。則被殺之物。自然受益。見捕魚鳥者。專注其人。不起別念。默念南無多寶如來數十聲。魚鳥皆可逃網矣。此法屢試屢驗。萬勿輕忽。
問:見到有人殺生,或是有人捕魚捉鳥,雖然有心願救牠們,奈何力不從心呀。
答:見到有人殺生的時候,心裡要默念一切會的神咒,或是專念阿彌陀佛的名號。並代替被殺之物發懺悔心,那麼被殺之物,自然會得到利益。見到捕魚捉鳥的人,你就把心念專注在此人身上,心無雜念的默念南無多寶如來幾十聲,那麼那些魚鳥都可以逃脫被網捕的命運。此法非常靈驗,千萬不要輕忽。
客曰。禱神者。或求生子延壽。或求功名財貨。舍牲拴無以明敬。奈何。
答曰。天地神明。好生惡殺。使物類無子而求子。減壽以求壽。喪命而求名利。無論天理不容。自心亦大不忍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問:求神的人,有為求生兒子,求延壽命,有為求功名或求發財。如果不殺牲口祭祀的話,如何能表明敬意而獲得所求呢?
答:天地間的神明,都是好生惡殺的。殺畜生讓畜生無兒子以求自己得兒子,減畜生的壽命來求延長自己的壽命,殺取畜生的生命而求取自己的功名利祿。這種行為不要說天理所不容,而自己又如何忍心這麼做呢。這麼做,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客曰。凡持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云。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傳有云。澗溪沼沚之毛。蘋繁蘊藻之菜。可薦于鬼神。豈在天之靈。而與人爭肉食耶。
問:平常持齋的人,祭祀當然可以用素的。如果平常吃肉的人,用素祭神,豈不是慢瀆神明了?
答:易經上說:「東邊的人家特別殺牛來祭祀,不如西邊的人家,平時的日常祭拜來得有實際的福報。」左傳上說:「山澗溪邊沼澤沚岸的植物,及蘋繁蘊藻的菜,都是可以供養鬼神的。」難道在天之靈的神明,會和人爭肉吃不成?
客曰。血食之神。復墮地獄。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為神明。就正直中。慈心勝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勝者。必受血食。慈心勝者。慧勝於福。報滿不至沈淪。瞋心勝者。福勝於慧。報滿難免墮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獨人。宜體之也。
問:接受血食祭祀的神明,會墮落地獄,有這種事嗎?
答:能作神明,是由於宿世正直的緣故。在這些正直的神明之中,比較有慈悲心的,是不會接受血食祀祭的。嗔心比較重的神明,則必定接受血食祭祀。有慈悲心的神明,智慧勝過福報,所以神明業報期滿之後,不會墮落惡道。嗔心重的神明,福報勝過智慧,神明業報期滿之後,難免會墮落惡道。所以要知道,上天希望眾生皆能生存,不獨只希望人類不被殺而已,要仔細體會這點。
客曰。為祀神殺生。固知不可矣。為養親殺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禮有云。善則歸親。過則歸己。人子之道也。己則不殺。獨為養親而殺。是歸過于親矣。於心忍乎。或不得已。用三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為己殺)及自死肉奉之。是或兩全之道也。
問:現在知道為了祭祀神明而殺生是不可以的,那麼為了奉養雙親而殺生,不知道是否有罪過?
答:罪過更大。禮記上說:「好的都要給雙親,壞的都要給自己,這是為人子女的規矩。」我們自己不殺生,卻單為了奉養雙親而殺生,這是把罪過都給雙親了,於心何忍呢。如果不得已的話,就用三淨肉(不親見畜生被殺,不聽聞畜生被殺時之哀號,不特別為自己殺)或畜生自然死亡之肉,來奉養雙親,或者是兩全之法。
客曰。人子之報本。莫重於祭。父母生不持齋。沒而用素。不順乎親矣。
答曰。倘謂祖先藉祭而飽。則一歲設祭。不過數次。不其餒。而若謂餒不餒不係乎此。則祭亦不過人子之心耳。豈宰割造業。而可謂盡心乎。且孝子養親。猶需仁人之粟。殺物命而登鼎俎。累父母多生業障。何不仁如是。
問:為人子女要報養育之恩,沒有比父母死後的祭祀更重要的了。要是父母生前不持齋,死後用素的祭祀,是否違逆了雙親之意呢?
答:如果說祖先要靠祭祀才能飽的話,那麼一年之中,不過才有幾次的祭祀,祖先豈不是要餓壞了。如果說祖先是否會餓壞,不在乎祭祀,那麼祭祀也只不過是為人子女的一點心意而已。宰割畜生這種造業之事,怎可說是盡心呢。而且孝子奉養雙親,尚需要你這位仁人君子的粟米才行。殺畜生性命而烹煮以享父母,是連累父母造多生的業障,怎能如此沒有仁愛之心呢。
客曰。子孫設祭。祖宗來享乎。抑不來享乎。
答曰。據中阿含經說。祖宗若生鬼道。子孫能以精誠致之。則來享。若在天道。以受樂故。不肯來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來享。若生人道。別有六親。不復來享。為子孫者。但當誠其意。敬其事。勿恣殺以重亡者之過。勿忘齋以亂臨祭之心。斯可矣。不必問祖宗之來享否也。
問:子孫的祭祀,祖先是真的來享用,抑或不來享用?
答:中阿含經裡說:「祖宗若是生在鬼道,子孫如果能以精誠之心啟請的話,就會來享用。若是生到天道,由於天道太快樂了,所以不肯來享用。若是生到三惡道裡,由於太苦之故,無法來享用。若是生在人道裡,他另外有親人,不可能來享用。」為人子孫的,只要祭祀時能誠心誠意,恭恭敬敬從事這樁事,不要任意殺生加重已故祖先的罪過。祭前持齋,祭時專心不亂,也就可以了,不必追問祖宗是否真的來享用。
客曰。梁武帝以麵為犧牲。作史者論為不血食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禮也。
答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則仁可知。梁武帝殺六貴。灌壽陽城。是其不仁也。若以麵牲而論。則在神免血食之愆。在物獲全生之幸。正其仁也。至於天下之失。乃國運使然耳。如以麵牲之故。則陳隋諸君。豈不用太牢。何亡之速耶。
蓮大師曰。作俑者。象人以葬。孔子斥為無後。則象牲以祭。仁人猶不能滿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哉。
按梁武帝即位後。斷酒禁肉。休民息兵。頻書大有。自晉至隋。稱小康者。莫如梁武。享國四十九年。壽八十有六。厥後子孫仕唐。八葉宰相。史臣以其奉佛。沒其所長。任意詆毀。豈善善從長之意乎。
問:梁武帝以麵來作犧牲,史家評論他不血食祭祀,是失國之徵兆。所以可見用素來祭祀,不合乎禮制。
答:人之所以會有過失,全在於各有偏袒。如能觀見自己的這種過失,那麼就能夠知道何謂仁了。梁武帝殺六貴,灌壽陽城,是他不仁慈之處。若以麵作犧牲而論,則神明可以免受血食之罪過,畜生可以獲得安樂不被殺的幸運,這正是梁武帝的仁慈之處。至於說丟失天下,那是國運使然。如果怪罪是以麵做犧牲之故,那麼陳朝隋朝的國君,都用牛羊豬三牲的太牢來祭祀,何以亡國如此之快速。
蓮池大師說:「始作俑者,以像人之形狀來陪葬,孔子還斥責為無後代之做法。」那麼以像畜生之麵牲來祭祀,你還不滿意,一定要捨棄而改用真的,真是何其忍心呀。
梁武帝即位之後,就斷食肉飲酒,休養生民止息兵事,連年豐收。從晉朝至隋朝,能稱為小康局面的,沒有人比得上梁武帝。他治國四十九年,活到八十六歲,後代子孫在唐朝做官的,有八人官至宰相。寫史之臣由於他敬信佛法,而故意隱沒他的長處,任意加以毀謗,這那裡是以善心來善學人之長處呢。
客曰。親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歡。勝友相招。嘉餚方足明禮。為愛物而廢燕享。非通論也。
答曰。其人而為善士。則必喜我戒殺。而不嫉我之慢。其人而嫉我之慢。必養口體之小人。慢之亦無不可。冒重罪以奉他人之口。吾弗為之矣。
昔蘇東坡燕客岐亭。以詩賦陳季常曰。我哀籃中蛤。開口護殘汁。又哀籃中魚。開口吐微濕。刳腸彼交痛。過分我何得。相逢未寒溫。相勸此最急。不見盧懷慎。烝壺似烝鴨。坐客皆忍笑。髡然發其冪,不見王武子。每食刀几赤。琉璃載烝豚。中有人乳白。盧公信寒陋。衰鬢得滿幘。武子雖豪舉。未死神先泣。先生萬金璧。護此一蟻缺。一年成一夢。百歲真過客。君無廢此篇。嚴詩編杜集。
夫以東坡讌集。尚殷殷戒殺如此。子又何疑於燕賓違俗耶。
問:宴請親戚朋友,如果請吃素的話大家會不高興。宴請知交同好的話,如果沒有嘉餚實在不成禮數。因此為了愛護畜生而廢棄以嘉餚燕享賓客,這種道理是說不通的。
答:如果是善心人士的話,一定會喜歡我戒殺而請他吃素,也不會認為我怠慢了他而生氣。如果因此而氣我怠慢了他,這種一定是貪圖口腹之欲的小人,怠慢他也無妨。甘冒殺生的重罪以討好別人的口腹,我是絕不會做的。
以前蘇東坡在岐亭燕客,寫了一首詩給陳季常說:「我哀憐菜籃中的蛤蜊,牠們開口透氣以護住身中殘汁。我又哀憐菜籃中的魚,牠開口吸氣以獲取些微的濕潤。魚被剖腸絞痛不已,做此過分之事,我何所得呢。因此一見面不先與你噓寒問暖,而先急著勸你要戒殺。宰相盧懷慎宴客時,蒸茶壺說是在蒸鴨,坐上客人皆忍住笑,而突然把蓋壺之巾揭起。相對的王武子平常之飲食,每餐必使砧板滿是鮮血,用琉璃器盛著蒸熟的小豬,中間尚有人乳白。盧公確實貧寒簡陋,露於幘外之鬢髮已白。武子雖然日食山珍海味豪富無比,然而未死之前神明已先替他流淚哭泣。先生您的德行如萬金璧般珍貴,何不去掉此小小的缺點呢。歲歲年年如做夢般過去,這輩子豈不就像人間的過客嗎,請您不要刪除我這首詩,請把它編入詩集中。」
蘇東坡宴賓客,尚如此殷殷戒殺,你又何必疑惑以素食款待客人會違背習俗。
客曰。伏羲制網罟。以佃以漁。然則伏羲非與。
答曰。洪荒之世。鳥獸繁殖。不為之防。人受其害。伏羲或教民禦之。而未明言食之也。若謂教民殺生。吾恐漁舟無賴。皆為伏羲功臣。而解網縱禽。饋魚使畜諸聖賢。反開罪不淺矣。
問:伏羲教人民製作網罟,教人民耕種捕漁,那麼伏羲是否不對了呢?
答:洪荒時代鳥獸繁殖得很快,如果不加以防範的話,人民會受到傷害。所以伏羲教人民要防禦,並未說要人民去捕食。若是認為伏羲教人民殺生的話,那麼漁夫之流豈非都成了功臣,而教人民解網放禽獸活命,買魚放生的聖賢,全都成罪人了嗎?那就得罪聖賢不淺了。
客曰。孔子戒殺。不過不網不射宿耳。未嘗廢釣弋也。若並戒之。則仲尼不足法與。
答曰:此蓋極言聖人愛物之仁耳。以記事之書法而論,釣者所以引其不網、弋者所以引其不射宿。非謂聖人真釣弋也。若謂因養與祭而釣弋。豈孔子蔬食飲水之風。並非真樂。蔬食菜羹之祭。盡屬虛言乎。甚矣。測聖人者亦淺矣。
問:孔子的戒殺,也只不過是不用網捕,不射正在睡眠之鳥獸而已。並未說不准釣魚、不准射鳥獸。若是你認為都不准的話,難道仲尼的法不足取嗎?
答:這是講聖人愛惜畜生類的最高仁德呀,就字面上來論,所謂釣魚是引申不用網來捕魚,射獵是引申不射夜宿之鳥獸。並不是說聖人真的釣魚射鳥獸。若是因為飲食與祭祀而去釣魚射獵,那麼孔子的吃蔬菜,飲涼水的風格,就不是他所謂真正的快樂了。而且孔子以蔬食菜羹來祭祀,難道都是假的嗎?唉,如此來測度聖人,未免太淺識了。
客曰。君子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施之有序。戒殺放生。務其末矣。
答曰:孟子所言。是親蔬次第。不是先後次第。若必盡此。而後及彼。則幼失父母。而有志仁民。未及事君。而慈心愛物。反得罪於君父矣。孟子豈作此執滯之論乎。
問:君子要先親愛他的親人,接著才對人民仁愛,仁民之後才愛及畜生。這種仁愛的布施,是有先後秩序的。戒殺放生,是最後才要顧及的呀。
答:孟子所謂的次序,指的是關係的親疏,並非指先後的次第。若是一定要先顧到這個,然後再顧到那個的話。那麼從小喪失父母的人,想要仁愛人民。或是還未替國君服務,而想慈心愛物的人,是否都得罪了父母及國君呢?孟子豈會作這種執著呆滯的論調。
客曰。信斯言也。必持齋而後可。吾不知孔子亦持齋否。
答曰。書云。齋必變食。又曰。子之所慎。齋。禮言。致齋於內。散齋於外。班班可考。今人事事不能如孔子。而獨藉口於食肉法孔子。豈孔子尚為肉食者鄙耶。
問:你說的話很對,看來必須要持齋才可以。我不知道孔子是否也持齋?
答:書經上說:「齋時的食物是不同的。」又說:「齋時要謹慎。」禮記上說:「致齋時內心清明,散齋時戒外在行止。」這些古書上均班班可考。現在的人事事都不能如孔子般,卻偏偏藉口說食肉是學孔子。難道孔子會是一位遭人鄙視的食肉者嗎?
客曰。持齋固善矣。其如形容枯槁。奈何。
答曰。真身為重。假身為輕。且神明賞罰。論人之形容乎。抑論人之心術乎。弗思而已。
問:持齋固然很好,但豈不是會形容枯槁嗎?
答:我們的真身是比較重要,臭皮囊的虛假肉身是沒那麼重要的。而且神明的賞罰標準,是以人的外表或是內心來評定的呢,你仔細想想。
客曰。世間五種辛。本地中所生。佛經何為一並戒之。
答曰。經言。為其辛臭故。能障菩提故。諸天厭棄故。熟食助婬。生食發瞋故。邪魔餓鬼。嘗嗅其唇故。
問:世間的五種辛菜,本地都有生長,佛經上為何通通都規定要戒食呢?
答:經典上說,有五種原因,所以要戒食。一、因為此五辛菜(蔥類、蒜類、蒜頭類、洋蔥類、韭菜類及興渠類)味道辛辣臭濁。二、五辛能障礙修行人證得菩提。三、諸天討厭聞五辛的味道。四、五辛熟食會助發婬念,生食會增加嗔恚之心。五、邪魔及餓鬼會嗅舔食五辛者之唇。
客曰。有人謂吾雖不持齋。猶勝于持齋而破。有人謂吾雖持齋而破。猶勝于不持。何如。
答曰。譬如仕宦。其不持齋者。未曾出仕者也。持之而破者。既仕而被黜者也。何優何劣。
問:有人說,我雖然不持齋,但還比那些持齋之後又破齋的人尚勝一籌。有人說,我雖然持齋之後又破齋,也比不持好。這兩種說法,你的看法如何?
答:我以做官來比喻。不持齋的人,好比從未做過官的人。持齋而破的人,好比做官而遭罷黜。此兩種,有何優劣可言。
客曰。吾亦欲持齋。無如美味當前。便不能自主。奈何。
答曰。上根人發無量慈心。自不忍食。否則作五不淨想。則決定能持齋矣。一者彼種子不淨。二者彼所食不淨。三者彼住處不淨。四者彼腹不淨。五者彼死後不淨。常作此想。何不能持齋之有。
問:我是很想持齋,不過一遇美味當前,我就不由自主了,怎麼辦呢?
答:上等根器的人,只要發了無量的慈悲之心,自然就會不忍心食眾生的肉。否則的話,你就作五不淨想,就一定能持齋了。五不淨想是:一、要想此畜生身體很不乾淨。二、要想此畜生吃的東西不乾淨。三、要想此畜生的住處不乾淨。四、要想此畜生肚內的髒東西。五、要想此畜生死後屍身的不乾淨。經常如此想的話,怎麼還會不能持齋呢。
客曰。諸佛菩薩救苦尋聲。梁武帝奉佛。其後餓死臺城。何故。
答曰。餓死臺城。此迂儒之說也。通鑑載侯景攻陷臺城。見梁武帝神色不變。不敢仰視。退告王僧貴。有天威難犯。不敢再見之語。後王綸上雞子數百枚。武帝口苦。索蜜不得。再曰荷荷。遂殂。
夫曰口苦。則非枵腹可知。求蜜。則非療飢可知。且雞子至數百枚。則他物必稱是矣。焉有餓死之理。噫天下讀史者。每稱獨具隻眼。獨此一段史文不覺。以耳代目。甚矣。習染之深也。
問:諸佛菩薩聽到眾生求救之聲,就會來解救眾生之苦。梁武帝信奉佛法,為何後來卻餓死臺城呢?
答:說梁武帝餓死臺城,那是迂儒的說法。資治通鑑裡面記載,侯景攻陷臺城之後,見到梁武帝的神態氣色一點都沒有改變,因此不敢仰視梁武帝。侯景退下來之後,告訴王僧貴說,梁武帝有天子的威儀,很難進犯,因此不敢再去見梁武帝。後來王綸上了幾百粒雞子,梁武帝覺得嘴巴苦,想要吃蜂蜜而得不到,於是怨怒數聲而亡。
從梁武帝嘴巴苦來看,就知道他並非空腹。從他要吃蜂蜜來看,就知道他並非肚子餓。而且上的雞子有數百粒之多,就知道其他吃的東西一定都齊備,那裡會有餓死的道理。唉,天下讀歷史的人,每每自稱獨具隻眼,卻單單看了這段文字而毫無所覺,卻反而以耳代眼,聽道途之說,可見習氣薰染之深呀。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4/12/1 下午 10:00:25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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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2/1/4 上午 09:46:10 -- |
-- 作者:a175222 -- 發表時間:2012/1/4 上午 09:47:46 -- 感謝分享此文! 願同與您一同永斷邪淫~ |
-- 作者:lin555 -- 發表時間:2012/1/4 上午 10:01:45 -- |
-- 作者:murosaora -- 發表時間:2012/1/5 上午 11:29:39 -- |
-- 作者:linyithn -- 發表時間:2012/1/5 上午 04:51:11 -- 太棒暸 ~~~ |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3/4/9 上午 08:47: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