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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inuxman
--  發表時間:2014/5/20 上午 05:49:31
--  【轉貼】為什麼上天對邪淫有這麼嚴厲的處罰?
從古今有關實例(請大家查閱《壽康寶鑑》等書)來看,上天對一個「淫」字可謂是深惡痛絕,犯後所罰可謂重之又重。對這點,起初也如一般人一樣不能理解,認為好色、淫等事非殺人放火,處罰很重是否合理。但在學佛不斷深入的過程中,這個疑問正在被逐漸解開。

  一、看看上天對邪淫的罰責有多麼嚴厲

  冥罰淫律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lun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qiangjian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地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  按:

  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 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復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歷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 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lun更入亂lun等獄。 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lun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係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 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 徵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三百卣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qiangjian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qiangjian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幤即受苦於地獄,個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lun;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奣: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qiangjian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托慇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云: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lun之罪尤重,無論以卑凌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

  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 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譭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 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 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準施行。

  謹  按:

  《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 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灮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 文武二帝,懇蒙 玉帝准後,頒《輪科》 彠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二、為什麼上天對邪淫有這麼嚴厲的處罰?

  看了以下這些,可能就能明白大半了:
  
  淫慾為結縛三途的根本原因

  《大方廣修多羅圓覺經》:
  
  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慾,故有輪迴。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由淫慾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首楞嚴》亦云:眾生在中陰身時,當與自己有緣、共同業力的眾生在行淫時, 中陰身則會見到一點亮光。於是飛撲過去,投入其中。因為對行淫者起憎愛之心,納此愛憎之心,與腥臊的精血結合為胎,另一段的生死又重新開始。由有此情慾愛 戀共同結縛,象磁石一樣相吸不散。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生生死纏縛。有此愛戀,父母子孫相互轉化,相生不斷。

  省庵大師說:昔為母,今作婦。舊之翁,今作夫,由此愛戀永在結縛。

  龍樹菩薩《大智度論》中說:「淫慾雖不殺害眾生,繫縛為大罪」。世間有形成的枷鎖,尚且能夠讓犯者,無法逃離。假若被淫慾無形的枷鎖鎖住了。三界牢籠始終是沒辦法衝破的。

  《大莊嚴經論》云:
  「色縛於凡夫,五陰悉羈系,生能縛於物,死縛亦復燃。今生至後世,未始不繫縛。輪迴羈縛中,數數受生死。」
  世人有種種的痛苦,多是由淫慾感生的。五趣雜居地的眾生,慾念深重,在生死的苦海中水車樣的輪轉。情慾越重墮得越深。

  《首楞嚴經》中云:
  「純是情愛,則墮無間地獄。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七情三想,沉下水輪生於火際。受氣猛火,常被焚燒,無食無飲經百千劫。六情四想身為 畜生。重為毛群,輕為羽族,一念情慾牽引三涂受生。多淫眾生,淫習交接,染心會合研磨不休,精血耗散積而成火。火旺水落石出竭,現生多感神志委靡,畏風寒 炎熱,多病短命。命終感鐵床銅柱之報。」

  《觀佛三昧經》云:
  「多淫眾生,命終感一高銅柱,狀若火山。下有猛火焰熾,焚燒其身。驚怖下視,見鐵床上有端正女。(女則見男)心生愛著從銅柱上下,至鐵床上男女三根俱時火起。有鐵嘴鳥從二根出入,一日一夜九百次生死。」

  地獄罪畢,生於鬼道又為魃鬼。心性淫亂,所過之處,陰陽失調,能令風雨不成,多遭大旱。鬼業既盡,又為畜牲,依習所感多為雀鴿鴛鴦之類。復還入道,余報感婦不貞潔,妻妾相剋,家庭失和。依業感生糞坑於泥等不淨之處。

  《正法念處經》云:
  「若邪淫人,不善視察犯非處淫。若於浮圖,或近浮圖。惡業因緣,命終墮大地獄,逢鐵刺穿透,火燒等大苦惱。常有人鐵蟻惡蟲食肉飲血,食其五臟。食已復生,經無量劫常被燒煮。罪業盡後,生人道中貧窮下賤。」
  《大寶積經》亦云:
  「墮於大怖睡,或吞熱鐵丸,或飲洋銅汁。復有熱鐵山,彼此而相會,受此苦殃時,都無救護者。」

  《楞嚴經》云:
  「寶蓮香比丘尼,私行淫慾。妄言行淫,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燃燒,隨無間地獄」。

    三、使眾生難離生死輪迴苦海確是大過惡,非是輕罪。
  認為「色、情、淫」雖使眾生難離生死輪迴,但不一定有大罪的,建議再來看看《雜阿含經》中世尊對多數藝人果報的有關開示(附白話釋義):
  大正藏 第 02 冊 No. 0099 雜阿含經 卷第三十二(九○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這是我(阿難)親自從釋迦牟尼佛處聽到的。有一次,釋迦牟尼佛到摩揭陀國游化,住在王舍城北方的迦蘭陀竹園精舍。)
  時。有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來詣佛所。面前問訊慰勞。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聞古昔歌舞戲笑耆年宿士作如是說。若伎兒於大眾中歌舞戲笑。作種種伎。令彼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身壞命終。生歡喜天。於此。瞿曇法中所說云何。
  (一天,有一位叫「遮羅周羅」的歌舞團團主來到佛住的迦蘭陀竹園精舍,向釋迦牟尼佛問訊慰勞後,退坐在一邊,向佛陀說:「瞿曇!我曾經聽我們演藝界歷 代的前輩耆老們說:『如果藝人在大眾面前,能賣力的作歌舞戲劇表演,娛樂大眾,讓大眾開懷歡笑,那麼,以這樣的因緣,藝人死後就可以生到「歡喜天」中。』 對於這樣的說法,您佛法中是這樣認為嗎?」)
  佛告聚落主。且止。莫問此義。如是再三。猶請不已。
  (釋迦牟尼佛則回答道:「團主,我們不要談這件事,不要問我對這件事的看法。」但歌舞團團主還是不死心,接連請問了三次。)
  佛告聚落主。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古昔此聚落眾生不離貪慾.貪慾縛所縛。不離瞋恚.瞋恚縛所縛。不離愚痴.愚痴縛所縛。彼諸伎兒於大眾坐中。種種歌舞伎樂嬉戲。令彼眾人歡樂喜笑。聚落主。當其彼人歡樂喜笑者。豈不增長貪.恚.痴縛耶。
  (釋迦牟尼只好說了:「讓我來問你,你就依你的想法如實回答。以前,世上還沒有解脫者,人人都還未離貪、嗔、痴三毒,也不知道要離貪、嗔、痴,都還在 貪、嗔、痴的束縛中,他們藝人在眾人面前的各種歌舞戲劇表演,內容自然也不離貪、嗔、痴,這樣才能投其所好,吸引大家來觀賞,博取大家的歡笑與掌聲。但當 大家看藝人表演,放縱開懷時,豈不是強化了大家的貪、嗔、痴三毒,讓大家更被貪、嗔、痴束縛了嗎?)
  聚落主白佛言。如是。瞿曇。
  (團主回答佛陀說:「是的,瞿曇。」)
  聚落主。譬如有人以繩反縛。有人長夜以噁心欲令此人非義饒益。不安不樂。數數以水澆所縛繩。此人被縛豈不轉增急耶。
  (「團主啊,這就像一個人雙手被麻繩反綁在背後,又有人長期存心要為難他,讓他更加痛苦,還不停的在麻繩上澆水,麻繩一吸水就膨脹,繩結就更緊。這麼一來,豈不是讓那人被綁的更緊、更痛苦嗎?」)
  聚落主言。如是。瞿曇。
  (團主回答說:「是的,瞿曇。」)
  佛言。聚落主。古昔眾生亦復如是。不離貪慾.瞋恚.痴縛。緣彼嬉戲歡樂喜笑。更增其縛。
  (釋迦牟尼佛又說:「團主啊,從前的眾生也是這樣,所以還不能離貪、嗔、痴束縛的眾生,再經歌舞戲曲的刺激,豈不是更增加他們的貪、嗔、痴束縛嗎?」 )
  聚落主言。實爾。瞿曇。彼諸伎兒令其眾生歡樂喜笑。轉增貪慾.瞋恚.痴縛。以是因緣。身壞命終。生善趣者。無有是處。
  (團主回答說:「確實是這樣的,瞿曇,藝人們的歌舞戲劇表演,讓大眾開懷歡笑的同時,也刺激了眾生貪、嗔、痴的增長,更強化貪、嗔、痴對眾生的束縛力量,以這樣的因緣,死後可以生到「歡喜天」,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邪見!)
  佛告聚落主。若言古昔伎兒能令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生歡喜天者。是則邪見。若邪見者。應生二趣。若地獄趣.若畜生趣。
  (釋迦牟尼佛接著再次講道:「所以,團主啊!所以你們歷代演藝界的前輩耆老們說:『藝人們作歌舞戲劇表演,娛樂大眾,讓大眾開懷歡笑,以這樣的因緣, 死後可以生到歡喜天。』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邪見!老實說,持邪見的人,死後只有墮入地獄或畜生兩種惡道的份,哪裡還能升天呢!」)
  說是語時。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悲泣流淚。
  (佛陀說到此話時,「遮羅周羅」歌舞團團主不禁傷心流淚!)
  爾時。世尊告聚落主。是故我先三問不答。言聚落主。且止。莫問此義。
  (這時,世尊告訴團主說:「就是這個原因之故,剛才我才由你的三次發問都不回答,還讓你不要再問。」)
  聚落主白佛言。瞿曇。我不以瞿曇說故而悲泣也。我自念。昔來云何為彼愚痴不辨不善諸伎兒輩所見欺誑。言大眾中作諸伎樂。乃至生歡喜天。我今定思。云何伎兒歌舞嬉戲生歡喜天。瞿曇。我從今日。舍彼伎兒惡不善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團主又向佛陀說:「瞿曇!我並不是以您剛才所說而悲傷流淚的,我是在想:歷代以來為什麼會被那些痴愚而不能分辨善惡的演藝界藝人所欺騙呢?說什麼在 大眾中作歌舞戲劇表演,娛樂大眾,讓大眾開懷歡笑,……這樣就會往生歡喜天。瞿曇!我從今天起,我決定要捨棄那些歌舞戲劇表演之類的不善之業。而要皈依 佛、皈依法、皈依僧。」)
  佛言。善哉。聚落主。此真實要。
  (佛陀說:「善哉!團主!這才是真正而實在重要的一件事。」)
  爾時。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頂禮佛足。歡喜而去。
  (這時,遮羅周羅歌舞團團主聽完佛陀的開示後,非常高興的隨喜,恭敬的頂禮佛的足後歡喜的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