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淨化情慾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5) ---- 【轉貼】為什麼上天對邪淫有這麼嚴厲的處罰?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5&id=41475) |
-- 作者:linuxman -- 發表時間:2014/5/20 上午 05:49:31 -- 【轉貼】為什麼上天對邪淫有這麼嚴厲的處罰? 從古今有關實例(請大家查閱《壽康寶鑑》等書)來看,上天對一個「淫」字可謂是深惡痛絕,犯後所罰可謂重之又重。對這點,起初也如一般人一樣不能理解,認為好色、淫等事非殺人放火,處罰很重是否合理。但在學佛不斷深入的過程中,這個疑問正在被逐漸解開。 一、看看上天對邪淫的罰責有多麼嚴厲 冥罰淫律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qiangjian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地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 按: 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 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復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歷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 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lun更入亂lun等獄。 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lun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係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 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 徵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三百卣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qiangjian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qiangjian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幤即受苦於地獄,個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lun;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奣: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qiangjian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托慇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云: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lun之罪尤重,無論以卑凌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 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 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譭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 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 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準施行。 謹 按: 《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 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灮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 文武二帝,懇蒙 玉帝准後,頒《輪科》 彠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看了以下這些,可能就能明白大半了: 《大方廣修多羅圓覺經》: 《首楞嚴》亦云:眾生在中陰身時,當與自己有緣、共同業力的眾生在行淫時, 中陰身則會見到一點亮光。於是飛撲過去,投入其中。因為對行淫者起憎愛之心,納此愛憎之心,與腥臊的精血結合為胎,另一段的生死又重新開始。由有此情慾愛 戀共同結縛,象磁石一樣相吸不散。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生生死纏縛。有此愛戀,父母子孫相互轉化,相生不斷。 省庵大師說:昔為母,今作婦。舊之翁,今作夫,由此愛戀永在結縛。 龍樹菩薩《大智度論》中說:「淫慾雖不殺害眾生,繫縛為大罪」。世間有形成的枷鎖,尚且能夠讓犯者,無法逃離。假若被淫慾無形的枷鎖鎖住了。三界牢籠始終是沒辦法衝破的。 《大莊嚴經論》云: 《首楞嚴經》中云: 《觀佛三昧經》云: 地獄罪畢,生於鬼道又為魃鬼。心性淫亂,所過之處,陰陽失調,能令風雨不成,多遭大旱。鬼業既盡,又為畜牲,依習所感多為雀鴿鴛鴦之類。復還入道,余報感婦不貞潔,妻妾相剋,家庭失和。依業感生糞坑於泥等不淨之處。 《正法念處經》云: 《楞嚴經》云: 三、使眾生難離生死輪迴苦海確是大過惡,非是輕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