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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愛情是綁匪使用的迷幻藥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5&id=43691)

--  作者:linuxman
--  發表時間:2014/11/7 上午 04:41:19
--  【轉貼】愛情是綁匪使用的迷幻藥

一個穿著華麗的女子來到寺院,哭得一塌糊塗,悲痛欲絕地訴說自己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並為此付出了6年的青春; 現在愛情鳥飛走了,這個男人要和自己分手,過去的山盟海誓化作雲煙,感慨「問世間情為何物,卻教人生死相許。」

佛教並不否認「愛情」作為一種感覺的存 在,但卻清醒地認識到「愛情」是無明產生的妄識,是在淫慾心的作用下產生的錯覺,和萬事萬物的規律一樣,同屬無常。小說家所描繪的刻骨銘心的愛情都是悲劇 結尾,海枯石爛的誓言在無常面前會變得蒼白無力,在誘惑面前會化作謊言和虛偽。婚姻和愛情並無直接關係,婚姻的產生是因緣合和,緣分盡了也會離散。夫妻雙 方在婚姻中會產生親情和責任,其穩定性要超越於愛情。

在所有的佛經中,看不到佛陀對愛情有一字 一句的讚美,無論在歷史還是今天,所有文學戲劇電影中出現的媒婆,都是以丑角的形式出現的。在比丘戒和菩薩戒中,佛陀明確規定佛子不許做媒。民間很多人錯 認為給人做媒是件功德無量的事,所以很多人熱衷於上竄下跳的穿針引線,豈不知「做媒」在佛經中被列入與「屠戶、娼妓」並列的三種邪命,是損福造業的。喜歡 做媒的人,因損德折福極大,所以大都貧寒多病。做媒和老鴇的性質基本一樣,都是讓人墮落輪迴的。所謂「愛情」,其實是一個叫「輪迴」的綁匪使用的迷幻藥, 看著聽著好像很誘人,真去接近了,危險無比。

筆者作為方外之人,看法和陷在「愛情」幻影中的狂熱男女會有出入,但既然說到這裡了,也就乾脆把話說透,給大家澆點冷水。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11/7 上午 10: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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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師帶國三男學生上「賓館」 遭判刑10個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某所國中女老師,與年齡小她16歲國三男學生熱戀,為了要留住男學生的心,還一起上賓館做愛,最後男學生還是提分手,師生戀消息也在校園中傳開,因此校方展開調查,2人坦承發生性關係,女老師遭到解聘,被新北地院依與未滿16歲少年性交罪判刑10個月。

據《蘋果日報》報導,2011年,由於該名男學生成績不理想,女老師經常透過網路、簡訊輔導男學生,日久生情彼此產生好感,男學生就透過臉書私訊告白,要求跟女老師交往。女老師答應,2人交往後,就常一起看電影、逛街。

2012年1月時,2人騎車出遊,男學生提出「想做愛」,女老師顧及刑事責任婉拒,男學生當場生氣,女老師擔心會失去男學生,於是同意2人到賓館做愛,2人共發生過2次性關係。

最後男學生移情別戀提出分手,校園內也傳出2人發生性關係的消息,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展開調查,2人也坦承有過一段情和發生性關係,校方隨即將女老師解聘並移送法辦。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4/11/7 下午 01:16:44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11/7 上午 01:16:17
--  【轉貼】

問:佛教徒可以當月老嗎?(吳明安)

李炳南老居士 答:在家眾不妨為人作媒,但指受其父母之托,或其婚姻已定,結婚典禮中臨時作介可也。若拉攏男女,進行戀愛,是作邪淫之媒介,大不可也。


--  作者:zeldan
--  發表時間:2014/11/11 下午 12: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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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pple
--  發表時間:2014/11/13 上午 10: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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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皆有愛,
眾生皆有情。
沒有愛情,就沒有人存在。
因為你爸,你媽,包括你自己,都是愛情下的產物。
結婚跟愛情沒有直接關係,卻有間接關係。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4/11/13 上午 10:57:58
--  【轉貼】欲海回狂節錄

〔問〕天下人人絕欲,百年後無復人類,奈何?〔答〕此等濁世,男女二十不嫁娶,則相窺相從矣,安得人人絕欲?只如足下自反,恐亦不能,況其他乎?漁人一日不捕魚,遂患舟楫之不通,是杞老憂天墜矣。

〔問〕設或有之,奈何?〔答〕果爾,則一切世間,皆如諸天化生,不由胎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