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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路人甲
--  發表時間:2007/12/28 上午 07:22:36
--  [轉貼]遲來的愛情上
有些感情,總是一直在錯過。就像他和她,明明是相愛至深的戀人,卻總是在錯開的時間裡愛著對方。

  第一次是他先愛上她。那時的她太年經,當他向她說明愛意時,她還沉浸在愛情小說裡,不懂真實世界裡的情愛,也忘了去珍惜最單純、最初的愛,任著他由她身旁溜走;等她放下身邊一切虛幻的事物,回過頭愛他,才發現他早已離去,身旁也已有了佳人。她怪他移情別戀,卻不知道是自己任幸福從身邊飛過。

  第二次還是他愛上她。那時她剛結束一段感情,也剛開始另一段感情,他生日那天打電話給她,告訴她有些人、有些事是一輩子也忘不了的,就像她。她笑笑,沒那麼久吧,才三年沒見,離一輩子還很遠吶。當年的創傷早已被許多事覆蓋過去,三年,讓她成長了不少,他卻好像還在原地踏步。

  他知道她身旁有個男孩,卻仍守護著她,等她回心轉意。三年,他不是沒有改變,只是心中仍惦記著那一抹愛笑的身影;當他發現她變得不愛笑時,說什麼也要讓她開心起來,他寫了一封長長的信給她,含蓄的表達了自己的情感,她沒有回信,卻與他維持著像朋友一樣的關係。

  忘了是怎麼斷了連絡,只知道是又經過了兩個秋天後,兩人重逢。那時她早已不再是個愛笑的女孩,倒像個憂愁的小婦人。他什麼也沒說,也沒再寫信,只是陪在她身邊,聽她說男友如何如何,再陪她去買男友最愛吃的烤玉米。她問他要不要吃?他搖搖頭,說有事先走,沒留下來看她男友,一走,就是兩年。

  要不是她因為工作要被調到台北,要不是她想念他,打了一通電話給他,向他道別,他恐怕再也找不到她。短短的兩年,改變比較大的反而是他。

  他用父母給的資金投資了一些房地產,一開始,他是意氣風發的,相對於她的低落,讓她在掛掉電話後流下眼淚。剛發現幸福,它卻已經走了很遠、很遠。後來她在台北,結識了新的朋友,卻沒再戀愛,因為心中一直有個惦記;忍不住打電話給他,才發現他過得並不如意。

  投資的房地產因為全球經濟效應的關係連帶的低迴谷底,他脫下西裝,跟著以前的朋友到工地工作,原本是房地產的老板,現在卻是建築工地的工人。他在電話那頭說著自己的不如意,一邊說自己下個星期就要到她住的那個城市去。

  兩人在台北火車站見面時,有那麼一剎那,讓他和她以為時光又回到了從前:兩個害羞的小情侶,騎著腳踏車,在小鎮的火車站前見面,第一次約會,緊張的心臟直跳,都聽不到對方說什麼了啊。然後,兩人坐在悶熱夏天的冰店裡,吸著自個的紅茶冰沙,偶而抬頭偷看對方,卻被對方逮個正著,只好又裝做沒事的低下頭,大口吸著冰沙,好像這樣就可以治好臉紅。

  但是兩人也都知道,失去的時光是回不去的了。她燦爛的笑出來,想讓他知道她還是以前那個愛笑的女孩,想讓他知道她將他的話放在心上:要努力過得開心啊!暫時不去想房貸的壓力、不去想今年的考績又下滑了一些、不去想同事間對她毫不避諱的斐短流長,她只想著,那年那個愛笑的女孩,到底是什麼樣子啊!

  兩人搭上公車,繞過大半個台北城,卻沒有下車的意願。他的側臉脫去了稚氣,有一種成熟卻也滄桑的輪廓,她扮著安靜單純的女孩,聽他說著生活上的不如意,當他說到現在每天都睡在工地搭建的鐵皮屋時,她看著他從小在優渥環境中成長,如今卻不得不低頭的磨破了的手掌,脫口而出:來我家吧!

  有那麼一刻,他們只是吃驚的望著對方,不相信這句話真的是她說出來的。然後,他的眼中開始出現光采,一種牽繫著過去到現在的不變的情感的光采。

--  作者:路人甲
--  發表時間:2007/12/28 上午 07: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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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去她家,但是兩人去了陽明山的溫泉旅館。老舊卻雅緻的旅館裡,見證了他們遲來的愛情。從以前到現在,只有牽過手的他們,此刻卻緊緊擁抱著對方赤裸而火熱的身體,她目眩神迷,不能分辨此刻到底是在救贖自己的靈魂,還是在燃燒?她抓著他的背,狠狠的咬下一排齒印,就讓齒印是她曾經出現在他生命的證據吧!他撫摸著她咬過的地方,眼神也迷惘起來,難以分辨在他身下的到底是當年那個愛笑的女孩,還是假裝愛笑的陌生女人?但是她殷紅的唇有一種致命的吸引力,讓他不能多想,只能一次又一次的貪婪吸吮,沉淪在她美麗火熱的軀體裡。

  月光很暗,或許是不想打擾被激情覆蓋的兩人,也或許是不想把兩人的真實面目照得清楚。他睡得很熟,沒有發現她的離開。一大早,她輕手輕腳的踏出溫泉旅館,旅館女中不明就理的:「妳可以到人造湖那邊走走,很漂亮吶!」她笑著,卻是往反方向走。清晨時分,沒有車輛,沒有吵雜,只有上山運動的老人,她脫下高跟鞋,一步一步往山下走。突然吹起的一陣風沙,將她的眼角逼出眼淚。

  她明白自己的初戀到這裡是徹徹底底的結束了。兩人沒有再相見的必要了,也不能再當朋友了,因為人無法對存著愛意的對象當朋友。

  眼淚愈來愈多,她低下頭找包包裡的面紙,找不到,卻找到一張紙條,是他的字跡,卻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放進去的。上面寫著:「我知道今天一早妳就會走,我不會留妳,因為現在的我沒有辦法給妳任何東西,但我是真的愛妳,從以前到現在從未變過。一年後,請妳一定要再回到這家旅館,我一定帶著我努力的成果,回來見妳;那時,如果妳願意,請讓我娶妳,我一定讓妳快樂起來,變回當年那個愛笑的女孩!」


眼淚掉得更兇,她幾乎是無法克制的蹲在路邊嚎哭起來。她將紙條再看了一次,然後,用一種哀悼的緩慢速度,將它撕成碎片。人們不明白,有些事情,是再也回不來的,她破碎的聲音微弱的飄散在空氣中。一年,連一個月她都等不到了。


下個星期,她就要被送往加拿大,長住不回來了。那是她的老板為她所做的安排,說那個地方最適合她和肚子裡尚未出生的小孩居住,因為這樣老板的元配才不會去「打擾」到她。是的,她是她老板的情婦。她生下孩子後,家中的房貸自然有人會幫她付清,她再也不用揹負著沉重的壓力,再也聽不見那些斐短流長,只須在異鄉將孩子扶養長大,然後安靜無爭的過完一生。


快樂,則是她用了生命也換不回來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