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阿全
-- 發表時間:2011/12/24 上午 01:44:52
-- 【轉貼】房客被鬼壓 才知買到凶宅
] 投資套房卻買到凶宅,劉先生(右)大嘆倒楣。(記者劉榮攝)〔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上班族劉先生7月以238萬元買下新生北路7坪套房,打算當包租公,簽完約、付完頭期款,準備與舊房客換租約時,女房客才告訴他同棟大樓曾失火兩次,還發生過凶殺案,甚至「半夜天天被鬼壓床,只是房租便宜才願意租」。 中信房屋協理王金信說,在買賣雙方簽約後,才知道同棟大樓曾發生大火,目前買方付的頭期款凍結保管於「交易安全專戶」,下週公司會由法務人員出面,將專戶內的款項全額退還買方。 劉先生昨天透過台北市議員阮昭雄舉行記者會,指稱與賣屋給他的中信房屋王姓女仲介確認聽聞的事故屬實後,曾要求停止買賣合約,房仲業者卻藉故開除仲介,疑規避責任。 劉先生說,買小套房投資,只是想保本,「沒想到,竟然踩到大地雷」!他說,當初會選這間小套房,主要是因為地段好,房子一直有人住,不用另外再找房客。 他打算和女房客換約,要求支付押金時,房客竟然跟他說:「如果押金要收兩個月,我就不想租了,這裡是凶宅你不知道嗎?」女房客還說,常常睡到半夜被鬼壓床,還好有男友陪才不怕。 他追查之下才發現,這棟大樓原本經營旅館,民國73年及85年兩度發生火災,共燒死21條人命;去年6月,樓下也發生凶殺案,出了兩條人命,「查出這些事情,我心都涼了一半」。 阮昭雄質疑,中信房屋在提供給買方的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中,還在建物是否發生過「火災」、「凶殺」兩項勾「否」,明顯涉及欺瞞。 台北市法規會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表示,凶宅認定是由賣方填寫,但業者應負起查證屋況之責,誠實告知,如未告知,可要求仲介業者解約或退款。建議買家先上網搜尋相關資料以保護自身權益,或向附近鄰居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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