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北美佛教生活版(Life論壇)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8) ---- 【轉貼】觀想修不好,怎樣才能堅持---達真堪布 (http://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8&id=33565) |
-- 作者:good -- 發表時間:2012/10/26 上午 03:06:28 -- 【轉貼】觀想修不好,怎樣才能堅持---達真堪布 問:每次都觀修我都觀修不好,所以沒有信心做,怎麼才能堅持下去呢? 達真堪布答:你觀想不出來就不修了,那你就永遠也觀不出來了。你現在觀不出來,所以才要觀啊!觀出來就好了。你把緣起性空的道理明白了,那你會特別願意做。對最基本的因果、輪回這些道理有甚深的體會,也會精進,不可能這樣懈怠。還是自己明白得不夠,智慧不夠。 真明白了以後,佛法對我們的利益多大啊!無論是金剛薩垛除障法,還是其他法,都一樣。若是你修成了,你就什麼都有了,世間這一切福報也有了。身體能健康,家庭能和睦,工作能順利,可以說是心想事成。這是多大的利益啊!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意識到,沒有真正去深信。 我們知道錢對我們的好處,所以我們特別執著錢,為了一百萬,怎麼都可以,晚上不睡覺都可以。你看金剛薩垛除障法,它不僅能給我們暫時的利益,還能給我們究意的利益。它給我們的快樂是永恆的,幸福是永恆的,福報是永恆的。你真正明白了,深信了,還能懈怠嗎?佛法真的是如意寶啊! 我們發心儀軌裏有一句:“廢俱獲至寶”。我們現在為生活、為世間這些暫時利益,起早貪黑努力奮鬥,這都像是撿垃圾。你在撿垃圾的過程中,突然得到了如意寶,但是你沒有意識到是一個如意寶,你認為這是一塊石頭,又把它扔進垃圾桶裏了,這還是是福報不夠。佛法真的是不可思議。看看我們的歷代祖師、那些大德高僧的傳記,他們在山洞裏修行,沒有為世間的福報做任何的事情,他們想要的不是世間的名聞利養,但是也沒有躲開名聞利養,這都是自然就來的。 |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2/10/26 上午 05:56:26 -- 【轉貼】佛教小故事:懷寶愁窮 文:子敬 忽然有一位識寶的富商行家,遠從萬里外來,攜帶豐厚的資金,到處搜集眾寶。他看見窮老公手中的斧,生大驚喜,一心想得這寶中之王,就如同磁石碰上了鐵,不忍離開。 這斧是眾寶之王,地面不論多廣大多狹隘,只要將斧頭放在地上,拿柴來燒,則寸寸的土壤,都成了至寶。 釋迦世尊,就以這個斧來比喻十方無量恆河沙諸佛的一切稀有法寶,只要有緣遇到了,肯如法修持,那人人都可以超凡入聖,乃至究竟成佛。十方無量諸佛,都由人道修成,人身多麼可貴而易失。我們幸得人身,六根完具,如果親近善知識,明達世理,勤求解脫之道,必然聖功可得。可惜愚昧無知,隨波逐流,起心動念,舉手投足,無非是過,業緣牽絆,生死浮沈,輾轉受苦,就好像那老公公,得了寶,卻不知珍惜,逐步摧殘、逐步消磨,損失過半,還不自知。每一眾生都懷有寶中之王,大多數人卻不自知,日夜愁窮,有如那窮老公公,豈不太可惜了嗎?
明倫月刊 第186期 77年7,8月發行 |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2/10/26 上午 05:57:05 -- 【轉貼】和氏璧的故事 楚國人和氏有一次在楚山中發現一塊叫做璞的玉石。他把這塊璞玉拿去奉獻厲王。厲工不懂璞中含有寶玉,所以把玉匠召來進行鑒定。那匠人看了璞後對厲王說:“這是一塊普通的石頭。”厲王聽了這話勃然大怒,他大聲喝道:“好一個膽大包天的賤民,你竟敢以亂石充玉欺騙我!”緊接著他命令刀斧手砍掉了和氏的左腳。和氏忍痛含冤離去。 厲王死了以後,武王繼位。和氏帶著那塊璞進宮去獻武王。武王也找了玉匠鑒定那塊璞。玉匠仍然說它是一塊普通的石頭。和氏因此又慘遭與第一次獻璞相同的災禍,被武王命人砍掉了右腳。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2/11/4 下午 01:54:05編輯過]
|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2/10/26 上午 06:10:01 -- 經典和祖師大德們用盡了各種言辭讚譽彌陀名號功德 如:
聽是這麼聽 內心是否真有如此感受? 念這一聲佛號時 內心真有如獲得無上至寶的歡喜感動嗎? 正如和氏璧的故事 雖然行家看出那是塊價值連城的寶玉 但對不識貨的庸人而言 任憑行家怎麼跟他解釋 在他眼裡那只是一塊不值錢的石頭 道證法師:「聽說不等於知道 知道離深信還有相當距離」 何時才能開智慧 稍微了解體會到這句佛號億萬分之一的功德受用呢?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3/4/14 下午 11:09:53編輯過]
|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4/14 上午 11:10:54 -- ![]() |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10/6 上午 10:39:3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