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心得分享(1873)--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平等心』 |
文 / 林水鎮居士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平等心』?
依《大方廣佛華嚴經》開示: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平等心。何等為十?即所謂:
(一)長養一切功德平等心。
(二)一切語言法平等心。
(三)於一切眾生平等心。
(四)於一切眾生業報平等心。
(五)入一切法平等心。
(六)於一切淨穢佛剎平等心。
(七)於一切眾生性若好若醜平等心。
(八)於一切行無所選擇平等心。
(九)入一切如來力無所畏平等心。
(十)入一切如來智慧平等心。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即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平等心,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心,則得如來無上平等心。何以故?蓋『平等心』者,謂對一切眾生愛念相同,毫無怨親的分別。又謂證諸法平等之理,於一切眾生之上,不起怨親等差別之見,等垂憐愍也。因為從佛性而言,眾生平等,如同《涅槃經•梵行品》說︰「如來亦爾,于諸眾生非不平等,然于罪者心則偏重,于放逸者佛則慈念。」又不但眾生平等,而且怨親平等,如同唐•顧況《從江西至彭蠡道中寄齊相公》詩云︰「本師留度門,平等冤親同。」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