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女人內心最深處渴望是「安全感」
男女朋友關系的建立是一段很不容易的過程。當你看到街上成雙成對的情侶,
有的其實是人家從小青梅竹馬就注定在一起,有的是單方經過長時間苦等掙紮抗戰的成果。
話說回來,不論你從哪個角度切入,我個人認為男女朋友的形成必經以下四大階段:
相遇 → 吸引 → 交往 →維持
相遇:不管你們是同班同學、同公司工作、朋友介紹、甚至是街頭搭訕,或網路交友,
事情的發生總是有個開端。
吸引:如果你是男生,傳統的說法就是你開始「追求」的時候,你的目的在於如何說服女生喜歡上你。
交往:男女之間達成協議「在一起」。除了口頭上承認彼此,同時也發生某種程度的身體關系。
維持:成為男女朋友之後,雙方的共同課題就是如何讓你們的關系維持下去,甚至更加恩愛。
有些男生明明條件很好,為什麼交不到女友?原因是他沒有認識女生的管道,不懂得製造「相遇」的機會。
當然囉,連對像都沒有還談什麼其他的?
搭訕這件事情本身也是大學問,但前提是你必須有那個膽量去行動。簡單一句「同學,我可以跟妳認識嗎?」
用一個很大方、很有誠意的語氣去試,我相信至少有一半的女生會繼續跟你聊下去。重點是你敢不敢嘗試罷了。
戀愛的秘訣是什麼?或情場緻勝的關鍵在哪裡?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
•不是勤打電話傳簡訊
•不是送禮物請吃飯
•不是貼心接送獻殷勤
•不是無時無刻的讚美
•不是苦心計畫如何告白
•不是開出無法兌現的承諾
•不是無可救藥的浪漫
•不是燭光晚餐漁人碼頭
•統統都不是
沒錯,這些是一般人認為追女生應有的作為。
你必須讓她也喜歡上你!
所謂「吸引」(attraction),就是讓女生不由自主的喜歡上你。
問題是,絕大部分的男生根本不明白吸引為何物。雪上加霜的是,坊間關於感情的建言,
大多把重心指向如何討好,如何做貼心的事感動女方,以及如何找機會告白。
殊不知,這些大概是史上最爛的建議。
他們不明白,做這些事情並不等於對方就會喜歡上你。
因為討好就隻是討好,貼心就隻是貼心,但它們都不等於吸引。
說穿了,這些頂多是用來巴結女生的小撇步。
至於你精心設計的告白詞呢?我看丟到資源回收筒算了。
原因無他,告白等於翻開底牌給對手參考,等於是直接把主導權拱手送給對方。
換言之,這些典型的追求行為,往往隻會讓她更不被你吸引!
當然,事情總是有例外。我不否認,有些女生可能會被你「感動」,就算從未對你產生心動的感覺,
但因為你實在為她付出太多,基於良心層面的考量,或是沒有更佳選擇的前提,
她或許會試著說服自己她是喜歡你的。
這就好比催眠自己苦瓜是甜的。
當然,活在現實世界的人都知道,這種例外發生的機率真的不是很高。
盡量不要走「感動女生」這條路線,除非你確定對方本來就喜歡你,
否則絕大部分是自討苦吃。
那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女生喜歡上你?哪些東西才是構成「吸引」的主要成分?
讓我提供一些線索:
神秘感、好奇心、主導權、安全感、曖昧、不確定性、慾望激發、情緒轉移、肢體接觸、生理反應、人際證據、
競爭對手、非言語溝通…等等。
以上每組關鍵字,各自代表一個重要觀念。
女生的邏輯很有趣。同樣是貼心的舉動,若是她喜歡的男生所為,她會覺得受寵若驚;
若是她不喜歡的男生,她甚至會產生反感:「噁心,不要來煩我啦!」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個人並不全然反對偶而的討好與貼心,我也不反對偶而的讚美與誇獎。
條件是,必須建立在吸引的基礎上。
換言之,如果你能讓女生喜歡上你,一切都好說。
這個觀念真的非常重要。與其把焦點放在女生身上,你再去取悅她、膜拜她、追求她,為什麼不跳出那個框框,
把焦點調回自己,專注於發揮吸引力,最終使她喜歡上你?
有的其實是人家從小青梅竹馬就注定在一起,有的是單方經過長時間苦等掙紮抗戰的成果。
話說回來,不論你從哪個角度切入,我個人認為男女朋友的形成必經以下四大階段:
相遇 → 吸引 → 交往 →維持
相遇:不管你們是同班同學、同公司工作、朋友介紹、甚至是街頭搭訕,或網路交友,
事情的發生總是有個開端。
吸引:如果你是男生,傳統的說法就是你開始「追求」的時候,你的目的在於如何說服女生喜歡上你。
交往:男女之間達成協議「在一起」。除了口頭上承認彼此,同時也發生某種程度的身體關系。
維持:成為男女朋友之後,雙方的共同課題就是如何讓你們的關系維持下去,甚至更加恩愛。
有些男生明明條件很好,為什麼交不到女友?原因是他沒有認識女生的管道,不懂得製造「相遇」的機會。
當然囉,連對像都沒有還談什麼其他的?
搭訕這件事情本身也是大學問,但前提是你必須有那個膽量去行動。簡單一句「同學,我可以跟妳認識嗎?」
用一個很大方、很有誠意的語氣去試,我相信至少有一半的女生會繼續跟你聊下去。重點是你敢不敢嘗試罷了。
戀愛的秘訣是什麼?或情場緻勝的關鍵在哪裡?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
•不是勤打電話傳簡訊
•不是送禮物請吃飯
•不是貼心接送獻殷勤
•不是無時無刻的讚美
•不是苦心計畫如何告白
•不是開出無法兌現的承諾
•不是無可救藥的浪漫
•不是燭光晚餐漁人碼頭
•統統都不是
沒錯,這些是一般人認為追女生應有的作為。
你必須讓她也喜歡上你!
所謂「吸引」(attraction),就是讓女生不由自主的喜歡上你。
問題是,絕大部分的男生根本不明白吸引為何物。雪上加霜的是,坊間關於感情的建言,
大多把重心指向如何討好,如何做貼心的事感動女方,以及如何找機會告白。
殊不知,這些大概是史上最爛的建議。
他們不明白,做這些事情並不等於對方就會喜歡上你。
因為討好就隻是討好,貼心就隻是貼心,但它們都不等於吸引。
說穿了,這些頂多是用來巴結女生的小撇步。
至於你精心設計的告白詞呢?我看丟到資源回收筒算了。
原因無他,告白等於翻開底牌給對手參考,等於是直接把主導權拱手送給對方。
換言之,這些典型的追求行為,往往隻會讓她更不被你吸引!
當然,事情總是有例外。我不否認,有些女生可能會被你「感動」,就算從未對你產生心動的感覺,
但因為你實在為她付出太多,基於良心層面的考量,或是沒有更佳選擇的前提,
她或許會試著說服自己她是喜歡你的。
這就好比催眠自己苦瓜是甜的。
當然,活在現實世界的人都知道,這種例外發生的機率真的不是很高。
盡量不要走「感動女生」這條路線,除非你確定對方本來就喜歡你,
否則絕大部分是自討苦吃。
那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女生喜歡上你?哪些東西才是構成「吸引」的主要成分?
讓我提供一些線索:
神秘感、好奇心、主導權、安全感、曖昧、不確定性、慾望激發、情緒轉移、肢體接觸、生理反應、人際證據、
競爭對手、非言語溝通…等等。
以上每組關鍵字,各自代表一個重要觀念。
女生的邏輯很有趣。同樣是貼心的舉動,若是她喜歡的男生所為,她會覺得受寵若驚;
若是她不喜歡的男生,她甚至會產生反感:「噁心,不要來煩我啦!」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個人並不全然反對偶而的討好與貼心,我也不反對偶而的讚美與誇獎。
條件是,必須建立在吸引的基礎上。
換言之,如果你能讓女生喜歡上你,一切都好說。
這個觀念真的非常重要。與其把焦點放在女生身上,你再去取悅她、膜拜她、追求她,為什麼不跳出那個框框,
把焦點調回自己,專注於發揮吸引力,最終使她喜歡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