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樓
「老董的家」違規 疑民代關說未罰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8.03.27 03:57 am
淡水鎮非法民宿「老董的家」囚禁遊民坑殺詐財案,衍生出縣府裁罰業者非法經營的過程中,疑有民代關說而疏縱處理的「案外案」。副縣長陳威仁昨天指示嚴厲追究相關官員有無失職責任,並全面清查應罰未罰的案件還有多少。
觀光旅遊局長秦慧珠痛斥嫌犯沒天良,要求稽查人員「這種王八蛋,一定要讓他關門。」
縣府聯合稽查小組前天、昨天都到淡水鎮「老董的家」、「小董的家」稽查,雖已人去樓空,觀光局將繼續處分、勒令停業。工務局也以業者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處分6萬至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不排除斷水電,城鄉局也將追究業者違反都市計畫法的責任。
縣府聯合稽查小組去年4月18日,在網路發現「老董的家」涉非法經營民宿,前往稽查,當時僅主嫌犯李憲璋以「工作人員」簽名,登記負責人陳恭平(遇害遊民)不在。
因該處屬於不得經營旅館的住宅區,卻在4至7層樓共設28間房間,超逾民宿(15間以下)標準,被認定為「非法旅館」,當時開出告發單要求改善。
去年8月13日聯合小組根據檢舉,再度前往稽查,「負責人」陳恭平仍不在,僅嫌犯之一的宋進財、董文玲在場,由董在工作人員欄簽名,縣府則開告發單要求改善。
由於業者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旅館業管理規則,應裁處20萬元罰鍰、禁止營業。但當時建設局在民代壓力下,一直未開罰,至去年10月業務移撥給新成立的觀光局,才在12月以負責人陳恭平為對象,開出第1張20萬元罰單及禁止營業。
聯合小組本月5日第三度前往稽查,發現業者繼續非法經營,但負責人改為李憲璋、工作人員為宋進財;觀光局上周以李憲璋為對象,擬妥第2次裁罰20萬元的處分書,前天寄出時,恰逢警方偵破遊民案,令官員非常驚愕3次稽查都沒有發現業者囚禁遊民。
工務局、城鄉局說,旅館業過去由建設局、現在由觀光局主政,基於一案不兩罰,兩局才未立即開罰,但都有要求業者依法改善。
【2008/03/2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