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谷禪師授袁了凡功過格
准百功:
救免一人死
完一婦女節
阻人不溺一子女
為人延一嗣
准五十功:
免墮一胎
收養一無依
葬一無主骸骨
白一人冤
救免一人流離
救免一人軍徒重罪
發一言利及百姓
當欲染境守正不染
准三十功:
施一葬地與無土之家
化一為非者改行
度一受戒弟子
完聚一對夫婦
收養一無主孤兒
成就一人德業
准十功:
薦引一有德人
除一人害
編纂一切經法
以方術治一人重病
發至德之言
有財勢可使而不使
善遣妾婢
救一有力報人之畜命
准五功:
勸息一人訟
傳人一保益性命事
編纂一保益性命經法
以方術救一人輕疾
勸止傳播人惡
供養一賢善人
祈福禳災許願不殺生
救一無力報人之畜命
准三功:
受一橫不嗔
任一謗不辯
受一逆耳言
免一應責人
勸養蠶漁人獵人屠人改業
葬一自死畜類
准一功:
讚一人善
掩一人惡
勸息一人爭
阻人一非為事
濟一人飢
留無歸人一宿
救一人寒
施藥一服
見殺不食
聞殺不食
為己殺不食
葬一自死禽類
放一生
救一細微濕化之屬命
◎ 作功果薦沉魂散錢粟衣帛濟人
施行勸濟人書文
誦經一卷
禮懺百拜
誦佛號數千聲
講演善法諭及十人
興事利及十人
拾得遺字一千
飯一僧
護持僧眾一人
不拒乞人
接濟人畜一時疲頓
見人有憂善為解慰
讓地讓產
肉食人持齋一日
饒人債負
還人遺物
不義之財不取
代人完納債負
勸人出財作種種功德
不負寄託財物
建倉平耀、修造路橋
疏河掘井、修置三寶寺院
造三寶尊像、及施香燭燈油等物,
施茶、施棺等一切方便事。
\◎自「作功德」以下,俱以百錢為一功。
准百過:
致一人死
失一婦女節
讚人溺一子女
絕一人嗣
准五十過:
墮一胎
破一人婚
拋一人骸
謀人妻女
致一人流離
致一人軍徒重罪
教人不忠不孝大惡等事
發一言害及百姓
准三十過:
造謗污陷一人
摘發一人陰私與行止事
唆一人訟
毀一人戒行
反背師長
抵觸父兄
離間人骨肉
荒年積囤五穀不耀坐索
准十過:
排擯一有德人
薦用一匪人
平一人塚
凌孤逼寡
受蓄一失節婦
蓄一殺眾生具
惡語向尊親、師長、良儒
修合害人毒藥
非法用刑
毀壞一切正法經典
誦經時心中雜想惡事
以外道邪法授人
發損德之言
殺一有力報人之畜命
准五過:
訕謗一切正法經典
見一冤可白不白
遇一病求救不救
阻絕一道路橋樑
編纂一傷化詞傳
造一渾名歌謠
惡口犯平交
殺一無力報人之畜命
非法烹炮生物使受極苦
准三過:
嗔一逆耳言
乖一尊卑次
責一不應責人
播一人惡
兩舌離間一人
欺誑一無識
准一過:
沒人一善
唆人一鬥
心中暗擧惡意害人
助人為非一事
見人盜細物不阻
毀人成功
見人有憂心生暢快
見人富貴願他貧賤
見人失利失名心生歡喜
失意則怨天尤人
分外營求
見人憂驚不慰
役人畜不憐疲頓
不告人取一針一線
遺棄字紙
暴棄五穀天物
負一約
醉犯一人
見一人飢寒不救濟
誦經差漏一字句
僧人乞食不與
拒一乞人
食酒肉五辛誦經登三寶地
食一報人之畜等肉
殺一細微濕化之屬命
覆巢破卵
◎ 背眾受利傷用他錢
負貸
負遺
負寄托財物
因公恃勢乞索巧索取人一切財物
廢壞三寶尊像以及殿宇器用等物
斗秤等小出大入
販屠賣刀漁網等物
◎自「背眾受利」以下,俱以百錢為一過。